司法回应民意的法理分析

来源 :首都教育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oolD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司法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一时间来势汹涌的民意大量涌入司法领域,影响甚至与司法屡屡发生碰撞,特别是在一些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一些案件中,这种现象表现得就更加明显。关于司法是否应当回应的争论也随之此起彼伏,正是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本文以“司法回应民意的法理分析”为题,对司法回应民意的理论基础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在处理司法与民意关系问题上找到理论支持。
  关键词:司法;民意;理论基础
  关于民意与司法,目前的研究已经涉及了多个方面,如司法审判中是否应有民意存在的必要、民意与司法的专业性是否冲突、民意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以及对于程序正义的影响,并在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大相径庭甚至针锋相对的观点。此外,司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司法不仅包括法院和法官适用法律的活动,也包括其他司法机关的适用法律的活动,甚至还包括其他组织或个人适用法律的活动。狭义的司法,一般认为是法院或法官的适用法律的活动。本文着重探讨的是狭义概念上的司法活动。
  一、司法与民意的关系论争
  目前,国内关于民意的研究成果倒是不少,但多数集中于社会学领域之中,用于研究民意调查的方法,对民意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层面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法学界、传播学界以及政治学界,但基本上都是以各自学科特点为依托来展开对民意等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而对于民意与司法关系的研究,则主要是法学界和传播学界。总的来说,国内法学界在关于司法与民意的关系问题上,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司法独立于民意说。这种观点认为,司法是通过探究法治视野上的“法律事实”为小前提,以既定的法律为大前提结合司法三段论的推理模式所得出结论的评判和裁判过程。不管是“法律事实”的查明,还是相关的法律适用,都得经由专业的调查和职业化的司法推理获得,裁判的结果与民众的意见毫无瓜葛,都有司法机关独立作出。相反,民意的非理性因素则会影响司法做出公正的审判,民意左右司法,将使司法的威严和公正荡然无存,反过来使民众失去对司法的信任。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一方面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因素的干扰,另一方面也要以防民意的介入而被民意所左右。
  第二种观点,司法顺应民意说。这种观点认为,司法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应当体现民众的意愿,因而民意应当成为司法裁判的指向标,司法应当提高司法裁判的民意可接受性,理由是司法过程不是一套僵硬的法律程序,不是只懂得机械适用法律的“自动售货机”, 要考虑到民众的可接受程度,以满足民众的司法需求为己任,让当事人和公众愿意去配合司法机关的裁决,否则,不仅不会促进社会秩序的好转,反而可能会阻碍社会秩序的建设和完善,激发新的社会矛盾。
  第三种观点,司法回应民意说。这种观点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权力,司法回应民意应是其中之意,但司法与民意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果司法罔顾司法规律一味讨好民意,也会造成对司法公正的损害,进而司法的威严和权威性便不复存在,因而司法裁判应当回应民意,但是这种回应应当是有限度的回应,特别是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回应民意的呼声和诉求。
  笔者赞成第三种观点,即司法回应民意说。
  首先,司法绝对地独立于民意是不太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第一、民意介入司法,体现了是现代民主政治国家的要求。国家权力的形成是人民通过契约让渡自己的权利来实现的,宪法规定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其有权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般原理。司法的绝对独立不仅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是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法治环境来支撑和配套的,脱离这些因素妄谈司法独立只会成为空谈,甚至是天方夜谭,即便是那些提倡司法独立的法治完备的西方国家,也并没有将民意完全驱赶于司法的领域之外,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的设置,强调参与人员的普遍性和平民性,便是体现民意的明证;第二、民意的介入,延续的是我国法律文化传统。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职业化法官,传统的法官则是饱读四书五经的行政官僚。他们在审判过程中采用的是平民化、大众式的思维方式,把诉讼案件当作行政事务,把判决当作管理手段,把解纷结果当作合乎民意的政绩①。同样地,我们今天强调的“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正是这一法律文化传统的延续。第三、民意介入司法,是现代司法程序自治性不足的必然结果。由于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乏力,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还很严重,公众对法官的裁判有些“不放心”也是自然之理,千方百计从各个方面、渠道、方式寻求对司法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这些都使民意有机会以正当的身份和方式来进入司法领域,为民意监督司法活动留下了比较大的发挥空间。第四、民意介入司法,是司法裁判实质正义的必要来源。在现代社会,人们要求的不仅要有权威性的判决结果,而且也要求对其所作出判决给出合法合理的理由和解释。法官作出的裁决只有获得广泛的接受和服从,裁判的正当性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也才能得到民众的尊重、信任。
