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保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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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进莱合厂时,队长将我当成“下饭菜”。老班长看我可怜,建议我请队长喝杯酒,有钱的话再请他去按摩洗脚。可我一穷二白差点流浪街头,哪还有钱去攻关!我高考落榜后背着蛇皮袋出来打工,可工作难找啊,大学生用扫帚扫得起,高中生好像地上的购物袋,被风吹着飘来飘去。我没有经验,轻松的活揽不到,重活又干不了。无奈,我来莱合厂应聘流水线普工。招工的小芳对我说:“看你文质彬彬的样子就不是干活的料!”我就求她:“如蒙不弃,定当苦心励志不负厚望。”小芳被我这几句文绉绉的话打动了,就说:“厂里还要招个守门的,你就凑合凑合吧。”于是我就做了保安。
  队长当过几年武警,一米七八,五大三粗,讲起话来和他的个子一样粗鲁。在开早会时,他总是重复着那句话:“我们做保安的,无非就是守住门,但要守住门,可不那么简单。”至于为什么不简单,他又说不出一二三来。保安被称作“守门狗”,就是因为队长常常唠叨着这话。队长管队很严,不允许手下有半点差池,甚至连留长发和胡须这样的细节他也要管,烦死人了。老板和上司在工作的时候记得我们,将我们当牛当马唤来唤去,在奖赏和加薪时,却总是忘记了我们。
  “守门狗”不好当,特别有损尊严。厂里有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进入厂区都要亮出工卡,可偏偏有些人拽,他们昂首挺胸扬长而入,根本不愿意出示厂牌。遇到这种情况,我只能追出去拖住他们。有些人跑得飞快,我追不上,觉得很没有面子,就从地上捡起一个矿泉水瓶子或者一张废纸,丢在垃圾桶里。这样,别人会以为我跑出去捡废品,就不会嘲笑我了。弱将手下无强兵,保安走不起,因为有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队长。
  这天又有人大摇大摆走进来,我要求出示厂牌,可对方说:“没带!”连瞧都不瞧我一眼。队长坐在保安室里,见我没有追上不打卡的人,骂我没有鸟用,还不如一条狗——狗见了生人还敢吠一声呢!我心里骂,如果我不如一条狗,那你这保安队长也强不到哪里去!这时,人力资源部的李经理和小芳出来,队长赶忙“啪”的敬了一个礼。厂里有规定,保安见到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出入厂都要敬礼。
  队长敬礼毕,就盯着小芳看,眼睛直直的。小芳一米六八的个子,极有骨感,很适合做车模。我听说队长对小芳爱慕已久,有人形象地说,他见到小芳就流口水,就四肢酥软,就头脑一片空白,就恨不得跪下去……可小芳对队长视而不见,踢着高跟鞋,“咚咚咚”地走过去。我向李经理敬礼,小芳捂着嘴笑,笑毕,说:“你真不是干活的料,连礼都敬得不标准!”
  小芳对我又说又笑,这让队长气炸了,待李经理和小芳走远,他疯狗似的揪住我的衣领,吼道:“你娘的X,礼都不会敬,给老子滚鸡巴蛋!”
  我蹲下去准备做俯卧撑时,小芳折回厂拿东西,问我蹲在地上干什么,我据实回答了。小芳指责队长说:“穿上这狗皮你就了不起啦?”然后她拉起我说:“莫屌他,等你做了队长,拿他来垫屁股!”
  小芳拉我时,我碰到了她细细滑滑的手掌,一股电流涌遍我全身。我不知这种电流到底是生物电,还是我的感觉,我回味着这种细滑,有点像面包和棉花,又有点像咸咸的海风或者纯牛奶。我喜欢小芳那话,她的话就好像珍藏多年的米酒,将我灌醉了。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做队长的保安不是好保安!我想,要是我做了队长,就一定要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苦活累活抢着干!而且绝不虐待部下,即使他是新来乍到老实巴交。
  我挺了挺腰,回到门口,在这几步路中,我规划了我的人生。我要一张文凭。既然我挤不上独木桥,那就在工业区里上大学。当我买回一堆书后,却犯愁了——房子里闹哄哄的,有打牌赌博的,有抽烟喝酒的,有唱歌练舞的……就是没有学习的。想来想去只有上全晚班,白天才可以安心读书了。上晚班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少见队长,可以不出操,可以不挨骂,可以不做俯卧撑!
