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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了,当我坐在这儿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正是和他相识一年的日子。我没有刻意地去留意这个日子,只是今天偶尔翻起那些尘封的信笺,忍不住再去重温那些曾经温暖过我的心情意绵绵的文字,独自默然良久,似有温热的泪水落下……
是因为我不断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他开始走进我的生活。依然记得是一个飘着雨的五月的午后,收到他的第一封信。他说,总是读到你笔调别致而携着淡淡伤感的文章,心里也在一次次地猜想,能写出这样文章的女孩儿该有怎样的一颗超凡脱俗的心呢?我一定要认识你!
于是,暮春的五月,他来了!他静静地在我面前笑着:“丫头,我要把你培养成作家!”我伸出手与他盈盈一握,心里却在冷笑:还是先培养你自己吧!
那天中午吃饭时,我故意在他的碗里放了很多的红辣椒,他看着红艳艳的面条一脸愁苦,终究吃不下,不得已,请我去吃麦当劳。从此,我们成了朋友。他很健谈,从文学到音乐到摄影到红烧鲤鱼油焖大虾,说起来如醉如痴,我略微有些惊讶,以前没见过这样热衷于交谈的人。我天生的寡言,和他在一起,却一次次地笑出声来。
六月,为了写稿,抱回一台电脑。于是,他教我在电脑上打字,修改文章。黄昏时陪我一起去散步,给我讲美丽的江南水乡,讲他的过去,还有那些他爱过和爱过他的人。和他一起走在六月的晚风里,快乐的我甚至想要对着路边的每一株小草微笑。
有次走路不小心,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一伸手拉住了我,却没再放开。他的手心干燥而温暖,似乎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过来。我忽然想到两句诗:“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他低头看着我说,就让我的手一直这样握你的手,相牵相伴今生的日子,好吗?
我无法回答他,我这颗曾经沧海的心,已经怕了爱情。我抽出自己的手,无所谓地笑笑说,爱过一次,元气大伤,不想再爱了。
此后他依然常来,却不再提这个话题。那时候,他在一家内部刊物做编辑,每逢双休日,他会风尘仆仆地来我家,陪我读书,为我讲报纸和杂志的版式设计,指导我开阔阅读的天地,也帮我审稿子。他总是不停地说话,有时候也做菜给我吃。他有一手好厨艺,几乎每次来,都要为我做好吃的菜。连父亲都夸他做的菜好吃。有次吃饭,父亲一时高兴,说:“小程,等我过生日时,你来做吧!”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七月的时候,我的一篇爱情故事在杂志上发表后,有位读者千里迢迢从南方找来,非要和我谈恋爱。我只好把他找来做挡箭牌。他站在我身边,轻轻揽着我的肩,嗔怪我:“才几天不见,就瘦成这样?”我发现自己是这样依恋他怀里的温暖和安稳。
我开始和他在一起,他很小就开始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是那种无论生活上还是感情上都历尽坎坷的人。我知道他很穷,但是我不在乎。我不看重物质,我甚至不怕孤独,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要爱情。那时候他热衷于买彩票,他一直梦想着会中个大奖,和很多男人一样,他想要有房有车,他说要在将来的某一天让我成为他安逸快乐的妻,那时候,我就什么也不用做,只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写文章。
我不止一次地想,假如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我会每天在他下班前为他准备好可口的饭菜,然后泡上一杯茶一边读书一边等他回家;吃饭的时候,他给我讲讲单位的事情,我给他讲讲我小说里的情节,告诉他后院的花儿开了,有清丽的百合,也有浓香的玫瑰;吃过饭,我们一起去散步,走过干净的水泥路,走过那些开着花的树丛,我们要么说些生活上的琐事,要么就什么也不说,生活简单而美好。
八月,我开始夜夜失眠。爱情就像一个温柔的陷阱,一旦陷进去,一切就全变了。爱上他之后,我就失去正常的生活,每一次电话铃响,都以为是他。我常常在夜里一边读书一边等他的电话,时间被拉得格外漫长,心也变得躁动不安。有时候实在等不着,就强迫自己睡觉,却又在午夜忽然被电话铃声惊醒,醒来才发现没有真的电话,四周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音,我的心就陷落在无边的黑暗里再也无法入睡。
小妹不喜欢他,却能与他谈得来。他对我说小妹一看就是那种不会吃亏的女孩儿。“那么我呢?我是哪种女孩儿?”我急急地问,他笑了,说我是世上最傻的丫头。
我是,我知道我是,只有我这样的傻丫头才会如此信任感情,才会相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才会这样不计较后果死心塌地地爱他。每一次看到他,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见到了阳光,浑身上下都是快乐;而每一次离别,看着他从自己的视线中远离,就像是心已经从自己的身体里剥离,痛彻肺腑。他说:“丫头,你太痴情了。你这样子真让人担心,万一有一天我离开你,你怎么办?”
