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故事吗?(二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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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没事儿,我给光明打电话,我们从没打过电话。我从他妹妹那里要来的号码,他妹妹是城里的中学老师,他姐姐是高中老师,他是一个空调装机员——有时候也卖空调。我找他不是为了买空调。
  光明,是我,我是李青。
  李青啊,咋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有事吗?
  我想问你个事。
  啥事?
  你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还记得吗?
  什么故事?噢,你说“小三放牛”啊。(小三放牛是光明常讲的故事,不过不是小三放牛。)
  不是小三放牛,是另一个故事。你还记得吗?有一年夏天,在你家院子里,你妹妹在,你姐也在。我们四个在玩牌,你讲了个故事,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什么故事?
  这么多年我一直没忘。洗牌的时候,你讲了这个故事,把我们都吓坏了。
  什么故事?你提个醒。
  你妹妹第二天去打了耳洞,还有印象吗?打耳洞之前,她说了你们邻居的事。那个女孩睡在豆子上,睡得太久了,耳朵硌在豆子上,硌出了一个洞。听到这个我们都深吸了一口气,你还记得吗?后来那个女孩在豆子硌出来的耳洞里戴上了耳环。你妹妹很羡慕,所以决定去打耳洞,你还记得吗?
  好像是有这么一天,豆子把耳朵硌穿,我们当时都觉得疼,都大口吸气,我记起来了,还是我给的五毛钱,让小娟去打耳洞。
  对,就是那一天。
  她叫乔乔,我记得这回事。
  不是这个故事,是你讲的故事。你妹妹说完乔乔的事,你给了她五毛钱之后,你又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你再想想。
  不要一口一个你妹妹你妹妹的,她叫小娟,你不认识她吗?你平常都叫她什么?
  我还能叫她什么,我叫她小娟。
  那就叫她小娟啊。
  好,我叫她小娟。
  你们现在怎么样?你和小娟,你们什么时候能结婚?
  你别打岔。我现在不想说小娟的事,我就怕你问小娟的事才说的你妹妹。我找你不是说小娟的事,我想让你给我讲讲那个故事。
  什么故事?你和小娟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没有出事,没出任何事,我和小娟很好,你能别提小娟了吗。
  没出事为什么不让提?我跟你说,小娟可是个好姑娘,她都没有谈过恋爱!
  我知道,我知道小娟是好姑娘,我很喜欢她,你尽可以放心。现在你能跟我说说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会呢,我一直都记得。是你讲的故事,你比我还大三岁,你怎么会不记得?
  你记得?那你跟我讲讲不就完了。
  我以为我记得,我一直都以为我记得。我经常突然想起来,我们在葡萄架子下面打牌,先是小娟说了耳洞的事,我们都觉得疼,然后你说了那个故事,把我们都吓坏了。每次我想起来,都以为记得那个故事,我没有细想,我以为那个故事就在我脑子里。前几天我又想起来这事儿,本来可以像以前一样想一下就过去了,就去干别的事了。那天我太闲了,我在车上,我想把整个故事都想一遍,这时候我才发现,我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就算了吧,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不是闲着没事嘛。这种感觉你肯定也有过,越想越想不起来,很难受,你肯定有过这感觉。
  你就是太闲了,为什么非要想起来?想起来有什么用?你找工作了吗?没有工作你怎么结婚?小娟是个好女孩,你不要让她吃苦。
  怎么又扯到小娟了!光明,故事可是你讲的。你能不能放松点,像小时候一样,就像小时候你跟我们讲故事一样。你讲“小三放牛”的时候提过小娟吗?
  现在不是小时候了。再说,小时候你也没跟小娟谈恋爱啊。
  我要求你——我请求你,我求你,就当现在是小时候,能不能跟我聊聊那个故事。就聊那个故事,别的什么都不要说。你要是再说小娟,我现在就打电话跟她分手。
  好,你别激动,你就爱激动,我不说小娟了,好吧。
  谢谢你。我是有点激动,我先挂了,平静五分钟再给你打,你趁这会儿好好想想。
  想什么?
  想想那个故事!
  我挂了电话。我又有点控制不住了。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我跟他们说话特别容易生气。这里的他们包括所有人。在北京的时候,我跟人说话从不生气,只是单纯地觉得没意思。在小酒吧和路边的饭馆里,我可以和任何一个朋友聊任何算不上事儿的事儿。我们可以聊一晚上,不管聊什么都能聊得津津有味。随便一个话题我们都能像对待哲学问题一样全神贯注。我们随着话题的深入而感到兴奋,好像已经触摸到思维的娇蕊。后来有一天,我突然觉得没意思,我意识到这个让人沮丧的事实:我们好像在聊一件事,其實我们在聊八件事,那七件我们根本不想聊的事情伪装成我们想聊的那一件事情,搞到最后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什么了。所有聊天都是这么结束的,我们突然忘了原来在聊什么。我们偷偷地看对方一眼,觉出尴尬,并迅速道别。
  从北京回来,我没有别的考虑,仅仅是想换换心情。我想到闲人更多的地方去,和闲人聊天,不抱任何目的,最初的快乐就是这么来的。他们看我开的车,以为我是富人,其实我就这么一辆车,还是朋友给的。刚回来那阵确实快乐,我开着车四处游逛,看到个闲人就去跟他聊。大爷,钓鱼呢?这有鱼吗?然后我就开始听大爷给我讲鱼,鲫鱼是怎么从土里生出来的,泥鳅为什么也吃钩。作为回报,我告诉大爷在美国,他们都钓鳟鱼。鳟鱼个头很大,有十多斤,要钓鳟鱼,得用好线。大爷不服气,跟我讲他年轻时候钓的草鱼,足足十七斤六两。年轻人,你可知道,猪大三百斤,鱼大无秤称。再大的鱼,我都不稀奇。这样的谈话让我快乐,猪大三百斤,鱼大无秤称,我第一次听到这话。我听到,并感到稀奇,再一想,觉得有理。
  我找人聊天,不分对象,只是饶有兴趣地聊天。两个月后,我谈起恋爱,这是个意外。我跟小娟,得有八年没见过了吧,第一眼,我没有认出她来。姑娘,听歌呢?能给我听听吗?在北京,我绝对没有这种胆子,我从没有搭讪过女孩。那些天我到处找人说话,胆子确实大了不少。在傍晚的人工湖边,我看到她一个人坐在亭子里听耳机,我突然想到,还没找女孩说过话呢。我找大爷说话,找大叔说话,找大妈说话,就是没找大姑娘说过话。敏感的男女问题约束了我的热情。就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找她聊聊,就像跟大爷大妈们聊天一样自然。那时候我怎么会想到,这次聊天还是造成了男女问题。她抬起头,看着我笑,并把一只耳机递给我,然后我听到了中学的英语:Where would you like to go? 你在学英语?她还是笑,我是英语老师,我在备课。我跟她说起我们小时候学英语的方法,给单词下面写上汉字,按汉字的发音念。go是狗,to是兔,go to school是狗兔死过去,去用括号括住,老师抽查的时候只念狗兔死过。我说话的时候,她一直笑着看我,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她不算美,不过笑起来很好看,嘴里像含着糖,不像别的女孩,都是抿着嘴笑。你真的认不出我了?我是小娟啊。我这才知道她那种笑,是故人相逢的笑。我们从故人再度成为熟人,她就不那么笑了。   光明,怎么样,想起来没?
  没有,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怎么会呢,你到底有没有想。你是不是干别的去了。
  我在算账。
  你算什么账。
  空调的账啊,我在算提成。
  你能不能把工作放一放,先想想故事。
  我真想不起来了。
  你没想怎么说想不起来,你想想啊。
  我想了,现在我就在想,我想不起来。
  我真服了。你讲的故事你都想不起来,小三放牛你想得起来吗。
  那还用想吗,小三放牛我熟得很。
  小三放牛这样的破故事你都记得,为什么想不起来那个?你是不是在骗我。
  我骗你干吗,就是小三放牛我也好久没讲了。我现在不讲故事了,我给我儿子都不讲。
  你都在干吗,你连故事都不讲了,连你自己的儿子都不讲。那时候你讲故事,可不管是谁在听。现在你儿子到了听故事的年纪,你都不讲了?