  但我高兴得太早了。队长看到了那些崭新的书,觉得很刺眼,就问:“谁在发骚?”他毫不留情地没收了我的书。早晨交班时,我央求他将书还给我,他翘着二郎腿,点燃一支烟,狠吸一口,将烟吐到我脸上。我呛着了,队长哈哈大笑,说:“我们是来打工的,不是来学习的!”
  队长喝令我收起书,说以后他再见到我看书,就要一把火烧了。老班长帮我求情,队长也不买账。老班长告诉我,他是队长的堂叔。队长小时候饿得皮包骨头,老班长总煨个红薯或土豆给他吃。有一次队长饿急了,捧着刚扒出火的土豆一口就吞下去,卡在喉咙里,上不上下不下的,痛得直掉眼泪。不过这伢子争气,靠卖冰棒竟然赚到了初中和高中的学费。老班长自言自语说:“对你这么不友善,不知怎么回事?他对别人都挺好的。”
  队长怕我不执行他的“禁书”命令,亲自来检查,每次都说:“你再看那些劳什子书,我就叫你滚鸡巴蛋!”看来,要将大学搬到工业区里真艰难。我换了个读书的场所,村图书馆下午都开放,人虽多,但安静,又兼窗明几净桌宽凳大,带一瓶水两个馒头遨游书海,何其乐也。特别在夏天,空调吹着凉爽舒适,好一座“避暑山庄”!
  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看书,然后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看书,这日子我还觉得蛮充实的呢。但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三个月,队长掌握了我的行踪,他罚我做了更多的俯卧撑。我真想和队长拼了,可一见他的块头,我就退缩了。队长能单手翻单杠,我哪是他的对手?更何况,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忍无可忍时,我交了辞职报告,我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小芳问我辞职原因,我说:“我要找个可以利用‘三余时间’读书的工厂。”我告诉她,汉朝董遇曾说过,冬天,没有多少农活,这是一年里的空闲时间;夜间,不便下地劳动,这是一天里的空闲时间;雨天,不好出门干活,也是一种空闲时间。
  小芳说,打工的从年头到年尾没有休息,加班到深夜,别说落雨,就算落刀子也不会放假,你的“三余时间”从哪里来?
  过年过节总有个放假的时候吧;下班后总可以挤出点时间来;还有上班时间,其实也有空闲的,别人聊天串岗,我就像牛反刍一样温习学过的东西。
  小芳说她真得对我刮目相看了。我听了,比发了薪水还高兴。小芳撕我的辞职报告时,队长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着,那对眼珠一定瞟斜了。我终于明白了,我对小芳也有兴趣,队长猜透了我的心思。对靓女没有兴趣,我有病啊?我当然没有病,不过我没有打算做小芳的种子选手,原因简单——我口袋里的银子不允许。我想,队长啊,我们大路向天各走一边,老子没有挡你的道啊。转念一想,队长你嚣张?那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决定报复他,抢了他的梦中情人,让他痛苦伤心!我想象他揪着头发痛哭流涕的样子,一定够经典的。
  
  虽然队长严格治队,但还是出了大事。嘿,嘿,我站在写字楼里,隔着玻璃看队长在太阳底下大汗淋漓地跑来跑去。
  财务科的保险柜被撬了!队长报告了总经理,将我们紧急叫到写字楼,然后报了警。总经理的小车“嘎”的停了,队长赶紧跑过去,总经理用手指戳着他的脸。总经理边走边骂他,进写字楼时,我看到队长铁青着脸。在警察到来前,总经理骂了十几句“我屌你老母”。我心里那个乐法,看你还在老子面前雄个毬!
