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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房地产行业在推动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过热,也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以“房住不炒”新政为背景,对国内外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梳理和诠释,探究房企在新政下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危机。在此基础上,从战略目标、管理体制、转型升级等多个层面提出针对性应对策略,以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房住不炒;租购同权;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9-0016-03
一、“房住不炒”新政背景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产业,其发展不仅关乎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的配置和流动,而且还关联40多个上下游相关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房地产行业获得快速发展,楼市长期处于火爆状态。然而由于2015年后政府开始收紧供地,加之宽松货币周期效应,市场上闲钱过多,造成了楼市旺盛的投资需求,房价也被越炒越高。尤其在2016年房价更是以惊人速度蹿升,出现一年翻番的罕见态势。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使住房变成一种炒作生财工具,居住基本功能弱化,而且虹吸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严重阻碍了其他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任其发展不加管控,对整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解读“房住不炒”的概念,而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被郑重提出,国家明确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1]。“房住不炒”成为党和政府解决城镇住房问题、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的核心指导思想。明确了市场改革方向,国家相关部门迅即对房地产采取了密集的严厉调控措施[2]。
二、“房住不炒”新政下的具体措施
(一)执行限购限贷
限购限贷早在“国十条”实施细则中就被提出,而“房住不炒”定位下,限购限贷措施强度升级,进一步要求各地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因城施策,针对首次购房和二手房交易的条件、付款比例和贷款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对首付贷融资的专项整治和清理,甚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3]。除通过限定购房者名下产权、户籍等客观因素来制约交易权利和贷款条件,政府还对房屋的最高购入价和最低售价及销售许可进行强力控制,并要求客户新购买的商品房在两至三年甚至五年内不得转让。另外,严厉打击为满足购房条件而投机取巧,采用离婚买房的荒唐之举。
(二)推进共有产权
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再次被推行。共有产权是政府让渡土地出让收益和房屋使用权,通过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和比例,以及共同拥有的住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4]。其核心是产权的分割配比,旨在弱化住房经济性和投资性,使住房回归居住本质,政府作为主导调节产权归属和价格梯次,从而实现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共有产权主要以北京、南京、成都等一二线大城市为试点开展实施。
(三)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工具,它包含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稅、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将房地产税列为预备项目,公布将房地产税规划为第一类立法名目,相关部门已积极组织起草完善法律草案工作,加紧制定并确立税收法规的进程。而房地产税将综合调整各类税制,清理归类税费,框定征收范围和税率标准,房地产税即将明文成规预示了对交易环节税费征收的缓解和放松,而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
(四)实施租购同权
作为房产新政的创新理念,租购同权规定以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的房屋承租人与购房者一样享受同等权益,即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和权利,尤其推崇使其子女能够就近入学的福利。其次,加大租房者公积金支持力度,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
(五)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公布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一线城市增加土地供应,包括加速供应节奏和效率,通过调整用地结构和分布,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减少以至暂停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的住宅用地供应。合理调节土地资源供应和住宅用地规模是从土地管理制度和市场供需关系层面对房地产价格进行掌控,回归“房住不炒”落脚点。
三、新政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传统房产经营受限
