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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年的实地调研,笔者总结出当前农村草根电子商务主流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A2A、A2C、C2C;并以案例形式对这三种模式的特点、异同、优劣势和应用环境作了比较分析。笔者希望通过对农村草根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总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从而推动自下而上的农村电子商务茁壮成长。
当前农村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电子商务能够解决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扩张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的价格趋向合理。但是由于高效的农村流通体系尚未建立,物流发展滞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低,导致电子商务仍然难以普及。本次调研发现,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村信息化建设,但是自上而下模式一直收效甚微。而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自下而上的草根电子商务典型案例不断涌现。在2011年阿里巴巴全球十大网商评选中,入围前一百名的网商竟有十几位是涉农网商。尽管涉农草根电子商务小荷才露尖尖角,但是大有星星之火燎原之势。归纳总结这些案例,按照交易主体分类,当前农村草根电子商务主流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A2A、A2C、C2C。
1. A2A模式(agent to agent)
A2A指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营销关系。这里A2A的A指的是代理人(agent),与电子商务领域流行的另两个A2A模式(air to air 和area to area)相区别。
2. A2C模式(agent to consumer)
A2C指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代理人与消费者之间的营销关系。A2C的A指的是代理人,C指的是个人消费者,见下图所示。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地涌现出一批涉农电子商务代理人,有时候也被称为经纪人。这些代理人在淘宝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开店,不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还收购其他农户的产品,甚至组织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为网店提供货源。代理人一方面精心打造网店品牌,通过服务扩大市场,另一方面又组织当地农民提供货源,从而拉动当地相关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
3. C2C模式(consumer to consumer)
是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是我国当前主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之一。C2C模式表现为买卖双方直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如上图所示。近年,C2C模式在我国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涉农C2C还相对落后。2010年,C2C市场交易额约为4651亿元(含淘宝商城)。截止到2010年4月底,在淘宝开店的店主数量达到106万人。2010年,淘宝网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而在交易量排序中,服装、手机、化妆品、图书、婴幼用品、灯具排名靠前。从2011年起,涉农电子商务C2C模式开始崭露头角。
三种模式的异同点
A2A、A2C、C2C模式都是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帮助农民获得实惠。分析三种模式,共同特点有:一是都是借助市场力量,通过解决供需矛盾而产生和发展,其中没有任何行政力量的踪影;二是每种模式作为一个系统,每类主体都有明确的分工和利益保证机制,推动了系统的有效运转;三是每种模式都要借助一个综合性交易平台,平台的性质略有差别,有的是自建平台,有的是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四是包括平台企业、代理商、农户等在内的各个主体之间共同组成一个价值链,整个价值链的节点互相合作、实现多赢;五是通过网上+网下的方式,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顺畅流动,满足农村电子商务的需求。
尽管存在诸多共同点,但是A2A 、A2C、 C2C三种模式在平台建设、交易规则、交易主体、产品来源四个方面,都各具特色。A2A模式依靠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而A2C模式和C2C模式需要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A2A和A2C模式有代理人参与,C2C模式是生产者直接对接消费者。三种模式的特点如下表1所示。
各种模式的优劣势比较
三种模式各具特色,因此也表现出不同的优势和劣势。A2A模式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的信息化进程,惠及一方百姓。而A2C和C2C模式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优势,快速帮助有开网店能力的农民致富。三种模式的优劣势如表2所示。
三种模式的应用环境分析
通过三种模式的优劣势分析发现,各种模式适用的情况也有所差别。
1. C2C模式
C2C模式是农民直接通过电子商务对接大市场,解决“买难、卖难”问题。这种模式更适应物流便捷、农村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在沙集镇模式中,该镇区位优越,宁宿徐高速公路、324省道贯穿境内,高速公路出入口距镇区200米,交通便利。在沙集镇,农户居住比较集中,便于互相学习。一旦有孙韩这样的网商带头人指引,能够迅速普及传播。
2. 有代理人的模式(A2C和A2A)
有代理人模式非常适合物流不方便、经济相对落后、农村信息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尤其是西部、东北偏远的农村地区、山区。其中的原因有: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的上网难题。代理人要么是网商,要么是经过培训的信息员,配有上网设备,有能力为村民提供上网服务;二是解决物流不方便到达问题,在A2A模式中的家电下乡中,信息点就发挥了物流中转的作用;三是代理人与当地村民是邻里关系,更能够了解村民的需求,从而提供有效周到的服务;四是代理人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聚集分散的需求,解决农民的团购和团销。在兰田模式中,信息员家中装有上网设备,帮助周围的农民在网上购物和销售商品;农民网购的商品被配送到信息点以后,信息员又可以临时储存,直到通过草根物流送到农民手中。而在茶叶网商王大伟和青川网商赵海伶、蜂蜜网商楼伟则通过合作社的方式,组织收购农户的农副产品,利用自身的网络销售品牌和服务,进行统一销售。
