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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采用文献分析、调查报告分析的方式,通过对比日本自然学校的发展过程和现状,对中国自然教育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理论性探讨。主要得出以下结论:在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保障自然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的同时,需要加强自然活动从业者的培训规范化来降低安全风险;自然教育活动发展方向将从“人与自然”拓展到“人与社会”的层面;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教育活动主题“多民族共生”会在将来带给我们更多解决身边社会课题的启迪。
【关键词】自然学校 自然教育 规范化 多民族共生
一、引言
在中国,环境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发展多年,而自然教育在最近10年才渐渐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包含各种领域的实践活动,如自然学校、自然教育中心、公园与保护区、农牧场等。邻国日本的自然教育,从1960年的公害问题~自然保护运动而演变诞生的自然观察会,到20世纪末以青少年教育为目的的野外活动的开展,再到如今被广泛认知的自然学校,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
本研究通过对日本自然学校的说明与考察,从下述三个内容来浅析中国自然教育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向:(1)自然教育活动的目的;(2)自然教育行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3)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教育活动的发展方向。
二、自然学校发展简述
在1980年,日本国内提出建设“以自然体验为中心的学习设施”“以自然为舞台开展教育活动的设施”,这成为了日本“自然学校”正式诞生的历史起源。根据日本自然学校全国调查委员会进行的调查数据,在1996年,第1回“自然学校宣言”的报告中,确认有76所自然学校在进行活动;到了2002年,调查报告数据显示约有2,000所自然学校的存在;而在2010年当时,共有3,696所自然学校被确认继续从事着相关活动。
在中国,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自然教育机构从2010年开始呈现井喷式发展的态势。2018年参与调查的398家机构中,成立于2010年以前的自然教育机构仅占总体比例的6.8%,而成立于2015年至2018年这4年间的比例高达总体的近70%。中国自然教育机构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病给整个行业带来了影响。比如,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教育活动质量的优劣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在于高专业性的自然教育活动从业者严重不足。
三、自然教育活动目的
日本自然学校在成立初期,其主要目的是“基于自然中所拥有的优秀的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在自然体验的同时,针对当地和社会的各种课题,培养青少年柔软地驱使社会交际能力”。随着时代的变迁,自然学校的目的朝着更广泛的方向进行了发展。日本文部科学省《体验活动的教育性意义》中指出,为培养孩子生存的能力,接触自然与社会现实的实际体验是必需的,具体包括增加对现实世界和生活等的兴趣和关心、培养问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思考与理解能力、学科教育中知识的综合化和实践化、认识自我并产生成就感和自尊感、社会性与共生能力的培养、形成丰富的人性和价值观、增进基础的体力与身心健康。如今,自然学校的目的虽然没有明确的共识,但一般认为是:“通过活动加深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地区、人与社会的关系,构筑自然与人类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培养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促进地区内外相遇合作。
我国国内对自然教育活动的目的尚无统一的定论。《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2018)将自然教育简化定义为“在自然中实践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教育”。魏智勇(2016)认为,自然教育活动应做到,“使不同年龄阶段的学习者在环境中体验自然在环境中体验自然,学习环境知识,探索人与环境相互之间的关系,培养对环境负责任的行为”。
相比较日本,国内现有的思考比较局限于单纯的“人与自然”这一环节,还并没有更多的去拓展其他角度的思维,这一点上与日本自然学校成立初期比较类似,可能需要一个积累与发展的过程。
四、法制化和规范化
在日本,有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来保障自然教育活动的开展。例如,《增进环保热情及推进环境教育法(2003年)》,规定各级政府负责建立承担环境教育基地功能的体制,包括收集和提供关于环境保护的信息和资料,为国民、民间团体、企业进行环境信息交换和交流提供機会和场地。文部科学省《学校教育法(2007年)》,规定促进学校内外自然体验活动,培养尊重生命与自然的精神和寄与环境保全的态度。《关于促进青少年自然体验活动等的法案》在2019年6月13日被提上日本国会议案,概要中对“青少年自然体验活动等”进行了定义,包括“让青少年在农山渔村等自然丰富的地区生活一段时间,与当地的居民进行交流,并接触自然体验活动、农林渔业体验活动、当地的传统文化活动等(以学校的教育活动所进行的也包含于内)”。
