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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女勇士》是作家汤亭亭的处女作,不被传统的阳性逻各斯中心主义束缚的汤亭亭在书中以讲故事的形式表达作为现代女性的她对男权压迫的不满及反抗。本文将对“我”的反抗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我”为无名姑姑的辩护,“我”对花木兰故事的重写以及“我”在沉默许久之后再次找回自我。
关键词:多元文化;反抗;身份
美国的华人都会经历跨文化的冲突,而美国的主流文化往往会使在美的华人感到一定程度的自卑。在中国,由于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女性一直处于相对低下的地位,甚至在美国的唐人街,“女子无用论”和“生男孩更好”的观点也很流行,这让在美国的女性华裔身处于更为低下的地位。“以西蒙.德.波伏娃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妇女要获得自由,必须摆脱现有的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对女性的限定,必须通过主动选择和不断行动使自己成为自由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书中的“我”所想做的就是反抗。
一、“我”为无名姑姑的辩护
母亲勇兰曾把无名姑姑的故事告诉了“我”,显然,她非常不愿意提起无名姑姑,“‘你不能把我要讲给你的话,’我妈妈说,‘告诉任何人…’”篇首的这段话也成为了美国大学生的口头禅。在某种程度上,无名姑姑和村里其他的妇女是相似的,勤劳且心地善良。因为作者的叙述来自家中各位长者的只言片语,在塑造她的形象时,作者有通过自己的想象完成,原文中的可能、应该、猜测等语词可以看出这一点。
无名姑姑到底是被蹂躏了还是出于自愿,若她是被蹂躏的,那么她应该受到了威胁,那个男人肯定对她说过:“如果你告诉你家里的人,我就揍你。”再加上来自传统道德的压力,她根本不敢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当然,她也有可能是自愿的,作为家里的独女,在婚礼的时候才见到丈夫的第一面,婚礼过后丈夫又去了美国,一走就是几年,在家的她都快忘了他的长相,来自传统的压力迫使她不敢逾距。然而,“她对名目繁多的限制的惧怕却使她的欲望变得微妙、强烈而深沉。”在过年期间的半个月里,她梦想着有个情人,每天把自己的头发梳成别具一格的发髻,这也传统的女性是不一样的。在“我”的笔下,她不再是封建文化传统下的一个牺牲品,相反,她是一个和海斯特.白兰一样敢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敢女人。
二、“我”对花木兰故事的重写
“我”不仅重新塑造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还重写了民间传奇故事花木兰。原版的故事家喻户晓,讲述的是一个叫花木兰的女孩自幼受父亲影响偷练功,私学阵法,后替父从军,立下汗马功劳,最后,花木兰拒绝了帝王的封官,带着荣誉回到了故里。
在湯亭亭重写的故事中,新的花木兰以“我”作为叙述者,从头到我,“我”都是现世生活中的一个中国女孩。新故事是这个女孩头脑中的想象,她将她自己想象为花木兰,从一对老夫妇那里习得武功,后替父从军,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出战以前,父母在她的背后刻下了誓言和名字,征战中,遇到了自己的玩伴,心生爱意,在反对包办婚姻后与之结合。然而,这个勇士并没有完全反对中国的传统,在战争结束后,为丈夫生下儿女,是一个成功的女性形象,不但有强健的体力,还能在家庭和事业之间保持良好的平衡。在这个重写的故事里,有很明显的女性主义观点的痕迹。在汤亭亭和张子清的一次访谈中,汤亭亭谈到:“我感到我必须这样做。我要表现女人的力量,用男子的力量去增加女子的力量。如果女子知道男子汉英雄有故事,那她就必须有自己去借用男子汉的能力和理想,这样她才变得更强大。”我们可以将这个女勇士理解成汤亭亭自己,她通过笔成为语言的勇士来挑战权威和摆脱性别歧视。相比较而言,原版的故事更遵从儒家的孝道和淡泊名利,新版的花木兰更像是一个投身于革命的革命家,汤亭亭想要从花木兰的故事中阐释华人的反抗。
