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虽然艺术是作为人类生活世界的现象,但它不是人的一般的现实的活动,而是精神活动。但这种对于艺术的规定仍然是外在的,尚未切近艺术现象的本性自身。人的精神活动是丰富和复杂的,除了艺术,还有很多非艺术的现象,如宗教、法律、政治、科学、道德和语言等。所有的精神现象各自不同,但又彼此交叉,相互联系,如同一张无形的网络一样。在这样一种关联中,艺术又是如何区分于其它精神现象的呢?一般来说,人们认为其它的非艺术的现象是非审美的,而惟有艺术是审美的。但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思考,艺术在何种程度上是审美的,同时审美在何种程度上是艺术的。
一般的观点认为,艺术就是审美。在人的精神活动领域内,科学相关于认识,道德相关于意志,艺术则相关于审美的创造和接受。因此审美是艺术不同于非艺术的根本性标志。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没有认识和道德本性,而只有审美本性。即使艺术中包含其它的特性,审美的本性也是规定性的。但审美一向被认为不是它律而是自律的,而这无非表明审美独立于生活。如果艺术就是审美的话,那么也意味着审美是远离生活的。
因此当人们说艺术就是审美的时候,也是说审美就是艺术。一些人认为,审美只发生在艺术领域,而不在非艺术领域,如自然和现实就没有什么审美可言。于是美学就等于诗学,等于艺术哲学,甚至只是分化为文学艺术作品的文本分析。尽管人们也会经验到自然美、人体美和生活美等非艺术的审美现象,但它们往往会被认为是是不纯粹的美,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这样审美只是剩下了唯一的领域:艺术。只有艺术美才是纯粹的,是美自身的创造和接受。
将艺术等同于审美或者将审美等同于艺术,这看起来固然会使无论是艺术和审美自身变得纯洁,但它不仅没有切中艺术和审美的现实,而且也会导致艺术和审美自身本性狭隘化。因此我们必须放弃这种对于艺术和审美关系的偏见,而回到艺术和审美自身的现实,由此来判断它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艺术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艺术现象发生的开端,艺术自身并没有纯粹的审美特性,甚至还没有分化成为一种专门的精神活动,而是和人的生活世界的其它活动交织在一起的。中国古代历史的所谓的礼乐文化中的乐作为一种广义的艺术是和礼相辅相成的。作为乐本身,它不仅是人与人差异和等级的沟通,而且也是人和鬼神的对话,因此它的本性是娱人娱神。同样,古希腊的盲人诗人荷马在吟诵史诗的时候,并不是作为一种审美的经验,而是叙述英雄的命运以及人与诸神的关系。与其说他是诗人,不如说它是古希腊人的教师。艺术作为独立的精神活动是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人类分工的产物。尽管如此,藝术始终和一个时代的宗教、政治、科学和道德相关,有时甚至就是它们直接或者间接的表达,如基督教艺术、儒家的艺术等。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在近代以来突现出来的,这在于人们将审美理解为感觉和情感的体验,而艺术正是这种体验的方式。即使这样,任何一个艺术现象除了审美的本性,还有非审美的本性,如认识和道德等。这甚至表现在各种纯粹的艺术形态中,以致于人们会说一个艺术品是道德的或者是非道德的。
正如艺术不能等同于审美一样,审美也不能等同于艺术。我们所理解的审美不是一般意义的感性或者情感活动,而是人的生活世界的创造,也就是欲望、工具和智慧的游戏的显现,是人的存在的自由境界。因此审美除了艺术之外,还有非艺术的,如在自然和人的社会领域的审美现象。当然作为审美现象,它们之间仍然是存在差异的。其区别在于,一般的自然和社会的美是现实的,而艺术的美是是精神的。
除此之外,艺术虽然不是绝对纯粹的审美现象,但它与自然和社会美相比却是更纯粹的。更重要的是,自然和社会的美往往不是在自身而是在艺术中呈现出来的,因此艺术仿佛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审美的视角,去发现使自然和社会本身的美。
