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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浮选法处理含镍废水的实验条件。当pH≥9.5时,用十二烷基磺酸钠(SLS)作浮选剂,浮选后废水中镍的残余浓度可在1 mg/l以下。对实际电解镍废水进行了处理,无论采用沉淀浮选法还是吸附胶体浮选法,处理后废水都可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放标准(1 mg/l),为工业上采用浮选法处理电解镍废水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