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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是成都市四大历史文化街区之一,占地面积约53亩,片区内有居民636户,院落56个,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由于年代久远,水井坊街区特色风貌丧失殆尽,成为成都市中心城区最大的低洼棚户区之一,改造和保护面临“四高一限”的困境:一是改造成本高:二是群众呼声高,居民要求改造的愿望日趋强烈;三是群众期望值高:四是社会关注度高;五是现有规划限制,决定了水井坊片区不能按照传统的旧城改造方式进行拆迁,只能实行特殊保护。
然而,从2009年4月开始,成都市锦江区仅仅用了5个月时间,就有575户居民自主搬迁,占片区总户数的90.4%,节约经费1亿元,实现无强拆、无上访。
那么,这道“拆迁难题”是如何被轻松破解的呢?
主要做法
居民自主,多方参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锦江区着力搭建居民自主改造的平台,构建起多元化的参与机制。一是选举产生决策主体。由全体住户居民投票选举产生“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居民议事委员会”,选举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代表、片区民警及居民代表9人组成议事委员会,并制定了《议事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委员会先后召开了15次会议,各委员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充分履行决策重大事项、与政府沟通协调、通报改造情况等职责。二是自主决策重大事项。在区政府的引导下,议事委员会与片区居民一一面谈,听取、收集居民的改造意向,通过全面调查,88.2%居民自主决策进行改造。议事委员会讨论形成“自主搬迁、统规改造”的意见,经居民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后实行。三是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密切协调,共同为社区居民出谋划策。开展“百名儿童书画心中的水井坊”活动,召开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与的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形成内外合力推进改造的态势。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这是水井坊片区项目改造的一大亮点。一是成立公司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在区政府的引导下,经议事委员会讨论,社区居民会议通过,成立了成都锦坊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外招商引资以及街区整体腾退、收购工作,成功引进成都文锦建设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片区进行整体改造。二是市场导向确定改造方案。按照“等值等价”的原则,自主抽签确定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将以往按土地级别定价改为经市场化评估定价,补偿标准以评估价为基准,并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实际辅以相应上浮比例。议事委员会在广泛征求街区居民和投资公司意见基础上,参照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改造方案》,使拆迁补偿标准与现行的房地产市场接轨。三是政府引导推进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协调服务机构,从政策引导、政策支持和加强监督方面,主动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形成政府、市场、群众共同推进改造工作的合力。
阳光操作,和谐改造。推行文明和谐的阳光改造方式,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居民由“要我搬”变为“我要搬”,由“钉子户”得利变为“先签者”获奖。一是全面公开信息。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上墙公示、展板展示、媒体宣传、印刷宣传手册、友情提示函、上门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搬迁的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工作进展等信息,变“暗箱操作”为“透明操作”。二是严格执行标准。严格统一补偿标准,明确提出“绝不让第一个签协议的少得一分,也绝不让最后一个签协议的多得一毫”的刚性原则。三是公开政策优惠。推出多项惠民政策,如对按评估价计算总额不满20万元的改造户实行26万元,户的“托底保障”、对患有特殊疾病的改造户实行3万元/户的“爱心救助”、房屋腾退后实行异地购房重置补贴、对整体参与改造的单元实行3万元/户的“整体签约奖励”等,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居民的搬迁积极性。四是集聚惠民合力。区政府先后举办了小型房产推介会和开通看房直通车,组织15家企业、43个工种、1037个劳动岗位的现场就业咨询和招聘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组织教育部门现场进行教育政策咨询,为居民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主动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居民、免费拍摄全家福留念、举办坝坝宴、制作通讯录等,让片区居民感受亲情温暖,扩展深化了改造的社会和谐氛围。
多方监督,公平公正。创新监督主体、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机制,对自主改造工作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一是成立核心监督主体。邀请水井坊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律师、房地产专业咨询人员、历史文化专家、无直接利益的居民代表共8人组成“水井坊历史街区公信评议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议事委员会决策和社区公司腾退、收购等改造工作。公信评议小组开通监督热线电话,解释和答复群众来电来访35件(二是开展群众监督。改造过程中,居民群众有疑问可直接向区政府、街道、社区和公信评议小组反映,同时工作人员主动深入群众,当好观察员、信访员和调解员,从而保证了群众参与监督。三是邀请公证监督。邀请公证处对选举产生议事委员会成员、召开重要会议、现场抽签等重大改造事宜的相关程序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公开透明,消除居民疑惑。四是畅通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畅通社会舆论监督途径,及时让片区居民和社会大众知晓改造进程情况。_几点启示
问政于民,群众作主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核心要素。锦江区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和走群众路线,从民意出发,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和创造性,从而有效解决旧城改造中的利益矛盾难题,才能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问需于民,维护权益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本质特征。锦江区从维杈于民、问需于民的角度出发,在自主改造过程中,做到政策透明公开,不差别对待,维护群众的平等权等等,使自主改造的过程成为一个维权和还权的过程,从而将法律赋予的本属于群众的合法权利物归原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转变定位,政府引导是实现自主改造的关键环节。锦江区的自主改造,转变了政府对社会管理的方式,政府从矛盾对立面中抽身而出,由控制性管理转向服务型管理,成为中立于群众与市场的第三方,担任好引导者和服务者的双重角色,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满足群众利益需求的过程中达到管理目的,从而有力地化解了矛盾,形成了政府获得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环境,投资者得以顺利开发项目,居民获得发展实惠和良好居住环境的“三赢局面”。
市场导向,遵循规律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有效路径。锦江区的实践证明,运用市场化手段是实现群众利益、解决群众矛盾的有效途径,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和谐搬迁、多方共赢的旧城改造新路。
然而,从2009年4月开始,成都市锦江区仅仅用了5个月时间,就有575户居民自主搬迁,占片区总户数的90.4%,节约经费1亿元,实现无强拆、无上访。
那么,这道“拆迁难题”是如何被轻松破解的呢?
