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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明确规定:“演奏”是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内容,是“表现”领域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内容结构的六个模块之一。器乐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和新的突破已成为音乐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但是,通过纵向基础性和横向区域性看,各地乃至全国的整体器乐教学发展目前都存在着“快速发展与相对滞后”的城乡两极分化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