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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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喧闹的教室里,周围的人都沉浸在自习课最后时间的嬉戏打闹中,似乎只有我,安静地坐在角落的座位上,对于周边的一切置若罔闻,悠闲地翻看着昨天的晚报,报纸的旁边放着一把紫色的剪刀。
  就在我准备跳过无聊的娱乐版继续向后翻阅时,娴月突然从教室门外冲进来,她看起来似乎有些喘,但这并不影响她在那些面朝走廊坐在桌子上的同学间轻盈地穿梭。
  在我把社会版的新闻标题粗略地浏览完一遍之前,面前摊开的报纸上凭空多出一本黑色的笔记本。
  没有无聊的诸如:“你在干什么?”那样的问候语,我和娴月从来都是直接进入话题,而且似乎我们两个从不像普通人那样用正常的开头,出乎意料才是彼此所认可的对话方式。
  我开始认真地打量眼前的这本看似普通的笔记本,只有大概一个巴掌的大小,黑色优质皮革封面,这种类型的笔记本在外面的文具店里到处都有出售。
  “你在哪里捡到的?”从娴月略带兴奋的表情来看,她根本不可能是买了新的笔记本然后拿来和我炫耀,显然这本笔记本也并不是属于她的。
  她听到我问出这样的问题竟然开始显得更加兴奋:“你看完里面的内容就知道我把它带给你的目的。”
  我拿起报纸上的笔记本,封面的触感很光滑,我随手翻动,发现整本本子大约只用了一半。既然娴月给我看,一定不只是普通的笔记本这么简单。
  我重新翻回到第一页。
  映入眼帘的是公正的楷体,无法分辨它的主人是男是女,我脑海冒出的想法不是赞叹这本笔记本的主人字体多么整洁漂亮,而是怀疑他隐藏笔迹的目的。
  2004年3月14日 星期六 晴
  今天是白色情人节,我打电话给泠懿约她出来,电话那头的她没有迟疑便答应了。
  三月的大街上依旧寒风凛冽,泠懿白皙的肌肤在碧蓝色短裙的衬托下愈发令人侧目,她看到我似乎很高兴,亲热地从人群中跑向我,拉住我的手问我去哪里?
  我也装作很开心的样子。其实心底却开始为泠懿惋惜,为什么她偏偏要……
  逛街一直逛到中午时分,在披萨饼店用过午餐,我提议一起回以前的小学看看,怀念下过往的日子,泠懿没有丝毫的怀疑和考虑便答应了。
  轻易地翻过小学操场上那堵矮墙,我们顺利地绕过门卫的视线重新回到我们熟悉的那片校园。
  往昔的日子一如流水,坐在五年一班的教室里,泠懿面对着讲台和黑板,似乎在回忆过往的岁月,我安静地站在她身后,右手伸进背包里拿出浸泡过氯仿的毛巾和事先就准备好的手术刀。
  ……
  一字一句地仔细读着笔记本上的文字,我的呼吸一直保持着和缓的频率直到我将第一篇长达七页的日记完全读完。
  放下笔记本,我从书桌里拿出四年前的犯罪记录剪报本,以一目十行的速度扫视所有的剪报,终于我找到那篇曾经被我标记上红色记号的剪报。
  2004年3月16日,位于本市影区的凝光小学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一名初中三年级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学校的生物实验室内。
  至于为何被称为恶性杀人,后续的报道在报纸上并没有登出来,但当时的我通过网络等途径还是得到了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
  据说星期一早上,当学校的生物老师打开生物实验室的门时,扑鼻尽是浓重的血腥味,呛人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而实验室的地面上却并没有血迹,就在那老师慌乱地打开窗户时,她发现实验室内的人体模型多了一具!