传统的房产经营往往会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特点把握产品特性和目标客户,利用自主持有资金投入项目、完成产品建设滚动开发并最终获取开发回报,以土地升值实现利润和预期收益[5]。然而目前限购限贷对销售住房的抑制作用日益凸显,共有产权和租购同权的出现使人们对传统商品房需求发生根本性变化,房地产企业仅依靠固有的销售模式和单调产品形态维持收益已不现实。
(二)资金回收及盈利受挫
房地产企业启动项目需经历土地竞拍、市场调研、投资决策、产品定位、立项、建设施工、验收勘察、预售推广、售后管理等错综复杂的环节,需要大量前期资金的投入。而 “房住不炒”主导的销售市场下,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容量经历了十几年的加速几近饱和,另一方面土地供应的收紧进一步增加了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成本。政策导致需求和房价都在萎缩,企业难以通过快速销售实现资金回流,偿付能力受限,盈利运作不免遭遇问题[6]。
(三)存在可持续发展危机
在“房住不炒”政策指引下,政府更为鼓励租赁市场的发展,着力扶持租赁事业,作为住房体系构建进程中着重推行的方案和创新举措,租赁住房切实地满足了居住属性,能够为没有充足经济实力的购房群体提供居住条件。租赁市场的壮大分散了房地产企业销售目标群体,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市场将渐近逼仄,且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限制了销售维度。企业以开发销售为固有路径将不能持续适应新政策的变动,满足企业长期运营需求。 四、房地产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调整企业战略
1.完善长期战略目标。“房住不炒”频繁在政府会议和文件中被强调,这也明确向市场和房企传递出这一政策将会成为较长时间的发展目标和调控机制。对房企而言,在明确的政策环境下,行为必须与国家调控保持一致。眼下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对企业战略做出调整,改变预期成果,不能仅局限于现状,更需要完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房地产企业应以前瞻性态度对企业公司层、职能层战略类型进行合理选择,顺应市场变化,以实现长期经营目标和发展要求。
2.健全管理机制。在限购限贷、租购同权、房地产税立法、整治首付贷、共有产权等新规定出台后,房地产降温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商品房销售越发困难时,企业面临的是更为频繁的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的组织架构,大量高管离职员工跳槽为企业管理带来更大的压力,此时房地产企业亟须倡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激励机制和经营业务范畴,强化管理层次的条线职能作用和精细化整顿。其次,企业应深化团队建设的管理,严谨完善内部管理系统机制,加强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时效政策制度的认知解读及专业知识培训。
3.转型“租售并举”。在房价逐渐趋于稳定甚至下跌的前景下,销售產品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下降利润空间缩小。尤其是在租赁事业崛起的全新环境下,房地产企业需要积极思考有效的转型策略,结合新局势和新的发展要求,紧跟并适应政府提倡的住房方式和渠道多元化方案。而“租售并举”将成为转型切入点和新的盈利机会,房地产企业挣脱单调的产品结构掣肘,提升结构创新并丰富多元化多层次的业务线,特别是增加租赁业务的开展,布局租赁产品模块,在突破销售模式基础上平衡业态规划。
(二)创新经营理念
1.业务模式创新。固守销售渠道需要面临收益紧缩和资金回流的压力,孤注一掷等待销售市场回温显然不理智。限制性政策对销售市场的严厉调控决定了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运营模式转变,租购同权的颁布和土地形式的定位给予租赁事业强劲的发展动力。在原有开发销售基础上创新运营租赁模式能够全面把握市场需求群体,维持企业盈利来源。
2.品牌质量升级。在房地产行业同质化的产品如果没有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很难获得市场的认可,尤其在限制性政策钳制了销售步调时,房地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才能实现品牌升级,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而形成企业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具体行动
1.加快项目周转和资金融通。在资金面收紧和调控升级的政策形势下,限购限贷范围扩大力度升级,开发商必须加快周转速度,缩短开发流程和建设周期。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型开发商企业,碧桂园首先吹响了加速周转的号角,已经以领先的姿态积极抢跑。其最近项目从土地摘牌到开盘仅仅用了5个多月时间,创下了业内最短开发周期。而碧桂园并不满足,仍在不断优化其项目流程。碧桂园这一先导性举措也为房地产企业明确了应对“房住不炒”新政策的重要路径[7]。房地产是典型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信贷紧缩给房地产企业滚动开发制造了巨大障碍,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压力时积极探索运营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和途径可有效缓解资金供应端紧缺,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吸收社会资金,提高房地产企业业务运营效率。