  有电视,讲故事干吗,看电视多好。
  那能一样吗?故事可是你亲口讲的,就像这个故事,要不是你讲,我怎么会记那么久。
  ……
  我给你提个醒,这是个古代的故事,记起来了吗?故事说的是儿子吃太多包子了,当爹的一巴掌把儿子的脑袋拍下来了。这么惊险的情节你会不记得?
  这是什么故事?我怎么会说这种故事,这太恐怖了。
  就是你说的,小娟说了耳洞的事之后,你讲的。
  好,我讲的,我忘了还不行吗。
  现在呢,记起来了吗?
  为什么非要我记起来,你记得不就行了。
  我就记得这么多,我忘了前因后果,儿子为什么要吃那么多包子?当爹的为什么要打他?他的头为什么一拍就下来了?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为什么吃包子,他饿呗,饿就吃呗。
  对!肯定是他饿,他饿才会吃包子。
  你吓我一跳。这有什么稀奇的,饿就吃嘛。
  你觉得这不稀奇?你太久没讲故事了。这很重要,他饿,所以他吃,所以我们知道了,他饿肚子,而且是长时间饿肚子。
  是,古代人经常饿肚子。
  他为什么饿肚子呢?
  他是穷人呗。
  你又说对了,他肯定是穷人,这是个穷人的故事。
  穷人都会乱吃东西。
  对!天呐,你还说你不讲故事了,你简直就是讲故事天才,你一语中的。他肯定乱吃东西了,这就接近故事的真相了,他乱吃东西,所以头一打就掉。
  你在熊我吧,什么讲故事天才,我讲的故事都是书上看来的。
  我熊你干什么,我在认真跟你聊这事儿。你能不能也认真点,像装空调一样认真地讲故事。
  你也知道我装空调,我装空调有钱拿,不认真能行?讲故事有什么用,讲故事要拧紧螺丝吗?你这种想法,不是我说你,你就是不知道轻重缓急,你有这时间怎么不把房子装修装修?我爸就这么一个要求,让你装装房子,你怎么不知道着急呢?小娟都多大了,她可等不起了……
  我把电话扔了出去。这是惯性使然,以前,和女友吵架的时候,为了让她闭嘴,我会扔手头的东西。在小娟面前我还没扔过东西,我不确定是她脾气好还是我们没到那一步。我正努力发现她的优点,好下定决心跟她结婚。我不是装修不起房子,也不是不想装,我只是故意拖延。光明的意见就是从这来的,他一定是觉得我散漫惯了,他怕小娟跟着我受苦。我也怕小娟受苦。有多少看起来无比合拍的结合,到最后不欢而散。我和小娟还算不上合拍,我一直在北京,她一直在老家;我心里隐约还有点梦想,妄图通过写作闻达于世;她对生活大体满意,习惯了攒钱和评职称……我喜欢她,但不确定这种喜欢能支撑多久。我得尽可能多地从她身上找到让我离不开的地方,以防日后变心。反之,我觉得小娟也应该考察考察我。但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就显得很鸡贼,好像我没有那么爱她。我爱她,毫无顾虑地爱,我爱她,所以顾虑越来越多。这種话跟光明怎么说呢,他现在连故事都不讲了。手机掉在书桌与墙的夹缝里,他的声音从那里面钻出来。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别一说这事儿你就打马虎眼。
  光明,能别说这事儿了吗?
  那你说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你和小娟的事,怎么办?
  照你说的办,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挂了电话我就办。
  那好,就这么办,我挂了。
  窗外传来孩子声,他们在花园里追逐打闹。他们的笑和惊叫特别大声,能这么叫一定很痛快。这世界对他们来说太新了。快要被抓住的人大叫,抓住了人的大笑,他们玩什么都那么专注,听故事也是。世界对他们太新了。我还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我只是想重温一个老故事,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屈辱。像光明这样的人,我宁愿一辈子不和他说话。我站在窗前看了好久的孩子,直到他们跑出视线。他们跑到远处的树影,消失了。我又站了一会儿,等寂静再度完整地降临,我第三次打给光明。
  光明,跟我聊聊好不好,算我求你。
  瞧你说的,还求我,咱们什么关系。
  那我们好好聊聊行不?
  好啊,聊什么?
  聊聊那个故事。
  好,你说吧。
  我们刚刚说到哪了,我想想……
  乱吃东西,我说穷人就会乱吃东西。
  对,你说得很对,穷人就会乱吃东西。现在我们要想想,他为什么乱吃东西?
  这还用想吗,他穷呗。
  我知道,光明,我们不要那么急着下结论,我们要多想几种可能,穷肯定是一方面,除了穷呢?要知道,天下的穷人多了,为什么这一个穷人被讲成故事了呢?这里面一定有它的特殊性。
  能有什么特殊的,饿了就吃,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是,是天经地义,但我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是个孩子,一般来说,孩子吃东西都是跟着大人,为什么大人没事小孩就有事了呢?   抵抗力强呗,大人的身体肯定比小孩棒。
  这也是一种解释,不过这个解释不构成故事,大人比小孩身体棒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天经地义的原因不是故事的原因。
  那什么是故事的原因,有人給小孩下药了?这是故事的原因?
  这是故事的原因,不过这个原因又太强了,这么强的原因肯定不是好故事。你当时讲的可是个好故事,不然我怎么会记那么久。
  小三放牛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
  你不是说那是个破故事吗,怎么也记那么久。
  ……
  你真行,光明,你把我问住了,你抬起杠来倒是有一套。我收回那句话,小三放牛不是破故事,只是我听得太多了。你那时候总讲小三放牛小三放牛,我耳朵都磨出茧子了。
  怨我吗?是你们老追着我让我讲的。
  不怨你,我还要感谢你,你讲故事很棒,真的。
  这有什么好感谢的,你现在说话怎么都是酸溜溜的。
  一点都不酸,我是认真的,你不要怀疑我的诚意好不好。你想想,那时候为什么我们一帮孩子都愿意跟着你玩,因为你会讲故事。
  不是因为我比你们大吗?小孩都爱跟着大点的小孩玩。
  大点的小孩多了,为什么跟着你——好了,别说这个了,我们回到正题,我再问你一遍,他为什么乱吃东西?
  我怎么知道,我说什么你都不满意。
  你只管说,我不是对你不满意,我们在讨论问题,我是对答案不满意。你再想想,答案肯定不止一个。
  好,我想,他为什么乱吃东西?他是穷人家的孩子所以他乱吃东西,他跟着他爸乱吃东西,他爸没事他有事,那他应该不是和他爸一起吃的东西,他肯定是在家里吃不饱才跑出去乱吃东西,他爸不给他做饭吃吗,他爸是不是工作很忙……
  停,停,你提醒我了,他妈呢?
  我怎么知道,你也没说过他妈的事啊。
  这里面就有文章,我们从头到尾都在说这一对父子,完全没有提过孩子他妈,他妈去哪里了呢?
  他妈死了?
  对!这就是故事了。他妈死了,这很关键。
  怎么关键了?
  你想啊,故事一开始,就有一个人死了,这就是故事,有多少故事一开头就死了人,尤其是死了亲人。这个女人对于爸爸来说,是妻子,对于儿子来说,是母亲,她死了,对这两个人肯定是一件大事。
  这倒是,不管是死了老婆还是死了妈,对人都是重大的打击,说是天塌下来了也不为过。
  是啊,天塌下来了。这个孩子还小,可能还不太伤心,对于爸爸来说,肯定是伤心死了。他英年丧偶,要一个人抚养孩子,以前不会做的事,都得学着去做,他去做妻子做的那些事的时候,怎么能不想到她。他肯定想到她了,想到她有多好,多勤劳,她永远都回不来了,他能不伤心吗?
