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上的民间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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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
  从2011 年开始,曾经风光无限的民间借贷盛宴急速走入尾声,曲终人散后是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甚至是频频发生的崩盘风险。如脱缰野马般奔腾而来的信贷狂潮,在实体经济低迷、银根缩紧的环境下,如锁链一般将温州、鄂尔多斯、神木这三个名字,一个接一个地拖入公众视野。
  2010 年有关温州“产业空心化”和“资金热钱化”的预警就陆续出现,当时根据温州市人行的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为800 亿元,其中企业民间借款160 亿元、个人民间借款470 亿元、融资中介借贷170 亿元,全城有89% 的家庭(或个人)和56.67% 企业都参与了这场刀尖之舞。因此资金断裂后的全面崩盘,亦可以预见。2011 年4 月以后,工厂倒闭、企业家外逃一度成了温州每日都在发生的“新闻”。引发全国性争论和扩日持久、至今仍在申诉的“吴英案”更是让民间信贷、司法公正等问题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是经历“九月风暴”、似乎是一夜崩盘的鄂尔多斯。超乎想象的民间资本规模曾将鄂尔多斯一度铸就成了一座传奇之城,让无数人一夜暴富;又让它如“中国式的迪拜”神话一样轰然倒塌,让有些人在暴富后走上绝路。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一度风光无限的神木, 原本是贫穷的黄土高原小城,因地下有着储量超过500 亿吨的侏罗纪煤炭,在过去十年间得到了金钱的“眷顾”,昂首阔步的迈入了中国“百强县”之列,GDP 超千亿元。但与2009 年提出全民免费医疗时引发的热切关注截然不同,2012 年年底以来,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集资人跑路自杀、“房姐”被举报等一系列与民间集资崩盘相关的事件,让这里的很多人惶惶终日、讨债无门。
  本来象征着财富的金钱流动,最终与人们希求富裕的愿望背道而驰。
  如何认识刀尖上的民间信贷成因, 如何面对失控的民间信贷潮,如何规范和疏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如何加快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天则经济研究所特别提供本刊《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危机案例分析报告》,或许会给人们带来深刻的启示和思考。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现状
  1、 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规模在300-2000 亿之间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是内蒙古第三大城市, 第二大经济中心,GDP 居全自治区第一,人均GDP 超过香港位居全国第一,是中国煤炭产量最大的城市,天然气产量占全国的六分之一。鄂尔多斯资源丰富,素有"羊""煤""土""气"的美称,鄂尔多斯羊绒制品产量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世界的四分之一;已探明煤炭储量1496 亿多吨,约占全国总储量的1/6 ;已探明天然气储量约1880 亿立方米,占全国三分之一;已探明稀土高岭土储量占全国二分之一。2010 年鄂尔多斯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643 亿元,人均GDP 为20800 美元,财政总收入538.2 亿元,城镇化率达到70%,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国地级市前20 位。2010年,鄂尔多斯的煤炭产量4.49 亿吨,煤炭行业增加值807.79 亿元。
  根据鄂尔多斯金融办副主任赵光荣的估算,如果按照融资总量的20% 计算,鄂尔多斯地区民间借贷规模约是300 多亿元,而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余光军则认为,民间借贷规模约700 亿元。按照担保公司的估计,在不重复统计的情况下,鄂尔多斯有"地下钱庄"1000 多个,借贷规模在2000 亿左右(中国经营网,2011 年10 月21 日)。初步估算,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资金运作量在500 亿元左右(凤凰社会法律专题,2011年6 月6 日)。
  2、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主流利率介于月息2-3 分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融资成本大约在月息2.5% 左右,而借贷成本一般则在月息3%,最高甚至可达月息4%-5% 的高位。民间收储的利率通常在月息2 分-4 分之间,月息2 分-3 分之间是整个民间借贷市场的主流,明显高于银行现行的3.5% 的年存款利息(罗寿博,2011)。也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每月2.5 分的利息吸收公众存款再放贷,以3分月息(贷款利息2 分/ 月、手续费1 分/月)出借资金。银行贷款虽然利率较低,但放款缓慢,算上中间费用和时间成本,贷款利率也接近2 分月息。而民间借贷和小额贷款公司手续简便、放贷迅速,满足了微小企业"短""频""急"的贷款需求。由于鄂尔多斯地区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吸引了大量周边地区的民间资金进入鄂尔多斯。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发生率较高,根据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的调查显示,鄂尔多斯约有62.43% 的人在2008 年发生过民间借贷行为。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
  1、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