2.开拓租赁业务。经历了飞速的规模扩张和价格飞涨,房地产行业从黄金时代步入白银时代。“房住不炒”定位对于住房居住属性的回归,不仅是维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需要,也是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由于“租购同权”的逐渐落实,租赁市场攫取了相当多的潜在客户,且在“房住不炒”新政下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未来将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板块。国务院和住建部的诸多文件都鼓励房地产企业自持租赁住宅,因此增加租赁业务已成为房地产业内共识,万科、恒大、碧桂园、旭辉等大型房企均已相继投身其中。尤其是万科企业最为积极,率先发力打造长租公寓品牌,开拓租赁市场。具体运作模式包括:一是自持租赁产品。在土地资源越发稀缺的今日,即使是只租不售地块也成为房地产企业竞相争夺的香饽饽。房地产企业应以舒适居住需求为核心打造租赁项目,打造高端住宅公寓或长租公寓等精致标准化的出租产品,配备宜居的保障环境设施,依据市场利好政策开放租赁供给[8]。另外,还可将部分待售或空置房源转移到租赁市场,以降低持有成本。二是承租运营主体。当下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助力产生了许多房源租赁平台和中间商,而建立住房出租运营平台将成为房地产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通过平台运营及提供服务满足租赁需求,还可在租赁产品中附加物业等配套服务,提升租住品质,拓展客群。三是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开发商在出售公寓住房等房产时与购房者协议约定一定时期内统一承租运营并给予购房者一定租金的模式,结合了销售与融资的特性。房地产企业利用售后回租方式不但可以筹措资金获取销售收益,还能积累租客群体资源,通过出租房产把握租赁需求开拓租赁市场,利用租金收益缓解企业开发压力。
3.布局海外市场。在面对多变的新政策和市场环境作用下,还可采取迂回应对策略。鉴于当前国内一系列房地产政策趋紧,市场饱和度过高,竞争形势激烈,限制性措施和租购并举的保障政策抑制了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念头,而远期看房地产税逐步成熟落地,将从法律层面对企业盈利形成长期控制[9]。鉴于此,布局海外市场,寻求走出去的战略也可称为一种解决方案,但海外市场的政治、政策、法律乃至文化习俗等都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必须对目标市场进行长期充分的考察和研究之后,才能付诸行动。所以中短期看,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立足国内市场是根本,发展海外业务只宜作为补充。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
[2] 丁景.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以淘宝为例[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2):104-106.
[3] 陈心媛.新零售背景下盒马鲜生运营策略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1):21-23+28.
[4] 廖吉林.产能过剩背景下民营造船企业产品策略研究[J].物流科技,2020,(5).
[5] 赵巍.基于SEM的江苏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动力机制实证研究[J].物流科技,2020,(3).
[6] 廖吉林,孙莉.新形势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控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20,(6):111-113+130.
[7] 陈心媛.基于SWOT-AHP模型的西塘古镇旅游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21,(1).
[8] 魏妍宇.经济新形势下传统制造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9,(10):140-142+85.
[9] 闫晗.精准扶贫视角下农产品农校对接问题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1):112-114.
关键词:房住不炒;租购同权;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9-0016-03
一、“房住不炒”新政背景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产业,其发展不仅关乎土地、房屋等资源资产的配置和流动,而且还关联40多个上下游相关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房地产行业获得快速发展,楼市长期处于火爆状态。然而由于2015年后政府开始收紧供地,加之宽松货币周期效应,市场上闲钱过多,造成了楼市旺盛的投资需求,房价也被越炒越高。尤其在2016年房价更是以惊人速度蹿升,出现一年翻番的罕见态势。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使住房变成一种炒作生财工具,居住基本功能弱化,而且虹吸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严重阻碍了其他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任其发展不加管控,对整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解读“房住不炒”的概念,而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被郑重提出,国家明确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1]。“房住不炒”成为党和政府解决城镇住房问题、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的核心指导思想。明确了市场改革方向,国家相关部门迅即对房地产采取了密集的严厉调控措施[2]。
二、“房住不炒”新政下的具体措施
(一)执行限购限贷
限购限贷早在“国十条”实施细则中就被提出,而“房住不炒”定位下,限购限贷措施强度升级,进一步要求各地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因城施策,针对首次购房和二手房交易的条件、付款比例和贷款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对首付贷融资的专项整治和清理,甚至调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3]。除通过限定购房者名下产权、户籍等客观因素来制约交易权利和贷款条件,政府还对房屋的最高购入价和最低售价及销售许可进行强力控制,并要求客户新购买的商品房在两至三年甚至五年内不得转让。另外,严厉打击为满足购房条件而投机取巧,采用离婚买房的荒唐之举。
(二)推进共有产权