  是啊,他肯定伤心死了。
  人在伤心的情况下,是提不起精神的。他每天昏昏沉沉的,干什么都没心思,工作估计都没法干了,说不定还会借酒浇愁,又伤心又喝酒,哪还顾得了孩子……
  对!对!他借酒浇愁,我想起来了。他借酒浇愁。
  你想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
  你真想起来了?
  我真想起来了。
  我就说你肯定忘不了。
  我确实是忘了,是你说借酒浇愁,我想起来了。他在河边借酒浇愁,当时我还担心,怕他掉水里淹死,八贤王不就有一次喝多了掉到沟里去了吗。八贤王是天生爱喝酒,他是借酒浇愁,我记得这个词儿。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成语,书上好像是这么说的,“他终日地借酒浇愁”,我记得,当时我觉得这句话很好,终日地借酒浇愁。终日我也不太明白,还查了词典。
  我就说,我就说你忘不了。
  我也没想到还能记起来,我那时候喜欢记成语嘛。我床头还贴着一张成语接龙你记得不。
  我记得,你还教我成语。
  对,我那时候喜欢成语,我还有一本成语小故事呢,我跟你们讲的故事就有从那上面看到的。
  我知道,你讲过“掩耳盗铃”。
  对,对,掩耳盗铃,那个太好笑了。
  我们都笑惨了,其实我们一开始没觉得好笑,你又给我们比画了一遍我们才笑。
  对,是的,太好笑了。
  好了先别笑了,你赶紧给我讲讲,别又忘了。
  讲什么?掩耳盗铃吗?
  什么掩耳盗铃,我说那个故事,借酒浇愁,你不是记起来了吗?
  我是记起来了,你说完我才记起来的。
  那你给我讲讲啊。
  讲什么?
  借酒浇愁啊。
  这有什么好讲的,不是你先说的吗,借酒浇愁。
  你不是说想起来了吗?你想起什么了,给我讲讲啊。
  不是借酒浇愁吗?你说完我才想起来,借酒浇愁,那个男人死了老婆,他借酒浇愁。
  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你这叫想起来?你就想起来这一个成语?你再想想。
  我真想不起来了。
  你肯定能想起来,你都想起借酒浇愁了。顺着这个往下想啊,他死了老婆,他伤心得要死,他借酒浇愁,他不管孩子,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不能再这样了,再这样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我记起来了,有个人跟他说,你不能再这样了。
  你又记起来了?
  我记起来了,他的邻居,是个老头,跟他说,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你还有小孩。对,一个老头说动了他。他幡然醒悟,这又是一个成语,因为他老喝酒嘛,所以是这个词儿,幡然醒悟,有一种酒醒了的感觉。人的酒一醒,就注意到以前喝酒的时候有多邋遢了,他也就注意到自己的儿子有多饿了。所以他带着儿子到街上,给他买吃的。他儿子别提有多高兴了,他喝酒的时候,他儿子都没饭吃,天天叫饿,叫得烦了他就骂他,可能还打过他,我不记得了。反正他儿子可怕他了,再也不敢去烦他,饿了就自己出去找吃的。那一天,他幡然醒悟,又恢复了理智,带着儿子去街上买吃的。那孩子可高兴了,他爹又开始疼他了,别看他饿,他走路都带风。他恨不得让街上的每一个人都看看,他是跟着他爹出来的,他爹带他买吃的。他们来到包子铺,是那种马路边的包子铺,桌子摆在外面,我记得清楚,书上有一幅插画,画的就是他们在路边的包子铺吃包子。他们来到包子铺,爸爸对儿子说,想吃多少吃多少。儿子别提有多高兴了,他又饿又高兴,他特别想表现给他爹看,看看他有多能吃。他们吃的是南方那种灌汤包,包子里面都是热汤,刚出锅可烫嘴了。那孩子狼吞虎咽的,吃了一个又一个,都是囫囵个吃进去的。旁边的人看了都觉得奇怪,奇怪他为什么不觉得烫。他爸也看不下去了,觉得他吃得太急了,给自己丢脸了。他让他慢点吃,别烫着。儿子一边吃一边说,一点儿都不烫,一点儿都不烫。他爸还琢磨,是不是老板卖给他们剩包子,怎么一点儿都不烫。他也学着儿子那样大口吃了一个,结果烫得吐出来了,他觉得儿子在蒙自己,明明就很烫却说一点都不烫。他一巴掌打过去,骂他骗自己,没想到这一巴掌下去,把儿子的头给打掉了。   是的,就是这个故事。光明,我服你了,你总算把这个故事讲出来了。就是这个故事,太好了,这个故事太好了,太神秘了,还很悲伤,是不是。
  我也沒想到还能记起来。这么一说确实有点古怪。这个故事很古怪,也很悲伤。
  可还是有一个问题没解决,那个孩子的头,为什么一打就掉?
  是啊,为什么一打就掉呢?是不是为了突出他们的惨,旧社会的穷人都惨。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要是这样,这个故事就太高级了。你那时候还看不到这么高级的故事。其实我也记起来了,你讲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吓坏了,我们问你,他的头为什么一打就掉?这就是这个故事存在的原因,就是为了让人问,他的头为什么一打就掉?你还记得当时是怎么说的吗?
  不记得了。
  你说,因为孩子吃得太急了,他连碟子都吃到嘴里去了。碟子硌在他的脖子上,就像豆子硌在那个女孩的耳朵上一样,所以他爸爸一巴掌拍下去,他的头就掉了。
  是吧,我好像是这么说的,因为小娟讲了耳洞的事嘛。
  当时我们都信了,那时候小嘛,讲故事的人怎么说就怎么信。现在我才知道,又听你讲了这一遍我才知道,其实不是这么回事,把碟子都吃进去,太牵强了。
  什么牵强?
  就是勉强,把碟子都吃进去,这说不通,绝对不是因为这个。真正的原因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你不是说你知道了吗,你说给我听啊。
  好,我跟你说,他的头为什么一打就掉,因为他吃了太多的生东西了。他爸不给他做饭,他只能去外面找吃的,他们是渔民,他很自然地去河边找吃的,又因为他是个小孩,他不会捕鱼,他只能找到河蚌、田螺、蛤蜊这些东西,他也不会做熟了吃,都生吃了。这些东西身上都有很多寄生虫,日久天长,这些寄生虫就寄生到了这个孩子的喉咙里,这就是为什么他吃灌汤包不会觉得烫。因为长期被寄生虫寄生,他的脖子已经空了,所以一打就掉。
  妙啊,这就说得通了,就是这样,我想起来了。
  肯定是这样,这就是这个故事成立的原因,看起来很有科学依据。虽然深究起来这也很牵强,不过一般人不会注意这个,水里的东西,谁能搞得明白呢。
  是的,听起来很新奇,也很可怕,可不敢乱吃生的了。不过我也想问问你,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渔民。
  我猜出来的。
  猜出来的?怎么猜出来的?你怎么知道你猜的是对的?