三、沉默之后的自“我”回归
《女勇士》的最后一章讲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上幼儿园时,原本应该活泼好动的“我”却异常地沉默,主要是因为语言障碍,还有部分原因是被中国“祸从口出”的说法所影响,母亲也因此割了“我”的舌头,导致“我”不愿意讲话。“我”在学习生活中沉默了三年,其他的华裔女孩同样和“我”一样保持沉默,似乎当时只有这样的同伴才能体会这种感觉。“由于错位,一个十分活跃的自我意识可能遭到侵蚀,导致迁徙、奴役、放逐或自愿离开本土。或者有可能遭到文化诋毁,或者受到自以为优越的种族或文化模式对本土人格和文化有意无意的压迫。”这正是大数华裔的切身体会。
渐渐地,大多数华裔孩子在中文学校里重新发声了。却有那么一个女孩即使在中文学校里也只是小声阅读,不曾说话,“我”讨厌这个安静的女孩。有天下午,“我”捏了她的脸,想让她说话,她却没任何反应,于是“我”摇了她的头,抓了她的头发,最后,她哭了,但还是没有说一句话。“我”对那个女孩的表现很是愤怒,因为她像曾经的那个不说话的“我”,不说话是错误且有害的,华裔仍然需要敢于表达自己。在“我”长大之后,作者想要成为一名记者,用写作来完成表达情感的愿望,比如,为无名姑姑的辩护,“经过50年的疏忽之后,只有我一个人舍得为她破费纸张。”
四、余论
《女勇士》的最后一章“羌笛野曲”阐释了作者的写作意图,像写出《胡笳十八拍》的蔡琰一样,汤亭亭想要成为中美文化的使者,想要扮演勇士来改变多元文化下异化为弱者的女性形象,《女勇士》则是通过“我”的反抗来改变华人及华人文学处于他者的边缘地位。
参考文献:
[1]魏天真、梅兰.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导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4
[2]汤亭亭.女勇士[M].李剑波、陆承毅译[M].桂林:漓江出版社,1997:1,5,7,193-194,15
[3]王光林.认同、错位与超越——兼论华裔美国文学的发展[A].虞建华主编.英语文学研究论丛[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77
关键词:多元文化;反抗;身份
美国的华人都会经历跨文化的冲突,而美国的主流文化往往会使在美的华人感到一定程度的自卑。在中国,由于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女性一直处于相对低下的地位,甚至在美国的唐人街,“女子无用论”和“生男孩更好”的观点也很流行,这让在美国的女性华裔身处于更为低下的地位。“以西蒙.德.波伏娃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妇女要获得自由,必须摆脱现有的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对女性的限定,必须通过主动选择和不断行动使自己成为自由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书中的“我”所想做的就是反抗。
一、“我”为无名姑姑的辩护
母亲勇兰曾把无名姑姑的故事告诉了“我”,显然,她非常不愿意提起无名姑姑,“‘你不能把我要讲给你的话,’我妈妈说,‘告诉任何人…’”篇首的这段话也成为了美国大学生的口头禅。在某种程度上,无名姑姑和村里其他的妇女是相似的,勤劳且心地善良。因为作者的叙述来自家中各位长者的只言片语,在塑造她的形象时,作者有通过自己的想象完成,原文中的可能、应该、猜测等语词可以看出这一点。
