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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秦儒家思想以它博大精深的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形成了先秦时期独树一帜的学术流派。对中国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对于传统文化要正确地辨别精华与糟粕,很好地批判、吸收、继承、创新、延续。
【关键词】:儒家思想;传统文化;反思
先秦儒家思想以它博大精深的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对中国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是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创立人,后经孟子和苟子的继承发展,形成了先秦时期独树一帜的学术流派。
在先秦时期“百家争鸣”的社会氛围下,孔子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思想核心,以“礼”为外在尺度的思想体系,孟子对孔子的思想多继承,少发展,而苟子则继承少,发展多。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提出了“人性善”的观点,明确了人的主观性,提出了“求在我者”,《尽心章句上》把人的自觉性归结为人本身固有的。苟予作为先秦时期儒家最后一位大思想家,更深入地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苟子曾游学于当时天下的思想学术中心稷下学宫,充分地了解了各家各派的学说。在当时强烈的争鸣时代,孟子曾表白自己“予岂好辩哉!”《滕文公章句下》 而苟子则不然,他声称“君子必辩!”《非相篇》, 因此,他对诸子百家有强烈的批判意识,批判地吸收了百家之学,并加以融会贯通。他批判孟子的“人性善”,而提出了“人性恶”的观点。他又否定了道家消极无为的人生态度,而吸收了主宰之天和意识之天的存在,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和孔子的天命观相对形成了天人相分的思想。在对法家的批判吸收中,他否定了法家单纯以法治国的理论倾向,认为“有治人,无治法”,《君道第十二》 并且认为制定执行法律还必须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那就是礼义。“法是治之数,礼是治之本”,这样,他把法家的法治思想溶人了儒家孔子提出的“礼治”思想,形成了礼法兼治的治国策略。
从孟子、荀子对孔子学说的继承和发展中,可以看出,由于各自生话的时代环境和意识选择的不同,他们对孔子学说的发展意识和程度也不同。
我们从孟子的“予岂好辩哉”和苟子的“君子必辩”中能深切地体会到他们性格的不同和对文化的主体意识的不同。孟子多师承,苟子多发展。孟子提出的“人性善”是在孔子“仁”学基础上的发展,而苟子则是对外围学说批判吸收后,又深入儒家学说,使儒学有了更快的发展、创新。
由孟子和苟予对孔子学说的发展中,我们可以联想到我们应对传统文化所应持的态度。
传统文化是前人和后人在文化上的中介,是根深蒂固于人们心中的文化学中文化的残余,是巨大的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所以.对传统文化处理得好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处理得不好,就会形成沉重的精神包袱。因此,我们应客观地对待传统文化,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一概肯定。就像孟子和荀子那样批判地吸收、继承和创新,并发挥文化主体的主体性,使传统文化能很好地延续。
传统文化的存在不像一种物体的存在,它是在发展态势下的一种不断运动着的事物,是一个过程的集合,黑格尔的辩证法曾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的映象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前进和发展,不管一切表现的偶然性,也不管一切暂时的倒退……”,既然文化是一种过程的集合,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也是一种精华和糟粕的统一体,传统文化在今天的存在也一定有它合理的根据。因此,我们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要分析出传统文化的特点,品评传统文化的优劣,再决定做批判地吸收或继承,而后再从现代文化中分析出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和发展。吸收、继承和创新三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吸收是为了更好地继承,继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创新,而创新又是为了阻后能更好地吸收和继承。
传统是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积累起来的智慧结晶,经受了时间的检验,是为人们所熟知的实在的安全的东西。因此说,没有传统,就无所谓创新,没有创新,传统就不会有所发展,传统是创新的基础,同时又是创新的保障,两者相并存,相互协调。相对于传统,文化的创新,同样是创新的保障。而文化的创新又是多种形式的。一方面,可以像苟子吸收法家的法治思想,溶入儒家的礼治思想那样,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使传统文化在原有的基础上升为一种新的文化。
若要传统文化延续,我们应学习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著书立说,扩大影响,以致被重用的精神,敢于“推陈出新”。“推陈”就是敢于把传统文化推向世界,“出新”就是敢于容纳外来文化中的新生成份。把传统文化推出去是为了使外界更好地了解传统文化,扩大自己的影响,使传统文化在外界文化中找到契合点,更好、更合理地被创新,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占有自己的空间。我们把外来文化的新生成份请进来,是为了使之与传统文化融为一体,然后再进行加工和改造,更快地发展传统文化。因此,“推陈”和“出新”也是相依、互补,都是为了传统文化能更好地延续。