  原本被存放在玻璃储藏柜内的人体模型已经被搁置在一边,而玻璃柜内却存放着那名初中女生的尸体,尸体从正中间划开,一边保持留有皮肤的状态,而另一边所有的皮肤全部被剥离干净,裸露在空气中的血管和肌肉正散发着令人窒息的……
  而且,当那老师检查完整个实验室,发现所有的心脏,肝脏,胃的标本也全部都多出了一份……
  警方也许是收到上级的指令,为了不引起民众的恐慌所以封锁有关这件变态杀人事件的具体情况。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有钱,这点情报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这本笔记本上所记叙的却远比我当年花钱得到的情报要具体的多,应该说是详尽之至。以第一人称“我”,记录了怎样用乙醚迷晕那名女生,以及从哪里开始动刀,怎么剥去皮肤露出肌肉,用刀割下器官做成标本,以及怎样防腐等等。
  令人背脊发凉的是这些描写都仿佛只是在解剖一只小动物,丝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包含在作者的文字里,七页的笔记让我内心感到被黑暗浸透般……
  “依我看来这本笔记本多半是杀害那名女生的凶手遗失的。”娴月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位置上,转过头看着我,对于我脸上的表情她表现出本应如此的微笑。
  “如果我没记错,还有一起案件曾被警方怀疑和这一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我开始从书桌里寻找两年前的剪报。
  “不错,第二起案件也有记录。”娴月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2006年9月23日星期日 晴
  我想该是了结的时候了,我利用探讨功课的借口来到凌雨潼家。
  雨潼家很富有,虽然有请钟点工为她打理,但是更多的时间,雨潼要一个人面对空旷的别墅。所以我的到来对她来说期待已久。
  当她背对着我,为我做布丁蛋糕时,我也从刀架上拿起一把锋利的刀,缓缓地走向雨潼。
  ……
  这次的事件凶手似乎更加直白,警方接到报案,在沧幕别墅区212号有凶杀案发生。当警方推开那扇虚掩着的铁门时,却发现别墅内一个人都没有,没有发现报案人也没有尸体。但是从进门开始,所有人都感觉到整个别墅内弥漫着一股香气,那是丰盛佳肴所散发出的……
  在客厅的长桌上,警察们果然发现一桌的美味佳肴,排骨汤、红烧猪肝、红烧肉,每一盘都散发着诱人的色泽和香味。就在警察纳闷那个报案人所说的凶杀案究竟是什么时,有一个警察在厨房的某个橱柜内发现了已经被切碎至无法分辨的头颅和一些尸体的残块,就在大家四散寻找尸体的剩余部分时,某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一盘类似鸭颈的菜里,某一节的鸭颈上,套着一只银色的戒指……
  手中的日记本,第二篇俨然是一本菜谱。记录着从身体的某个部位取多少的“材料”,然后加多少的辅料进行烹饪,我看着那些工整的文字却感觉它们仿佛在跳舞,而我的胃也跟随着蠕动,让我感到阵阵恶心涌上喉咙,酸酸的胃液泛上喉咙让我感到一阵刺痛。
  这个凶手无疑是成功的,我开始有如此疯狂的想法。
  “你果然也对这本笔记本很感兴趣。”娴月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因为案件发生在身边,如此真实却像小说一样奇特。”我很能理解娴月看到这本笔记时的激动心情,因为我和她之间似乎总有那么一种默契。
  杀人之后碎尸,甚至不惜花更多的时间来制造案发现场的“华丽布局”,而不是迅速擦去指纹和痕迹逃跑。世界上真的有人会这样做,而且这个变态杀人狂就在我们身边。
  如果是普通人捡到这本笔记,多半会直接上交给警方作为新的证据。但是我和娴月却似乎没有这个意愿,对于这种阴暗的事情我和她表现出异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所应有的喜好。
  当周围的同学都在为即将到来的高三而努力时,我和娴月,作为永远的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二,却过着和常人截然不同的校园生活。
  我的书桌里没有成堆的习题和教科书,有的只是多年来的剪报本、推理小说、塔罗与占星术类的书籍。
  而娴月也不尽相同,我曾经在她的书桌里看到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布里吉特•奥贝尔的《楼梯》还有一些法医学,解剖学,犯罪心理学的书籍。
  当有一天数学老师看到我公然在她的课堂上用塔罗牌占卜时,她的忍耐终于超过了极限。而当我轻易地解出她黑板上的题目,并且留下去年麻省理工大学数学入学考最难的题目时,她的自信心也彻底崩溃了。
  当我走下讲台,看到娴月正在看一本菜谱,我和她确实不应该属于这个世界。
  我合上笔记本,看着望向窗外的娴月,此刻的她或许也正在脑海中描绘那些文字所制造的恐怖情景。
