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经历各方博弈后,终于通过了加强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该改革方案与全球流动性标准将提交给11月的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形成最终方案。而资本改革及流动性监管新标准被视为全球金融改革的核心。
与此同时,中国参考新改革方案并结合中国国情,对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修订工作也已着手,银监会可能在年底出台总体框架和路线图,届时一并出台的有望包括银监会对系统性重要机构的一揽子监管意见。
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透露,中国将对大型银行、系统性银行和非系统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因行制宜”。将考虑到银行的承受能力,实行不同的资本监管标准和过渡期,统一指导国内银行向新标准过渡。
中国版猜想
银监会表示,待年底巴塞尔委员会公布资本监管改革最终方案后,将适时出台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总体框架和路线图,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开始。
近期,一份传为银监会讨论稿的监管标准引起关注。该讨论稿中,超额资本留存、前瞻性拨备以及流动性监管等新标准悉数在列。而这些也正是巴塞尔委员会的新调整内容。
讨论稿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一致,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分别为6%、8%、10%,但是这一要求分别高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4.5%、6%和8%)。该讨论稿还引入了超额资本这一新的监管标准,其动态范围为0~4%,在必要时可以为0~5%。
加强对大机构的监管,避免其引发系统性风险也是本次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正在出台“大而不能倒”的机构监管的一揽子建议。在银监会上述讨论稿中,大机构的监管也有体现:系统重要性银行增加了1%的附加资本要求。
此外,该讨论稿还引入了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其中,杠杆率(核心资本/表内外总资产)要求为4%,这也高于巴塞尔新共识的3%水平。2011年开始实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需2012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2016年底达标。而目前大中型银行杠杆率水平能达到4%,小型银行约3.5%。
在拨备率方面,该讨论稿要求拨备占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5%,并将于2011年起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达标时间与杠杆率达标时间一致。
在金融危机中,流动性被认为迫切需要加强监管。而在此之前,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监管标准。所以,巴塞尔委员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LCR)以及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统一标准。本次银监会讨论稿也引入了上述两个指标,并且均要求达到100%。
一位股份制银行资产负债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两项指标均是衡量未来动态流动性的。其中流动性覆盖率(LCR)强化了短期流动性风险的监控,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更侧重银行中长期流动性的监控。
他说,之前各家银行有自己的流动性监测标准,比如建立一级储备、二级储备,并在其中进行限额管理。现在有统一的标准公式指标以后,各家银行可以将自己的标准和新的统一公式结合着用。这将“补充、丰富、细化流动性管理,对银行内部管理有积极意义”。但他同时表示,在具体比例上,“是否各家银行都一刀切,还待商榷”。
对于国内银行监管引入杠杆率、流动性比率,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银行业务日益复杂,就监管而言,“单一手段不可能有效”,而丰富监管工具,建立明确的监管规则,实行反周期监管,则可以向市场传达更为清晰、明确的信息。
中资银行影响有限
新的监管标准,让欧美银行绷紧神经,“这些标准稍微高一点或是低一点对他们的影响都很大。”分析人士说。
但在中国,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银行均很乐观。在他们看来,国内的监管标准早已超前于巴塞尔的新修订意见。银监会认为,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
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9月16日在英国《金融时报》高端论坛上表示:“我们进行的定量测算也表明,新的资本协议对我国当前银行业的资本补充不会形成直接的冲击。”
上述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通过以后,国外银行原来可以认定为资本的,有些已经不符合要求。比如在原来一级资本中占据一席之地的“15%的创新工具”已经被扣除。如果欧美银行要满足新的监管要求,将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
相比欧美银行的压力,中国的银行相对乐观。
按照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大、中、小各类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1.1%,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超过80%。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结果表明,按照新的资本监管标准,中国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在新兴经济体中也位居前列。
王华庆表示,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一级资本主要为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的核心一级资本,总体情况是好的。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目前中国的银行筹资渠道并不多,核心资本无非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或者注资获得,所以核心资本的质量要比国外银行高。对中国的银行而言,影响远比美国、欧洲的银行要小。
国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邱志承认为,中资银行的权益基本都是普通股权益,其资本有最强的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在他看来,巴塞尔新规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在于反周期缓冲资本。
资料:
巴塞尔委员会9月12日的会议,主要就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达成了一致。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同意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是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为4.5%,一级资本最低要求为6%,总资本最低要求为8%;二是明确了两个超额资本要求,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为2.5%,设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是为了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本用于吸收经济压力时期的损失,并规定银行必须用普通股来满足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另一个是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水平为0~2.5%,只有当出现系统性贷款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需计提反周期超额资本,大多数时期反周期超额资本为0;三是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为防止过快实施更高的资本标准影响全球经济的复苏,巴塞尔委员会的过渡期结束后,要求自2019年开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7%、8.5%和10.5%。
