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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是现代社会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情,然而就是这种普通的事情却因为我们的不重视或不知道怎样去重视,进而忽略了很多重要的细节,引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以方便我们在租房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租房时,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问:我刚看了一处房子,打算和房东签一年的合同,房租每个月1500元,押一付三,如果这一年内我不想继续租的话,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好,房东可以把押金退给我。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和房东就上述事情只是进行了口头约定,约定有效吗?
答:口头协议也是协议,但是因没有书面证据,对于租期长短、租金数额、费用承担等都难以证明,一旦发生纠纷,会造成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对双方都不利。另外,如果签订了书面合同,还可以约定一下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便在发生争执时可以合同为标准判断双方的责任。
二、房东要卖房,房客该怎么办?
问:我是租客,去年12月份与房东签了租赁期限为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现在租赁期限还未满,但是房东想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原因是他想把房子卖掉然后出国,并要求我一个月内搬离,如果我不搬的话他就要起诉我,还要我赔偿他房屋卖不出去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作为承租者,你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你现在租住的房屋;其次,即使你不主张购买该房屋,房东把房子卖了,房东也无权随意解除租赁合同,你依然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所以,你可以不搬离你现在租住的房屋,房东也无权要求你赔偿其房屋卖不出去的损失。
三、转租来的房子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要求收回房屋,怎么办?
问:2015年3月2日,我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当时李某告诉我说,房子是他朋友傅某租给他的,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是否转租由李某自己决定。半月前,傅某找到我说,他是房东,他要把房子收回去,因为李某与他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让或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及李某与傅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原出租人傅某可以收回房屋,因此,你不能继续租赁该房屋,但是你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你已交付的租金。
四、转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我作为次承租人该怎么办?
问:黄某将其所有的某商业房产整层出租给程某,双方约定的合同期为3年,还具体约定了租金、转租等事宜,然后程某将其中两间转租给我,我按期支付程某租金,但是程某却拖欠了出租人黄某的租金,出租人黄某现在说因为程某拖欠租金,构成违约,要起诉解除与程某的合同,可是我想继续租用该房产怎么办?
答:虽然本案纠纷涉及你的转租合同利益,但承租人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也是合法合理的。你如果想继续使用该房屋,也可以代替承租人支付欠缴的租金,相当于你与出租人达成新的租赁合同,这样你就可以继续经营。同时承租人程某对你构成的违约,你也可以向承租人程某进行追偿。
五、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房期限,房东可以要求我立刻搬离吗?
问:我去年租住的房子,因为当时工作不稳定,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就没有约定租赁期,现在房东想把房子高价出租给别人,要求我立刻搬走,原因是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期限,他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
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们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和你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房东在解除合同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也就是说房东可以和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不能要求你立刻搬离,应该给予你一定的合理期限。
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问:我即将大学毕业,工作已找好,现在打算在公司附近租间房子,我想问下,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都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首先,签订合同时,要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否是同一人,如果是转租的,要核实转租人是否有转租资格,即查看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允许其转租;第二,一定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而且租赁合同要详细,尽可能地明确双方责任,例如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同时还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还要明确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擅自收回房屋的违约责任等。
柴瑜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诚信为本,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承诺,擅长处理传统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事务。联系电话:15933622028。陈淑琴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热心接待客户、耐心分析案件、细心发现问题为特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最佳解决方案。联系电话:1393212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