  鄂尔多斯煤炭产业中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煤炭产业的高速增长带动了一大批民营企业的发展,如伊泰集团、万正投资集团、亿利资源集团等,也为这些企业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同时经营房地产和煤炭两个业务的伊泰集团,2011 年中期其煤炭业务利润占整个集团利润95% 以上,毛利率高达62%。来自官方内部的保守估计,鄂尔多斯资产过亿的富豪在6000 个以上,而资产上千万的富人则至少有几万个。
  拆迁补偿是鄂尔多斯居民借贷资金的又一重要来源。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该地区的投资也猛增。根据《2011 年鄂尔多斯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全市累计完成旧城拆迁765.4 万平方米,城镇建成区面积由138 平方公里拓展到243 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0%,较“十五”末提高15.6 个百分点。城市快速扩容背后是以煤炭企业为主体“不遗余力”的房地产开发。鄂尔多斯政府对拆迁实行高额补偿,核心区域的补偿甚至在8000 元/ 平方米以上,一些暂时居住在安置房的鄂尔多斯人甚至在五年间能得到双重的补偿。
  根据2008 年人民银行鄂尔多斯支行的抽样调查,企业和家庭(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的民间借贷规模分别占总融资规模的46% 和54%,但其资金来源渠道差别较大。从企业来说,情况较为复杂,向其他企业借款约占其总借入资金的15% ;企业内部集资约占5% ;向其他个人借款约占18% ;向典当行借入约占1% ;而其他形式的借款占比高达61%,估计为不便说明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和委托寄卖商行。从家庭来说,向个人借款约占其民间融资总借入资金的54% ;向典当行、担保公司等中介组织借款约占37% ;其他约占9%。综合上述情况,鄂尔多斯民间融资中,中介组织和居民个人均扮演了重要角色。   2、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资金用途
  根据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对民间借贷的调查,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煤炭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特别是持续数年的煤价井喷,使煤炭业成为鄂尔多斯市的吸金行业。2003 年之后,伴随着鄂尔多斯煤炭开采高潮的到来,资本迅速向房地产涌入,带来了房地产的火热。2005年时鄂尔多斯房地产的均价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2006 年时大约在1500 元,到2007年时均价达到了5000 多元,平均涨幅约3倍。而2009 年时,房价再次大幅度上涨,达到7000-8000 元左右,一些高档住宅或商业地产售价已达到每平米2 万-3 万。2010年,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实际施工面积2696万平方米,但鄂尔多斯各旗镇总人口仅160万,市区人口65 万,按照65 万市区人口计算,仅2010 年施工的房产就够为每个人提供41平米的住房。
  根据《中国民间资本投资调研报告》,在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借贷,而非传统的银行。截至2011 年2 月末,鄂尔多斯银行系统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仅59.7 亿元,在360.7 亿元的投资规模中仅占不到16.55%。曾经来自政府内部的一项评估显示,民间资本占房地产比例可能达到30-40%,而占煤矿行业的比例则达60-70%。但这一数字的准确性即使调研者都很难把握。但可以肯定的是,民间资本仍然更多的投向了高回报的房地产业和煤矿行业。
  鄂尔多斯的财富分配链条维持着一种“体内循环”,即由煤矿产生财富,支撑政府改造城市,通过拆迁,分配给更多的人,再通过民间借贷聚集资金,贷给房地产和新的煤矿,令更多的人分享到高收益。由于缺乏更多可供投资的产业,大量鄂尔多斯人选择将闲置资金投入房地产中(明鹏,2011)。
  3、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操作方式
  在鄂尔多斯错综复杂的借贷关系中,可以简单地将借贷人分成有实体公司的借贷人以及中介人,借贷公司分为单一的房地产公司和有其他产业的房地产公司。据估计,鄂尔多斯活跃着2000 多个民间融资人,正是这些融资人,将民间闲散资金层层汇集起来,形成庞大的地下金融市场。维系这个地下金融市场稳定运转的机制,便是亲缘关系和诚信原则。据记者调查,“苏叶女案”出借人数超过300 人,“祁有庆案”的出借人为824人,“中富公司案”373 人,“梅良玉案”的出借人上百人。大部分出借人都有下线,按照每个出借人平均有5 个下线融资人来计算,裹挟在上述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家庭就超过7500 户。以中富公司某债权人为例,其出借给中富公司的2000 万中仅几十万是自有资金,其余均为从亲戚、朋友处以2 分或者2.5分的月息借得,再放给中富公司,其扮演着资金中介的角色。
  根据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的调查,民间融资的协议方式以选择签订正式合同的占比较高,为62.37%,打借条和口头约定分别占24.49% 和15.14%。借款方式中有40.31% 的需要保证人,26.45% 的需要财产抵押。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民间融资建立在打借条及书面合同的基础上,这表明鄂尔多斯民间融资书面契约化程度已经较高。据调查,借款中仅有10.2% 的借贷活动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由他人介绍。60% 以上的借贷双方是朋友关系,通过类似钱庄组织筹措借贷的只有不到10%。这说明“关系型融资”是当地民间借贷的主体。民间借贷手续极其简单,20% 的企业借贷是以信用方式进行,提供抵押和担保的比例很低。