  这么说也不对,不是我猜出来的,是你讲出来的。
  讲出来的?我没有讲渔民啊。
  你讲了,你说他们吃灌汤包,这是南方的食物,你说他在河边借酒浇愁,你为什么提到河,因为河很重要,他们以河为生,所以,这个死了老婆的男人,他是一个南方的渔夫。
  厉害啊你,头头是道的。我记起来了,这个故事的开头就是这么说的,一个渔夫,他的老婆死了。
  这就连起来了。真是个不错的故事,你应该记住它。
  是不错,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记的,我现在不讲故事了。
  再讲一次吧,光明,再给我讲一次小三放牛吧。

豆腐


  不论贵贱,食之趣也。
  ——题记
  汝阳王有禄,三代俱游商。王家不曾发大财,亦不曾挨饿受穷,日常所得,除却吃穿用度,人情往来,偶有闲钱可烧香礼佛。王家无地,却有一世代相传之胎记。凡男丁出生必有巴掌大小之莹白母斑,常生于臂膀。至曾祖王有德,将名中德字刺其上,从此为后人沿袭,祖父有善刺善字,父亲有福刺福字,王有禄刺禄字。王有禄与祖辈有别,胎记未在臂膀而生于当胸。王家以为奇,皆言王有禄记生正中,有改换门庭之命,故以禄字为名。自幼送至书院,盼其有朝一日苦读有成,博取功名。
  曾祖王有德年少时有神武,不甘世代为佃农,常年混迹山林为猎,兼而采果弄草,故山间奇珍一概识得,后靠贩卖山货为生。常年游走于荒山野林,闹市码头,有德交游甚广,五行八桌无不相识,久而心有所感,行走江湖最重一个信字,深以为然,引以为戒。
  如此生活三十年,有德日渐老迈,自知身体不如从前,多是进山收货而不再捕猎。一日,有德进盘山,大涝年月,山间猎户亦无多获,只收得两张小狼皮。眼见日暮西垂,只好败兴而归。途中,狂风大作,阴云遽起,遮天蔽日,顷刻,飞沙走石,枝叶翻飞。有德目不能视,站立不定,闭目揽树以御强风,只求妖风速去。不料怒风携骤雨,似黄河倒挂,兜头盖脸砸下。有德抱树哀戚,此生以山为食,恐是触怒山神,将命丧于此。念及此,有德慨然放手,以命还山,无愧于德焉。然风停雨住,山静林息。有德徐启双目,天地焕然一新,落日如血,赤霞万里,碧树咬织,虫鸣鸟唱。有德临崖而立,凭山远望,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只觉胸中畅快无比,嘶喉遥喊,听回声涤荡山间。站立许久,眼看余晖将尽,才思及下山还家。雨后路滑,择荒草野径蹒跚而行。平日多疾行于坦途,从不曾留意足下,幽径拾步,反倒平添趣致。有德怡然自得,不再急于赶路,大不了夜宿荒山,一生为猎,还怕与虎狼为伴?正走着,见不远处一团洁白之物,定睛观瞧,乃一只白狐端坐树下,周身雪白,莹莹泛光。有德买卖山货多年,自然知道这一身好皮价值几许。这张狐皮,非城西张大老爷所不能购。张大老爷买来着于小妾李氏之身,这张狐皮才算物尽其用。虽多年未猎,猎人本性却已在五内蠢动。有德俯身在地,直盯着白狐,苦于随身未带猎具。
  有德将狼皮从布袋掏出,双手圆撑,自后窃近。白狐端坐望天,犹未察觉。有德跪行至近前,兜头罩下,白狐反应不及,中个正着。有德揽袋入怀,欲束其口。白狐双胫犹在外,奋力蹬脱。有德年老体迈,力有不逮。白狐利爪击面,破之。有德吃痛不住,掷于地。白狐负伤遁去,有德紧追其后。行至一藤蔓苍郁之地,不见踪迹。天已昏黑,有德顿觉已身在迷途。心有不甘,细索之,忽见藤蔓掩隐处有一物荧荧泛光。凝神扑之,空,穿藤而过。复坐起,但见膝下有一方白玉,巴掌大小,精巧剔透,熠熠生辉。   失狐得玉,心稍安。至夜,繁星泼洒,天地浑合,茫然不辨归途。藤蔓四闭,难寻出路,仓皇失走,见一柴扉,扣之。一白发老者迎出,酒菜待之,甚欢。席间,老者见其玉,问其详。有德不敢欺瞒,如实告之。老者大笑,“此乃吾家印,失已久,竟是被那刁狐窃去。”有德惊,双手奉还。老者大喜,以锭金相谢。有德一拒再拒,老者方作罢。复酌,老者问其家事,知其难。老者持一方相授,曰,“吾祖上起家,靠的是磨上功夫。此乃一张豆腐方子,汝以方治之,可养家矣。”有德纳之,再三谢过。次日,老者送有德归。回望,藤叠蔓垒,已不见门楣。
  有德还家,以方治磨,为邻里所爱,渐富。
  到了王有禄这一代,家里的日子算是好起来了,但也只是好起来而已,称得上富足,不能说富裕。王有禄自幼读书,没干过一分钱的活儿,家里对他的规划是当官,不是磨豆腐,也就没有传授他这个手艺。从这一点来看,王有禄是没有退路的,他只能发奋读书,一举中第,把这些年家里对他的投入捞回来的同时带领家族再往前一步,让大家对他们的称呼从“卖豆腐的老王家”变成“当官的王老爷家”,不要小看这个姓氏的简单换位,这可是穷尽了三代人的辛劳与智慧,并外加一个重大决策,也就是说,决定让王有禄念书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做好了打算:这家儿以后不打算再磨豆腐了。
  王有禄差不多从小就隐约知道了自己的使命所在。豆腐养活了他,仅此而已,除此之外他跟豆腐再无瓜葛。他的征途在庙堂,而不是豆腐坊。学堂里,读书只是最稀松平常的一项活动,除此之外,还要和同学们品茶、赏乐、对弈、骑射、围猎、养鸟……每一项都花费不菲。随随便便喝一壶茶,就抵得上他爹卖一天豆腐,然而这种投入是不能省的,他很快就发现了要钱的窍门,“当官的都会品茶”,只要这么说,父亲必然乖乖给钱。他描述的那一幕让父亲心惊胆战:日后,他高中状元,在谢师宴上,考官的家丁捧出香茗,别人都说得头头是道,唯独他喝不出个所以然,这不是让人笑话吗。父亲稍加思量,只能咬牙给钱,是啊,那么多钱都花了,怎么能因为省点茶钱而成不了一个合格的官员呢?于是,王有禄学会了品茶、赏乐、对弈、骑射、围猎、养鸟……又一天,他跟父亲说,“当官的都逛青楼。”这次父亲有点犹疑了,“逛窑子毕竟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吧,当官的会聊这个?”王有禄费了半天口舌,没办法打消父亲的疑虑,只好再度搬出前人诗句:李白有诗云“携妓东山去,春光半道摧”,李白又有诗云“谢公自有东山妓,金屏笑坐如花人”,李白还有诗云“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 ……王有禄狂吟诗仙绝句,却没能收获往日效果,反而让父亲更加疑惑,“这个李白,为什么总去东山嫖妓?”父亲又说,“这个李白,他官路不顺吧,是不是心思都放青楼了。”王有禄告诉父亲大错特错,李白之所以官路不顺,就是没怎么去过青楼,这几句诗里的谢公、安石,说的是东晋宰相谢安,那可是名门之后,战功赫赫。李白就是懊恼自己没去过青楼,只能写诗表达羡慕。父亲听他说得有理有据,只能再度咬牙给钱。就这样,王有禄以先贤大儒为榜样,学到了一身的本事。
  同堂的学子中,王有禄第一个过了院试,对王家来说,这是历史的一步。他不再是一个平头百姓,而是国家人才储备库中的一名生员。人们迫不及待冠以他王秀才之称,对于街坊来说,这也是一件新鲜事:出门常常能碰到秀才,熟稔地唤他一声,自家脸上仿佛也多了几分光彩。基于此,大家并不介意明年要改口叫他王举人,后年叫他王进士,直到叫他王大老爷。众人嘴里叫着王秀才,心里想的是王举人、王大老爷,不觉叫了十几个春秋,王秀才还是王秀才。刚开始这么叫是图新鲜,一直这么叫就有点讽刺的意味了。王有禄也没有辜负大家,这些年来,他屡试不中,越来越像个笑话,先是气死了老爹,后又病倒了老娘。他心里苦啊,只能熟练运用那些当官的消遣来排忧抒怀:品茶、对弈、养鸟、狎妓……他把这些为日后做官所学的本事钻研得愈加纯熟,唯独没了读书的心思。这一年,母亲病故,王有禄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再也没有人管他花钱了,他也没什么钱可花了。痛定思痛,想起幼时父亲在驴棚前对他的教导,“有禄啊,你是天选之人,你是王家的希望。”八岁的他忍痛让父亲在胸口完成刺青,看着血迹犹在的“禄”字,他郑重地点头,回答父亲,“记住了。”
  “你要用功读书,光宗耀祖,记住了吗?”