  其次,民意对司法的介入,是有限度的介入,而不是赤裸裸的干涉。我们在工作中提倡和强调民主、发展民主,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少数服从多数,并不意味着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服从多数人的利益或者牺牲多数人的利益维护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那样依然是暴政,与民主的真正内涵相差甚远。
  最后,司法回应民意说是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的,这也是本文将要着重讨论的重要内容。
  二、司法回应民意的理论基础
  (一)传统法律文化
  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存在着司法关怀民意的内容和认识。在我国古代备受推崇的德主刑辅治国方略,是司法过程中回应民意的观念基础。这一基本的治国方略反映在司法领域中就是当国家制定的法律与天理、人情等代表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发生矛盾时,代表后者的民意往往便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压力,对司法官员产生无法回避的极大影响,客观上要求其对此作出一定程度的回应和考量,甚至是让步。在很多人看来,法的执行不过是情理的实现,如有人执着于法律的书面规定,便会被人们斥为“不通情理”、“刻薄寡恩”之人。而传统中国以熟人社会为基础的基本社会格局,则是司法过程中回应民意的社会基础。这种格局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里可见一斑,“(中国社会)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禾,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②在这种社会格局下的司法不同于西方国家所实行的陌生人社会的司法,它的运作需要综合运用多种因素,包括法律、情理等各种因子,提出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的最优办法,作出皆大欢喜的判决,并据此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正义的客观判断被认为是出自民心和群情。我国的传统法文化是以争取同意为特征的。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为审判制度以说服为中心范畴的事实上。”③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因而这种社会格局之下的民意需要得到司法的回应和引导。   (二)民主与法治
  民主与法治思想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治国方略和价值追求,在人类历史文明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者之间的的差异可以归结为,在民主的世界里,决定由多数人作出,维护的是多数人的意志,少数人的意志要遵从多数人的意志,侧重于追求实质正义的实现,而在法治的国度里,决定则是有法律来体现,维护的是法律的权威和意志,与人数的多少和个人意志关联不大,侧重于追求程序正义的实现。,现代社会大多致力于追求二者的和谐统一。
  在司法领域里对二者之间关系的的关注,则是关于司法民主的思想,指司法活动必须充分吸收诉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充分尊重和切保障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合法权益,必须充分听取诉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代法治社会要求,司法民主就是要更大程度体现公开化和透明化的要求,使得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和保障,充分满足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要求,而不是偏废其一;民主化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强调公民对于司法的民主参与。其逻辑前提是司法职业化,没有司法的职业化,没有司法独立,妄谈民主化,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只是毫无意义的争吵和争论而已。④司法回应民意是司法民主的体现,在司法工作中坚持以司法职业化和司法自身活动规律为前提,保障公民对于司法的有序参与和监督,充分发挥出司法民主和司法职业化各自优势,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司法审判活动往往从查明的法律事实出发,对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往返游走于法律和事实之间,通过严谨的法律推理作出裁决;与此不同的是,舆论则是以捍卫道德的姿态出现,往往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来评判事件本身,并据此质疑司法裁决的公正性,而忽略了的法律的明确规定。这种迥然相异的思维方式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来,汇聚的民意也势必给司法机关带来外在的压力。故而有学者担忧,“审判活动是一种相对专门化的职业,舆论监督实际上是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服从舆论监督,这必然会使司法活动和司法机构的权威性受到专业上和制度上的损害。”⑤学者们有舆论监督有违司法独立之嫌的忧虑正常的,但是过于放大这种忧虑的严重性则是一种杞人忧天。所谓“舆论监督实际上是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活动服从舆论监督”的想法实际上是简化了舆论监督的内容,歪曲了舆论监督的本质,二者之间并不总是处于紧张或矛盾的关系状态之中,只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而看不到二者之间的联系是机械的、过于简单的思维模式,我们应当予以摒弃。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根本不用担心舆论的干扰和介入,甚至对其展现出一种欢迎的姿态和自信。有不同的声音的存在,这才是我们这个价值多元社会的应有之义,只有“惟一”的声音那才是应当感到可怕的。“鉴于我们的司法和传媒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双方应该互相支持:司法要维护传媒自由,传媒也应该帮助司法摆脱一些羁绊”。⑥
