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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两种语言在表述某一动作概念时都有一个共同之处:既可以选择静态的表述方式,也可以选择动态的表述方式。由于英语中名词、介词等呈静态趋势的词语占优势,所以选择表述动作意义的方式时,常常是静态表述多于动态表述方式;而汉语因有多用动词的习惯,重视动能描写,因此,在选择表述动作意义的方式时往往是动多于静。借助《给我三天光明》的中译本,比较了中英两种语言在表达动作意义方式上的一个典型差别——动静态差异,并进一步分析了这种差别背后的深层原因,即:哲学观的不同;语言使用中的“词汇优势”各有侧重;以及思维方式的差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