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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立足实际、培育典型、突出特色、加大措施,全州农村面貌变化显著、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立足实际,谋划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新农村建设是系统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延边州遵循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先行,扎实推进。
1.1科学谋划,加强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延边州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先后召开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视频会议”等专题会议,对新农村建设进行部署。各县(市)党委、政府也都把新农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2明确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 按照“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延边州一方面抓好120个示范村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城镇化步伐。先后出台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延边州委州政府关于坚持城镇化方向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举办了由县(市)主管领导和乡(镇)书记、镇长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召开了州政府涉农助业融资对接会议,组建了州县两级领导机构。目前,专业农场已发展到51个,其中推进村、示范村32个,带动全州土地流转面积42377公顷,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0.4%,比2009年增长16.4%,流转农户数41179户;30公顷以上规模经营户159户,面积8706公顷,占总流转面积的22%。
1.3创新载体,强化工作指导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引领全州探索具有延边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其中延吉市的“以奖代补办法”、安图县的“整合资金捆绑投入机制”、敦化市的“四级联动整体推进模式”等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州得到普及推广。同时,在全州农村工作会议上开展表彰活动,先后表彰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41个、先进个人56人、先进村15个。
2.把握重点,开拓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在实践中,延边州坚持农村城镇化发展,注重发展特色产业,突出改善民生,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2.1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依据独特资源,构建特色产业带,全州围绕延边特色的黄牛、人参、食用菌、绿色米业等七大产业,构筑了山区“参林药”型、半山区“林牧特”型、河谷平原区“种养加”型和城郊区“贸工农”型四个优势产业带。注重在示范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目前,在推进村和示范村中形成特色产业格局的村有222个,占71.2%。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28元,比全州平均水平高10.3%。
2.2整合资金和项目,强化示范村建设 为全面提高示范村发展规模,加快建设速度,全州加强了对现有国家和省级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明确提出泥草房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17个方面的项目和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目前,全州通过整合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达20271.46万元。延吉市政府制定了支农资金整合办法,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500万元;珲春市将涉农项目资金1032万元,集中投向示范村建设;汪清县整合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下达的道路、河坝、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项目资金2977.48万元投入示范村建设。
2.3突出环境治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委常委、州委书记邓凯多次深入基层考察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多次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州、县两级分别制定环境整治意见或方案,以公铁沿线、旅游沿线为重点,以“四清”、“四改”、“三化”为内容,集中开展了各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载体活动。同时着重于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保洁队伍,配备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集中建设村屯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点,实现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填埋处理。仅2010年全州改造围墙17.4万延长米,改厕1.5万个;新建垃圾站53个,垃圾填埋场676个,购置垃圾清运车316台,清运垃圾19万立方米,清柴草垛、粪堆13万立方米;栽树82万棵。
3.凝聚力量,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
按照中央提出的“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延边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合力。
3.1明确职能,健全工作机构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建设,州和县(市)都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落实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到目前为止,全州8个县市都成立了经编委批准的常设机构,全州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在编专职人员共51人,州及8个县(市)落实办公经费100多万元,形成行之有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体系,有力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3.2多方参与,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政策引导上,先后出台了5个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及有关政策。同时,州及县(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减免税费、全民创业扶持、农村泥草房改造配套等相关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在资金投入上,2007年州财政拿出100万元,重点编制31个州级试点村镇规划,2008年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出台以奖代补等举措,并与省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在协调配合上,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州发改委、州农委等部门成立泥草房办公室,积极推进泥草房改造工作;组织部门开展了“三项工程”活动;林业部门开展“绿化美化村屯”活动;爱卫会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在督促检查上,将新农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责成州委、州政府督察室、州农委、州爱卫会等部门联合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示范提升”工程实施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3.3落实帮扶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州委、州政府出台《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制定全州新农村建设部门责任分工和指导员工作意见。2010年为全州120个示范村落实了帮扶联系领导、单位和企业,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27个帮扶村,由27名州级领导联系,27个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27家企业重点帮扶,落实项目668个,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523万元,捐助物资折合资金9443.22万元。特别是在抗灾自救、重建家园过程中,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要求,强化领导,加大措施,帮助3646户群众完成水毁房重建工作,使全部灾民安全过冬。在受灾较重的地区,打破村屯界限,规划建设了敦化腰甸子、松江河、安图西江、四岔子、大兴川、和龙明岩等一批高标准、高质量、设施完善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省新农村办 供稿)
