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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结合对建筑工程监理的认识,分析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并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没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没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1.2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
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没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1.3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没有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1.4 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足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食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请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1.5 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4)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度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二、基本对策与建议
2.1 强化监理委托程序和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于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人规范化的轨道。
2.2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和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
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足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禁止“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我们建议,这些单位在与母体分离后如果暂时还不能独立的,可以通过合并加强的办法,将其改组成独立的监理法人实体。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人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另一点建议,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并没有实现规范化,随意性是比较大的。因而造成一些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因此就本行业而言,我认为制订在建筑行业范围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3 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作为监理单位,不仅应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应当提出的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程合同条件,实际都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制定的,条款周密而严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它,学习它,掌握它,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
2.4 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適应建设监理的需要。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在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5 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没。
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足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的投人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3、强化廉洁自律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4、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考试
监理单位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使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并做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要鼓励他们去进行继续教育。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培养人才,以使年轻人均能取得一定的学历,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组织未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监理培训,以获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上岗证书;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结束语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币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谭伟.《监理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人才建设》.《中国建设监理》.2004—1
【3】赵维汉.《对监理公司管理问题的认识》.《建设监理》,2006—2007.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前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没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建设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没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1.2 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
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没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1.3 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没有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1.4 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足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食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请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1.5 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
(1)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甚至连企业规模较大、监理业务比较饱满、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监理企业几年苦心经营下来积累亦甚少。
(2)监理人员待遇偏低。待遇偏低,吸引不了高智能人才。同时也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使得工程监理企业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智能、知识密集型企业。
(3)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购置相应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4)工程监理行业现虽已初具规模,但监理取费标准与国际相比明显偏低,束缚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制约并延缓了监理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在目前项目法人制度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理服务收费的最低标准的管理力度,保证监理企业完成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保证工程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二、基本对策与建议
2.1 强化监理委托程序和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于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人规范化的轨道。
2.2 严格监理资质管理和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
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足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禁止“同体监理”的根本措施是要把监理单位从母体内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监理行业。我们建议,这些单位在与母体分离后如果暂时还不能独立的,可以通过合并加强的办法,将其改组成独立的监理法人实体。因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订与颁布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的法规,把国有监理单位的改制工作纳人改革计划,使国有监理单位真正成为产权清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另一点建议,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工作内容、程序和质量要求并没有实现规范化,随意性是比较大的。因而造成一些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影响工程监理的效果。因此就本行业而言,我认为制订在建筑行业范围内通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3 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作为监理单位,不仅应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应当提出的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程合同条件,实际都是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制定的,条款周密而严谨,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它,学习它,掌握它,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
2.4 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適应建设监理的需要。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在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5 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没。
1、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足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2、以人为本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的投人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3、强化廉洁自律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4、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考试
监理单位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使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并做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要鼓励他们去进行继续教育。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培养人才,以使年轻人均能取得一定的学历,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组织未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监理培训,以获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上岗证书;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结束语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币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谭伟.《监理行业的发展关键是人才建设》.《中国建设监理》.2004—1
【3】赵维汉.《对监理公司管理问题的认识》.《建设监理》,200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