  他怎么能忘。先辈的胎记都长在胳膊腿上,只有他长在胸口,家里人对这一变化做了积极的推论,不然还能怎么样,事实摆在眼前,不往好处想,还能怎么想呢?王有禄猛然开悟,是啊,也许这数十年蹉跎,就是为了将来更大的绽放。念至此,王有禄决定破釜沉舟,再创辉煌,彻底将王秀才的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以王老爷代之。他卖掉城中最受欢迎的豆腐坊,最后一次踏上征程。至于豆腐坊在别人家手里怎么就做不出王家那么好吃的豆腐,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放榜的次日,王有禄决定去死。此前的一夜,他在泪水中度过。他想起的都是幸福的事,父亲是多么勤劳,母亲是多么贤惠,家里的豆腐是多么好吃。每一个清晨,父亲在院子里选豆,母亲用豆腐渣喂过猪,给他端来冒着热气的豆花。豆花上必然有三滴辣椒油,不多不少。他曾以为这幸福稳固不变,没想到,因为他胎记长错了地方,就要接受完全不同的命运。他握着刀,想要割掉胸口的记,最终没下得去手,因为怕疼。自己如何就成了一个孬种,他痛恨,且困惑。
  客死異乡,或许就是最大的惩罚。他徒步走出城去,走到足够偏僻的地方,他不想让人发现自己的尸体。“王秀才寻了短见。”这句话从任何人嘴里说出来都是残酷的鞭尸之辞。他爬上无名的野山,没找到万丈深渊。想死,连座高山都找不到。他走到树木最密之处,解下母亲给他绣的腰巾,搬了两块石头过来。一辈子没干过力气活,这两块石头累得他气喘吁吁。他趴在摞起来的石头上哭了一会儿,抹干眼泪站了上去。力不够大,他蹬了两次,上面那块石头才掉。
  他悠悠睁开眼睛,面前站了五个和尚。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可以登足极乐,这短暂的一生,他一事无成,拖累父母,贪图享乐,自私怯弱,如何就来到了这极乐之地。他看着面前的五个和尚,带头的老和尚慈眉善目,佛光绕体,眼中的柔光仿佛可以消融前世今生。他望着他,无声地哭了。   “施主,人生来就是为了受苦,生又何欢,死又何幸呢?这短见,是万万寻不得的啊。”
  他哇的一下哭出了声。因为老和尚说了短见二字,他没脸说出自己的名字。他假托吴生之名,在寺院住了下来。吴,是无的意思,他把自己当作一个不存在的人,去受老和尚所说的苦。起初,他为和尚们打扫庭院,挑水担柴,后来他暴露了自己的一手好字,开始为他们抄经。他喜欢这项工作,佛经说来说去都是一个“空”字,他现在是“无”,干起来非常登对。两年来,他泡在藏经阁里很少出门,实在肩酸腰硬才从后门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多是傍晚时分,他一个人走在雾气渐浓的山林里,看鸟飞兽走,一如它们之中的一员。他刻意不去想山下人间的事,他解不起那样的烦忧。一天,他走得远了些,路遇一所华宅。出于读书人的习惯,他默念门上的对子:度闲多凭耐痒身,享乐少寄寂寞心。再往上看,是“乐闲居”三个大字,多么懂生活的一个大户人家啊。他鼻子一酸,险些流出泪来。就在这时,从里面走出一个白衣少年,他转身要走,却已经被看到了。
  少年热情地招呼他,执意邀请他去家里坐坐。“在这荒山野林,看到兄台这样器宇不凡之人可真是难得。”这么一说,倒把王有禄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没想到跟一帮和尚混了那么久,还可以得到这么一句意气风发的评价。眼前的少年英姿飒爽,一身贵气,看上去顶多十六七岁,和他差不多同属年轻人的范畴,这无疑拉近了他们的距离。王有禄推托几次之后不再坚持,和少年挽手走了进去。
  好一栋大宅,庭深院重,雕梁画栋,差不多是王有禄当年幻想中做了官才能拥有的住处。幻想不如亲临,在庙里两年养淡的心性,跟着少年穿堂过室走了一遭好像被猪拱猫挠,已经乱得不成样子。这必然不是一般人家,墙上的字画不乏名家手笔,王有禄目不暇接,好像经历过这一幕。也许是梦到的,也许是曾经幻想过的,他中了状元,去达官显贵家做客,恐怕就是这番情景。华屋不堪夸,论艺无止境,墙上的每一幅字画,都值得详谈细论。少年一路聆听他的高见,频频点头,兴致盎然。少年给他展示自己的藏书,多是冷门古籍,王有禄大多没看过。他毕竟是读书人,懂得举一反三,就算是没看过的生书,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少年如遇知音,欢叙不厌,连晚饭都是仆人送进来的。
  是夜,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仍黑着眼聊个不停。一个口干舌燥的间隙,少年问他,“像兄台这般学识,怎么不设帐收徒呢?”王有禄苦笑,直言惭愧,屡试不第,哪有资格给他人授业,不是误人子弟吗。少年连说非也,读书并不一定为走仕途,“小弟读书不求进助,可解惑养性足矣。”王有禄再一次感到惭愧,苦读数十载,心里却只有功名二字。少年翻身下地,“若是兄台不弃,我愿拜在门下。”王有禄慌忙搀起少年,说不敢为师,做朋友就好。少年欣喜不已,站起来就叫老师。王有禄嘴上谦让,心里乐开了花。两个人畅谈了半宿,鸡叫才睡。
  第二天,王有禄依少年所言,回寺庙拜别和尚,正式住了进来。两人在书房聊得正欢,仆人进来通报,“太公至。”一个白发老叟拄着拐杖进来,对王有禄表示欢迎,“蒙先生不弃小儿愚钝,他初学涂鸦,先生万不可以友废师行。”王有禄点头称是。老叟叫仆人进来,几个丫鬟捧着衣履貂帽一字排开,王有禄看过去,光彩夺目,不像人间造物。两个丫鬟伺候他沐浴更衣,带他来到酒席宴前。席间,老叟跟他介绍了一下自家情况,本家姓皇甫,先辈经过商也做过官,因为性喜清净,所以隐居在此。王有禄也大致讲了讲自己的故事,他没有全说,只说是家道中落,赶考花光了盘缠,以致流落到此。老叟又喝了几杯酒,兴辞而去。少年终于活跃起来,和王有禄换大碗喝酒。“今晚喝个尽兴,明天就没机会了。”连喝两碗,少年把仆人叫进来,“去看看太公睡了没,要是睡了,叫香奴来。”不一会儿,一个婢女抱着琵琶进来,红妆艳艳,娇羞可人。有道是美人不能灯下看,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王有禄刚从庙里来,看了两眼,不敢再看。少年让弹《湘妃》助兴。香奴拨动琴弦,乐声骤起,激昂中透着哀怨,节拍清奇,不同于往日所闻。两人兴致更高,推杯换盏中拉起家常,王有禄因为刚刚撒了点小谎,没说家里是卖豆腐的,以至说起往事来有些磕磕巴巴。少年倒是不以为意,也许是当他喝多了,也许是当他心思都用在了读书上,以至谈起俗务心不在焉。两人一直喝到后半夜,兴尽而散。
