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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在地区的中小学,采取的教师聘任办法大致有两种: 一是实行“量化”管理,按照考核分数决定教师的评聘:学生考试成绩占40%,教师的各种考核(如备课次数、作业批改次数、单元检测次数、出勤等)占30%,教师之间的相互评定和领导评议占30%,把三者分数相加,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结构工资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