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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投资者赚与赔,银行基本都是利益获得的大头方,销售费、代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都是银行的收入;
这也是银行非常乐于发行新产品的原因。
市面上常年涌动着几千只、几万只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海量产品和募集天量资金看着不费吹灰之力。一只产品从研发设计,到销售、运营、服务,到最后偿付,这些环节有什么故事?
到底是谁在设计这些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推出速度快,数量多,产品线丰富,但遗憾的是,其设计却广为遭人诟病。某股份制银行的资深产品经理接受采访介绍,目前,国内市场的产品,从来源上看,有三个渠道:
银行自行独立研发设计
这大多是一些“基本款”的产品,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很多金融工具并没有放开,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内银行不擅长设计一些复杂的产品。拿股票型结构产品为例,它在保证固定收益(通过买债券)的情况下,买入一个看涨期权或其它类型期权,此类产品需大量用期权、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而国内此部分避险市场不发达,因此往往选择香港或国外的股票作挂钩的标的资产,因此设计也很薄弱。
与国际投行、大型金融集团合作研发设计
譬如,汇丰集团就是国内多家银行在理财产品这一块的合作伙伴,交行等银行的理财设计团队人员都有被派到汇丰实习和业务交流的经历,学习其产品开发流程。国际投行、大型金融集团由于发展年头长,且是混业经营,在该领域经验丰富,不足在于他们对中国客户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的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也愿意借助他力。
银行代理
产品可能是某国际投行、或信托公司设计的,银行实际是代销了这个产品,通过银行这个平台,投行或信托公司等资本方融到巨额资本进行资本运作,银行只要完成了产品的售卖,就可以有销售费用,托管费用等不菲的管理费。
2006年起,监管当局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外资银行开始成为市场的“鲶鱼”,而鲶鱼效应也让理财产品市场显得动力十足。依托外资金融机构的研发优势和强大的海外市场,国内市场出现了与股票、股指、汇率、黄金、石油等重要资产挂钩的创新理财产品。
这4、5年以来,银行的理财产品线越来越丰富。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成为理财产品的渠道这两种方式,整合了信托、券商、基金等金融资源,初步拥有投行的部分特点。但是产品数量增加,质量却并未相匹配地提高,同质化是一个原因。已有产品只要稍做改动,就能推出一支新的产品。同质化不仅包括投资渠道相同,还包括期限结构、风险特征、销售渠道、管理运作模式类似。
运营:到底有多少不规范?
银行理财产品中间涉及到了很多的环节。交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团队颇有代表性。按产品流程,工作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一类负责理财产品开发和管理,他们根据市场变化设计产品;一类负责产品运行管理,这一块涉及的人如营销、市场推广、账户处理、税务,以及投资方向、投资管理等,还有一类负责产品的风险监控和管理。而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可以辐射的业务也很广,可以有资产、负债、储蓄、贷款,可以交叉销售的,这些都已经超越了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单一产品的范围。
理财产品设计上有风险,产品设计的不合理会带来产品运行失败。销售环节也有风险。这一环节的风险在于,产品和投资者之间的合适程度。从银行来说,是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从投资者角度来说是为自己寻找到合适的产品。
销售人员、客户经理本身对产品不理解,有些甚至是有意误导,银行作为产品推出方,在信息披露、产品说明、条款解释等方面做得不够。翻开产品的说明书,上来就说收益,还爱用“专业词汇”几乎是行业惯例。至于风险、收益的触动条件,绝口不提,更不用说产品的设计原理、收益公式解释了。
一般,一只理财产品募集到资金后,银行会聘请券商、基金等作为投资顾问,两者对产品风格定位和市场判断的不同,使得二者在做投资决策时意见相左。“产品的委托人是银行,投资顾问是券商和基金公司。这并不是券商的集合理财,也不是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而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管理权在银行,他们有权干预产品运作。”面对来自银行的压力,不得不改变原有的投资策略,一位来自券商的投资顾问如此解释。
这样看来,银行有点身兼运营者和监督者的意味。
这也是银行非常乐于发行新产品的原因。
市面上常年涌动着几千只、几万只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海量产品和募集天量资金看着不费吹灰之力。一只产品从研发设计,到销售、运营、服务,到最后偿付,这些环节有什么故事?
