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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現状,提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1.1 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1.1.1 竞争秩序不规范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竞争秩序不太规范,从而导致中标价格普遍偏低,一些管理者为了弥补中标价格的缺口,不得不从各方面来节约,特别是从安全保护这一块来扣除,从而导致了有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只是应付形式,而没有真正将安全防护落到实处。从短期角度来看是节约不少的成本,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来看这种做法风险系数太大,因一旦发生不测,后果将不可估量。
1.1.2 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1.2 安全管理的问题
1.2.1 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施工企业在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于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规范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有些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事故隐患消除存在随意性、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这些安全管理的不规范,确实给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带来的巨大的安全隐患。
1.2.2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工作难落实
一方面,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检查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合,或有违规原则性错误和隐患,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现象较多,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检查凭经验的多,按规范标准的少,检查的多,处罚的少。
另一方面,由于建设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一线员工的素质不高,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自身也较为忽视,经常有“三违”的现象发生,他们对于批评教育也是阳奉阴违,有的甚至是屡教不改,这样给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
1.2.3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的少,对安全生产制度仅仅是挂在口头上、写在纸上,而没有具体落实在行动上,有的甚至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没有掌握清楚,建筑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低下、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有得是仅仅靠经验或存在侥幸心理等,所以他们对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纪律松散,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无疑给建筑安全施工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2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改进现有的管理体制
鉴于我国国情和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甚健全,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和规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主管部门应从多种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该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产业政策,完善和改进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2.1.1 规范市场竞争
必须规范我国的建筑竞争秩序,限定中标价格,从提高生产效益和采用先进工序和技术来降低成本,从而保障安全防护。
2.1.2 出台相应的激励制度
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工作到位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措施,提高施工方抓安全生和文明施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变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2.2 转变管理观念
安全生产是企业自身的需要,是参与竞争和寻求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否则,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全面负责企业的事故预防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2.1 加强安全管理监管力度
安全监察是依据安全监查法规授予的权限,对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遵守安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揭露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督促、指导这些部门和单位改正违反法规的行为,消除隐患,对违反法规而又拒不改正的实行干预,强制其改正,在处理事故或其他有关安全事项中,对有关各方面的争议进行仲裁。
2.2.2 加强对新建工程的监查
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察,通过“三同时”审查和验收,通过对参加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和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参加竣工验收,保证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查、同时施工制造、同时验收投产。确实“三同时”能够落实到位。
2.2.3 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查
对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主要通过建立培训、考核、发证和持证作业制度,来实现对其的监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要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资料造假,不按规范办事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或停工等处罚,对由于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惩不怠,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种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确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抓好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从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到项目经理至员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逐一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全员有责,并持证上岗。
2.2.5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通,采取多种方式按实加强培训,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人而达到生产安全目的。
参考文献:
[1] 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1,(07).
[2] 王本锋,殷红.对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几点认识[J].建筑工程,2009,(02).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1.1 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1.1.1 竞争秩序不规范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竞争秩序不太规范,从而导致中标价格普遍偏低,一些管理者为了弥补中标价格的缺口,不得不从各方面来节约,特别是从安全保护这一块来扣除,从而导致了有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只是应付形式,而没有真正将安全防护落到实处。从短期角度来看是节约不少的成本,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来看这种做法风险系数太大,因一旦发生不测,后果将不可估量。
1.1.2 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政府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1.2 安全管理的问题
1.2.1 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施工企业在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于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规范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有些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事故隐患消除存在随意性、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这些安全管理的不规范,确实给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带来的巨大的安全隐患。
1.2.2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工作难落实
一方面,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检查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合,或有违规原则性错误和隐患,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现象较多,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检查凭经验的多,按规范标准的少,检查的多,处罚的少。
另一方面,由于建设施工行业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一线员工的素质不高,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自身也较为忽视,经常有“三违”的现象发生,他们对于批评教育也是阳奉阴违,有的甚至是屡教不改,这样给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
1.2.3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的少,对安全生产制度仅仅是挂在口头上、写在纸上,而没有具体落实在行动上,有的甚至对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没有掌握清楚,建筑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低下、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又远远不够。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有得是仅仅靠经验或存在侥幸心理等,所以他们对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纪律松散,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无疑给建筑安全施工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2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改进现有的管理体制
鉴于我国国情和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甚健全,要实现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各主体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和规定: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主管部门应从多种渠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该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产业政策,完善和改进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2.1.1 规范市场竞争
必须规范我国的建筑竞争秩序,限定中标价格,从提高生产效益和采用先进工序和技术来降低成本,从而保障安全防护。
2.1.2 出台相应的激励制度
对安全生产和安全施工工作到位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措施,提高施工方抓安全生和文明施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变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
2.2 转变管理观念
安全生产是企业自身的需要,是参与竞争和寻求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否则,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全面负责企业的事故预防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2.1 加强安全管理监管力度
安全监察是依据安全监查法规授予的权限,对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遵守安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揭露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督促、指导这些部门和单位改正违反法规的行为,消除隐患,对违反法规而又拒不改正的实行干预,强制其改正,在处理事故或其他有关安全事项中,对有关各方面的争议进行仲裁。
2.2.2 加强对新建工程的监查
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监察,通过“三同时”审查和验收,通过对参加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和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参加竣工验收,保证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查、同时施工制造、同时验收投产。确实“三同时”能够落实到位。
2.2.3 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查
对安全管理专职人员主要通过建立培训、考核、发证和持证作业制度,来实现对其的监督,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要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资料造假,不按规范办事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有权予以经济处罚或停工等处罚,对由于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惩不怠,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种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确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抓好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从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到项目经理至员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环不漏,逐一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全员有责,并持证上岗。
2.2.5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通,采取多种方式按实加强培训,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规程的不安全行为,人而达到生产安全目的。
参考文献:
[1] 邓龙海.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1,(07).
[2] 王本锋,殷红.对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几点认识[J].建筑工程,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