  第二天,王有禄开始教少年读书。少年天资聪颖,过目成诵,两三个月已经可以吟诗答对,作起文章来也是角度奇崛,着眼不凡。王有禄暗暗捏了把汗,照这样下去,不出一年这份工作恐怕就保不住了。当然作为老师来说青出于蓝肯定是好事,一个人的能力总归有限,传道授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后人达到自己所不能达到的成就吗?王有禄想起自己的未竟之事,不过是考个功名荣耀家门,而自己的学生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的家门似乎已经很荣耀了,从这一点来说,说少年是他的老师也不为过。他确实从少年这里学到不少东西,首先,他曾经为做官而培养的雅好,在少年这里经历了一次革新,这时候他才知道,有钱人的品茶、赏乐、对弈、养鸟和穷人的品茶、赏乐、对弈、养鸟是两码事。其次,他曾经读书是为了考试,而少年读书是为了渊博学识,为了教学,他也只能为了渊博学识而读书,这对他来说,无异于闯入了新世界。由此,他不光渊博了学识,还丰富了生活。每隔五天,他们必然叫来香奴畅饮一次。看着美人,听着天籁,喝着美酒,这样的生活好不惬意,就算做了官也不过如此吧,况且还不一定有香奴这么好的歌女。一天,他喝得面紅耳热,看着灯下的香奴,越看越美,越看越精神。香奴大概也被他灼人的目光烫着了,弹完一曲飘然而去,留下他直愣愣盯着人家的背影。少年叫了两声,他才回过神来。少年笑了笑,表示理解。“兄漂泊无家,我也忧心已久,早有意为兄寻一佳偶。”王有禄脸更红了,没想到自己的心思被这位小兄弟一览无余,同时又十分感动。他干了杯中酒以示感谢,“要是这样,像香奴这样是最好不过了。”少年又笑了,这次是真笑,他们已经相当熟稔,到了可以开玩笑的程度。“乡间有句话叫‘没见过直溜黄瓜’,怕说的就是你吧。香奴只是家父豢养的一个婢女,怎么能适配与兄。你要是觉得她好,我也就不用煞费苦心了。”王有禄脸又红了一点,虽说知道是玩笑,还是为自己的短薄见识感到羞愧,人家在帮他物色大家闺秀,他却打上了丫鬟的主意,真真是羞煞人也。   不觉过了大半年,一日,王有禄心烦意乱,想要出门遛遛。穿过重重院落,来到大门前却发现落了锁。王有禄在书房问起少年,少年说父亲不喜交游,怕人进进出出的打搅清净。王有禄一想觉得有理,有钱人总有些怪癖,当然,也可以说是境界。他想起门上的那副对子:度闲多凭耐痒身,享乐少寄寂寞心,不禁又加深了几分体会。
  到了夏天,山里酷暑难当,王有禄心热不散,胸口肿起来一个大疮。刚开始还只是痒,没几天就疼得下不了床,渐渐神志恍惚。王有禄昏睡之余睁开眼睛,少年总是守在床前,不禁泪湿眼眶。一天,少年的父亲过来探望,看到王有禄的惨状连连摇头。少年求父亲无论如何想想办法,救一救王有禄。老人苦思良久,说,“时至今日,只能去请你娜娜妹子了。”少年犹豫起来,“我也想过,可太公与二姑父素有旧怨……”“无妨。”老人说,“不能因为个人恩怨误人性命啊,带上这封信,速去。”少年大喜,拜谢父亲之后匆匆而去。王有禄虽然睁不开眼睛,还是听到了这对父子的谈话。泪水从他闭着的眼睛里淌到枕头上,怀着希冀与感恩再度昏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因为一阵沁人心脾的异香,他睁开眼睛,一位妙龄少女正拿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红丸在他患处揉搓。这就是他们口中的娜娜妹子吧,她可真美啊,怕不是下凡的仙子。这样的顽疾,也只有仙子才能医吧。他看得发痴,娜娜冲他莞尔一笑,“你醒了,感覺怎么样。”他这才想起人家在给自己治病,直觉通体舒畅,没有一丝痛感。娜娜将红丸收入袖中,对他说,“香丸只能减缓症状,要根除,必须割去疮根,你信我吗?”他说不出话来,只是连连点头。娜娜拿着烧红的刀子,“会很痛,请相公忍一忍。”他咬着一块湿毛巾,目不转睛地看着在自己身上动刀子的娜娜,完全没注意到娜娜什么时候将刀子刺入,又是什么时候剜出了疮根。
  接下来的几天,他才逐渐感觉到创口的疼痛,好在创口慢慢恢复,他的心却好像受了重创,总是空落落的,食不知味,寝不能寐,一闭上眼睛,都是娜娜为他割疮时的专注神情。少年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解出了他的心思,“娜娜妹子已有婚约,兄勿要空念,我许兄之事,已经在办了。”王有禄叹了口气,“她救了我的命,却偷了我的心,曾经沧海难为水啊。”少年大笑,“海之大,谁能概览全貌?娜娜是我二姑的千金,如兄所见,确是天仙之姿,可兄有所不知,我有五个姑姑,各有其女,你也只是见了一个而已。明日我大姑的女儿娇娇来找娜娜玩,容貌绝不在她之下,届时兄可在花园外相看,如相中,我可为兄玉成此事。”
  少年的话句句在理,处处为自己打算,王有禄也不好再说什么。到了第二天,王有禄偷偷摸摸躲在花园外往里看,与其说他在等娇娇,倒不如说是想再看看娜娜。不一会儿,远处一阵莺声燕语,两个女子手牵着手走进园子,王有禄一时竟无法分辨哪个是娜娜哪个是娇娇。等他分清,也不得不承认少年所言非虚,两个女子各有千秋,不分上下。虽说心理上和娜娜更亲近些,但也不能罔顾事实,毕竟娜娜已经名花有主,所以,当少年来问他的意见时,他选择顺势而为,告诉少年娇娇也行。少年这回没让他失望,三天之后,告诉他美事已成,并从父亲那里为他争取来一座偏院,供成亲所用。王有禄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险些两腿一松给少年跪下,这样的恩情,除了父母双亲,还有什么人能给予呢,两人不过是师徒情谊而已,要说实话,他从王有禄这里学到的,还没有王有禄从他那儿学到的多。王有禄实在不知道该谢谁了,只能感谢上苍,感谢冥冥中关于他胎记的预言,之前所受的一切苦难,似乎都不是没有道理的。
  结了婚之后的王有禄小日子过得愈加滋润,娇娇温柔聪慧,闺房中的乐趣超出了他的想象。皇甫公子已经学业初成,他不用再费心授课,两人在一起多是闲谈阔论,五天一次的欢饮更加轻松自在。因为他的病情两家解了旧怨,娜娜也会不时来玩,只是他依旧不太敢正眼看娜娜,怕再入了迷惹娇娇不快。除了这一点小小的不如意,生活似乎堪称完美。在快乐成为常态之后,王有禄的心又不知不觉痒了起来,胸口曾经因为怕疼没有割掉的刺青,现在又来折磨他了。皇甫家门上的对子,他体会得越深,越是发现难以做到:度闲多凭耐痒身,享乐少寄寂寞心。他不光心痒,还有点寂寞,这里毕竟是荒山野林,儿时对父亲的承诺,胸口的那一个“禄”字,在这里是不可能实现的。他暗中计算过屋里的钱物能不能支撑自己再战考场,要是考不上又能支撑多久。这几年包括皇甫公子送他的,娇娇从娘家带来的,还有成婚时皇甫公子的姑姑们差人送来的贺礼,这些七七八八加在一起,着实是一笔不菲的资产。这无疑鼓足了他的勇气,然而难就难在怎么开口,这一切说起来都是人家给的,现在要带着这些走,怎么说得出口呢。他不知道的是,虽然嘴上说不出来,脸上已经说出来了。有一次,他在席间痛饮的时候,皇甫公子问他,“兄近日愁眉紧锁,是不是有什么心事?”王有禄连连否认,最终败下阵来,但仍吞吞吐吐不知道怎么开口。皇甫公子说,“我早已将兄视若同胞,有什么难事,但说无妨。”王有禄知道不说是不行了,究竟怎么说,又是一个技巧。王有禄决定直言相告,把家里怎么磨豆腐供他读书,幼时怎么跟父亲承诺,原原本本说了出来。皇甫公子听完,大受感动,不禁对王有禄刮目相看,“兄不忘初心,弟必当支持。”皇甫公子拿出两锭金子,让王有禄回乡置业备考。王有禄没想到人家那么通情达理,终于将那早就想弯的双膝弯了下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你我本是萍水相逢,然贤弟对我的恩情如同再造,有禄定不忘大恩,以图后报。”皇甫公子搀起王有禄,两人落座畅饮,大醉。