  案子很快就破了,一个新来三天的保安与外面的惯偷勾结,工厂有两扇门,晚上每扇门安排一个保安,另安排一个保安巡逻。趁巡逻的保安到另一栋厂房去了,惯偷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完成了偷盗。这新保安是不是卧底,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厂里将全部责任都摊在队长的头上。李经理怪队长管教不严,将他骂得狗血喷头。我回到门卫室时,队长的喉结不停地吞着口水。他被总经理和李经理骂了一天,但没有吱一声,他的话全部吞下去了。其实责任不全是队长的,这新保安是李经理招的,队长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怎么知道他什么样的肚肠?队长曾要求每扇门安排两个保安,但上面不同意。
  我的翅膀硬了点,我和小芳她们几个女孩混熟了,经常请她们去路边的小店里卡拉OK,一元一首的,也算有了后台。我有了些积蓄,买了个手机,下载了我最喜欢的歌《男儿当自强》。队长盯着我时,我正放着这首歌。我想好了,如果他再对我不恭敬,我就与他撕破脸。一条落水狗,还敢咬人么?队长走到我面前时,我没有瞧他,而是望着电动伸缩门,嘴角露出不屑。
  队长被我的气势压住了,竟然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真幸运,不是你当班。”当班的另两个保安被记过并罚了200块钱。从此,队长不那么高调了,有时还请我去宵夜,吃火锅或者麻辣烫。每次他都谄媚地说:“哪天你做了队长,我给你提包!”
  时间过得很快,工作一年后,我考完了好几门课程。我一高兴,就提笔写了篇文章,题目叫《工业区里的大学》,投给一家杂志社。很快,我收到了样刊,我兴高采烈地拿给老班长看。老班长眼睛瞪得圆鼓鼓的,竖起大拇指说:“厉害。”我成了“作家”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莱合厂。队长见到我就说:“大作家来了!”他借走了我的那本杂志,我以为他想欣赏我的大作呢,谁知他想将我的杂志藏起来,不许我四处炫耀。
  小芳安慰我:“很多书摊有卖这本杂志,有空我陪你去买一本。”在小芳俯下身去翻我的自考教材时,我偷看了她的乳沟,那里真比马里亚纳海还令人神往;而她的胸脯隆起来好像两座山,比珠穆朗玛峰还迷人。我突然涌起一种欲望,泡妞有秘技,脸皮要厚,手臂要长,下手要狠。我拦腰抱住了小芳,她挣脱了,红着脸问我:“你怕不怕你的队长?”
  我不怕!你不是说过,他不过穿着狗皮吗?
  小芳皱皱眉头说,你不也穿着狗皮吗?
  那一天,我死缠烂打将小芳哄上了单车,然后骑着飞快地穿行在街上。我心里打着小九九,我要请小芳吃饭,让她喝点酒,然后我趁着酒兴上了她。在哪里上她,我已经计划好,我不去那种十块钱一晚的小店,我要去“好月亮”大酒店!我先下手为强,队长你就别怪我太不斯文了。
  单车飞一样,风呼呼地在耳边响着。突然,队长骑着电单车从后面追上来,叫着:“小芳,小芳!”那声音都变了,好像一根橡皮筋,被绷得很长又很细。小芳扭过头去不理睬他。队长在前面堵,我就不停地闪着。队长求道:“你放小芳下来!”
  我问:“你问她自己愿意下来吗?”