  总之,不要片面看待和割裂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关系,要用全面发展的眼来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舆论的监督与支持是一定程度上可以维系司法的独立,至少具体案件的公开报道有助于法官抵制某些权势者的不当压力。因而理性看待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不同的价值追求,具有重要意义。
  (四)大众理性与司法职业理性
  司法职业理性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要求司法人员结合查明的法律事实与明确的法律规定,通过严密的司法推理作出的理性裁决。在这个过程中,司法官员只能忠实于查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而不能是其他,这是法律权威和自身职责的体现。而社会公众对于具体案件的认知和受到的约束则要少得多,对于事实的认识不同于法律规定的事实,且其可以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内思考问题,法律、道德、民情都可以作为自己看待问题的视角,正是由于二者之间的这种大、小前提的不确定,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评价结果的不同,出现民意和司法的意见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总之,司法人员被要求只能在法律的视角内做出确定裁决,而普通公众则不必受此约束,可以超出法律的视域来看待问题,并结合自己的理解,对事件进行一定程度的排列和组合。
  司法活动历来被认为代表国家权威,是一种高度专业的技术性活动,而普通的大众对此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没有平等参与对话的资格可言。法律职业也因而一度为精英群体所垄断,成为精英职业的代表。然而,从语言学上来说,司法官员所依据的法律文本也可能存在抽象概括、模糊不清甚至含混歧义的情形,导致法律语言的模糊性(自哈特提出“开放结构”理论以来,法律语言的这种模糊性也已得到法学界的认同的出现)。此外,如考夫曼认为语言存在两维性,其中语言的逻辑清晰性和模糊性同时存在;⑦德沃金也将法律分为“明确法律”和“隐含法律”,并指出“隐含法律”的内容必须依赖对一般内容的推论才能获致。⑧具体到我国而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程度和步伐逐渐加大,社会发生着剧烈的变迁,法律的滞后性问题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显得格尤为突出,法律的规定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法律制定之初模糊性有余,确定性不足,法律的修订极为频繁,这也是考虑到社会情势的无奈之举。况且,法律又非万全之策,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审判过程中的职业理性推理就更加需要大众理性的补充和润色,也是司法需要回应民意的原因所在。
  三、结语
  通过对以上理论基础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司法回应民意是存在着深厚的理论知识储备的,这有待于我们在在这个基础上上继续挖掘,继续丰富这种理论基础,使得我国司法审判活动能够理论知识的指导之下去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当然,这种回应,也并不是一味迁就民意,需要在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通过进一步厘清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克服司法在回应民意问题上的瑕疵和缺陷以及在尊重司法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建立起完备的司法回应民意的制度配套建设,那么我们必将迎来一个司法和民意关系和谐发展的时代。
  [注释]
  ①孙笑侠,熊静波:《判决与民意——兼比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对待民意》,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23卷第5期。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3页。
  ③季卫东:《法制与选择》,载《中外法学》1993年第4期。
  ④鲍禄、蒋立山:《法理学讨论教学课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⑤朱苏力:《论审判活动的专门化》,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版第6期。
  ⑥李尚公:《“司法与传媒”学术研讨会讨论摘要》,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⑦[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⑧[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57页。
  [参考文献]
  [1]孙笑侠,熊静波:《判决与民意——兼比较考察中美法官如何对待民意》,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23卷第5期。
  [2]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3页。
  [3]季卫东:《法制与选择》,载《中外法学》1993年第4期。
  [4]鲍禄、蒋立山:《法理学讨论教学课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5]朱苏力:《论审判活动的专门化》,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版第6期。
  [6]李尚公:《“司法与传媒”学术研讨会讨论摘要》,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8][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957页。
  (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134)
其他文献
摘要:“概率与统计”是企业管理专业的重要课程,专业性和理论性方面较强。教学内容多,而课时相对较少。再加上此门课逻辑思维能力较强,推理能力较高,成人学生基础较差,这就要求教师如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概率统计;教学;分析能力  “概率统计”作为现代数学的重要分支,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极为广泛的应用,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的迅速普及,概率统