虽然涉农草根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但是由于它们是自发产生的,因此也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A2A、A2C、C2C三种模式各具特色和优劣势,适合不同环境下的涉农电子商务。我们也希望看到更多有前途的电子商务模式涌现和茁壮成长。社会各界更应该关爱和扶持自下而上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鼓励草根农民探索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应用,帮助农民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
当前农村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电子商务能够解决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扩张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的价格趋向合理。但是由于高效的农村流通体系尚未建立,物流发展滞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低,导致电子商务仍然难以普及。本次调研发现,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农村信息化建设,但是自上而下模式一直收效甚微。而与此同时,全国范围内自下而上的草根电子商务典型案例不断涌现。在2011年阿里巴巴全球十大网商评选中,入围前一百名的网商竟有十几位是涉农网商。尽管涉农草根电子商务小荷才露尖尖角,但是大有星星之火燎原之势。归纳总结这些案例,按照交易主体分类,当前农村草根电子商务主流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A2A、A2C、C2C。
1. A2A模式(agent to agent)
A2A指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营销关系。这里A2A的A指的是代理人(agent),与电子商务领域流行的另两个A2A模式(air to air 和area to area)相区别。
2. A2C模式(agent to consumer)
A2C指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代理人与消费者之间的营销关系。A2C的A指的是代理人,C指的是个人消费者,见下图所示。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地涌现出一批涉农电子商务代理人,有时候也被称为经纪人。这些代理人在淘宝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开店,不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还收购其他农户的产品,甚至组织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为网店提供货源。代理人一方面精心打造网店品牌,通过服务扩大市场,另一方面又组织当地农民提供货源,从而拉动当地相关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
3. C2C模式(consumer to consumer)
是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是我国当前主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之一。C2C模式表现为买卖双方直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如上图所示。近年,C2C模式在我国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涉农C2C还相对落后。2010年,C2C市场交易额约为4651亿元(含淘宝商城)。截止到2010年4月底,在淘宝开店的店主数量达到106万人。2010年,淘宝网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而在交易量排序中,服装、手机、化妆品、图书、婴幼用品、灯具排名靠前。从2011年起,涉农电子商务C2C模式开始崭露头角。
三种模式的异同点
A2A、A2C、C2C模式都是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帮助农民获得实惠。分析三种模式,共同特点有:一是都是借助市场力量,通过解决供需矛盾而产生和发展,其中没有任何行政力量的踪影;二是每种模式作为一个系统,每类主体都有明确的分工和利益保证机制,推动了系统的有效运转;三是每种模式都要借助一个综合性交易平台,平台的性质略有差别,有的是自建平台,有的是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四是包括平台企业、代理商、农户等在内的各个主体之间共同组成一个价值链,整个价值链的节点互相合作、实现多赢;五是通过网上+网下的方式,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顺畅流动,满足农村电子商务的需求。
尽管存在诸多共同点,但是A2A 、A2C、 C2C三种模式在平台建设、交易规则、交易主体、产品来源四个方面,都各具特色。A2A模式依靠自建电子商务平台,而A2C模式和C2C模式需要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A2A和A2C模式有代理人参与,C2C模式是生产者直接对接消费者。三种模式的特点如下表1所示。
各种模式的优劣势比较
三种模式各具特色,因此也表现出不同的优势和劣势。A2A模式能够带动一个地区的信息化进程,惠及一方百姓。而A2C和C2C模式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优势,快速帮助有开网店能力的农民致富。三种模式的优劣势如表2所示。
三种模式的应用环境分析
通过三种模式的优劣势分析发现,各种模式适用的情况也有所差别。
1. C2C模式
C2C模式是农民直接通过电子商务对接大市场,解决“买难、卖难”问题。这种模式更适应物流便捷、农村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在沙集镇模式中,该镇区位优越,宁宿徐高速公路、324省道贯穿境内,高速公路出入口距镇区200米,交通便利。在沙集镇,农户居住比较集中,便于互相学习。一旦有孙韩这样的网商带头人指引,能够迅速普及传播。
2. 有代理人的模式(A2C和A2A)
有代理人模式非常适合物流不方便、经济相对落后、农村信息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尤其是西部、东北偏远的农村地区、山区。其中的原因有: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的上网难题。代理人要么是网商,要么是经过培训的信息员,配有上网设备,有能力为村民提供上网服务;二是解决物流不方便到达问题,在A2A模式中的家电下乡中,信息点就发挥了物流中转的作用;三是代理人与当地村民是邻里关系,更能够了解村民的需求,从而提供有效周到的服务;四是代理人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聚集分散的需求,解决农民的团购和团销。在兰田模式中,信息员家中装有上网设备,帮助周围的农民在网上购物和销售商品;农民网购的商品被配送到信息点以后,信息员又可以临时储存,直到通过草根物流送到农民手中。而在茶叶网商王大伟和青川网商赵海伶、蜂蜜网商楼伟则通过合作社的方式,组织收购农户的农副产品,利用自身的网络销售品牌和服务,进行统一销售。
虽然涉农草根电子商务刚刚起步,但是由于它们是自发产生的,因此也更具有顽强的生命力。A2A、A2C、C2C三种模式各具特色和优劣势,适合不同环境下的涉农电子商务。我们也希望看到更多有前途的电子商务模式涌现和茁壮成长。社会各界更应该关爱和扶持自下而上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鼓励草根农民探索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应用,帮助农民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