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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使得我国的油气勘查和开采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使得油气田生产企业不断为其提供各种生产性劳务工作,这也使得税收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国家对油气田企业的税收管理政策虽不断更新,但是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时,由于外来企业不在生产地注册、较多都是野外作业,这就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企业税费合理计算,造成异地税款的大量流失。一些异地企业无外出生产经营证明,虽有委托代证,但是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取得的收入等信息难以掌控,也就难以实现全面的核查,使得税收管理实践工作难以真正落实。
【关键词】 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实践
油气田企业是我国的大型企业,其一般具有企业规模大、业务分布广、管理较分散等多重特点,因而对于油气田企业的税源控制也是国家所重点关注的。尤其在我国偏远地区,油气田企业一般是本地区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全市的税收收入基本50%以上来源于油气田企业,这也是使国家税收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也导致了油气田企业的发展不断向外延伸,现在的油气田企业经营横跨多个省区,虽然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但是实际的税收分配机制并未健全,这就容易导致税收大规模外移现象,也会使得有些企业缺乏监管,偷漏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加强跨省区油气田税收政策的研究,不断熟悉、运用政策,将政策落实到实践,维护当地税收利益,对跨省区的税收在省际间进行合理分配,也能促进地方收入的不断增长。
一、目前跨省区油气田税收管理的主要政策
目前我国多数的油气田主要生产区域一般横跨多个省市、县区,这就使得许多税种都要跨省区分配,本文主要针对原油、天然气、生产性劳务和汇总纳税几个突出方面进行分析,也即是从增值税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等方面进行研究,使油气田企业对跨省区税收政策不断予以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税款的合理缴纳。
首先,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管理方面应了解,《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油气田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按照各油气田(井口)石油、天然气产量比例进行分配,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同时,认识到关于生产性劳务所做的规定如下: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一律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规定。这些税收管理政策法规,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虽有一定的税收约束,但其运用现状中,仍存在较多问题。
二、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政策的运用情况
根据对以上税收政策的了解,目前我国跨省区油气田企业产生了税收向外转移的现象。由企业实际运行可知,跨省区的油气田企业,若公司在异地设非独立核算的炼油厂,就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但是其原油的购进和价格等必须严格执行发改委的规定。尤其在国际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成品油出厂价并未上涨。这就造成炼油环节利润和税收向成品油销售方向转移。
此外跨省区提供生产性劳务的油气田企业,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使得跨省区劳务预征率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处于同等水平,这一规定看似公平合理,保护了劳务发生地的税收利益,但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其总部的劳务税收贡献实际并未达到3%,这便使总部劳务税收向外转移。
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2001年开始实施新的汇总纳税办法,必须按照办法施行就地预缴政策。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为6:4,也即是跨省油气田企业,对于总部和异地的分支机构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税收贡献。但是仅是统一按照6:4的比例来划分,只会使得分支机构的税收往总部地区转移。
以上税收转移现状说明我国跨省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中,经营地税收管辖权不完整,使分支机构没有开展独立核算,致使税款计算不完整,加之预征率设置的不科学,税收收入便发生了转移。一般这种情况下,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先到务机关办理纳税人认定手续,做好备案,保证分支机构也成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同时还要完善税收归属机制,不断完整计量收支项目,计价方法合理准确,同时加强省区间的协调,共同实现税收管控。
三、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政策的实践措施
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务筹划管理,不仅是企业“依法纳税”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合理、合法节约税费支出”的节约理念的表现,更为关键的是,科学的税务筹划,能促使企业提升竞争力,在世界的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在税收管理中,应具体注意实践中的常见的几个问题:
(1)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将税务筹划作为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领导的重视。纳税筹划是一项科学细致的工作,需要领导的全力支持。企业领导一般都把经济利润作为主要的追求目标,而忽视节税的重要性。因此,企业领导要改变企业经营理念,树立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直接、快速的税后利益;二是税务筹划部门的建立。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制定企业税务筹划目标,需要专门的部门来执行、监督、管理。三是税务筹划专业人员的培养。税务筹划是一项科学、细致、专业的高智力财务管理活动,它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财务、税收、法律等专业性知识外,还要求掌握企业管理、投资等相关知识,所以,企业应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招录工作。四是税务筹划工作相关制度的完善。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可以帮助税务筹划人员更顺利的开展筹划工作。
(2)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密切与国家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期,社会变化发展巨大,有些环节与实际脱离。比如,我国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稳定性差。这就使得税务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来,税务机关可以解释根据税法,来开展税收工作;二来,在税法规定不明确或规定空白处,需要税务机关的指导。所以,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与当地的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显得很必要。首先,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应就其对不确定的企业税务行为,得到税务部门的指导和肯定,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展开;其次,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門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信息,企业可以及时重新规划纳税筹划计划,避免无谓损失,做到有的放矢。
(3)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实践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发展目标来制定适合企业的税务筹划计划,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筛选出最佳纳税筹划方案,决不能纸上谈兵、生搬硬套。此外,应坚持发展的理念,用长远的眼光来计划纳税筹划,实践中,有些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短暂的实现企业税务成本的节约,但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要进行纳税筹划计划的比较,综合考虑企业的税收体系,坚持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的发展理念,最好税务筹划工作。对于偶发的跨省区经营情形,尽量采用简易的税收管理方式和税款征收形式。
