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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地方金融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也出现了一定转变,传统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已经无法满足金融监管的需求,只有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才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所以应该通过兼顾效率与安全、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实现中央与地方制衡等方式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思想。面对新形势和环境,地方政府应该意识到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性,并不断通过有效措施促进地方金融的稳定发展。
1.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指的是划分金融监管职责、分配相应权利的制度,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以及单一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的划分方式有很多,若根据监管机构组织体系划分,就可以将其分为统一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以及分业监管体制。其中,统一监管体制是利用一个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金融市场、机构以及业务,日本、英国等国家常应用这种监管方式;不完全监管体制主要包括牵头式监管体制与双峰式监管体制这两种类型;分业监管体制与统一监管体制是完全相反的,需要由很多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每个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不同,例如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1]。当前,我国主要应用金融分业经营体制。
2.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策略
2.1注重效率与安全
在开展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时需要注重效率与安全这两方面的问题,但是从实际工作来看,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并没有科学处理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第一,部分地区为了提高金融管理的效率忽视了金融监管工作。创新是提高金融管理效率的主要动力,所以部分地区不断追求创新,但是出现了过度追求创新、过度追求效率的问题,很容易造成金融危机[2]。也就是说,若地区没有科学管理金融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的竞争就可能会影响到金融秩序,导致金融体系出现动荡的情况,且会降低金融管理的效率。在产生金融危机之后,很多国家都意识到了只有在注重效率和安全的同时才能够实现效率与安全的协调,减少金融危机。其次,也有部分地区存在过度追求金融安全,过度监管金融市场的问题。良好的金融状态可以增强地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3]。若想增强金融市场的安全性就需要科学制定金融经营制度,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是,部分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过度开展监管工作,影响到了金融市场的创新力,降低了金融投资者的经济效益。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当中的效率与安全没有较大的矛盾。所以,为了均衡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把控好监管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总而言之,无论是放任不管还是过度监管都会影响到金融行业的发展,导致金融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所以需要适度监管,在一定的约束下使金融机构具有创新能力,增加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
2.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
在地方金融发展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金融管理机制,从而优化不良资产市场、提高政府的自我约束能力并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为此,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从监管制度、信用制度等方面入手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首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中存在监管主体缺失等问题,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积极解决这一问题,完善金融监管制度[4]。中央应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定位,增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同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实现监管权力的独立、责任承担的独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需要改革金融监管方式,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金融问题预警方案,避免出现金融危机。其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相比于国家金融机构来说,地方金融机构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小,投资者很容易受到金融市场负面消息的影响,就会出现一定的支付风险。为此,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明确资金设置的比例,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升金融机构的信誉。此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信用制度。完善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是保障金融资产安全性、提升金融市场信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加强信用等级系统的建设,并制定完善的惩治措施。同时,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实现公安、工商、税务以及银行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从而让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了解自然人与企业的信用,调节金融市场[5]。
2.3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衡
在开展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时,如果仅仅以中央或地方为主体的话,就很容易出现滥用职权等行为,会导致金融市场出现紊乱等情况,但是若是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制衡,就可以促进地方金融管理权力模式的改变。而若想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衡需要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当中增加制衡机制。一直以来,权力制衡都是降低出现权力腐败几率的关键手段,且权力制衡可以促进权力的完善与社会的发展。而地方金融管理工作也涉及管理权力的问题,只有一个主体就会出现问题,所以需要实现权力分配,从而实现权力制衡。我国应该综合分析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明确横向分权与制衡的重要性以及纵向分权与制衡的必要性,并在上下级之间进行科学的权力分配[6]。同时,制衡关系的形成和维持决定着制衡效用是否能够产生,而政治地位与权利范围只能够影响制衡效用的产生。且我国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也需要重视地方对中央的制衡。
2.4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金融分业的经营属于有限分离,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允许金融机构在实际情况下进行适当交叉,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区域当中存在灰色区域。为此,应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缩小灰色区域。从《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条例来看,地方应该构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条例,实现信息共享的制度化[7]。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构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并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集中化的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分散在各领域的相关政策信息,最大限度发挥信息集成效应。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当中设置金融信息共享管理委员会,做好日常信息的采集与传输工作,增强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精确性。其次,应当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和系统。需要构建以银行为主,以证券、银监、证监等为辅的综合信息系统;构建涉及当地工、农、商等各个行业以及财政等信息的网络系统;构建能够科学处理信息并进行量化分析的信息系统,对监管信息进行监控;构建独立的金融信息中心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
2.5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完善金融监管流程,明确传统金融监管流程中的不足和漏洞,不断优化金融监管手段、整合金融监管资源,加大非现场金融监管的力度和现场金融检查的力度,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金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管资源的整合,且需要积极借鉴先进国际的经验,分析并优化金融监管手段以及金融监管人员的综合情况,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从而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持续发展,并利用金融行业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3.结语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所以应该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注重安全,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资源整合,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翠仙.强金融监管形势下住房金融服务及创新发展策略探究[J].大众投资指南,2019,No.343(23):272+274.
[2]刘风梅.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制度分析与政策建议[J]. 商情,2019,000(020):84-85.
[3]尹航.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实践路径分析[J]. 时代经贸,2018, No.437(12):94-95.
[4]葉乔妍,袁华强,胡月,等.关于完善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思考[J].当代旅游,2018,000(011):1-1.
[5]郭荣怡.中国版"监管沙盒"评析和商业银行应对策略[J]. 甘肃金融,2020,000(003):7-9,37.
[6]姜晓婧.浅析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有关问题[J]. 中国市场,2020, No.1040(13):55+59.
[7]刘吉亮,田立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市场周刊·理论版,2019(20):0132-0133.