与此同时,中国参考新改革方案并结合中国国情,对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修订工作也已着手,银监会可能在年底出台总体框架和路线图,届时一并出台的有望包括银监会对系统性重要机构的一揽子监管意见。
接近银监会的权威人士透露,中国将对大型银行、系统性银行和非系统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因行制宜”。将考虑到银行的承受能力,实行不同的资本监管标准和过渡期,统一指导国内银行向新标准过渡。
中国版猜想
银监会表示,待年底巴塞尔委员会公布资本监管改革最终方案后,将适时出台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总体框架和路线图,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开始。
近期,一份传为银监会讨论稿的监管标准引起关注。该讨论稿中,超额资本留存、前瞻性拨备以及流动性监管等新标准悉数在列。而这些也正是巴塞尔委员会的新调整内容。
讨论稿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一致,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总资本分别为6%、8%、10%,但是这一要求分别高于巴塞尔委员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4.5%、6%和8%)。该讨论稿还引入了超额资本这一新的监管标准,其动态范围为0~4%,在必要时可以为0~5%。
加强对大机构的监管,避免其引发系统性风险也是本次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正在出台“大而不能倒”的机构监管的一揽子建议。在银监会上述讨论稿中,大机构的监管也有体现:系统重要性银行增加了1%的附加资本要求。
此外,该讨论稿还引入了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其中,杠杆率(核心资本/表内外总资产)要求为4%,这也高于巴塞尔新共识的3%水平。2011年开始实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需2012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2016年底达标。而目前大中型银行杠杆率水平能达到4%,小型银行约3.5%。
在拨备率方面,该讨论稿要求拨备占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5%,并将于2011年起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达标时间与杠杆率达标时间一致。
在金融危机中,流动性被认为迫切需要加强监管。而在此之前,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监管标准。所以,巴塞尔委员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LCR)以及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两个统一标准。本次银监会讨论稿也引入了上述两个指标,并且均要求达到100%。
一位股份制银行资产负债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两项指标均是衡量未来动态流动性的。其中流动性覆盖率(LCR)强化了短期流动性风险的监控,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更侧重银行中长期流动性的监控。
他说,之前各家银行有自己的流动性监测标准,比如建立一级储备、二级储备,并在其中进行限额管理。现在有统一的标准公式指标以后,各家银行可以将自己的标准和新的统一公式结合着用。这将“补充、丰富、细化流动性管理,对银行内部管理有积极意义”。但他同时表示,在具体比例上,“是否各家银行都一刀切,还待商榷”。
对于国内银行监管引入杠杆率、流动性比率,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银行业务日益复杂,就监管而言,“单一手段不可能有效”,而丰富监管工具,建立明确的监管规则,实行反周期监管,则可以向市场传达更为清晰、明确的信息。
中资银行影响有限
新的监管标准,让欧美银行绷紧神经,“这些标准稍微高一点或是低一点对他们的影响都很大。”分析人士说。
但在中国,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银行均很乐观。在他们看来,国内的监管标准早已超前于巴塞尔的新修订意见。银监会认为,国际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银行的短期影响有限,但长期影响值得关注。
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9月16日在英国《金融时报》高端论坛上表示:“我们进行的定量测算也表明,新的资本协议对我国当前银行业的资本补充不会形成直接的冲击。”
上述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通过以后,国外银行原来可以认定为资本的,有些已经不符合要求。比如在原来一级资本中占据一席之地的“15%的创新工具”已经被扣除。如果欧美银行要满足新的监管要求,将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
相比欧美银行的压力,中国的银行相对乐观。
按照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大、中、小各类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1.1%,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9%,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超过80%。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结果表明,按照新的资本监管标准,中国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在新兴经济体中也位居前列。
王华庆表示,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一级资本主要为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的核心一级资本,总体情况是好的。
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目前中国的银行筹资渠道并不多,核心资本无非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或者注资获得,所以核心资本的质量要比国外银行高。对中国的银行而言,影响远比美国、欧洲的银行要小。
国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邱志承认为,中资银行的权益基本都是普通股权益,其资本有最强的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在他看来,巴塞尔新规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在于反周期缓冲资本。
资料:
巴塞尔委员会9月12日的会议,主要就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达成了一致。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同意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是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为4.5%,一级资本最低要求为6%,总资本最低要求为8%;二是明确了两个超额资本要求,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为2.5%,设立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是为了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本用于吸收经济压力时期的损失,并规定银行必须用普通股来满足资本留存超额资本要求,另一个是反周期超额资本要求,水平为0~2.5%,只有当出现系统性贷款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需计提反周期超额资本,大多数时期反周期超额资本为0;三是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为防止过快实施更高的资本标准影响全球经济的复苏,巴塞尔委员会的过渡期结束后,要求自2019年开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总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7%、8.5%和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