我一震,心里开始牵牵扯扯地疼。
九月,他忽然告诉我他要去南方,他说那儿的环境可能更适合他的发展。他没有说我们的事儿,可我知道分手的结局已定。或许,相爱的人时间久了总会厌倦的,分手的话,还是留给我来说吧。分手变得如此简单,那些曾经的爱恋和痴迷就像是暗夜里开放的昙花,只有短暂的绚烂,却难以长久。也许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灵魂,各自带着各自的牵挂和孤独,在寻找中邂逅,然后又告别。
十月,父亲的生日终于到了,可是那个曾允诺要做酒席的人,却已经不在了。那天,我躲开了所有的人,自己在小屋里写文章。只是面对着闪烁的显示屏,我语不成句,泪水一次次打湿了键盘。
一直以为爱便是一切,后来才发现因为事业因为生活因为名誉因为许许多多更现实更琐碎的事情人们都会首先将爱抛弃,爱其实什么也不是。
分手以后,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在意,他的离去没有具体改变我的生活,甚至连我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没有发现我情绪的波动。我更加努力地写稿子,名字飞落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但我常忍不住停顿空白,像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人,说着说着就会忘了要说什么,做着做着就会发呆。他并没有拿走什么,我却流掉了生命中一部分的岁月,我失去记忆,不肯回溯,心甘情愿地让自己迷路,怕承认他曾经存在。我的心早已成了一面破镜,碎成了千万片,再也没有修补的可能……
我想,爱情,不过是一种青春的病毒,它在最适宜生长的青春时节发作,沾上它人就开始糊涂;你渴望它给你幸福,它却扔给你痛苦。当有一天,成熟之后的我们终于有了免疫能力,也许就不会再相信爱情了吧。
是因为我不断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他开始走进我的生活。依然记得是一个飘着雨的五月的午后,收到他的第一封信。他说,总是读到你笔调别致而携着淡淡伤感的文章,心里也在一次次地猜想,能写出这样文章的女孩儿该有怎样的一颗超凡脱俗的心呢?我一定要认识你!
于是,暮春的五月,他来了!他静静地在我面前笑着:“丫头,我要把你培养成作家!”我伸出手与他盈盈一握,心里却在冷笑:还是先培养你自己吧!
那天中午吃饭时,我故意在他的碗里放了很多的红辣椒,他看着红艳艳的面条一脸愁苦,终究吃不下,不得已,请我去吃麦当劳。从此,我们成了朋友。他很健谈,从文学到音乐到摄影到红烧鲤鱼油焖大虾,说起来如醉如痴,我略微有些惊讶,以前没见过这样热衷于交谈的人。我天生的寡言,和他在一起,却一次次地笑出声来。
六月,为了写稿,抱回一台电脑。于是,他教我在电脑上打字,修改文章。黄昏时陪我一起去散步,给我讲美丽的江南水乡,讲他的过去,还有那些他爱过和爱过他的人。和他一起走在六月的晚风里,快乐的我甚至想要对着路边的每一株小草微笑。
有次走路不小心,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一伸手拉住了我,却没再放开。他的手心干燥而温暖,似乎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过来。我忽然想到两句诗:“执子之手,与子携老。”他低头看着我说,就让我的手一直这样握你的手,相牵相伴今生的日子,好吗?
