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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4日省政府颁布《关于委托实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号)以来,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下放推进有力,各地承接实施顺利,改革初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受委托市以省政府的名义印发了8份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以省自然资源厅的名义印发了23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审批效率大幅度提高,明显加快了项目落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