  “这本笔记本你是在哪里捡到的?”我知道娴月也属于那种足不出户的人,她能发现这本笔记本的地方屈指可数。
  “就在上体育课的室内体育馆里,那些存放大型软垫的储藏室里,我在把软垫送回去时在某一层软垫下发现的。”如果娴月所说的一切都属实,那么这个变态的凶手很可能就是我们学校的人。
  但是回想起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文字和符号,我还是遏制住自己脑中疯狂的想法。
  “你觉得凶手会是谁?”我平静地看着娴月,试探性地问道。
  “谁都有可能,体育老师、上体育课的学生、打扫的教工,所有可以进入体育馆的人理论上都可能是这本笔记本的主人也就是变态杀人案的凶手。”娴月轻轻地从桌上拿起笔记本,随意地翻动着。
  “我并不这么认为,我只能说,有一个心理存在一定问题的人存在于你刚才所说的人群中,至于那个人是否是凶手,我无法百分百肯定。因为熟悉了解这两起案件的也许并不止我们两个。如果这个校园里有第三个人也同时关注这些案件,那么这本笔记本上所描述的完全有可能‘他’的幻想。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这些不过是杜撰出来的小说性质的东西。”虽然心底有一个声音,一个灵魂在渴望这个杀人狂真的存在于我们学校,但是理性的分析和推理却告诉我还存在另一种可能。
  “其实我刚开始看完前两篇日记时也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当我看完第三篇时,我想你就会知道我来找你的真正目的。”娴月重新将手中的笔记本递给我,笔记本被翻开至第三篇日记的位置,她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2007年7月28日 星期一 大雨
  已经两次了,我发现自己似乎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开始搜索第三个目标,她的名字叫余歆兰。我约了她在暑假一起出去旅游,地点是位于北森的一座中世纪城堡。
  我还是老样子,用氯仿弄晕歆兰后,我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什么都没有剩下。
  将她放入城堡中存放的铁处女中,我听着她平缓的呼吸声,然后从外面合上盖子
  ……
  铁处女这个刑具我曾经查过它的资料,那是一口人型棺材,只是它的棺材盖上有许多细长的铁针,当关上盖子时棺中的人便会被刺得千疮百孔,鲜血直流,直至血流尽致死。而且这些铁针的位置可以移动和改变。
  日记的后半部分就记录着凶手怎样避开要害部位,慢慢折磨死那名叫余歆兰的女生的。
  “这件案子还没有任何报道出现吧。”娴月得意地看着我说。
  “恩,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让我去那座城堡寻找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用以确定这本笔记本确实是那名凶手所写。”从第三篇日记来看,这起案件和前两宗很相像。
  “不是你,是我们,毕竟这笔记本是我找到的,能够确定凶手就在我们身边是件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娴月的眼睛里闪动着异样的光芒。
  “那就这个周末,我先回去查下那个城堡的资料。你负责过去的交通,随时保持联系。”伴随着又一节数学课的上课铃声响起,娴月回到教室的另一个角落里,回到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空间,手中捧着一本《LOLITA》。
  
  第二章
  
  看着陈栋将那本笔记本放进书包里,我的嘴角不经意间微微地扬起,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他果然还是上当了,即使是聪明如他,最终也未能逃出我精心设计的圈套。
  回到家关上房门,我拉上厚重的猩红色窗帘,打开桌上的紫色台灯,光线瞬间充满了狭小的空间。我小心地按着次序按动密码锁上的数字,“啪嗒”锁打开了,抽屉里静静地躺着一本和我给陈栋看的一模一样的黑色笔记本。
  我取出它,轻柔地摩挲它的封面,如此地柔软。打开第一页里面的字体很娟秀,但一看便是女生的字,完全不像先前的那本全是工整的楷体。
  但是文字的内容却和那本如出一辙……
  2004年3月14日 星期六 晴
  今天是白色情人节,我打电话约了泠懿出来,她没有迟疑便答应了。
  三月的大街上依旧寒风凛冽,泠懿
  ……
  其实我就是这两本笔记本的主人。但是并非像陈栋所猜测的那样,我并不只是一个对于那两起案件拥有很大兴趣的普通人,或者最多就是心理有些问题。这些文字所描述的的确是源自真实的而并不是出于我的想象……其实我就是那两起变态杀人案的凶手……
  我,一个年仅18岁的高中女生,一个智商高达180的天才。