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再次被推行。共有产权是政府让渡土地出让收益和房屋使用权,通过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和比例,以及共同拥有的住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4]。其核心是产权的分割配比,旨在弱化住房经济性和投资性,使住房回归居住本质,政府作为主导调节产权归属和价格梯次,从而实现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共有产权主要以北京、南京、成都等一二线大城市为试点开展实施。
(三)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是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工具,它包含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稅、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明确将房地产税列为预备项目,公布将房地产税规划为第一类立法名目,相关部门已积极组织起草完善法律草案工作,加紧制定并确立税收法规的进程。而房地产税将综合调整各类税制,清理归类税费,框定征收范围和税率标准,房地产税即将明文成规预示了对交易环节税费征收的缓解和放松,而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
(四)实施租购同权
作为房产新政的创新理念,租购同权规定以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的房屋承租人与购房者一样享受同等权益,即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和权利,尤其推崇使其子女能够就近入学的福利。其次,加大租房者公积金支持力度,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
(五)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公布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一线城市增加土地供应,包括加速供应节奏和效率,通过调整用地结构和分布,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减少以至暂停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的住宅用地供应。合理调节土地资源供应和住宅用地规模是从土地管理制度和市场供需关系层面对房地产价格进行掌控,回归“房住不炒”落脚点。
三、新政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传统房产经营受限
传统的房产经营往往会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特点把握产品特性和目标客户,利用自主持有资金投入项目、完成产品建设滚动开发并最终获取开发回报,以土地升值实现利润和预期收益[5]。然而目前限购限贷对销售住房的抑制作用日益凸显,共有产权和租购同权的出现使人们对传统商品房需求发生根本性变化,房地产企业仅依靠固有的销售模式和单调产品形态维持收益已不现实。
(二)资金回收及盈利受挫
房地产企业启动项目需经历土地竞拍、市场调研、投资决策、产品定位、立项、建设施工、验收勘察、预售推广、售后管理等错综复杂的环节,需要大量前期资金的投入。而 “房住不炒”主导的销售市场下,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容量经历了十几年的加速几近饱和,另一方面土地供应的收紧进一步增加了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成本。政策导致需求和房价都在萎缩,企业难以通过快速销售实现资金回流,偿付能力受限,盈利运作不免遭遇问题[6]。
(三)存在可持续发展危机
在“房住不炒”政策指引下,政府更为鼓励租赁市场的发展,着力扶持租赁事业,作为住房体系构建进程中着重推行的方案和创新举措,租赁住房切实地满足了居住属性,能够为没有充足经济实力的购房群体提供居住条件。租赁市场的壮大分散了房地产企业销售目标群体,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市场将渐近逼仄,且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限制了销售维度。企业以开发销售为固有路径将不能持续适应新政策的变动,满足企业长期运营需求。 四、房地产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调整企业战略
1.完善长期战略目标。“房住不炒”频繁在政府会议和文件中被强调,这也明确向市场和房企传递出这一政策将会成为较长时间的发展目标和调控机制。对房企而言,在明确的政策环境下,行为必须与国家调控保持一致。眼下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对企业战略做出调整,改变预期成果,不能仅局限于现状,更需要完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房地产企业应以前瞻性态度对企业公司层、职能层战略类型进行合理选择,顺应市场变化,以实现长期经营目标和发展要求。
2.健全管理机制。在限购限贷、租购同权、房地产税立法、整治首付贷、共有产权等新规定出台后,房地产降温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商品房销售越发困难时,企业面临的是更为频繁的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的组织架构,大量高管离职员工跳槽为企业管理带来更大的压力,此时房地产企业亟须倡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激励机制和经营业务范畴,强化管理层次的条线职能作用和精细化整顿。其次,企业应深化团队建设的管理,严谨完善内部管理系统机制,加强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时效政策制度的认知解读及专业知识培训。
3.转型“租售并举”。在房价逐渐趋于稳定甚至下跌的前景下,销售產品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下降利润空间缩小。尤其是在租赁事业崛起的全新环境下,房地产企业需要积极思考有效的转型策略,结合新局势和新的发展要求,紧跟并适应政府提倡的住房方式和渠道多元化方案。而“租售并举”将成为转型切入点和新的盈利机会,房地产企业挣脱单调的产品结构掣肘,提升结构创新并丰富多元化多层次的业务线,特别是增加租赁业务的开展,布局租赁产品模块,在突破销售模式基础上平衡业态规划。
(二)创新经营理念
