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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教授,辽宁铁岭人,1964年3月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现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实务系教授、三级警监,兼任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及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莉教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理论与实务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从教33年来,先后承担省内公安专业证书班学历教育、公安在职人员培训、司法所在职人员培训以及学院高职班和成人本科班等各类教育的教学与培训工作。她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