  第一篇日记的受害者泠懿,她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犯下罪行的诱导者,如同那欺骗亚当、夏娃吃下禁果的蛇。
  虽然自知天赋过人,但是我从小便深谙中庸之道。我一直是一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孩,成绩虽然一直保持在全校前几位,但是却从不表露任何自己天才的迹象。在老师和同学心目中,我一直是一个用功读书的小孩,也只是一个会用功读书的小孩。从不参加任何的班级活动,不和别人聊天也不搭理老师。
  而泠懿作为别人看来我唯一的朋友,则和我的为人处事截然相反,她的成绩最多只能算得上是马马乎乎,但是天生丽质又善于表现使她成为老师最喜欢的学生,同学们也很乐意和这个随和的美女做朋友。
  凭借着一定的关系,泠懿居然和我同时出现在我们市最好的重点初中的新生报到会上。
  但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唱歌跳舞弹钢琴,这些在小学里闪亮耀眼的技能一旦到了高手云集的重点初中便显得黯然失色,因为会的人,甚至比泠懿更出色的学生太多了。
  而我依然保持我行我素的状态,只是我适当地将自己的成绩下调到班级前十名。
  但泠懿从受到万千宠爱沦落到无人问津,好胜心强的她怎么会善罢甘休。
  直到有一天,我在麦当劳里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着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而这一幕恰巧被我们的语文老师看见。那周五的班会上我被当众表扬,这些都被泠懿看在眼里。
  从那天起,泠懿突然间变得安分起来,认真地上课,回答老师上课提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泠懿开始看一些根本不应是初中生看的书,米兰•昆德拉、卡夫卡、菲茨杰拉德这些普通的初中生们连听都从未听说过的人名却一再出现在泠懿所看的书籍上。
  这样的举动显然卓有成效,泠懿很快就从华丽的公主成功转型成为和我一样的知性女生。而且,她那知书达理的形象在新一届学弟学妹眼里也俨然成为崇拜的偶像。
  “看,那是泠懿学姐,她戴眼镜的样子好文雅,据说她看了很多名著,文章也写的很好。”
  而我也渐渐以一个附属品的身份成为别人谈论泠懿时的比较,似乎是我模仿她而变成现在的样子。每当有老师看到我,总会说道泠懿和我好像……
  那天泠懿约我去她的生日会,当所有的同学都散场离开后,我和她静静地走在夜间宁静的小径,黑暗中,泠懿突然对我说道:“娴月,我的模仿还算成功吧,你看,我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做到和你一样。但是我比你长得漂亮,所以现在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这就叫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
  被人模仿,被人比较,到最后还要被人嘲笑……
  因为低调而冷漠我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了,我的智商被一个衣着光鲜的小丑所侮辱,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我的尊严不容许别人这么做……
  精准的解剖、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证据完全被消去,当警察在那些具有专业外科手术知识的嫌疑人中寻找凶手时,我却早已完成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入市重点高中。
  接着我就遇到了凌雨潼。
  雨潼的人生从出生那天起注定即是一场悲剧,而我最终为她画上了句号,虽然我的手法可能很残忍。
  雨潼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一种偶然却也是一种必然,当我在图书馆里不小心撞倒她后,我们很快就成了她所说的朋友。
  一个千金大小姐,却丝毫没有电视剧里的那种大小姐脾气。她的可怜除了她自己之外只有我知道,在荣华富贵的光环下却不得不终日与孤独相伴。
  她想好好珍惜和我之间的这份得来不易的友谊,但是她却用错了方法……
  雨潼开始过着和我一样的生活,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是我的影子,她听我听的CD,即使黑色星期天让她觉得心里不舒服;她读我读的小说,即使黑乙一让她忍不住感叹社会的阴暗;她看我看的电影,即使电锯惊魂让她向我抱怨晚上做恶梦……
  最后,雨潼从衣着到谈吐都仿佛是第二个柳娴月,我从默许转为略微不满。而当有一天雨潼拿出一张整容的报告单递给我,上面的照片居然是我的!为了自己也为了雨潼,我规劝她不要这样做。
  但是雨潼笑着拒绝了我,她愿意成为第二个娴月。
  但是我不愿意!
