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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秩序建构中农民政治权利保障是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的必要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稳压器,是全面发展的保障。现实中,农民存在权利表达渠道过窄、参政机会较少和村民自治运行中形式化倾向严重等现象。究其原因,不仅有国家立法阙失、农民维权组织的缺位;更是社会歧视的广泛存在,农民政治权利主体意识阙如的结果。赋予农民国民待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优化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程序等必将成为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