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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3-000-01
摘要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能源消耗总水平进行控制,电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能源品种,如何在确保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其消费增长幅度,需要采取有保有压的政策,实现合理的电力消耗。
关键词节能减排电力消费建议
根据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县“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水平将下降19%,不论是从“十一五”的低基数来看,还是从“十二五”的规划目标来看,今后几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节能减排,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低耗能、零排放的经济发展,是对我县今后几年经济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从目前来看,作为重要的能源品种,全县电力消耗水平逐年增高,我县应科学评估全县用电形势,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加强全县用电需求侧管理,合理分配全县电力资源,在坚持总量增长、局部控制的前提下,采取有保有压的用电政策,从限制高电耗企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低能耗企业、鼓励采取节电措施三方面做好节电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应实行年初订目标,各季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县用电量的合理增长。
一、用电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总量增长,局部控制。以每年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测算全年工业用电总量。以逐年降低高能耗低产出行业的用电比重,提高新技术产业用电比重的方法,提高电力使用效率。每年电力部门按用电指标对企业售电。
(二)税电挂钩,以税配电。以全县工业平均税电比为基数,分配各用电单位电量,在不突破全县用电总量的前提下,按税收水平增加企业用电量。
(三)技术节电,以电奖电。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现有落后设备,并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对节电措施确实有效,节能监察部门现场审核通过的企业,给予用电量奖励。
(四)季度核算,全县调剂。用电指标按年确定,分季下达,全县统筹管理,电量全县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用电量的确定和使用
(一)全县用电量的确定。
上一年实际用电量×(1+经济增长速度)
(二)农业全年用电量的确定
农业生产不限电。
(三)工业全年用电量的确定
1.工业企业供电类型。工业企业采取分类供电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采取鼓励用电类、控制用电类和停止用电三类政策。
鼓励类企业不限制用电量。此类企业为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控制类企业按其上年用电规模和纳税水平分配当年用电量,此类企业为所有规模以下企业和鼓励类企业以外的规模以上企业。
停止用电类企业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证照不全的高耗能企业。
2.控制类工业企业的电量确定。用电量数据以乡镇为单位计算,各乡镇根据本办法将用电量分解落实到企业。
(1)企业用电量由三部分构成,即全县平均税电比电量+税收与产值奖励电量+节电措施奖励电量。
A、全县平均税电比电量:由企业上年用电量×0.5+各企业上年实缴税金×全县上年平均税电比×0.5。对税电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行业,按该行业的税电比推算用电量。
B、税收与产值奖励电量:(企业新增税收占全县新增税收的比重×0.9+企业新增产值占全县新增产值的比重×0.1)×全县新增电量
一季度新增税收数据以上年数据为准,二、三、四季度以上个季度实缴税金数据为准。(产值数据的计算方法同税收)
C、节电措施奖励电量:经核实节电量×1.2
企业节电量以节能监察部门核定的电量为准,从通过验收的下个月起计算奖励电量,2015年底前有效。
(四)服务业和公共机构电量的确定
1.公共机构用电量。原则上公共机构用电量增速要低于全县用电量增速的50%。
2.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要在确保功能的前提下减少能耗。景观灯每年5月1日-10月7日间开放时间不超6个小时,每年10月8日至第二年4月30日间停止开放。城市路灯每年有1/2的时间间隔使用,
(五)用电指标的使用
各企业税电比电量按年确定,分季下达。各企业不超全县用电量的情况可超当季指标用电,企业用电量接近全年用电量80%的,县节能办通知电力部门以该企业全年用电目标为限限制企业购电量;达到全年用电指标量的,县政府下达停止供电通知,电力部门不再对该企业售电。税收与产值奖励用电和节电措施奖励用电在季后5日前由县节能领导小组计算后下发乡镇和电力部门。
三、相关措施
(一)开展用电情况清查。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对全县所有年用电量在5万度以上的用电单位进行摸底清查,摸清用电基数,统一电力、税务、统计部门掌握的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便于各部门数据的对比和计算。同时通过清查取缔县域内所有无证经营的高耗能企业。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1、4、7月2日前,10月9日前,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用电碰头会,分析用电形势,计算奖励用电。
(三)编制节电数据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运行(2010)2643号文件.
[2]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03.