1.立足实际,谋划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新农村建设是系统工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延边州遵循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先行,扎实推进。
1.1科学谋划,加强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延边州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先后召开了“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新农村建设现场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视频会议”等专题会议,对新农村建设进行部署。各县(市)党委、政府也都把新农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1.2明确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 按照“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延边州一方面抓好120个示范村建设;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加快城镇化步伐。先后出台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延边州委州政府关于坚持城镇化方向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举办了由县(市)主管领导和乡(镇)书记、镇长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召开了州政府涉农助业融资对接会议,组建了州县两级领导机构。目前,专业农场已发展到51个,其中推进村、示范村32个,带动全州土地流转面积42377公顷,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0.4%,比2009年增长16.4%,流转农户数41179户;30公顷以上规模经营户159户,面积8706公顷,占总流转面积的22%。
1.3创新载体,强化工作指导力度 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引领全州探索具有延边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其中延吉市的“以奖代补办法”、安图县的“整合资金捆绑投入机制”、敦化市的“四级联动整体推进模式”等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州得到普及推广。同时,在全州农村工作会议上开展表彰活动,先后表彰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41个、先进个人56人、先进村15个。
2.把握重点,开拓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在实践中,延边州坚持农村城镇化发展,注重发展特色产业,突出改善民生,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2.1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依据独特资源,构建特色产业带,全州围绕延边特色的黄牛、人参、食用菌、绿色米业等七大产业,构筑了山区“参林药”型、半山区“林牧特”型、河谷平原区“种养加”型和城郊区“贸工农”型四个优势产业带。注重在示范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形成“一村一品”产业格局。目前,在推进村和示范村中形成特色产业格局的村有222个,占71.2%。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28元,比全州平均水平高10.3%。
2.2整合资金和项目,强化示范村建设 为全面提高示范村发展规模,加快建设速度,全州加强了对现有国家和省级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明确提出泥草房改造、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17个方面的项目和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目前,全州通过整合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达20271.46万元。延吉市政府制定了支农资金整合办法,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500万元;珲春市将涉农项目资金1032万元,集中投向示范村建设;汪清县整合交通、水利、扶贫等部门下达的道路、河坝、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项目资金2977.48万元投入示范村建设。
2.3突出环境治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委常委、州委书记邓凯多次深入基层考察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多次批示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州、县两级分别制定环境整治意见或方案,以公铁沿线、旅游沿线为重点,以“四清”、“四改”、“三化”为内容,集中开展了各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载体活动。同时着重于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保洁队伍,配备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集中建设村屯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点,实现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填埋处理。仅2010年全州改造围墙17.4万延长米,改厕1.5万个;新建垃圾站53个,垃圾填埋场676个,购置垃圾清运车316台,清运垃圾19万立方米,清柴草垛、粪堆13万立方米;栽树82万棵。
3.凝聚力量,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
按照中央提出的“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延边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合力。
3.1明确职能,健全工作机构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建设,州和县(市)都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落实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到目前为止,全州8个县市都成立了经编委批准的常设机构,全州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在编专职人员共51人,州及8个县(市)落实办公经费100多万元,形成行之有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体系,有力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3.2多方参与,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政策引导上,先后出台了5个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及有关政策。同时,州及县(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减免税费、全民创业扶持、农村泥草房改造配套等相关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在资金投入上,2007年州财政拿出100万元,重点编制31个州级试点村镇规划,2008年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出台以奖代补等举措,并与省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在协调配合上,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州发改委、州农委等部门成立泥草房办公室,积极推进泥草房改造工作;组织部门开展了“三项工程”活动;林业部门开展“绿化美化村屯”活动;爱卫会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在督促检查上,将新农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中,责成州委、州政府督察室、州农委、州爱卫会等部门联合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示范提升”工程实施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3.3落实帮扶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州委、州政府出台《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制定全州新农村建设部门责任分工和指导员工作意见。2010年为全州120个示范村落实了帮扶联系领导、单位和企业,州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27个帮扶村,由27名州级领导联系,27个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27家企业重点帮扶,落实项目668个,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523万元,捐助物资折合资金9443.22万元。特别是在抗灾自救、重建家园过程中,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要求,强化领导,加大措施,帮助3646户群众完成水毁房重建工作,使全部灾民安全过冬。在受灾较重的地区,打破村屯界限,规划建设了敦化腰甸子、松江河、安图西江、四岔子、大兴川、和龙明岩等一批高标准、高质量、设施完善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