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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服务功能的不断发展和居民对生活安全、健康、舒适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城市“宜居性”产生了迫切的需要。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主题,“宜居城市”成为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主题。宜居城市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宜居城市包括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公共秩序安全六个方面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