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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赤壁赋》中有“肴核既尽,杯盘狼籍”一句,教材注:“〔肴核〕菜肴和果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2006年11月第2版高中《语文》必修二)将“肴”解释为“菜肴”,我认为解释不够确切,值得商榷。
我们先来谈谈“肴”。《说文·肉部》:“肴,啖也。”段玉裁注为:“谓熟馈可啖之肉。”《广雅·释器》:“肴,肉也。”《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程俊英注为:“肴,盛在豆里的鱼肉。”(《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1版) 《楚辞·招魂》有“肴修未通,女乐罗些”,王逸注为:“鱼肉为肴。”洪兴祖补注:“肴,骨体,又菹也。”陆侃如、高亨、黄孝纾注为:“肉类叫做肴。”(《楚辞选》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4月第1版)黄寿祺、梅桐生注为:“肴:肉菜。”(《楚辞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枚乘七发〈七发〉》有:“滋味杂陈,肴糅错该。”朱东润注:“肴糅(rǒu柔上),各种鱼肉类荤菜。糅,杂。错,错杂。该,备。”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肴”多指肉类熟食。这类例子还有很多。如:
①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楚辞·东皇太一》)王逸注:“蕙肴,用蕙草以蒸肉也。”
②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礼记·学记》)王力注:“熟肉食。后作餚。”
③公饮大夫酒,令司正实爵与史苏,曰:“饮而无肴。”(《国语·晋语一》)王力注:“熟肉食。后作餚。”
④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⑤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宋欧阳修《醉翁亭记》)朱东润注:“山肴,野味。蔌,菜蔬。”
我们再看“核”。《说文·木部》:“核,蛮夷以木皮为箧,状如奁尊。”段玉裁注:“今字果实中曰核,本义废矣。”也就是说“核”的本意是一种树的名字,后来本义废失,我们现在所用义项均不是它的本意。而“核”与果实有关的义项有两个:一是“果实中心坚硬并包含果仁的部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二是“有核的果品”(《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 2000年6月第1版)。我们结合课文来看,此处“核”的词义就应该是“有核的果品”。因为苏轼和客人不可能把果核也吃尽了。
以上我们说的是“肴”、“核”。下面我们来说“肴核”。《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程俊英注为:“肴,盛在豆里的鱼肉。核,盛在笾里的干果。维,是。旅,陈列。”王焰注:“肴核:肴为豆中所装的食品,核为笾中所装的食品。旅,陈放。”这很可能是“肴核”最早联袂使用。
自汉以降,“肴核”连用的情况就比较常见了,其中“肴”是指肉类熟食,不包括蔬菜、果品、蛋类。例如:
①金罍中坐,肴核四陈。(晋左思《蜀都赋》)
②含咀肴核,括囊流略。(南朝梁王元礼《昭明太子哀册文》)
③自今鳞介羽毛肴核众品,非时月可采。(《宋书·明帝纪》)
④掌管者进爵,祝曰:“宾赞既成,肴核维旅。申加厥服,礼仪有序。允观尔成,承天之祐。”皇子跪受爵,《辅安》之乐作,太官奉馔。(《宋史·志六十八·嘉礼六》)
⑤道人性复知爱客,每日烹茶供肴核。(清方文《张道人园居歌》)
教材对“肴核”解释是:“〔肴核〕菜肴和果品”。“核”的意思是“有核的果品”,那么“肴”就是“菜肴”。而在现代汉语话语里“菜肴”的意思是“荤素熟菜(多指荤菜)”(《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也就是说煮熟了的荤菜和素菜都属于“肴”。《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更加清楚明白:“经过烹调供下饭下酒的鱼、肉、蛋品、蔬菜等。”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肴”在古代只指“肉类熟食”,绝对不包括蛋品和果品。可见现代汉语里“菜肴”的范围,要比古代汉语里的“肴”宽泛得多。所以将“肴”解释为“菜肴”是不准确的,值得商榷。