因此,我们对于传统文化只有很好地批判吸收才能更好地继承,只有合理地继承才能更大限度地创新,只有更大限度地创新才能更长久地延续。
但是,我们在对传统文化批判吸收,合理继承.更大限度地创新.使传统文化更长久地延续的同时,更应该强调实施这些活动的文化主体 人。因为人是实践的主体,也是文化的主体,没有文化主体人的活动,对传统文化的吸收、继承、创新、延续就等于空谈,其次,对传统文化的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要经过文化主体 人的自觉选择和创造,才能得以传承和发展,因此,对人的主体意识的培养和造就,就成了对传统文化批判吸收、继承、创造和延续的前提。人的主体意识是相对于客体的被动性而提出的具有主动性的意识。而作为文化主体 人,因为自身的知识结构、性格的不同,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意识结构,而且人的意识又受时代环境、自主程度、意识范围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主体意识。比如孟子和苟子的不同就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应着重加强人的文化主体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客观地对待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能更好地被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
加强主体意识,首先应改善人的知识结构,注重理论的学习,使文化主体 人的本身能正确地辨别精华与糟粕,客观地去对待传统文化。其次,应拓宽知识面,扩大自己的认知范围,广泛地吸收外来文化,培养自己的自主意识,主动地融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外来文化于一体,发扬苟子的“君子必辩”的精神,促使传统文化更快、更完美的被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再次,还要加强人的时代感和使命感.发扬苟子“苟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因不遂大遭而营于巫祝,信讥祥,鄙懦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孟柯苟卿列传》的使命感精神,使自己能很快地溶入这个时代,担当起时代赋予自己的使命,不负于传统文化,不负于时代的重托。
只有加强了主体意识,才能更深入地了解传统文化,才可能对传统文化有不同的认识,从而产生不同的问题和相互对立的观点,在异同和相互对立中争鸣,相互发展,使传统文化有更强的生命力。因此,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应像恩格斯在《终结》里指出的“仅仅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加以消除的。必须从它本来意识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通过这个形式获得新内容。”而且,我们还要充分发挥人的文化主体意识,使“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尽量折射出光芒.使传统文化更广泛、更长久地被延续。
【关键词】:儒家思想;传统文化;反思
先秦儒家思想以它博大精深的内涵和强大的生命力,对中国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是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创立人,后经孟子和苟子的继承发展,形成了先秦时期独树一帜的学术流派。
在先秦时期“百家争鸣”的社会氛围下,孔子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思想核心,以“礼”为外在尺度的思想体系,孟子对孔子的思想多继承,少发展,而苟子则继承少,发展多。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仁”学思想,提出了“人性善”的观点,明确了人的主观性,提出了“求在我者”,《尽心章句上》把人的自觉性归结为人本身固有的。苟予作为先秦时期儒家最后一位大思想家,更深入地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苟子曾游学于当时天下的思想学术中心稷下学宫,充分地了解了各家各派的学说。在当时强烈的争鸣时代,孟子曾表白自己“予岂好辩哉!”《滕文公章句下》 而苟子则不然,他声称“君子必辩!”《非相篇》, 因此,他对诸子百家有强烈的批判意识,批判地吸收了百家之学,并加以融会贯通。他批判孟子的“人性善”,而提出了“人性恶”的观点。他又否定了道家消极无为的人生态度,而吸收了主宰之天和意识之天的存在,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和孔子的天命观相对形成了天人相分的思想。在对法家的批判吸收中,他否定了法家单纯以法治国的理论倾向,认为“有治人,无治法”,《君道第十二》 并且认为制定执行法律还必须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那就是礼义。“法是治之数,礼是治之本”,这样,他把法家的法治思想溶人了儒家孔子提出的“礼治”思想,形成了礼法兼治的治国策略。
从孟子、荀子对孔子学说的继承和发展中,可以看出,由于各自生话的时代环境和意识选择的不同,他们对孔子学说的发展意识和程度也不同。
我们从孟子的“予岂好辩哉”和苟子的“君子必辩”中能深切地体会到他们性格的不同和对文化的主体意识的不同。孟子多师承,苟子多发展。孟子提出的“人性善”是在孔子“仁”学基础上的发展,而苟子则是对外围学说批判吸收后,又深入儒家学说,使儒学有了更快的发展、创新。
由孟子和苟予对孔子学说的发展中,我们可以联想到我们应对传统文化所应持的态度。
传统文化是前人和后人在文化上的中介,是根深蒂固于人们心中的文化学中文化的残余,是巨大的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所以.对传统文化处理得好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处理得不好,就会形成沉重的精神包袱。因此,我们应客观地对待传统文化,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一概肯定。就像孟子和荀子那样批判地吸收、继承和创新,并发挥文化主体的主体性,使传统文化能很好地延续。
