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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贫富差距的拉大造成阶级壁垒固化,采用征收遗产税的方式缓解贫富差距,本文浅谈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可能性,分析征收遗产税可能遇到的问题,最后对征收遗产税提出意见。
关键词:遗产税;贫富差距;税收体系
1.遗产税概述
遗产税的历史由来已久,从古代的埃及时代开始,埃及的法老以一种类似于征收遗产税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满足战时资金的需要, 到二战期间,各国为了筹集军费,也同样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来搜刮各大家族的财产,虽然战争结束,但征收遗产税在各国保留下来,并延续至今。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征收遗产税,国家上基本认为征收遗产税有调节收入差距,缓解贫富差距,减少世代效应的功能,我国关于是否征收遗产税的讨论近年来也是热度不减,国内学者大部分认为应该开征遗产税,但对于何时开征,如何开征,税率以及免征额的确定一直不明确,遗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适用范围的确定直接影响国民对于遗产税开征的态度。
遗产税顾名思义是一种对遗产所征收的税,很多国家也称之为“死亡税”,以身故人员所遗留的所有财产作为课税对象,继承遗产的人为纳税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实际上是把遗产的一部分上交给国家,以满足国家的财政开支和部门统筹。我国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就颁布过遗产税的法律条例,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行遗产税,在近几年开征遗产税是形势所趋,那么讨论我国是否有开征遗产税的条件成为必不可少的的部分。
2.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1)有利于完善税制结构
在国外,很多征收遗产税的国家税收体系中,遗产税占到很重要的部分,对于富人遗产的征收实际上对于缩小贫富差距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以部分直接税作为补充,在直接税中以个人所得税最为重要,但个人所得税更多的是个人生前财产的缴纳,并未对其身故后的财产进行征税,且个人所得税现在更多的赋税人阶层为工薪阶层,所纳税款有限,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补充有限,但过高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容易造成国民过重的负担,同时因为富人的财产增值快,很可能产生钱生钱的現象,即便对富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承担的税负换算成收入占比,富人仍旧拥有丰厚的财产,这样就会造成工薪阶层的心理落差。所以,征收遗产税可以弥补间接税无法完成的效用。
(2)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异
富人的财富如果世代累积,就会造成贫富差距进一步的拉大,不单单从财产方面考虑,从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方面来看,富人本身的财产会加剧穷人的贫穷,资本的碾压造成穷人进一步失去对自我拥有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富人征收遗产税,是避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一个方法,但需要说明的是,单单靠遗产税很难完全解决贫富差异的问题。
(3)有利于充实国家财政
实际上遗产税的征收对象针对的是拥有一定财富积累的富人,达到征收条件的富人的财产一定远超其他人,据统计,2016年我国有1%的家庭掌握全国60%的财产,这些巨额的财富如果世代累积,势必会让阶层的壁垒越来越高,跨越阶层越来越难,同样,如果征收遗产税,那么这些收上来的税款不仅可以充实国库,政府也可以利用这些税款对穷人进行补贴,达到一种“富人帮助穷人”的效果,而且在征收遗产税时,会免征一些慈善捐款,那么富人为了少交税,有很大可能就会选择慈善捐款,不仅少交了税款,还起到对富人正面宣传的一个作用。
所以,征收遗产税对于完善我国税制体系,充实国库,缩小贫富差距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3.开征遗产税的建议
(1)宣传力度加大
民众普遍对遗产税的抗拒性心理来自于不清楚遗产税具体的作用和征收范围,如果要开征遗产税,对于遗产税的宣传一定要做到位,遗产税的起征点、免征额、税率以及征收范围等都是税务机关需要宣传的部分,如何让民众深入了解遗产税是一个重点也是难点,要让民众了解到遗产税是对超过一定财产的富人所征收的税,税收负担不会落在工薪阶层上,民众对遗产税的接受度自然会增加。
(2)完善法律条文
遗产税虽然历史悠久,早在民国时期就有所涉及,但我国在遗产税这方面的法律体系还是不够完善,很多细致的规定没有出台,因为遗产这个大范围包括很广,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对于它们价值的界定都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对于一些应该包括进遗产的资产,比如说文物,准确的价值很难确定,怎么样才能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准确的计算出遗产的价值也是一个难点。同时,征收遗产税势必会让富人想要转移财产来避免税款的缴纳,造成资本外流,如何通过法律才惩戒这种行为,堵上资本外流的漏洞,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3)完善个人财产申报
上文提到过,遗产当中所包括的财产,除了不动产之外,很多的无形财产比如说著作权,很多不是明码标价的财产比如说文物,税务机关很难界定它们的价值,那么就需要纳税人自我的财产申报,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才能让遗产税的征收更加便捷,更加准确。但同样,富人对于征税的抵触心理,会使个人财产申报的过程很艰难,如何使纳税人准确无误的申报个人财产,是税务机关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于不准确申报个人财产,故意隐瞒个人财产的,税务机关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相应的惩罚,真正做到国家号召的“有法可依”。
4.总结
遗产税的征收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每一个税种的出台都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影响,在合适的时间征收遗产税能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相反,如果在不恰当的时间征收遗产税,所造成的影响是加速资本外流,打击国民生产积极性,如何确定好时机,免征额的具体规定,税率的高低,如何达到最优效用,都是政府以及税务机关要确定的,民众对于遗产税的心理在良好正面的号召下,会自然的接受,从长远来看,征收遗产税对我国的积极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如何征收还需要更加谨慎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马国强.论财产课税的税种设置[J].税务研究,2018(09):30-32.
[2]唐细宗.我国遗产税立法设计之构思[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5):75-77.
[3]李永刚.中国遗产税制度设计研究[J].学海,2015(1):185-189.