在我国,为了今后自然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和各地相关立法部门需要逐步讨论与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来支持自然活动的开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自然活动内容的范围和要求。同时,在自然学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立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政治制度、公民意识等特有因素,充分激励与调动各地相关部门、社区以及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促进教学活动对地区和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的不应仅仅局限于提供法律及政策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做到“防范于未然”。李鑫等提到,日本有一个“自治体赔偿保险”制度对学生的校外出游进行保障,以减少学生和家长因安全责任问题而取消自然活动的参与。虽然这种保障是必要的,但责任并不应该仅被追究于事后,更应该被追究于事前。日本通过专业的自然活动指导者培训来规范行业标准,提升从业者的职业技能,从而在保证教育活动质量的同时减少安全风险。日本的很多自然学校,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拥有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后,会开展自然活动指导者培训讲座;也有一部分全国性的公共和法人机构专门进行指导者的资格认证;一部分大学和大学院也开设有自然活动指导者的讲座及学科。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自然活动从业者的培训规范化,从源头上保证实践活动的低安全风险性。 五、中国特色的活动发展方向
日本经常被认为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其实也差不多确实如此。日本现存的唯一被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是阿依努族,其主要分布在北海道地区。阿依努族的现有人口,据北海道政府的调查显示,2017年当时仅有13,118人生活在北海道,即使加上日本其他各地(主要集中在东京)居住的阿依努族人,相对于日本全国超过1.2亿的总人口而言,实在是极其少数的一部分。在这种社会环境背景下,纵然自然学校的活动目的中包含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构筑,日本大多数机构也几乎不会去考虑多民族共生这个主题。因此,当我们考察和了解日本的自然学校的时候,是很难在这个方面得到什么启示的。
而在中国,对于56个民族的认知几乎是人人皆知,少数民族的人口总和占中国总人口的8.5%(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超过1.1亿人。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多民族理解与共生”理应成为国内自然教育机构的其中一个主题。同时,很多少数民族的聚落依然较为完整的保留着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其中有一些部分正好是自然教育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所探寻的生活方式。在我们认识与了解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也许能够促进我们用从未想过的方式去解决当地社会的一些课题。
另外,相比较日本而言,中国拥有更广阔的自然资源和地质资源。在自然体验活动的设计上,我们拥有比日本更多的选择空间。但恰恰是因为这一点,使我们容易忽视细小的事情和身边的环境。自然教育的内容有很多理解方式,从相对广义的角度而言,包含“环境教育、和平教育、人权教育、开发教育、多文化教育等围绕着社会各式各样的课题开展教育的活动”;从相对狭义的角度而言,包含“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食量的生产和自给自足、生命的多样性与循环、户外技术、与当地居民进行合作伙伴的建立等,各种各样通过自然体验和生活体验来进行的实践活动”。
六、结论
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继续呈发展趋势。但不同于近几年在数量上的发展,今后的发展方向更多的会聚焦于制度上的完善和活动的规范化。在活动的目的方面,未来的发展方向需要从单一的固定思维于“人与自然”,逐渐拓展为更广泛的“人与社会”。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活动元素,“多民族共生”的主题不但能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更有可能带给我们解决身邊社会课题的新启迪。自然教育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出生和生活于这个都市型、消费型、互联网型的人们,去体验和重新认识人作为自然生命的一种,所与生俱来的自然性感知与行为”。它要求我们不仅仅去和自然界产生共鸣,也要求我们和我们当前生活的社会环境产生共鸣。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们还是需要回归到现有的生活中的,自然教育活动需要做的并不是让参与者去逃避现有的生活,而是去教育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包括人、自然、社会等),以期待实现构筑自然与人类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全国自然教育论坛,2016.
[2]西村仁志.日本における「自然学校」の動向——持続可能な社会を築いていくための学習拠点へ.同志社政策科学研究,2006,(2) :31.
[3]日本自然学校全国調査.日本環境教育フォーラム,2011.
[4]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自然教育机构和从业者焦点.全国自然教育网络,2018.
[5]李妍焱.在民间公益领域培养跨国思维——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自然学校技术援助项目论起.中国非营利评论,2018.
[6]魏智勇.自然学校评估的价值取向与指标体系的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6.
