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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ZQFG2018030肇府规[2018]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已经2018年10月7日十三届5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