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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认为用主客体模式研究价值哲学有一定局限,价值的本体论意义是时间。本文是对以上见解的哲学史补充,指出“时间价值论”是海德格尔最早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提出,但他没有彻底跳出主客体模式,所以未能给予证明,而只能作为一种本体论猜测而被忽略。普里戈津在发现“进化范式”及其时间意义的基础上,证明了“时间价值论”。当然,后者的最终证明尚有赖于与唯物史观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