[7]栾彩霞.环境教育的推力和依托——从环境教育基地探索日本环境教育.环境教育,2013.
[8]李鑫,虞依娜.国内外自然教育实践研究.林业经济,2017.
【关键词】自然学校 自然教育 规范化 多民族共生
一、引言
在中国,环境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发展多年,而自然教育在最近10年才渐渐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包含各种领域的实践活动,如自然学校、自然教育中心、公园与保护区、农牧场等。邻国日本的自然教育,从1960年的公害问题~自然保护运动而演变诞生的自然观察会,到20世纪末以青少年教育为目的的野外活动的开展,再到如今被广泛认知的自然学校,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
本研究通过对日本自然学校的说明与考察,从下述三个内容来浅析中国自然教育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向:(1)自然教育活动的目的;(2)自然教育行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3)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教育活动的发展方向。
二、自然学校发展简述
在1980年,日本国内提出建设“以自然体验为中心的学习设施”“以自然为舞台开展教育活动的设施”,这成为了日本“自然学校”正式诞生的历史起源。根据日本自然学校全国调查委员会进行的调查数据,在1996年,第1回“自然学校宣言”的报告中,确认有76所自然学校在进行活动;到了2002年,调查报告数据显示约有2,000所自然学校的存在;而在2010年当时,共有3,696所自然学校被确认继续从事着相关活动。
在中国,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自然教育机构从2010年开始呈现井喷式发展的态势。2018年参与调查的398家机构中,成立于2010年以前的自然教育机构仅占总体比例的6.8%,而成立于2015年至2018年这4年间的比例高达总体的近70%。中国自然教育机构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病给整个行业带来了影响。比如,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教育活动质量的优劣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在于高专业性的自然教育活动从业者严重不足。
三、自然教育活动目的
日本自然学校在成立初期,其主要目的是“基于自然中所拥有的优秀的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在自然体验的同时,针对当地和社会的各种课题,培养青少年柔软地驱使社会交际能力”。随着时代的变迁,自然学校的目的朝着更广泛的方向进行了发展。日本文部科学省《体验活动的教育性意义》中指出,为培养孩子生存的能力,接触自然与社会现实的实际体验是必需的,具体包括增加对现实世界和生活等的兴趣和关心、培养问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思考与理解能力、学科教育中知识的综合化和实践化、认识自我并产生成就感和自尊感、社会性与共生能力的培养、形成丰富的人性和价值观、增进基础的体力与身心健康。如今,自然学校的目的虽然没有明确的共识,但一般认为是:“通过活动加深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地区、人与社会的关系,构筑自然与人类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培养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促进地区内外相遇合作。
我国国内对自然教育活动的目的尚无统一的定论。《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2018)将自然教育简化定义为“在自然中实践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教育”。魏智勇(2016)认为,自然教育活动应做到,“使不同年龄阶段的学习者在环境中体验自然在环境中体验自然,学习环境知识,探索人与环境相互之间的关系,培养对环境负责任的行为”。
相比较日本,国内现有的思考比较局限于单纯的“人与自然”这一环节,还并没有更多的去拓展其他角度的思维,这一点上与日本自然学校成立初期比较类似,可能需要一个积累与发展的过程。
四、法制化和规范化
在日本,有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来保障自然教育活动的开展。例如,《增进环保热情及推进环境教育法(2003年)》,规定各级政府负责建立承担环境教育基地功能的体制,包括收集和提供关于环境保护的信息和资料,为国民、民间团体、企业进行环境信息交换和交流提供機会和场地。文部科学省《学校教育法(2007年)》,规定促进学校内外自然体验活动,培养尊重生命与自然的精神和寄与环境保全的态度。《关于促进青少年自然体验活动等的法案》在2019年6月13日被提上日本国会议案,概要中对“青少年自然体验活动等”进行了定义,包括“让青少年在农山渔村等自然丰富的地区生活一段时间,与当地的居民进行交流,并接触自然体验活动、农林渔业体验活动、当地的传统文化活动等(以学校的教育活动所进行的也包含于内)”。