  4、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的特征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多介于熟人之间。其突出特点是以亲友、熟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依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这种民间借贷活动,外地人很难介入其间。发生借贷纠纷乃至局部危机后,其打击、伤害的对象,以“民间亲情”为主,被其连带危害的范围相对有限,一旦出了问题,不是跑路可以解决的。如中富地产案例中,向王福金提供资金的主要是他以前在法院的同事以及离退休干部、中富公司内部员工的亲属,以及王留宝(中富公司创办人之一)退休前在银行的同事、储户等。或许正是因为“人情”搭上了一条条借贷之路,使得无力偿还的王福金只能选择“以死谢罪”。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风险相对可控。在“中富地产案”中,中富地产公司现有资产价值按市值估计为4.9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3%。有房子作抵押,其资产与债务可以互相抵扣。中富公司的另一位股东郝小军还经营着一家煤炭运输公司,郝小军已经从煤炭运输公司中拿出1000 万元,用于解决中富公司的问题。“祁有庆案”中,祁从824 户吸收的资金本金约为1.5 亿元,加上家族自有资金放给83 户的贷款约为1.71 亿元,也基本上可以实现资产与债务的平衡。“中富公司案”和“祁有庆案”反证了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风险相对可控。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者多从事实业投资,有资产做保障。在鄂尔多斯,借贷人普遍都有“煤老板”的背景,资源的存在增加了当地民间借贷抵御风险的能力,“跑路”对于煤老板而言,也非一个理性选择。在鄂尔多斯,整个财富的发动机是煤炭,而房地产是财富的储蓄罐,中间环节则是靠高息放贷支撑。以前鄂尔多斯的高息放贷鲜有中间环节,都是在融到钱后直接投向实业或其他领域,但现在逐渐生出了“钱炒钱”的概念。
  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参与主体多元化、规模大。截至2010 年8 月初,鄂尔多斯市经审核批准从事融资服务的担保、典当、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共971 家,注册资本达345.3 亿元。其中,典当行36 户,各类投资集团和投资公司共468 户,担保公司270户(整顿后为36 家,注册资本金41.33 亿元),委托寄卖商行197 户。截至2011 年6 月,鄂尔多斯市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达87 家。据有关部门调查,实际上从事民间借贷活动,但没有正式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地下中介组织、机构、中介人,数量无法统计。据鄂尔多斯商务局估算,专门从事民间借贷的中介人约1500 户。   鄂尔多斯民间金融发展的原因
  1、 鄂尔多斯经济的快速发展促生了对金融资源的巨大需求
  “十五”期间中国经济增速最快的省份是内蒙古,而内蒙古增速最快的城市是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GDP 增速连续10 年在20% 以上,鄂尔多斯的人均GDP 已超过香港成为全国最高的城市。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对金融资源的需求。
  2、 正规金融的发展滞后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根据鄂尔多斯人民银行的统计,截至2010 年末,鄂尔多斯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760.9 亿元,而各项贷款余额为1562.1 亿元,存贷比达88.71%,但仍然不能够满足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分级授权,总分行相对集权,地县支行授权较小,使得贷款审批效率较低。如国有商业银行对鄂尔多斯市四大上市公司授信规模较大,但其他企业贷款由于地市行授权小,需报自治区分行甚至总行审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时间较长。由于各大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投放到鄂尔多斯集团、伊泰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和神华神东公司、神华准能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主体,难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鄂尔多斯银行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相关性不显著,快速增长的经济缺乏一个与之相匹配的较高发展水平的金融服务体系。
  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相对低下以及信贷结构的不尽合理,也为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在高利的诱惑下,不只大部分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放贷业务,在鄂尔多斯随处可见的煤炭、房地产办事处也在不同程度地从事“地下钱庄”业务。
  3、 大量闲置民间资本存在,缺乏有效的投资途径。
  近十年来,鄂尔多斯的民间财富己经积累了相当规模,私营和个体经济不断壮大,其积累的民间资金迅速增多,在2007 年胡润中国百富榜中,内蒙古上榜11人,其中8 人为鄂尔多斯市人。由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持续较低,再加上通货膨胀的因素,使储蓄的收益非常低,改变了人们靠利息取得回报的投资理念,民间借贷机构的高利息引诱了大量闲置资金流入其中。人均GDP 远超国内所有发达城市的鄂尔多斯市,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优势产业实现增加值90% 以上,成为拉动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却只有30%多,属于典型的“开着路虎去放羊”的产业与财富倒挂的模式。在产业落后,特别是金融业欠发达的情况下,累积的财富大多进入到当地的房地产领域,鄂尔多斯人将地下的煤转变为财富,然后存入地上的存钱罐——投资的房产, 而开发房地产的资金来源,80% 依赖的不是银行信贷资金,而是当地极其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