无名姑姑到底是被蹂躏了还是出于自愿,若她是被蹂躏的,那么她应该受到了威胁,那个男人肯定对她说过:“如果你告诉你家里的人,我就揍你。”再加上来自传统道德的压力,她根本不敢说出那个男人的名字。当然,她也有可能是自愿的,作为家里的独女,在婚礼的时候才见到丈夫的第一面,婚礼过后丈夫又去了美国,一走就是几年,在家的她都快忘了他的长相,来自传统的压力迫使她不敢逾距。然而,“她对名目繁多的限制的惧怕却使她的欲望变得微妙、强烈而深沉。”在过年期间的半个月里,她梦想着有个情人,每天把自己的头发梳成别具一格的发髻,这也传统的女性是不一样的。在“我”的笔下,她不再是封建文化传统下的一个牺牲品,相反,她是一个和海斯特.白兰一样敢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敢女人。
二、“我”对花木兰故事的重写
“我”不仅重新塑造了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还重写了民间传奇故事花木兰。原版的故事家喻户晓,讲述的是一个叫花木兰的女孩自幼受父亲影响偷练功,私学阵法,后替父从军,立下汗马功劳,最后,花木兰拒绝了帝王的封官,带着荣誉回到了故里。
在湯亭亭重写的故事中,新的花木兰以“我”作为叙述者,从头到我,“我”都是现世生活中的一个中国女孩。新故事是这个女孩头脑中的想象,她将她自己想象为花木兰,从一对老夫妇那里习得武功,后替父从军,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在出战以前,父母在她的背后刻下了誓言和名字,征战中,遇到了自己的玩伴,心生爱意,在反对包办婚姻后与之结合。然而,这个勇士并没有完全反对中国的传统,在战争结束后,为丈夫生下儿女,是一个成功的女性形象,不但有强健的体力,还能在家庭和事业之间保持良好的平衡。在这个重写的故事里,有很明显的女性主义观点的痕迹。在汤亭亭和张子清的一次访谈中,汤亭亭谈到:“我感到我必须这样做。我要表现女人的力量,用男子的力量去增加女子的力量。如果女子知道男子汉英雄有故事,那她就必须有自己去借用男子汉的能力和理想,这样她才变得更强大。”我们可以将这个女勇士理解成汤亭亭自己,她通过笔成为语言的勇士来挑战权威和摆脱性别歧视。相比较而言,原版的故事更遵从儒家的孝道和淡泊名利,新版的花木兰更像是一个投身于革命的革命家,汤亭亭想要从花木兰的故事中阐释华人的反抗。
三、沉默之后的自“我”回归
《女勇士》的最后一章讲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上幼儿园时,原本应该活泼好动的“我”却异常地沉默,主要是因为语言障碍,还有部分原因是被中国“祸从口出”的说法所影响,母亲也因此割了“我”的舌头,导致“我”不愿意讲话。“我”在学习生活中沉默了三年,其他的华裔女孩同样和“我”一样保持沉默,似乎当时只有这样的同伴才能体会这种感觉。“由于错位,一个十分活跃的自我意识可能遭到侵蚀,导致迁徙、奴役、放逐或自愿离开本土。或者有可能遭到文化诋毁,或者受到自以为优越的种族或文化模式对本土人格和文化有意无意的压迫。”这正是大数华裔的切身体会。
渐渐地,大多数华裔孩子在中文学校里重新发声了。却有那么一个女孩即使在中文学校里也只是小声阅读,不曾说话,“我”讨厌这个安静的女孩。有天下午,“我”捏了她的脸,想让她说话,她却没任何反应,于是“我”摇了她的头,抓了她的头发,最后,她哭了,但还是没有说一句话。“我”对那个女孩的表现很是愤怒,因为她像曾经的那个不说话的“我”,不说话是错误且有害的,华裔仍然需要敢于表达自己。在“我”长大之后,作者想要成为一名记者,用写作来完成表达情感的愿望,比如,为无名姑姑的辩护,“经过50年的疏忽之后,只有我一个人舍得为她破费纸张。”
四、余论
《女勇士》的最后一章“羌笛野曲”阐释了作者的写作意图,像写出《胡笳十八拍》的蔡琰一样,汤亭亭想要成为中美文化的使者,想要扮演勇士来改变多元文化下异化为弱者的女性形象,《女勇士》则是通过“我”的反抗来改变华人及华人文学处于他者的边缘地位。
参考文献:
[1]魏天真、梅兰.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导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4
[2]汤亭亭.女勇士[M].李剑波、陆承毅译[M].桂林:漓江出版社,1997:1,5,7,193-194,15
[3]王光林.认同、错位与超越——兼论华裔美国文学的发展[A].虞建华主编.英语文学研究论丛[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