到底是谁在设计这些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推出速度快,数量多,产品线丰富,但遗憾的是,其设计却广为遭人诟病。某股份制银行的资深产品经理接受采访介绍,目前,国内市场的产品,从来源上看,有三个渠道:
银行自行独立研发设计
这大多是一些“基本款”的产品,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很多金融工具并没有放开,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内银行不擅长设计一些复杂的产品。拿股票型结构产品为例,它在保证固定收益(通过买债券)的情况下,买入一个看涨期权或其它类型期权,此类产品需大量用期权、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而国内此部分避险市场不发达,因此往往选择香港或国外的股票作挂钩的标的资产,因此设计也很薄弱。
与国际投行、大型金融集团合作研发设计
譬如,汇丰集团就是国内多家银行在理财产品这一块的合作伙伴,交行等银行的理财设计团队人员都有被派到汇丰实习和业务交流的经历,学习其产品开发流程。国际投行、大型金融集团由于发展年头长,且是混业经营,在该领域经验丰富,不足在于他们对中国客户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的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也愿意借助他力。
银行代理
产品可能是某国际投行、或信托公司设计的,银行实际是代销了这个产品,通过银行这个平台,投行或信托公司等资本方融到巨额资本进行资本运作,银行只要完成了产品的售卖,就可以有销售费用,托管费用等不菲的管理费。
2006年起,监管当局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外资银行开始成为市场的“鲶鱼”,而鲶鱼效应也让理财产品市场显得动力十足。依托外资金融机构的研发优势和强大的海外市场,国内市场出现了与股票、股指、汇率、黄金、石油等重要资产挂钩的创新理财产品。
这4、5年以来,银行的理财产品线越来越丰富。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和成为理财产品的渠道这两种方式,整合了信托、券商、基金等金融资源,初步拥有投行的部分特点。但是产品数量增加,质量却并未相匹配地提高,同质化是一个原因。已有产品只要稍做改动,就能推出一支新的产品。同质化不仅包括投资渠道相同,还包括期限结构、风险特征、销售渠道、管理运作模式类似。
运营:到底有多少不规范?
银行理财产品中间涉及到了很多的环节。交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团队颇有代表性。按产品流程,工作人员主要分为三类,一类负责理财产品开发和管理,他们根据市场变化设计产品;一类负责产品运行管理,这一块涉及的人如营销、市场推广、账户处理、税务,以及投资方向、投资管理等,还有一类负责产品的风险监控和管理。而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可以辐射的业务也很广,可以有资产、负债、储蓄、贷款,可以交叉销售的,这些都已经超越了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单一产品的范围。
理财产品设计上有风险,产品设计的不合理会带来产品运行失败。销售环节也有风险。这一环节的风险在于,产品和投资者之间的合适程度。从银行来说,是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从投资者角度来说是为自己寻找到合适的产品。
销售人员、客户经理本身对产品不理解,有些甚至是有意误导,银行作为产品推出方,在信息披露、产品说明、条款解释等方面做得不够。翻开产品的说明书,上来就说收益,还爱用“专业词汇”几乎是行业惯例。至于风险、收益的触动条件,绝口不提,更不用说产品的设计原理、收益公式解释了。
一般,一只理财产品募集到资金后,银行会聘请券商、基金等作为投资顾问,两者对产品风格定位和市场判断的不同,使得二者在做投资决策时意见相左。“产品的委托人是银行,投资顾问是券商和基金公司。这并不是券商的集合理财,也不是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而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管理权在银行,他们有权干预产品运作。”面对来自银行的压力,不得不改变原有的投资策略,一位来自券商的投资顾问如此解释。
这样看来,银行有点身兼运营者和监督者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