  王有禄和娇娇打点好行装,叫了辆马车,还没上路就下起了大雨。雨一连下了十几天,王有禄归心似箭,枯坐屋里束手无策。一天晚上,皇甫公子来偏院找他,说要亲自送他回去。王有禄以为雨停了,走到外面,淫雨依旧。“不必担心,兄姑且上车。”王有禄和妻子依言上了车,皇甫公子策马扬鞭。王有禄坐在车内,外面漆黑如墨。车子没有料想中的颠簸,更像是大船行于静水,根本感觉不到车子在动。不多一会儿,皇甫公子挑开帘子,告诉他,“到了。”王有禄下了车,果真是家乡的街道。“此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兄多保重。”皇甫公子道别之后策马而去,车子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王有禄这才知道,这个少年,怕不是平常人啊。   王有禄买了栋房子住下来,他没有联系城中的旧相识,而是在家安心读书。两年后,他一举中第,荣归故里。邻里们终于不再叫他王秀才了。人们街走巷议,磨豆腐的老王家出了状元,吃过他家豆腐的有福了,那可是状元豆腐。盘下他家豆腐坊的掌柜马上顺应潮流,给行将倒闭的豆腐坊更名为“状元玉”。王有禄为祖辈们修葺了坟墓,那一天,他跪倒在先辈坟前,哭着告知他们,“爹,娘,爷爷,祖爷爷,我做到了。”在场的家奴院工,看热闹的邻里乡人,无不为之动容。
  安排好家乡的事情,王有禄带着娇娇去江南赴任。鱼米之乡,富庶之地,当朝的状元第一站大多送到这里磨砺。做官的生活,王有禄适应得还不错,毕竟从小就为这事儿准备着。又两年,娇娇产下一子,王有禄找遍孩子全身,没有发现胎记。起初,王有禄惴惴不安,不明白传了那么多年的印记为什么到了这一代凭空断了。后来官场上认识的一个易学大师宽了他的心,“足下是改换门庭之人,祖愿已了,胎记自然消失,令公子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必将更上一层楼。”听到这话,王有禄长吁了一口气,连说有理。
  曾经为了做官培养的消遣,在皇甫公子那里革新一次之后,在实战中又精进不少,在所有这些项目中,王有禄尤爱打猎。一天,王有禄和同僚游猎山林,险些误伤一个骑马的路人,王有禄上前赔罪,扶起那人来大吃一惊,竟然是皇甫公子。久别重逢,王有禄泪湿衣襟,设宴款待。席间,王有禄问皇甫公子为何来到江南。皇甫公子叹了口气,告诉他山中匪患肆虐,难觅清净,父亲死后,他们举家来江南寻亲。王有禄暗暗观察皇甫公子,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风采照人的少年,眼中多了几分疲于奔命的世故。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人事的变化,比流水还快。王有禄暗下决心,要帮助皇甫公子渡过难关,好好地报一报恩。席间,王有祿问起娜娜,得知娜娜和他们在一起时,当下应了皇甫公子的邀约,答应带妻儿与大家团聚。第二天,王有禄来到乡间的一所大宅,心里又是一惊,果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人家避难住的宅子,比自己的官府还要气派。皇甫公子一家在门前迎接,娜娜还是侠女性格,一见面就奔向王有禄的儿子,又是亲又是抱,直夸他继承了王有禄的英俊外貌。王有禄心里美滋滋的,想当初,他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落魄书生,胸中纵有吞天的抱负也不敢大声说话,如今,他夙愿已成,蟒袍傍身,不用高声说话也可以尽吐巧言妙语。当晚,欢宴而散。这之后,王有禄无事常来欢聚,有时带着妻儿,有时心血来潮独身前来,好像这是他的第二个家一样。他们仿佛又回到了当初,俊男靓女在一起偷闲玩乐,只是他不再是一个无根的俊男,而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兄长。皇甫一家虽然遵循避世的传统,还是免不了在一些俗务上向他讨教,王有禄将其当作分内之事,有求必应。他把皇甫公子当作亲人,也是绝好的玩伴,这样的快乐,在他看来,才是没有遗憾的快乐。而对于娜娜,他也终于敢正眼相看了,这个曾救过自己一命的女子,这个第一眼就爱上的女子,虽不能为妻,却无碍于成为一道看不厌的亮丽风景。
  如此这般过了半年,王有禄往皇甫家越跑越勤。一天晚上,王有禄偷偷跑来,在门前看到抱着孩子的娇娇,不免有些吃惊。娇娇神色慌张,叫他快走,他不明所以,娇娇也不解释,自顾自走了进去。皇甫公子迎出来,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也不请他进去。王有禄以为他们遇上了什么难事。皇甫公子三缄其口,只叫他走。王有禄挽住他的手说,“有什么事请一定直言相告,兄受你恩惠多矣,必当鼎力相助。”皇甫公子沉吟片刻,终于开了口,“事到如今,我也不瞒兄了,我非人,狐也。今夜有雷霆之劫,君若肯以身赴难,一门可望生全;不然,请抱子速归,不相累。”
  “以身赴难?什么意思?我会死吗?”王有禄太过紧张,不能确定这句话是问出了口还是只在心里嘀咕,他倒是希望自己没说出口,不过他紧接着问出了第二个疑问,“你说你全家都是狐仙,狐仙会死吗?令尊是怎么死的?”
  皇甫公子明显没有料到他会问这种问题,略一迟疑,还是答了,“万物都有大限,太公是大限已到。”
  王有禄并没有因为得到答案而满意,他知道自己还欠人家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当然不能再往后推移,他必须尽早给出,并给得斩钉截铁,“弟有难,兄万死不辞,你说吧,我该怎么做。”
  皇甫公子将一把剑交给他,说,“但请仗剑立于门前,雷霆轰击,勿动。”
  这时,娜娜从里面跑出来,大喊王有禄的名字,让他快走。
  王有禄接过剑,对皇甫公子和娜娜说,“你们放心,老天爷要劈你们,必须先过我这关。”
  娜娜还想上前,被家丁拖住,皇甫公子上前安抚,说服她进去了。王有禄看着她那一双泪眼,感觉周身充满了力量,等她完全消失在门内,又不觉害怕起来。王有禄叫住皇甫公子,问他,“以身赴难?什么意思?我会死吗?”
  皇甫公子流下泪来,“实不相瞒,也许会。”
  “那我能不能叫两个官差过来,让他们提剑站在门外如何?”
  皇甫公子摇摇头,告诉他不能。世间万物,以人为贵,飞禽走兽想要修炼成人,必须经历重重劫难,依次要过“童子劫”“车轮劫”“人言劫”“天雷劫”:所谓童子劫,就是经顽童戏耍而不死;车轮劫,须得安然穿过马路而不遭车轮碾轧;人言劫,还未完全幻化成人时装模作样学做人事,问观者,“你看我像个什么”,只有得到人的肯定“我看你像个人啊”才能顺利渡劫,要是对方心坏一点,“我看你像个畜生”,那之前的所有修为算是白费了;这之中最难的,还是天雷劫,修为越高,天雷越重,每百年一次,想要渡劫,难如登天,轻则被打回原形,重则魂飞魄散。若是想要得到他人所助,那人必须得是自愿才行,否则就算找来玉皇大帝也于事无补,这是天数。“所以,你找来的衙役,又怎么会心甘情愿为我们冒这等风险呢?”