我无法回答他,我这颗曾经沧海的心,已经怕了爱情。我抽出自己的手,无所谓地笑笑说,爱过一次,元气大伤,不想再爱了。
此后他依然常来,却不再提这个话题。那时候,他在一家内部刊物做编辑,每逢双休日,他会风尘仆仆地来我家,陪我读书,为我讲报纸和杂志的版式设计,指导我开阔阅读的天地,也帮我审稿子。他总是不停地说话,有时候也做菜给我吃。他有一手好厨艺,几乎每次来,都要为我做好吃的菜。连父亲都夸他做的菜好吃。有次吃饭,父亲一时高兴,说:“小程,等我过生日时,你来做吧!”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七月的时候,我的一篇爱情故事在杂志上发表后,有位读者千里迢迢从南方找来,非要和我谈恋爱。我只好把他找来做挡箭牌。他站在我身边,轻轻揽着我的肩,嗔怪我:“才几天不见,就瘦成这样?”我发现自己是这样依恋他怀里的温暖和安稳。
我开始和他在一起,他很小就开始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是那种无论生活上还是感情上都历尽坎坷的人。我知道他很穷,但是我不在乎。我不看重物质,我甚至不怕孤独,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要爱情。那时候他热衷于买彩票,他一直梦想着会中个大奖,和很多男人一样,他想要有房有车,他说要在将来的某一天让我成为他安逸快乐的妻,那时候,我就什么也不用做,只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写文章。
我不止一次地想,假如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我会每天在他下班前为他准备好可口的饭菜,然后泡上一杯茶一边读书一边等他回家;吃饭的时候,他给我讲讲单位的事情,我给他讲讲我小说里的情节,告诉他后院的花儿开了,有清丽的百合,也有浓香的玫瑰;吃过饭,我们一起去散步,走过干净的水泥路,走过那些开着花的树丛,我们要么说些生活上的琐事,要么就什么也不说,生活简单而美好。
八月,我开始夜夜失眠。爱情就像一个温柔的陷阱,一旦陷进去,一切就全变了。爱上他之后,我就失去正常的生活,每一次电话铃响,都以为是他。我常常在夜里一边读书一边等他的电话,时间被拉得格外漫长,心也变得躁动不安。有时候实在等不着,就强迫自己睡觉,却又在午夜忽然被电话铃声惊醒,醒来才发现没有真的电话,四周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音,我的心就陷落在无边的黑暗里再也无法入睡。
小妹不喜欢他,却能与他谈得来。他对我说小妹一看就是那种不会吃亏的女孩儿。“那么我呢?我是哪种女孩儿?”我急急地问,他笑了,说我是世上最傻的丫头。
我是,我知道我是,只有我这样的傻丫头才会如此信任感情,才会相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才会这样不计较后果死心塌地地爱他。每一次看到他,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见到了阳光,浑身上下都是快乐;而每一次离别,看着他从自己的视线中远离,就像是心已经从自己的身体里剥离,痛彻肺腑。他说:“丫头,你太痴情了。你这样子真让人担心,万一有一天我离开你,你怎么办?”
我一震,心里开始牵牵扯扯地疼。
九月,他忽然告诉我他要去南方,他说那儿的环境可能更适合他的发展。他没有说我们的事儿,可我知道分手的结局已定。或许,相爱的人时间久了总会厌倦的,分手的话,还是留给我来说吧。分手变得如此简单,那些曾经的爱恋和痴迷就像是暗夜里开放的昙花,只有短暂的绚烂,却难以长久。也许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灵魂,各自带着各自的牵挂和孤独,在寻找中邂逅,然后又告别。
十月,父亲的生日终于到了,可是那个曾允诺要做酒席的人,却已经不在了。那天,我躲开了所有的人,自己在小屋里写文章。只是面对着闪烁的显示屏,我语不成句,泪水一次次打湿了键盘。
一直以为爱便是一切,后来才发现因为事业因为生活因为名誉因为许许多多更现实更琐碎的事情人们都会首先将爱抛弃,爱其实什么也不是。
分手以后,我一直以为自己不会在意,他的离去没有具体改变我的生活,甚至连我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没有发现我情绪的波动。我更加努力地写稿子,名字飞落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但我常忍不住停顿空白,像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人,说着说着就会忘了要说什么,做着做着就会发呆。他并没有拿走什么,我却流掉了生命中一部分的岁月,我失去记忆,不肯回溯,心甘情愿地让自己迷路,怕承认他曾经存在。我的心早已成了一面破镜,碎成了千万片,再也没有修补的可能……
我想,爱情,不过是一种青春的病毒,它在最适宜生长的青春时节发作,沾上它人就开始糊涂;你渴望它给你幸福,它却扔给你痛苦。当有一天,成熟之后的我们终于有了免疫能力,也许就不会再相信爱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