摘要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能源消耗总水平进行控制,电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能源品种,如何在确保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其消费增长幅度,需要采取有保有压的政策,实现合理的电力消耗。
关键词节能减排电力消费建议
根据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县“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水平将下降19%,不论是从“十一五”的低基数来看,还是从“十二五”的规划目标来看,今后几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是节能减排,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低耗能、零排放的经济发展,是对我县今后几年经济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从目前来看,作为重要的能源品种,全县电力消耗水平逐年增高,我县应科学评估全县用电形势,根据《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加强全县用电需求侧管理,合理分配全县电力资源,在坚持总量增长、局部控制的前提下,采取有保有压的用电政策,从限制高电耗企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低能耗企业、鼓励采取节电措施三方面做好节电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应实行年初订目标,各季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确保全县用电量的合理增长。
一、用电规划制定的原则
(一)总量增长,局部控制。以每年全县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测算全年工业用电总量。以逐年降低高能耗低产出行业的用电比重,提高新技术产业用电比重的方法,提高电力使用效率。每年电力部门按用电指标对企业售电。
(二)税电挂钩,以税配电。以全县工业平均税电比为基数,分配各用电单位电量,在不突破全县用电总量的前提下,按税收水平增加企业用电量。
(三)技术节电,以电奖电。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现有落后设备,并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对节电措施确实有效,节能监察部门现场审核通过的企业,给予用电量奖励。
(四)季度核算,全县调剂。用电指标按年确定,分季下达,全县统筹管理,电量全县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用电量的确定和使用
(一)全县用电量的确定。
上一年实际用电量×(1+经济增长速度)
(二)农业全年用电量的确定
农业生产不限电。
(三)工业全年用电量的确定
1.工业企业供电类型。工业企业采取分类供电的方式,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别采取鼓励用电类、控制用电类和停止用电三类政策。
鼓励类企业不限制用电量。此类企业为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控制类企业按其上年用电规模和纳税水平分配当年用电量,此类企业为所有规模以下企业和鼓励类企业以外的规模以上企业。
停止用电类企业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证照不全的高耗能企业。
2.控制类工业企业的电量确定。用电量数据以乡镇为单位计算,各乡镇根据本办法将用电量分解落实到企业。
(1)企业用电量由三部分构成,即全县平均税电比电量+税收与产值奖励电量+节电措施奖励电量。
A、全县平均税电比电量:由企业上年用电量×0.5+各企业上年实缴税金×全县上年平均税电比×0.5。对税电比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行业,按该行业的税电比推算用电量。
B、税收与产值奖励电量:(企业新增税收占全县新增税收的比重×0.9+企业新增产值占全县新增产值的比重×0.1)×全县新增电量
一季度新增税收数据以上年数据为准,二、三、四季度以上个季度实缴税金数据为准。(产值数据的计算方法同税收)
C、节电措施奖励电量:经核实节电量×1.2
企业节电量以节能监察部门核定的电量为准,从通过验收的下个月起计算奖励电量,2015年底前有效。
(四)服务业和公共机构电量的确定
1.公共机构用电量。原则上公共机构用电量增速要低于全县用电量增速的50%。
2.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要在确保功能的前提下减少能耗。景观灯每年5月1日-10月7日间开放时间不超6个小时,每年10月8日至第二年4月30日间停止开放。城市路灯每年有1/2的时间间隔使用,
(五)用电指标的使用
各企业税电比电量按年确定,分季下达。各企业不超全县用电量的情况可超当季指标用电,企业用电量接近全年用电量80%的,县节能办通知电力部门以该企业全年用电目标为限限制企业购电量;达到全年用电指标量的,县政府下达停止供电通知,电力部门不再对该企业售电。税收与产值奖励用电和节电措施奖励用电在季后5日前由县节能领导小组计算后下发乡镇和电力部门。
三、相关措施
(一)开展用电情况清查。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对全县所有年用电量在5万度以上的用电单位进行摸底清查,摸清用电基数,统一电力、税务、统计部门掌握的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便于各部门数据的对比和计算。同时通过清查取缔县域内所有无证经营的高耗能企业。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1、4、7月2日前,10月9日前,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召开用电碰头会,分析用电形势,计算奖励用电。
(三)编制节电数据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运行(2010)2643号文件.
[2]承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