期刊
摘要:目的:为探索更好的培养高质量医学生的教育模式提供依据。 方法:用定量及定性方法调研我校三个年级五个专业共18个班级的前期流失率及流失原因,分析并研究影响流失率的因素。 结果:医学相关专业(护理、医学检验)较临床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和临床医学五年制)流失量大;临床医学专业中五年制比长学制(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七年制)流失量大;年级对医学生流失情况影响不显著。 结论:加强医学
期刊
摘要:近年来有关于“土地财政”的问题逐渐引起我国学者们的重视,其具体的成因和带来的社会影响究竟如何至今仍无定论,“土地财政”不仅仅是财税体制内的问题还是整个市场改革大环境下的问题。本文整理和介绍了现有研究“土地财政”及其相关问题的文献,在尽量准确、全面的介绍各种研究方法和结论的基础上加入了作者自己的观点,希望能为今后更加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提供帮助。  关键词:分税制;政府行为;土地财政;文献综述
期刊
摘要:通过对2012—2103年赛季CBA篮球联赛中新疆队和NBA篮球联赛中火箭队与马刺队的比赛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调研、录像观察、数理统计、对比分析法,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并对我国本土篮球后卫与NBA后卫之间的差距的原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与NBA篮球后卫相比,我国篮球后卫在“助攻”方面和“罚球数量”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但在罚球命中率率和三分投篮方面还是相对稳定。  关键词:篮球;后卫;
期刊
摘要:通过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分析《唐顿庄园》剧本中维尔利特的言语特征,可以更好地把握角色的性格特点和剧本呈现的英国幽默式的对话方式。以社会语言学中的语言变异研究为理论依据对维尔利特在对话过程中的语言特点进行阐述,从中可以看到社会语言学中语言变异学派的相关理论对进一步剖析连续剧的人物性格和主题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社会语言学;语言变异;话语分析  1.引言  社会语言学实际上就是“语言与社
期刊
摘要:本文系统探讨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对两者进行界定和比较,以民刑关系为载体研究欺诈,以期有助于更好掌握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界定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为解决我国经济犯罪类案件提供有益思考。  关键词:欺诈;诈骗;民刑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的经济欺诈类案件越来越多,最近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是吴英案。虽然吴英案已经落幕,但是学者关于其案件的讨论并没有结束。欺诈作为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并不容易
期刊
摘要:提高大学生应用写作能力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应用写作教师的使命。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应用文写作教学法“范文精读法”,分析了该方法在应用写作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及在教学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方法。  关键词:高校;应用写作教学;范文精读法  引言  应用写作能力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正如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所说:“大学毕业生不一定会写小说诗歌,但是一定要写工作和生活中实用的文章,而且非写得既通顺又扎实
期刊
摘要:在现代体育竞技比赛中,运动员个体的心理素质越来越受到重视,拥有高水平心理素质的运动员往往能在比赛中取得理想成绩。文章试图探究运动员赛前紧张和焦虑的原因,提出相关建议,帮助运动员在比赛中克服心理障碍,发挥出真实水平,取得优异成绩。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篮球运动员产生紧张情绪的原因,及其表现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篮球运动员;紧张;焦虑;影响;对策  1.前言  
期刊
摘要:大学生党员是党的队伍中最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群体,积极组织大学生党员投身社会实践,使他们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与提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本文通过分析目前高校基层党组织开展学生党员社会实践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实现大学生党员实践教育长效化的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社会实践 ;长效化  一、当前大学生党员实践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目前虽然已有部分高校在大学生党员实践教育上
期刊
摘要:思想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的关键环节与核心内容。传统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已经适应不了目前研究生培养规模和创新教育的培养要求,严重影响了研究生教育的效果。本文在相关课题研究基础上,总结了研究生群体思想特征,分析了当前研究生思想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特点,提出了改进和深化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的对策,为实现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开拓了新局面。  关键词:研究生;思想教育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