  王有禄没想到这个贵公子如此不易,虽然心里还在打鼓,但是想想人家对自己的帮助,没有人家,哪有今天的自己,有恩不报,不也是有违天数吗?想到这儿,王有禄握紧手中的剑,一咬牙一跺脚下了狠心,今天就是要顺应天数和天斗一斗了。“你赶紧躲起来,就是火烧油泼,我也不会挪动半步。”皇甫公子伏地拜谢,道了声保重走进门去。王有禄持剑立于门前,这才注意到天有多黑,风有多大。他回头望去,哪里还有什么华宅,只剩下一片乱坟岗子。闪电劈开天幕,闷雷从远天传来,王有禄感觉自己的心跳比雷声还要更大一点。曾经的自己是个孬种,现在呢,肩上扛着恩公一家的性命,甚至还包括自己的妻儿,怎么能退却呢?只是回头想想这一生,也太不甘了吧,刚刚夙愿得偿,刚刚锦衣玉食,就要豁出命去,这命,似乎也太苦了一点。天上雷电交加,脑中天人交战,心跳得像煮沸的豆花,止不住地冒泡,好像随时会破膛而出。第一道雷劈下来的时候,王有禄挡住了。雷劈在剑上,震碎了剑刃,虎口撕裂,血流如注。王有禄没有感到痛,只是觉得麻,脑子嗡嗡作响,身体好像已不是自己的。第二道雷,他没有握紧的剑飞了出去,火光在眼前爆开,天地合为一体。王有禄挪动了半步,然后是一步,没有了剑,怕是守不住了吧?自己这凡身俗体,势难挡住第三击。王有禄晃了几步,紧接着又晃几步,往一棵大树下撞去。“禄郎快走!”地底传出的一声娇叱唤醒了他,是娜娜,一道白影从坟中蹿出,抱起他就走。第三道雷从天而降,电光之中,他看到娜娜惊恐地伸手去挡。王有禄使劲全身气力挣脱娜娜,将她推到身后,用肉身为她挡住轰然而至的雷霆一击。惊雷打在他的胸膛,他胸前的胎记发出恍如白昼的亮光,照亮了整片山林,雷电没入白光消失不见,他重重倒在地上,声息全无。风停雨住,寂静厚厚地笼罩下来。
  少间晴霁,坟茔中走出一人、两人、三人……有老有少,缕缕行行。娜娜见有禄死于坟前,伏地大哭,“禄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皇甫公子搀起娜娜,将一枚小花置于有禄胸前,后人仿效,依次献花致哀,礼毕,尸身天雷焚击之处已满覆鲜蕊。娇娇抱子立于前,怀中稚子号哭不止。一白发老叟曳杖而出,取出巴掌大小一方白玉,盖于童子臂膀。童子复静,臂膀现出莹白,仿若母斑。老叟轻抚幼童,谓其母曰,“好生将养。”
  见习编辑:菡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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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出站时,在这个陌生城市的站台上走了很长一段路,她的座位在最后一节车厢,16车(有时候这是第一节车厢),但她还没有想到是这个原因。她随着人群一路向前,今天出站的乘客特别的多,她还怀疑了一下是不是出错站了,出站的人这么多,就像个大城市的高铁站。她慢下了脚步,前后看了看,在高处的指示牌上找到了县城的站名。她笑着,继续向前。她走在靠近另一边铁轨的地方,那里没有列车停靠,那里人少,如果从车厢里出来后不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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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文学不竭的写作资源。文雯的《两江夏日遗事》、邹江睿的《痴线》和龚明的《八十八级台阶》,都将目光聚焦在青春期的学生时代,讲述青春往事,叙述青春烦恼,挖掘成长经验。出走、幻想、寻找、叛逆、压抑、爱情等,都在这几篇小说中有着共同的精神指向,表现出典型的青春症候式书写。  《两江夏日遗事》里的摆摆,生活在一个母女相依的单亲家庭。母亲老曲开着超市维持家庭开支,摆摆暑假独自在家过着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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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马路  我是七岁搬离隆德的。  搬迁以前,我家住在街道边,出门跨过一道水渠就是马路。那水渠很宽,水泥打的,腿跨的时候,总要铆足了劲跳,啪的一声落地,回头看,脚跟已经过来了。马路更宽,左右边走着行人,中间车辆呼哧呼哧过去,各种车都有,远来的大客车,进城的轿车,拉煤的货车,装农作物去卖的拖拉机,还有大货车装了铁栏杆,牛羊的叫声从远到近呼呼地过去,我们就瞪大了眼睛看。一不留神,就有大人喊,小心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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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孩子从小养宠物  让他较早体验他所爱的死去  然后再给他买一只  让他学会遗忘  让他知道自己  一生要照顾的生命  一个接一个  像随机的走马灯  最后一刻的闪耀  先前的怀念  都白费工夫  ——《宠物》  张鸿喜欢刘治的兔子。每个周末,他俩在家属区的一片草坪集合,草坪在3号楼和5号楼之间,刘治住3号楼,张鸿住7号楼。刘治八点半出来喂兔子吃草、玩兔子。他们约定九点,但张鸿经常提前十分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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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诗  ——献给A女士  你要回来了  我是你的家  清晨我走在河边  水是你的眼睛  一眨 一眨  我要终其一生  住在你的乳房上  我要喊你  ——妈妈河  为何突然想起了你  可除你之外  我却什么都  想不起来  这样的天气  我理该奔跑  把自己的身体  扔进你的身体  如果僵硬了的  是我  那脆弱的  谁在端庄  我喜欢收藏  那些晶莹透剔的  想象思念孤独  至今 我仍迷恋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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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水洗过的  半个月亮  距离站在楼顶上的人  只有两三丈  将愿望  半个的、整个的、良善的  升至能看到的地方  那个手握摇把的人  在我们中间  一直没有泄露天机单摆  鹁鸪鸟天一亮就开始了  它把谷底的声音  提到崖顶,再放下去  这样单调的动作  太阳天天在做  小区的桂花和月季  花开、花谢  不觉中又摆了一次  最长的是我们  慢到不知  何处最高,何处最低世界是满的  转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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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韦说,“连我都不在,他们忙些什么呢?”不是他不在,而是我们不在他所在的地方。于小韦写诗近40年,公开出版示人的诗作不足80首,且他的诗无任何表面上的光华,这样的人却成了传说中也是实际上的“诗人中的诗人”。貌不惊人却是范本式的作品并非是苦吟的结果,仅仅归结于天赋是不够的,这里面有一份难以理解的神秘。于小韦不关心文学事业,甚至不关心艺术与否,其精神焦点始终在心理学、语言学、发生学乃至植物学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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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点半,郑离出门帮张翔拿快递。  出门的时候,郑离就不得不说话,张翔这么想着。所以今早起床上班时,张翔嘱咐郑离说快递站有一个快递,让她中午帮忙取一下。郑离念研究生,眼下正是暑假,张翔想她的身体,就软磨硬泡让她过来陪他。  张翔瞄了一眼家里摄像头传过来的视频,郑离出门了。她带上棒球帽和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郑离的眼睛是好看的,大而有神,但很多时候张翔也不太懂郑离眼神里的内容。张翔想起来昨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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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也想不到,几个月不见,叶志远居然疯了。  是的,疯得突然,没有预兆。叶志远穿着花内裤在公园嗨舞,蓬头垢面,短发松针似的笔直。旁边的人送来不少冷嘲热讽。啧啧,看好戏喽。瞧他平日里那副清高的样儿,没想到也有今天呐。  只是,这些并非我亲眼所见。而是从顾曼嘴里听来的。  一天下午,我走进一间怀旧酒吧。  “没有人能做到容颜不朽,就像这怀旧的地方只能更旧。没有一首歌能唱尽所有的愁,只有唱着老歌的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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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骗了所有人,甚至尝试着自我欺骗。  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还是像坏了按钮的闹钟一样,会在某一刻突然响起,永远也停不下。 1  不知多少回,在被人问起自己是不是独生子时,我会猛地屏住呼吸。  “是,家里就我一个。”我总是这样回答。眼睛盯向脚尖,鼻翼上下收缩,有时甚至忍不住落荒而逃,冲到厕所把脸埋进冰水里。  我没法忘记,自己曾有过一位哥哥。  年龄大我几岁,已不大记得清楚了。想必不是一两岁的差距。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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