  队长情绪失控了,骑着车对着我撞来。我一慌张,车子对着一辆飞驰而来的小车撞去。小芳惊叫一声跳下了车,这让我的单车龙头更不听指挥了。小车离我越来越近,没有刹车的意思。我闭上眼睛,想,我将自己交给了菩萨,菩萨想怎样就怎样吧。突然又一阵风,一双手将我扯下单车,倒拖着往路边走。小车“嘎”的停下,我眼开眼睛,真险,车轮就在我脚跟前!如果不是他,我就……
  我的小九九自然没有实现,小芳骂了句:“两个疯子!”就咚咚咚踢着高跟鞋回去了。路灯亮了,夜市溜冰场的音乐又放起了。队长拍了拍我身上的灰,请我去快餐店喝啤酒,说是给我压惊。半杯啤酒下肚,他转弯抹角地求我,他可以为我做一切,只希望我对小芳手下留情。说到小芳,我冷笑了,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绝了他。我们不欢而散,队长懵在那里。
  “傻B!蠢卵!”我啐了口痰,用家乡话骂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轮到老子嚣张了。人一走运,就好像顺风拉尿,什么事情都好办,我差点爱情事业双丰收了。
  “五一”期间,工厂放假,保安们值班。我闻到特殊气味,搁下书跑进车间。浓烟滚滚,组立车间起火了。我慌了,说真的,这样的场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队长来了,他喝得醉醺醺的,自从我与他摊牌,他就变得消沉了,常常借酒浇愁。我幸灾乐祸地想,你与小芳从来没有单独约会过,你这也算失恋吗?小芳喜欢啃玉米棒子,他每天都买一个,提上写字楼放到小芳的桌子上。自从我骑单车差点被车撞,小芳就不稀罕他的玉米棒子了,顺手转送给前台的文员小刘。有人笑话小芳:“有吃不吃是白痴!”她回答:“吃了人家的心软!不会白吃的!”
  大家拿来了灭火器,可拔开栓,全都不能用。我和队长几乎同时跑到另一侧进入房间,一个垃圾桶正燃烧着,引燃了旁边一卷电线。队长拉下了电源开关,操起一把铲。我也捡起一把扫帚,我们俩一起灭火。火势很大,引燃了我的衣服,队长扑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我身上的火熄灭了,我对他笑笑,表示感谢,然后我们又一起灭火。这是我第一次从心里配合他的工作。火很快被扑灭了,这时,队长才发现自己的手被烧伤了,巴掌大的一块烧伤呢,痛得他直掉眼泪。我问他痛不痛,他摇摇头,说:“这回你立了大功,我要提请上面表扬你!”
  当我黑头黑脸走出房子时,消防队赶到,正准备往里冲。小芳赶来,向我竖起了大拇指。队长笑着说:“早知道是小火,我也会去救的。”我说:“这火不也是你灭的吗?”
  翌日厂里开会,老板和李经理来了,将我叫到讲台上,要表彰我灭火有功呢。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队长将功劳全记在我头上,当时厂里要内招一个人事助理,队长推荐了我,不过他人微言轻,上面决定调另一个人。
  之后,队长不停地恭维我,说我是大鱼,莱合厂是小塘,真是浪费了人才。
  我就问,我们厂近千个人,还不算大塘么?
  队长说,对你来说,不算不算。
  队长不再为难我,但他的四大“护法”却暗中搞我。他们将我的书丢了,将我的工衣偷了,将桌子敲坏……
  
  厂里突然要换保安,保安公司进驻了。小芳早就得知这消息,怕我参与到保安群里闹事,就带我到外面玩了一天。我和小芳的事有些眉目了,她接受了我买的一个洋娃娃。小芳抱着洋娃娃时,我就想象抱的是我,心里那个贼美!
  我和小芳回到厂里时已经天黑了,厂里沸沸腾腾的,队长正带着十几个保安,聚在写字楼与人力资源李经理理论,要求厂里按《劳动法》赔偿。其实队长完全不必要出头,老板私下里找过他,承诺给他升一级工资,负责与保安队的联络。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他不用穿着狗皮做“守门狗”了,每天坐在写字楼,闲得慌时就下去“视察视察”,保安队会把他当“上帝”一样敬着奉着。
  厂里给队长这些好处,只有一个条件。厂里要求队长出面,劝其他保安集体辞职,每个辞职的保安可以象征性地补偿一个月工资。保安拿的是月薪,工资固定,但实行两班倒,每天上十二小时,并且每周上六天。如果将八小时外的时间和节假日都算加班,不知要赔偿多少!