参考文献:
[1]朱先林.浅谈油气田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4(08)
[2]方鹏.石油企业税收筹划相关问题的探讨[J].会计师.2012(02)
[3]方鹏.增值税转型后油气田企业税务风险分析[J].商业会计.2012(04)
【关键词】 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实践
油气田企业是我国的大型企业,其一般具有企业规模大、业务分布广、管理较分散等多重特点,因而对于油气田企业的税源控制也是国家所重点关注的。尤其在我国偏远地区,油气田企业一般是本地区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全市的税收收入基本50%以上来源于油气田企业,这也是使国家税收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也导致了油气田企业的发展不断向外延伸,现在的油气田企业经营横跨多个省区,虽然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但是实际的税收分配机制并未健全,这就容易导致税收大规模外移现象,也会使得有些企业缺乏监管,偷漏税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加强跨省区油气田税收政策的研究,不断熟悉、运用政策,将政策落实到实践,维护当地税收利益,对跨省区的税收在省际间进行合理分配,也能促进地方收入的不断增长。
一、目前跨省区油气田税收管理的主要政策
目前我国多数的油气田主要生产区域一般横跨多个省市、县区,这就使得许多税种都要跨省区分配,本文主要针对原油、天然气、生产性劳务和汇总纳税几个突出方面进行分析,也即是从增值税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等方面进行研究,使油气田企业对跨省区税收政策不断予以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税款的合理缴纳。
首先,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管理方面应了解,《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采石油、天然气的油气田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按照各油气田(井口)石油、天然气产量比例进行分配,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同时,认识到关于生产性劳务所做的规定如下: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次,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1]13号文件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一律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规定。这些税收管理政策法规,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虽有一定的税收约束,但其运用现状中,仍存在较多问题。
二、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政策的运用情况
根据对以上税收政策的了解,目前我国跨省区油气田企业产生了税收向外转移的现象。由企业实际运行可知,跨省区的油气田企业,若公司在异地设非独立核算的炼油厂,就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但是其原油的购进和价格等必须严格执行发改委的规定。尤其在国际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成品油出厂价并未上涨。这就造成炼油环节利润和税收向成品油销售方向转移。
此外跨省区提供生产性劳务的油气田企业,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使得跨省区劳务预征率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处于同等水平,这一规定看似公平合理,保护了劳务发生地的税收利益,但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其总部的劳务税收贡献实际并未达到3%,这便使总部劳务税收向外转移。
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2001年开始实施新的汇总纳税办法,必须按照办法施行就地预缴政策。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为6:4,也即是跨省油气田企业,对于总部和异地的分支机构都具有直接或间接的税收贡献。但是仅是统一按照6:4的比例来划分,只会使得分支机构的税收往总部地区转移。
以上税收转移现状说明我国跨省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中,经营地税收管辖权不完整,使分支机构没有开展独立核算,致使税款计算不完整,加之预征率设置的不科学,税收收入便发生了转移。一般这种情况下,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先到务机关办理纳税人认定手续,做好备案,保证分支机构也成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同时还要完善税收归属机制,不断完整计量收支项目,计价方法合理准确,同时加强省区间的协调,共同实现税收管控。
三、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收管理政策的实践措施
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税务筹划管理,不仅是企业“依法纳税”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合理、合法节约税费支出”的节约理念的表现,更为关键的是,科学的税务筹划,能促使企业提升竞争力,在世界的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在税收管理中,应具体注意实践中的常见的几个问题:
(1)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将税务筹划作为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领导的重视。纳税筹划是一项科学细致的工作,需要领导的全力支持。企业领导一般都把经济利润作为主要的追求目标,而忽视节税的重要性。因此,企业领导要改变企业经营理念,树立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直接、快速的税后利益;二是税务筹划部门的建立。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制定企业税务筹划目标,需要专门的部门来执行、监督、管理。三是税务筹划专业人员的培养。税务筹划是一项科学、细致、专业的高智力财务管理活动,它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财务、税收、法律等专业性知识外,还要求掌握企业管理、投资等相关知识,所以,企业应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招录工作。四是税务筹划工作相关制度的完善。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可以帮助税务筹划人员更顺利的开展筹划工作。
(2)跨省区油气田企业要密切与国家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速期,社会变化发展巨大,有些环节与实际脱离。比如,我国税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稳定性差。这就使得税务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来,税务机关可以解释根据税法,来开展税收工作;二来,在税法规定不明确或规定空白处,需要税务机关的指导。所以,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与当地的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显得很必要。首先,跨省区油气田企业应就其对不确定的企业税务行为,得到税务部门的指导和肯定,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展开;其次,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門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信息,企业可以及时重新规划纳税筹划计划,避免无谓损失,做到有的放矢。
(3)跨省区油气田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实践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发展目标来制定适合企业的税务筹划计划,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筛选出最佳纳税筹划方案,决不能纸上谈兵、生搬硬套。此外,应坚持发展的理念,用长远的眼光来计划纳税筹划,实践中,有些纳税筹划方案可能会短暂的实现企业税务成本的节约,但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跨省区油气田企业来说,要进行纳税筹划计划的比较,综合考虑企业的税收体系,坚持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的发展理念,最好税务筹划工作。对于偶发的跨省区经营情形,尽量采用简易的税收管理方式和税款征收形式。
参考文献:
[1]朱先林.浅谈油气田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4(08)
[2]方鹏.石油企业税收筹划相关问题的探讨[J].会计师.2012(02)
[3]方鹏.增值税转型后油气田企业税务风险分析[J].商业会计.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