关键词: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思想。面对新形势和环境,地方政府应该意识到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性,并不断通过有效措施促进地方金融的稳定发展。
1.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指的是划分金融监管职责、分配相应权利的制度,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以及单一监管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的划分方式有很多,若根据监管机构组织体系划分,就可以将其分为统一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以及分业监管体制。其中,统一监管体制是利用一个金融监管机构监管金融市场、机构以及业务,日本、英国等国家常应用这种监管方式;不完全监管体制主要包括牵头式监管体制与双峰式监管体制这两种类型;分业监管体制与统一监管体制是完全相反的,需要由很多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每个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不同,例如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中央银行监管银行业[1]。当前,我国主要应用金融分业经营体制。
2.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策略
2.1注重效率与安全
在开展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时需要注重效率与安全这两方面的问题,但是从实际工作来看,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并没有科学处理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第一,部分地区为了提高金融管理的效率忽视了金融监管工作。创新是提高金融管理效率的主要动力,所以部分地区不断追求创新,但是出现了过度追求创新、过度追求效率的问题,很容易造成金融危机[2]。也就是说,若地区没有科学管理金融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的竞争就可能会影响到金融秩序,导致金融体系出现动荡的情况,且会降低金融管理的效率。在产生金融危机之后,很多国家都意识到了只有在注重效率和安全的同时才能够实现效率与安全的协调,减少金融危机。其次,也有部分地区存在过度追求金融安全,过度监管金融市场的问题。良好的金融状态可以增强地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3]。若想增强金融市场的安全性就需要科学制定金融经营制度,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是,部分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过度开展监管工作,影响到了金融市场的创新力,降低了金融投资者的经济效益。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当中的效率与安全没有较大的矛盾。所以,为了均衡效率与安全之间的关系,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把控好监管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总而言之,无论是放任不管还是过度监管都会影响到金融行业的发展,导致金融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所以需要适度监管,在一定的约束下使金融机构具有创新能力,增加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
2.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
在地方金融发展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金融管理机制,从而优化不良资产市场、提高政府的自我约束能力并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为此,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从监管制度、信用制度等方面入手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机制。首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中存在监管主体缺失等问题,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积极解决这一问题,完善金融监管制度[4]。中央应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定位,增强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同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实现监管权力的独立、责任承担的独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也需要改革金融监管方式,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金融问题预警方案,避免出现金融危机。其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相比于国家金融机构来说,地方金融机构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小,投资者很容易受到金融市场负面消息的影响,就会出现一定的支付风险。为此,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明确资金设置的比例,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升金融机构的信誉。此外,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完善信用制度。完善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是保障金融资产安全性、提升金融市场信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加强信用等级系统的建设,并制定完善的惩治措施。同时,地方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实现公安、工商、税务以及银行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从而让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了解自然人与企业的信用,调节金融市场[5]。
2.3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衡
在开展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时,如果仅仅以中央或地方为主体的话,就很容易出现滥用职权等行为,会导致金融市场出现紊乱等情况,但是若是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制衡,就可以促进地方金融管理权力模式的改变。而若想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制衡需要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当中增加制衡机制。一直以来,权力制衡都是降低出现权力腐败几率的关键手段,且权力制衡可以促进权力的完善与社会的发展。而地方金融管理工作也涉及管理权力的问题,只有一个主体就会出现问题,所以需要实现权力分配,从而实现权力制衡。我国应该综合分析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明确横向分权与制衡的重要性以及纵向分权与制衡的必要性,并在上下级之间进行科学的权力分配[6]。同时,制衡关系的形成和维持决定着制衡效用是否能够产生,而政治地位与权利范围只能够影响制衡效用的产生。且我国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也需要重视地方对中央的制衡。
2.4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金融分业的经营属于有限分离,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允许金融机构在实际情况下进行适当交叉,所以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区域当中存在灰色区域。为此,应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缩小灰色区域。从《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条例来看,地方应该构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条例,实现信息共享的制度化[7]。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构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并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集中化的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分散在各领域的相关政策信息,最大限度发挥信息集成效应。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当中设置金融信息共享管理委员会,做好日常信息的采集与传输工作,增强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精确性。其次,应当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和系统。需要构建以银行为主,以证券、银监、证监等为辅的综合信息系统;构建涉及当地工、农、商等各个行业以及财政等信息的网络系统;构建能够科学处理信息并进行量化分析的信息系统,对监管信息进行监控;构建独立的金融信息中心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加大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
2.5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完善金融监管流程,明确传统金融监管流程中的不足和漏洞,不断优化金融监管手段、整合金融监管资源,加大非现场金融监管的力度和现场金融检查的力度,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金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管资源的整合,且需要积极借鉴先进国际的经验,分析并优化金融监管手段以及金融监管人员的综合情况,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从而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持续发展,并利用金融行业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3.结语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所以应该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注重安全,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资源整合,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翠仙.强金融监管形势下住房金融服务及创新发展策略探究[J].大众投资指南,2019,No.343(23):272+274.
[2]刘风梅.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制度分析与政策建议[J]. 商情,2019,000(020):84-85.
[3]尹航.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实践路径分析[J]. 时代经贸,2018, No.437(12):94-95.
[4]葉乔妍,袁华强,胡月,等.关于完善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思考[J].当代旅游,2018,000(011):1-1.
[5]郭荣怡.中国版"监管沙盒"评析和商业银行应对策略[J]. 甘肃金融,2020,000(003):7-9,37.
[6]姜晓婧.浅析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有关问题[J]. 中国市场,2020, No.1040(13):55+59.
[7]刘吉亮,田立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市场周刊·理论版,2019(20):013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