  队长不同意,他说:“这班哥们跟了我那么久,我怎能贪图一个人的好处而背叛他们呢?”我就知道,他是一根拗神经,从背脊一直通到大脑,一根直肠子从喉咙通到屁眼。我看着他与李经理争得面红耳赤,然后被保安公司请出厂去了。老班长坐在一旁,耷拉着脑袋,说完了。确实,保安队是完了。
  人事经理找我,要我劝劝队长和其他保安。我答应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我劝他们说:“老板的钱那么好拿吗?”
  他们说,不好拿,就去劳动局。
  我说,打劳动纠纷官司啊,比蜗牛还慢,蜗牛你看得到它在动,而劳动纠纷官司一到劳动局,就好像被万能胶粘住了,要用直升飞机才能拉出来。
  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保安们,他们同意公司赔两个月工资就走。我劝人有功,被留下来并调到了办公室,管后勤工作。我像个得胜的将军,夜市里的歌声和溜冰场的鼓点,好像都是为我而发的。
  写字楼里,用木板隔成一格一格的,我和小芳紧靠着。我收拾桌上的东西,李经理过来,说过几天给我配台电脑。
  电脑?我还不太会用。我老实地回答。
  小芳哼一声,说:“连电脑也不会用,你真没有鸟用!”小芳从来没有骂过我,她也没有这么粗地骂过别人。我望着她,她偏过头去,我觉得从侧面看她,就好像一尊石像,冷冰冰的。
  队长推着车子来莱合厂门口卖玉米棒和馒头,摊子紧挨着保安室。队长喊道:
  “又香又甜的玉米棒子。”
  “不香不甜不要钱的玉米棒子。”
  ……
  他的生意火得很。摊子前常常挤着一群女孩子,我每次挤进去,队长眼睛都要放光,叫道:
  “男孩吃了壮阳,女孩吃了心动的玉米棒子。”
  惹得笑声不断。这时,夜色往往会很浓,又雾似的散去,女孩子们都将瞳孔睁得很大。夜晚是女孩子的。我将糯玉米端给小芳,心里唱:“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小芳接过丢在垃圾篓里。有一次老鼠叼着玉米棒子跑到总经理的办公室,第二天,全公司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灭鼠运动,从此不准所有人带食品进入厂门。都是玉米棒子惹的祸!
  后来我做了主管,再后来我发了。我说我发了,并不是说我发财了,而是我写给小芳的情诗在刊物上发表了。我拿着诗找小芳。小芳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要向她表白,如果她还在乎我,我就继续;如果她不在乎,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被断然拒绝了。
  不久,小芳辞职了,我知道她躲着我,我的狂轰滥炸够她受的。此时,队长也销声匿迹了。渐渐地,我将那些往事放入了记忆的深处,就好像将电脑里的文件隐藏到一些文件夹里。我尽量不再翻出这些文件,我甚至想将他们删除,转入“回收站”后再清空。
  多年后,我跳槽到另一个厂做了人事经理。我口头挂着“企业文化”,成天喊着“以人为本”……我拿着优厚薪酬,坐着高靠软座,开着漂亮小车。可是春风得意的我时常想起小芳。我知道,山无陵,江水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我才会不想念她!
  不是冤家不碰头,我又碰到了队长。我开车出劳动站时,他跑过来检查我的后备箱,检查完,“啪”的敬了一个礼。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脸上添了些苍老,眼睛也少了些光泽。
  我问他过得怎样。他说,挺好的,他来劳动站做保安,帮了很多来打官司的打工者的忙。顿了顿,他脸上露出些许笑容,接着说,你问的是生活方面吧?蛮顺心的,小芳蛮会生崽,双胞胎蛮可爱……他一口气用“蛮”字造了好几个句子。
  而我,蛮羡慕,蛮嫉妒,蛮伤悲,蛮……
  
  责 编:熊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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