传统文化的存在不像一种物体的存在,它是在发展态势下的一种不断运动着的事物,是一个过程的集合,黑格尔的辩证法曾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的映象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前进和发展,不管一切表现的偶然性,也不管一切暂时的倒退……”,既然文化是一种过程的集合,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也是一种精华和糟粕的统一体,传统文化在今天的存在也一定有它合理的根据。因此,我们需要对传统文化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要分析出传统文化的特点,品评传统文化的优劣,再决定做批判地吸收或继承,而后再从现代文化中分析出与传统文化的契合点,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和发展。吸收、继承和创新三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依存;吸收是为了更好地继承,继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创新,而创新又是为了阻后能更好地吸收和继承。
传统是人类在历史的长河中积累起来的智慧结晶,经受了时间的检验,是为人们所熟知的实在的安全的东西。因此说,没有传统,就无所谓创新,没有创新,传统就不会有所发展,传统是创新的基础,同时又是创新的保障,两者相并存,相互协调。相对于传统,文化的创新,同样是创新的保障。而文化的创新又是多种形式的。一方面,可以像苟子吸收法家的法治思想,溶入儒家的礼治思想那样,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传统文化进行再创造,使传统文化在原有的基础上升为一种新的文化。
若要传统文化延续,我们应学习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著书立说,扩大影响,以致被重用的精神,敢于“推陈出新”。“推陈”就是敢于把传统文化推向世界,“出新”就是敢于容纳外来文化中的新生成份。把传统文化推出去是为了使外界更好地了解传统文化,扩大自己的影响,使传统文化在外界文化中找到契合点,更好、更合理地被创新,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占有自己的空间。我们把外来文化的新生成份请进来,是为了使之与传统文化融为一体,然后再进行加工和改造,更快地发展传统文化。因此,“推陈”和“出新”也是相依、互补,都是为了传统文化能更好地延续。
因此,我们对于传统文化只有很好地批判吸收才能更好地继承,只有合理地继承才能更大限度地创新,只有更大限度地创新才能更长久地延续。
但是,我们在对传统文化批判吸收,合理继承.更大限度地创新.使传统文化更长久地延续的同时,更应该强调实施这些活动的文化主体 人。因为人是实践的主体,也是文化的主体,没有文化主体人的活动,对传统文化的吸收、继承、创新、延续就等于空谈,其次,对传统文化的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要经过文化主体 人的自觉选择和创造,才能得以传承和发展,因此,对人的主体意识的培养和造就,就成了对传统文化批判吸收、继承、创造和延续的前提。人的主体意识是相对于客体的被动性而提出的具有主动性的意识。而作为文化主体 人,因为自身的知识结构、性格的不同,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意识结构,而且人的意识又受时代环境、自主程度、意识范围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主体意识。比如孟子和苟子的不同就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应着重加强人的文化主体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客观地对待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能更好地被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
加强主体意识,首先应改善人的知识结构,注重理论的学习,使文化主体 人的本身能正确地辨别精华与糟粕,客观地去对待传统文化。其次,应拓宽知识面,扩大自己的认知范围,广泛地吸收外来文化,培养自己的自主意识,主动地融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外来文化于一体,发扬苟子的“君子必辩”的精神,促使传统文化更快、更完美的被吸收、继承、创新和延续。再次,还要加强人的时代感和使命感.发扬苟子“苟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因不遂大遭而营于巫祝,信讥祥,鄙懦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孟柯苟卿列传》的使命感精神,使自己能很快地溶入这个时代,担当起时代赋予自己的使命,不负于传统文化,不负于时代的重托。
只有加强了主体意识,才能更深入地了解传统文化,才可能对传统文化有不同的认识,从而产生不同的问题和相互对立的观点,在异同和相互对立中争鸣,相互发展,使传统文化有更强的生命力。因此,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应像恩格斯在《终结》里指出的“仅仅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像对民族的精神发展有过如此巨大影响的黑格尔哲学这样的伟大创作,是不能用干脆置之不理的办法加以消除的。必须从它本来意识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通过这个形式获得新内容。”而且,我们还要充分发挥人的文化主体意识,使“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尽量折射出光芒.使传统文化更广泛、更长久地被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