通过上述的揭示,艺术和审美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明朗。它们既不是互不相干的,也不是彼此同一的,而是相互交叉的。艺术虽然具有其它的特性,但在根本上是审美的;同时审美在自然和社会的领域之外,主要是拥有艺术的王国。因此无论是对于艺术还是对于审美而言;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人们在生活的艺术化和艺术的生活化的渴求中实际上包括了这样一种渴望,即让艺术和审美同一。在艺术的生活化过程中出现了艺术自身的扬弃,因此它通过自身的消失给审美现象带来了解放。美不再表现为艺术的幻象,而是作为现实本身。于是一方面是生活的审美化,另一方面是审美的生活化。这实际上意味着艺术和审美在它们共同的现实化过程中实现了统一。
一般的观点认为,艺术就是审美。在人的精神活动领域内,科学相关于认识,道德相关于意志,艺术则相关于审美的创造和接受。因此审美是艺术不同于非艺术的根本性标志。在这样的意义上,艺术没有认识和道德本性,而只有审美本性。即使艺术中包含其它的特性,审美的本性也是规定性的。但审美一向被认为不是它律而是自律的,而这无非表明审美独立于生活。如果艺术就是审美的话,那么也意味着审美是远离生活的。
因此当人们说艺术就是审美的时候,也是说审美就是艺术。一些人认为,审美只发生在艺术领域,而不在非艺术领域,如自然和现实就没有什么审美可言。于是美学就等于诗学,等于艺术哲学,甚至只是分化为文学艺术作品的文本分析。尽管人们也会经验到自然美、人体美和生活美等非艺术的审美现象,但它们往往会被认为是是不纯粹的美,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这样审美只是剩下了唯一的领域:艺术。只有艺术美才是纯粹的,是美自身的创造和接受。
将艺术等同于审美或者将审美等同于艺术,这看起来固然会使无论是艺术和审美自身变得纯洁,但它不仅没有切中艺术和审美的现实,而且也会导致艺术和审美自身本性狭隘化。因此我们必须放弃这种对于艺术和审美关系的偏见,而回到艺术和审美自身的现实,由此来判断它们究竟是什么关系。
艺术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艺术现象发生的开端,艺术自身并没有纯粹的审美特性,甚至还没有分化成为一种专门的精神活动,而是和人的生活世界的其它活动交织在一起的。中国古代历史的所谓的礼乐文化中的乐作为一种广义的艺术是和礼相辅相成的。作为乐本身,它不仅是人与人差异和等级的沟通,而且也是人和鬼神的对话,因此它的本性是娱人娱神。同样,古希腊的盲人诗人荷马在吟诵史诗的时候,并不是作为一种审美的经验,而是叙述英雄的命运以及人与诸神的关系。与其说他是诗人,不如说它是古希腊人的教师。艺术作为独立的精神活动是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人类分工的产物。尽管如此,藝术始终和一个时代的宗教、政治、科学和道德相关,有时甚至就是它们直接或者间接的表达,如基督教艺术、儒家的艺术等。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在近代以来突现出来的,这在于人们将审美理解为感觉和情感的体验,而艺术正是这种体验的方式。即使这样,任何一个艺术现象除了审美的本性,还有非审美的本性,如认识和道德等。这甚至表现在各种纯粹的艺术形态中,以致于人们会说一个艺术品是道德的或者是非道德的。
正如艺术不能等同于审美一样,审美也不能等同于艺术。我们所理解的审美不是一般意义的感性或者情感活动,而是人的生活世界的创造,也就是欲望、工具和智慧的游戏的显现,是人的存在的自由境界。因此审美除了艺术之外,还有非艺术的,如在自然和人的社会领域的审美现象。当然作为审美现象,它们之间仍然是存在差异的。其区别在于,一般的自然和社会的美是现实的,而艺术的美是是精神的。
除此之外,艺术虽然不是绝对纯粹的审美现象,但它与自然和社会美相比却是更纯粹的。更重要的是,自然和社会的美往往不是在自身而是在艺术中呈现出来的,因此艺术仿佛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审美的视角,去发现使自然和社会本身的美。
通过上述的揭示,艺术和审美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明朗。它们既不是互不相干的,也不是彼此同一的,而是相互交叉的。艺术虽然具有其它的特性,但在根本上是审美的;同时审美在自然和社会的领域之外,主要是拥有艺术的王国。因此无论是对于艺术还是对于审美而言;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人们在生活的艺术化和艺术的生活化的渴求中实际上包括了这样一种渴望,即让艺术和审美同一。在艺术的生活化过程中出现了艺术自身的扬弃,因此它通过自身的消失给审美现象带来了解放。美不再表现为艺术的幻象,而是作为现实本身。于是一方面是生活的审美化,另一方面是审美的生活化。这实际上意味着艺术和审美在它们共同的现实化过程中实现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