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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正义与西方传统文化西方的传统文化,以注重理性分析的自然法思想为首,而程序正义正是基于自然法的理念而产生的,并成为西方宪政制度和法治传统的核心。主要表现为:一是追求法治的思想。“法律是理性的命令”,“法律应在任何方面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这种法治思想,奠定了法律至上、法律程序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二是个人权利本位观念。西方传统法律思想认为,建立法律制度的目的首先在于保护公民的权利。这种权利本位的精神,强化了公民的个人权利意识以及以权利维护自由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