在我国,为了今后自然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和各地相关立法部门需要逐步讨论与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来支持自然活动的开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明确自然活动内容的范围和要求。同时,在自然学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立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我国的政治制度、公民意识等特有因素,充分激励与调动各地相关部门、社区以及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促进教学活动对地区和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目的不应仅仅局限于提供法律及政策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做到“防范于未然”。李鑫等提到,日本有一个“自治体赔偿保险”制度对学生的校外出游进行保障,以减少学生和家长因安全责任问题而取消自然活动的参与。虽然这种保障是必要的,但责任并不应该仅被追究于事后,更应该被追究于事前。日本通过专业的自然活动指导者培训来规范行业标准,提升从业者的职业技能,从而在保证教育活动质量的同时减少安全风险。日本的很多自然学校,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拥有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后,会开展自然活动指导者培训讲座;也有一部分全国性的公共和法人机构专门进行指导者的资格认证;一部分大学和大学院也开设有自然活动指导者的讲座及学科。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自然活动从业者的培训规范化,从源头上保证实践活动的低安全风险性。 五、中国特色的活动发展方向
日本经常被认为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其实也差不多确实如此。日本现存的唯一被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是阿依努族,其主要分布在北海道地区。阿依努族的现有人口,据北海道政府的调查显示,2017年当时仅有13,118人生活在北海道,即使加上日本其他各地(主要集中在东京)居住的阿依努族人,相对于日本全国超过1.2亿的总人口而言,实在是极其少数的一部分。在这种社会环境背景下,纵然自然学校的活动目的中包含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构筑,日本大多数机构也几乎不会去考虑多民族共生这个主题。因此,当我们考察和了解日本的自然学校的时候,是很难在这个方面得到什么启示的。
而在中国,对于56个民族的认知几乎是人人皆知,少数民族的人口总和占中国总人口的8.5%(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超过1.1亿人。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多民族理解与共生”理应成为国内自然教育机构的其中一个主题。同时,很多少数民族的聚落依然较为完整的保留着传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其中有一些部分正好是自然教育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所探寻的生活方式。在我们认识与了解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也许能够促进我们用从未想过的方式去解决当地社会的一些课题。
另外,相比较日本而言,中国拥有更广阔的自然资源和地质资源。在自然体验活动的设计上,我们拥有比日本更多的选择空间。但恰恰是因为这一点,使我们容易忽视细小的事情和身边的环境。自然教育的内容有很多理解方式,从相对广义的角度而言,包含“环境教育、和平教育、人权教育、开发教育、多文化教育等围绕着社会各式各样的课题开展教育的活动”;从相对狭义的角度而言,包含“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食量的生产和自给自足、生命的多样性与循环、户外技术、与当地居民进行合作伙伴的建立等,各种各样通过自然体验和生活体验来进行的实践活动”。
六、结论
中国的自然教育行业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继续呈发展趋势。但不同于近几年在数量上的发展,今后的发展方向更多的会聚焦于制度上的完善和活动的规范化。在活动的目的方面,未来的发展方向需要从单一的固定思维于“人与自然”,逐渐拓展为更广泛的“人与社会”。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活动元素,“多民族共生”的主题不但能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更有可能带给我们解决身邊社会课题的新启迪。自然教育的真正意义在于,“让出生和生活于这个都市型、消费型、互联网型的人们,去体验和重新认识人作为自然生命的一种,所与生俱来的自然性感知与行为”。它要求我们不仅仅去和自然界产生共鸣,也要求我们和我们当前生活的社会环境产生共鸣。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们还是需要回归到现有的生活中的,自然教育活动需要做的并不是让参与者去逃避现有的生活,而是去教育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包括人、自然、社会等),以期待实现构筑自然与人类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全国自然教育论坛,2016.
[2]西村仁志.日本における「自然学校」の動向——持続可能な社会を築いていくための学習拠点へ.同志社政策科学研究,2006,(2) :31.
[3]日本自然学校全国調査.日本環境教育フォーラム,2011.
[4]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自然教育机构和从业者焦点.全国自然教育网络,2018.
[5]李妍焱.在民间公益领域培养跨国思维——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自然学校技术援助项目论起.中国非营利评论,2018.
[6]魏智勇.自然学校评估的价值取向与指标体系的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16.
[7]栾彩霞.环境教育的推力和依托——从环境教育基地探索日本环境教育.环境教育,2013.
[8]李鑫,虞依娜.国内外自然教育实践研究.林业经济,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