(作者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中学)
我们先来谈谈“肴”。《说文·肉部》:“肴,啖也。”段玉裁注为:“谓熟馈可啖之肉。”《广雅·释器》:“肴,肉也。”《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程俊英注为:“肴,盛在豆里的鱼肉。”(《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2月第1版) 《楚辞·招魂》有“肴修未通,女乐罗些”,王逸注为:“鱼肉为肴。”洪兴祖补注:“肴,骨体,又菹也。”陆侃如、高亨、黄孝纾注为:“肉类叫做肴。”(《楚辞选》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4月第1版)黄寿祺、梅桐生注为:“肴:肉菜。”(《楚辞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枚乘七发〈七发〉》有:“滋味杂陈,肴糅错该。”朱东润注:“肴糅(rǒu柔上),各种鱼肉类荤菜。糅,杂。错,错杂。该,备。”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肴”多指肉类熟食。这类例子还有很多。如:
①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楚辞·东皇太一》)王逸注:“蕙肴,用蕙草以蒸肉也。”
②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礼记·学记》)王力注:“熟肉食。后作餚。”
③公饮大夫酒,令司正实爵与史苏,曰:“饮而无肴。”(《国语·晋语一》)王力注:“熟肉食。后作餚。”
④果止于梨、栗、枣、柿之类,肴止于脯、醢、菜羹,器用瓷漆。(宋司马光《训俭示康》)
⑤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宋欧阳修《醉翁亭记》)朱东润注:“山肴,野味。蔌,菜蔬。”
我们再看“核”。《说文·木部》:“核,蛮夷以木皮为箧,状如奁尊。”段玉裁注:“今字果实中曰核,本义废矣。”也就是说“核”的本意是一种树的名字,后来本义废失,我们现在所用义项均不是它的本意。而“核”与果实有关的义项有两个:一是“果实中心坚硬并包含果仁的部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二是“有核的果品”(《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 2000年6月第1版)。我们结合课文来看,此处“核”的词义就应该是“有核的果品”。因为苏轼和客人不可能把果核也吃尽了。
以上我们说的是“肴”、“核”。下面我们来说“肴核”。《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程俊英注为:“肴,盛在豆里的鱼肉。核,盛在笾里的干果。维,是。旅,陈列。”王焰注:“肴核:肴为豆中所装的食品,核为笾中所装的食品。旅,陈放。”这很可能是“肴核”最早联袂使用。
自汉以降,“肴核”连用的情况就比较常见了,其中“肴”是指肉类熟食,不包括蔬菜、果品、蛋类。例如:
①金罍中坐,肴核四陈。(晋左思《蜀都赋》)
②含咀肴核,括囊流略。(南朝梁王元礼《昭明太子哀册文》)
③自今鳞介羽毛肴核众品,非时月可采。(《宋书·明帝纪》)
④掌管者进爵,祝曰:“宾赞既成,肴核维旅。申加厥服,礼仪有序。允观尔成,承天之祐。”皇子跪受爵,《辅安》之乐作,太官奉馔。(《宋史·志六十八·嘉礼六》)
⑤道人性复知爱客,每日烹茶供肴核。(清方文《张道人园居歌》)
教材对“肴核”解释是:“〔肴核〕菜肴和果品”。“核”的意思是“有核的果品”,那么“肴”就是“菜肴”。而在现代汉语话语里“菜肴”的意思是“荤素熟菜(多指荤菜)”(《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也就是说煮熟了的荤菜和素菜都属于“肴”。《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更加清楚明白:“经过烹调供下饭下酒的鱼、肉、蛋品、蔬菜等。”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肴”在古代只指“肉类熟食”,绝对不包括蛋品和果品。可见现代汉语里“菜肴”的范围,要比古代汉语里的“肴”宽泛得多。所以将“肴”解释为“菜肴”是不准确的,值得商榷。
(作者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