1.业务模式创新。固守销售渠道需要面临收益紧缩和资金回流的压力,孤注一掷等待销售市场回温显然不理智。限制性政策对销售市场的严厉调控决定了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运营模式转变,租购同权的颁布和土地形式的定位给予租赁事业强劲的发展动力。在原有开发销售基础上创新运营租赁模式能够全面把握市场需求群体,维持企业盈利来源。
2.品牌质量升级。在房地产行业同质化的产品如果没有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很难获得市场的认可,尤其在限制性政策钳制了销售步调时,房地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才能实现品牌升级,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而形成企业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快具体行动
1.加快项目周转和资金融通。在资金面收紧和调控升级的政策形势下,限购限贷范围扩大力度升级,开发商必须加快周转速度,缩短开发流程和建设周期。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型开发商企业,碧桂园首先吹响了加速周转的号角,已经以领先的姿态积极抢跑。其最近项目从土地摘牌到开盘仅仅用了5个多月时间,创下了业内最短开发周期。而碧桂园并不满足,仍在不断优化其项目流程。碧桂园这一先导性举措也为房地产企业明确了应对“房住不炒”新政策的重要路径[7]。房地产是典型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信贷紧缩给房地产企业滚动开发制造了巨大障碍,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压力时积极探索运营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和途径可有效缓解资金供应端紧缺,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吸收社会资金,提高房地产企业业务运营效率。
2.开拓租赁业务。经历了飞速的规模扩张和价格飞涨,房地产行业从黄金时代步入白银时代。“房住不炒”定位对于住房居住属性的回归,不仅是维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需要,也是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由于“租购同权”的逐渐落实,租赁市场攫取了相当多的潜在客户,且在“房住不炒”新政下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未来将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板块。国务院和住建部的诸多文件都鼓励房地产企业自持租赁住宅,因此增加租赁业务已成为房地产业内共识,万科、恒大、碧桂园、旭辉等大型房企均已相继投身其中。尤其是万科企业最为积极,率先发力打造长租公寓品牌,开拓租赁市场。具体运作模式包括:一是自持租赁产品。在土地资源越发稀缺的今日,即使是只租不售地块也成为房地产企业竞相争夺的香饽饽。房地产企业应以舒适居住需求为核心打造租赁项目,打造高端住宅公寓或长租公寓等精致标准化的出租产品,配备宜居的保障环境设施,依据市场利好政策开放租赁供给[8]。另外,还可将部分待售或空置房源转移到租赁市场,以降低持有成本。二是承租运营主体。当下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助力产生了许多房源租赁平台和中间商,而建立住房出租运营平台将成为房地产企业新的盈利增长点,通过平台运营及提供服务满足租赁需求,还可在租赁产品中附加物业等配套服务,提升租住品质,拓展客群。三是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开发商在出售公寓住房等房产时与购房者协议约定一定时期内统一承租运营并给予购房者一定租金的模式,结合了销售与融资的特性。房地产企业利用售后回租方式不但可以筹措资金获取销售收益,还能积累租客群体资源,通过出租房产把握租赁需求开拓租赁市场,利用租金收益缓解企业开发压力。
3.布局海外市场。在面对多变的新政策和市场环境作用下,还可采取迂回应对策略。鉴于当前国内一系列房地产政策趋紧,市场饱和度过高,竞争形势激烈,限制性措施和租购并举的保障政策抑制了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念头,而远期看房地产税逐步成熟落地,将从法律层面对企业盈利形成长期控制[9]。鉴于此,布局海外市场,寻求走出去的战略也可称为一种解决方案,但海外市场的政治、政策、法律乃至文化习俗等都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必须对目标市场进行长期充分的考察和研究之后,才能付诸行动。所以中短期看,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立足国内市场是根本,发展海外业务只宜作为补充。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
[2] 丁景.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以淘宝为例[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2):104-106.
[3] 陈心媛.新零售背景下盒马鲜生运营策略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1):21-23+28.
[4] 廖吉林.产能过剩背景下民营造船企业产品策略研究[J].物流科技,2020,(5).
[5] 赵巍.基于SEM的江苏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动力机制实证研究[J].物流科技,2020,(3).
[6] 廖吉林,孙莉.新形势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控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20,(6):111-113+130.
[7] 陈心媛.基于SWOT-AHP模型的西塘古镇旅游产业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21,(1).
[8] 魏妍宇.经济新形势下传统制造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9,(10):140-142+85.
[9] 闫晗.精准扶贫视角下农产品农校对接问题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11):1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