  之后的事情就如我第二篇日记所记叙的那样,雨潼成为了第二个牺牲者。
  一直向后翻,在第二篇日记的后面却并没有先前那本所写的第三篇的存在。有的只是空白的书页。我拿起桌上的黑色水笔,缓缓地在新的一页上写到:
  2007年9月15日 星期六 不明
  这是一篇提前写好的日记,因为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这个周六,我必须再一次……
  特立独行的我不能容许有影子的存在,即使他并不是故意模仿我。
  我欺骗了陈栋,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个名叫余歆兰的女孩出现,我编造这篇日记、这个谎言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和陈栋一起去北森的机会。
  我只需要乘陈栋不注意的时候……
  
  第三章
  
  在闷热的长途汽车上煎熬了近二十个小时后,我和陈栋至少还要步行三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所在的那座古旧的城堡。
  行走在北森的茂密树林里,及膝的杂草与裤子碰擦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环顾四处却看不见一个人。我眯起眼睛笑了笑,在我眼中到处都是完美的杀人弃尸地点。
  长时间在汽车上颠簸肯定会让人感到疲倦,再加上这种单调的行进,即使是对案件的好奇心再强也会被慢慢磨耗殆尽,而我一直在等待陈栋力气耗尽的那一刻。
  陈栋缓慢地在我前方走着,我紧跟在他的背后,正午的太阳光异常地刺眼,但是光芒在我看来不过是黑暗前的序曲,虽然你不是故意的,但是我无法容忍世界上有影子的存在,影子就应该回归他原来的地方,黑暗是他最好的归宿……
  我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渐渐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而手也同时伸进背后的背包里,从里面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刀……
  “陈栋,你看那边。”我右手指向远方依稀可见的古堡,同时左手的刀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向陈栋。
  但是在我的刀触及陈栋之前,我的小腹上先多出了一把黑色的匕首,陈栋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他的右手上沾染满我溅出的血迹,就像黑暗中的光明那样动人……
  “其实我早就猜到你会利用这片常年无人的树林实施你的计划。” 陈栋依旧是那么冷静,不带任何表情地说着,从他那无神的瞳孔中我似乎解读到了什么。
  手中的尖刀从指尖滑落,落在草丛里,寂寂无声……
  
  后记——陈栋
  
  黑曜石的匣子在台灯的照射下发出诡异而璀璨的光芒,我再次凝视桌面上由塔罗牌组成的六芒星阵。
  死神、塔、恶魔、宝剑十,我自然再清楚不过这些牌同时出现于一个牌阵中的含义,灾难是必然的,而更严重的结果莫过于死亡……
  娴月始终是太低估我的推理能力了,从她转学到我所在的这个班的第一天起,出于惺惺相惜,我似乎很容易就被她所吸引。她的言行举止都和我如出一辙,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模仿我,因为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任何的交集。
  或许真的是饱读推理小说的副作用,我始终保持多疑的性格,对所有人都是一样,对娴月也不例外。
  从我看完那本笔记本上的两篇文章开始,我的脑海就有声音在劝说我,这或许是一个陷阱。
  从整件事情来分析,周六的旅行无非是三种可能:
  第一种,这本笔记本就像我一开始猜测的那样,只是心理阴暗的犯罪爱好者仿写的小说。那么即使到了城堡,也不会发现真正的尸体。
  第二种,即笔记本上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事实,那么那名变态凶手很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就是能在学校出没的这些老师、学生、教工之间。将两篇日记比较来看,凶手第一次作案显然是有预谋的,因为他携带着麻醉死者要用的毛巾。但是第二次却没有,可能是忘记带又或者是忘记记录下来。从这点来看,似乎凶手可能并不止一个人,又或者他想隐瞒什么。