作者简介:刘栗芾(1997-)女,汉族,吉林松原人,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税务。
关键词:遗产税;贫富差距;税收体系
1.遗产税概述
遗产税的历史由来已久,从古代的埃及时代开始,埃及的法老以一种类似于征收遗产税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满足战时资金的需要, 到二战期间,各国为了筹集军费,也同样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来搜刮各大家族的财产,虽然战争结束,但征收遗产税在各国保留下来,并延续至今。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征收遗产税,国家上基本认为征收遗产税有调节收入差距,缓解贫富差距,减少世代效应的功能,我国关于是否征收遗产税的讨论近年来也是热度不减,国内学者大部分认为应该开征遗产税,但对于何时开征,如何开征,税率以及免征额的确定一直不明确,遗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适用范围的确定直接影响国民对于遗产税开征的态度。
遗产税顾名思义是一种对遗产所征收的税,很多国家也称之为“死亡税”,以身故人员所遗留的所有财产作为课税对象,继承遗产的人为纳税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实际上是把遗产的一部分上交给国家,以满足国家的财政开支和部门统筹。我国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就颁布过遗产税的法律条例,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行遗产税,在近几年开征遗产税是形势所趋,那么讨论我国是否有开征遗产税的条件成为必不可少的的部分。
2.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1)有利于完善税制结构
在国外,很多征收遗产税的国家税收体系中,遗产税占到很重要的部分,对于富人遗产的征收实际上对于缩小贫富差距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以部分直接税作为补充,在直接税中以个人所得税最为重要,但个人所得税更多的是个人生前财产的缴纳,并未对其身故后的财产进行征税,且个人所得税现在更多的赋税人阶层为工薪阶层,所纳税款有限,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补充有限,但过高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容易造成国民过重的负担,同时因为富人的财产增值快,很可能产生钱生钱的現象,即便对富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承担的税负换算成收入占比,富人仍旧拥有丰厚的财产,这样就会造成工薪阶层的心理落差。所以,征收遗产税可以弥补间接税无法完成的效用。
(2)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异
富人的财富如果世代累积,就会造成贫富差距进一步的拉大,不单单从财产方面考虑,从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方面来看,富人本身的财产会加剧穷人的贫穷,资本的碾压造成穷人进一步失去对自我拥有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富人征收遗产税,是避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一个方法,但需要说明的是,单单靠遗产税很难完全解决贫富差异的问题。
(3)有利于充实国家财政
实际上遗产税的征收对象针对的是拥有一定财富积累的富人,达到征收条件的富人的财产一定远超其他人,据统计,2016年我国有1%的家庭掌握全国60%的财产,这些巨额的财富如果世代累积,势必会让阶层的壁垒越来越高,跨越阶层越来越难,同样,如果征收遗产税,那么这些收上来的税款不仅可以充实国库,政府也可以利用这些税款对穷人进行补贴,达到一种“富人帮助穷人”的效果,而且在征收遗产税时,会免征一些慈善捐款,那么富人为了少交税,有很大可能就会选择慈善捐款,不仅少交了税款,还起到对富人正面宣传的一个作用。
所以,征收遗产税对于完善我国税制体系,充实国库,缩小贫富差距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3.开征遗产税的建议
(1)宣传力度加大
民众普遍对遗产税的抗拒性心理来自于不清楚遗产税具体的作用和征收范围,如果要开征遗产税,对于遗产税的宣传一定要做到位,遗产税的起征点、免征额、税率以及征收范围等都是税务机关需要宣传的部分,如何让民众深入了解遗产税是一个重点也是难点,要让民众了解到遗产税是对超过一定财产的富人所征收的税,税收负担不会落在工薪阶层上,民众对遗产税的接受度自然会增加。
(2)完善法律条文
遗产税虽然历史悠久,早在民国时期就有所涉及,但我国在遗产税这方面的法律体系还是不够完善,很多细致的规定没有出台,因为遗产这个大范围包括很广,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对于它们价值的界定都是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对于一些应该包括进遗产的资产,比如说文物,准确的价值很难确定,怎么样才能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准确的计算出遗产的价值也是一个难点。同时,征收遗产税势必会让富人想要转移财产来避免税款的缴纳,造成资本外流,如何通过法律才惩戒这种行为,堵上资本外流的漏洞,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3)完善个人财产申报
上文提到过,遗产当中所包括的财产,除了不动产之外,很多的无形财产比如说著作权,很多不是明码标价的财产比如说文物,税务机关很难界定它们的价值,那么就需要纳税人自我的财产申报,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才能让遗产税的征收更加便捷,更加准确。但同样,富人对于征税的抵触心理,会使个人财产申报的过程很艰难,如何使纳税人准确无误的申报个人财产,是税务机关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于不准确申报个人财产,故意隐瞒个人财产的,税务机关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条文来相应的惩罚,真正做到国家号召的“有法可依”。
4.总结
遗产税的征收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每一个税种的出台都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影响,在合适的时间征收遗产税能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相反,如果在不恰当的时间征收遗产税,所造成的影响是加速资本外流,打击国民生产积极性,如何确定好时机,免征额的具体规定,税率的高低,如何达到最优效用,都是政府以及税务机关要确定的,民众对于遗产税的心理在良好正面的号召下,会自然的接受,从长远来看,征收遗产税对我国的积极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如何征收还需要更加谨慎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马国强.论财产课税的税种设置[J].税务研究,2018(09):30-32.
[2]唐细宗.我国遗产税立法设计之构思[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5):75-77.
[3]李永刚.中国遗产税制度设计研究[J].学海,2015(1):185-189.
作者简介:刘栗芾(1997-)女,汉族,吉林松原人,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