  4、 活跃的民营经济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
  根据鄂尔多斯市统计局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8 年底鄂尔多斯市个体工商户为9.26 万户,私营企业为7164 家,分别比2004 年增长184% 和300.9%。2008 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30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2% ;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9.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75%。个体经济市场总成交额和税收均占全市50% 以上。2010 年,鄂尔多斯财政收入538.1877 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对经济总量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个私经济在城乡分布面十分广大,其存在和发展必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信贷机制为其提供资金服务。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却相当有限,仅有15.9% 的中小企业能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其余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即为各类民间借贷。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直接融资方式,逐渐成为支撑其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鄂尔多斯市民间融资手续非常简单,大额的一般有抵押手续及担保人,几小时内就可办理;小额的有担保人签约或个人信用立据就可。所以,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居民有较强的吸引力。
  民间金融对地区经济的影响
  1、 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
  对于鄂尔多斯经济的发展,正规金融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市场多样化发展的特性决定了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存在具有独特的价值。庞大的民间借贷发挥了弥补正规金融体系功能不足的角色,为大量不能获得正规金融资金的需求者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提高了鄂尔多斯各类经济主体的资金可获得性。
  2、 民间借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鄂尔多斯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贡献了全市经济总量的1/3。相对于中小企业对鄂尔多斯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相当有限。在正规金融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与贷款难度大、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的正规金融相比,民间金融贷款的手续简便。
  3、 民间借贷提高了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率
  民间借贷可以有效地把储蓄转化为投资,改善宏观经济效率,促进民营经济增长。作为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鄂尔多斯市GDP 增速连续多年在20% 以上,在这期间鄂尔多斯居民手中积累了大量的储蓄。正是由于鄂尔多斯民间借贷高存款利率的驱使,大量的储蓄直接输入到生产部门中,提高了储蓄转向投资转化的效率,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4、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成本较高,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较高的民间借贷利率,使得依赖民间借贷资金的企业利息负担重,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更注重短期利益,有较强的投机倾向,注重投资的高回报率,这也就使得企业将股市、房地产市场等高风险高回报投资领域作为资金投放的首选目标,从而加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
  5、民间借贷的存在“冲击”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地位。
  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民间借贷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运作方式灵活,监管难度大,一旦发生纠纷极易影响当地的金融、经济稳定,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民间借贷主要看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信誉如何,如果信誉好,抵押不足甚至没有抵押也可以贷款。很多担保人不仅重复担保,而且担保人本身也从民间金融部门借入了大量资金,形成了连环担保、重复担保。一旦其中的一环出现问题,将会带来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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