主要做法
居民自主,多方参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锦江区着力搭建居民自主改造的平台,构建起多元化的参与机制。一是选举产生决策主体。由全体住户居民投票选举产生“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居民议事委员会”,选举出社区居委会主任、党代表、片区民警及居民代表9人组成议事委员会,并制定了《议事委员会议事规则》。议事委员会先后召开了15次会议,各委员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充分履行决策重大事项、与政府沟通协调、通报改造情况等职责。二是自主决策重大事项。在区政府的引导下,议事委员会与片区居民一一面谈,听取、收集居民的改造意向,通过全面调查,88.2%居民自主决策进行改造。议事委员会讨论形成“自主搬迁、统规改造”的意见,经居民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后实行。三是多方参与共同推进。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密切协调,共同为社区居民出谋划策。开展“百名儿童书画心中的水井坊”活动,召开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与的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形成内外合力推进改造的态势。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这是水井坊片区项目改造的一大亮点。一是成立公司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在区政府的引导下,经议事委员会讨论,社区居民会议通过,成立了成都锦坊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外招商引资以及街区整体腾退、收购工作,成功引进成都文锦建设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片区进行整体改造。二是市场导向确定改造方案。按照“等值等价”的原则,自主抽签确定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将以往按土地级别定价改为经市场化评估定价,补偿标准以评估价为基准,并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实际辅以相应上浮比例。议事委员会在广泛征求街区居民和投资公司意见基础上,参照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改造方案》,使拆迁补偿标准与现行的房地产市场接轨。三是政府引导推进工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协调服务机构,从政策引导、政策支持和加强监督方面,主动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形成政府、市场、群众共同推进改造工作的合力。
阳光操作,和谐改造。推行文明和谐的阳光改造方式,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居民由“要我搬”变为“我要搬”,由“钉子户”得利变为“先签者”获奖。一是全面公开信息。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上墙公示、展板展示、媒体宣传、印刷宣传手册、友情提示函、上门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搬迁的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工作进展等信息,变“暗箱操作”为“透明操作”。二是严格执行标准。严格统一补偿标准,明确提出“绝不让第一个签协议的少得一分,也绝不让最后一个签协议的多得一毫”的刚性原则。三是公开政策优惠。推出多项惠民政策,如对按评估价计算总额不满20万元的改造户实行26万元,户的“托底保障”、对患有特殊疾病的改造户实行3万元/户的“爱心救助”、房屋腾退后实行异地购房重置补贴、对整体参与改造的单元实行3万元/户的“整体签约奖励”等,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居民的搬迁积极性。四是集聚惠民合力。区政府先后举办了小型房产推介会和开通看房直通车,组织15家企业、43个工种、1037个劳动岗位的现场就业咨询和招聘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民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组织教育部门现场进行教育政策咨询,为居民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主动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居民、免费拍摄全家福留念、举办坝坝宴、制作通讯录等,让片区居民感受亲情温暖,扩展深化了改造的社会和谐氛围。
多方监督,公平公正。创新监督主体、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机制,对自主改造工作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一是成立核心监督主体。邀请水井坊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律师、房地产专业咨询人员、历史文化专家、无直接利益的居民代表共8人组成“水井坊历史街区公信评议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议事委员会决策和社区公司腾退、收购等改造工作。公信评议小组开通监督热线电话,解释和答复群众来电来访35件(二是开展群众监督。改造过程中,居民群众有疑问可直接向区政府、街道、社区和公信评议小组反映,同时工作人员主动深入群众,当好观察员、信访员和调解员,从而保证了群众参与监督。三是邀请公证监督。邀请公证处对选举产生议事委员会成员、召开重要会议、现场抽签等重大改造事宜的相关程序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公开透明,消除居民疑惑。四是畅通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畅通社会舆论监督途径,及时让片区居民和社会大众知晓改造进程情况。_几点启示
问政于民,群众作主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核心要素。锦江区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和走群众路线,从民意出发,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主动性、参与性和创造性,从而有效解决旧城改造中的利益矛盾难题,才能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问需于民,维护权益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本质特征。锦江区从维杈于民、问需于民的角度出发,在自主改造过程中,做到政策透明公开,不差别对待,维护群众的平等权等等,使自主改造的过程成为一个维权和还权的过程,从而将法律赋予的本属于群众的合法权利物归原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转变定位,政府引导是实现自主改造的关键环节。锦江区的自主改造,转变了政府对社会管理的方式,政府从矛盾对立面中抽身而出,由控制性管理转向服务型管理,成为中立于群众与市场的第三方,担任好引导者和服务者的双重角色,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满足群众利益需求的过程中达到管理目的,从而有力地化解了矛盾,形成了政府获得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环境,投资者得以顺利开发项目,居民获得发展实惠和良好居住环境的“三赢局面”。
市场导向,遵循规律是实现自主改造的有效路径。锦江区的实践证明,运用市场化手段是实现群众利益、解决群众矛盾的有效途径,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一定能走出一条和谐搬迁、多方共赢的旧城改造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