  第三种可能,也是我最担忧的。如果一切并非娴月所说的,这本笔记本根本不是在体育馆的软垫下发现的。这个“如果”的结局无疑是可怕的。
  解剖学、法医学这类书正是第一起案件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而菜谱则是第二起案件所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以外,《LOLITA》《楼梯》这些都多多少少和精神病有一定的联系。或许是书中的人物与娴月本身能产生共鸣吧,看的书可以多少反映出她的心理状态。
  于是,这几起案件便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这本笔记本原来就是属于娴月的。
  但是对于当时我所提出的假设,即笔记本里的内容只是某人的臆想,娴月却表示不赞同。甚至还以第三篇日记为由约我一同去郊远的古堡探索更进一步的真相。
  一个变态的杀人凶手约我一起去破获一起只有她知道的案子,更有可能这起案子仅仅是她杜撰的陷阱。
  我打开电脑连上网络,分别进入当年那两起案件的被害者就读学校的主页,然后侵入数据库调出当年的学生名单,果然我在其中都看到了夏娴月的名字……
  我打开抽屉上的电子锁,里面也放着一本黑色的笔记本,和娴月给我的那本几乎一模一样。
  我轻轻地翻开,里面简单地记录着八年来的二十多起失踪案件,所有的失踪者都曾经是我的同学……
  娴月,不只是你才讨厌别人的模仿……
  后记之后的后记
  我的名字叫柳娴月,但那只是别人对于我的称呼,而我也喜欢别人这么称呼我。
  虽然我真正的名字是凌雨潼……
  与娴月的相遇让我仿佛看到了上帝派来的天使,虽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但是她的温柔恬静和学识丰富却深深吸引了我。图书馆的那一次偶遇让我坚定了成为她便是我今生的目标。
  但是人无完人,在完美光环下笼罩的身体却无比虚弱,娴月有严重的哮喘病,体质自然也很弱,每每看到她在角落中轻声咳嗽,都给我一种玻璃娃娃的感觉。
  所以当我努力想成为第二个她时,她规劝我不要这么做,但是那种渴望成为娴月的心情却让我明确地拒绝了她。
  娴月果然还是生气了,当她来到我家时,我一度曾以为她已经纵容了我的任性,但是当她跪倒在地不断地喘气,右手的刀触及地面发出清脆的“铛”的声音,我转过身发现了她的意图。
  当我从娴月的包里翻出哮喘的喷剂的同时我还翻出了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读完上面的文字,冷汗已经浸透了我衣服,而我的心灵深处响起一个声音:这是一个成为娴月的绝佳机会,她已经对你下了杀手,你又何不趁此机会完成自己的心愿呢?
  没有喷剂的治疗,娴月很快便停止了挣扎,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又怎么能在空手道黑带的我面前有逃脱的机会。疲软地瘫倒在冰冷的瓷砖上的娴月,仿佛破碎的玻璃娃娃……
  我开始模仿娴月可能会做的,一步一步地模仿着:杀死她,然后做成一桌丰盛的菜肴,再将所有的过程记录到娴月那本黑色的笔记本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是柳娴月,而凌雨潼已经成为一个过去,永远存活在黑色的笔记本里……
  为什么要杀陈栋,因为如果是娴月,她也一定会想办法杀死他,我只是代替娴月做她想做的事而已,但是很可惜,我始终不是娴月,所以我失败了……
  也许只是因为我永远也无法变得脆弱,更无法将习惯的左手换作为右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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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原名吴贝。职业建筑设计师。出版有长篇小说《鬼眼新娘1》、《鬼眼新娘2》、《离歌木乃伊之谜》、《见血封喉》。发表杂志短篇《苦巴的噩梦》、《胜似初恋》等。擅用唯美细腻的文笔糅合惊悚、悬念、离奇、神秘和另类的甘醇滋味,带来惊悚小说新气象。作品中极具现代感的蒙太奇手法让读者的感官细胞达到敏感的极致,身临其境,欲罢不能。  午夜的风刮着窗玻璃,有种凄厉的窸窸窣窣声,如巫蛊的惑音。历婉惊醒时,眼睛猝然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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