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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污染场地(所)”这一术语是德国在1978年首次提出的,当时它是指西德境内50,000个已废弃的废物填埋场地和30,000个业已关闭的原工业生产装置或公共设施,因为它们对土壤或地下水造成了严重污染,对人体和周围环境构成潜在的危险。后来“污染场地(所)”这一概念很快得到广泛的应用,泛指对环境或人体健康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危险的已废弃的废物堆场和工业生产装置。它们包括已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