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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也在日益增多。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建筑消防施工质量,本文就高层建筑消防给水工程施工进行探讨。
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施工设计要求
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有效的灭火高度,即高度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主要靠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扑救火灾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統。
(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受建筑高度影响:当24m250m时,建筑设计中应采用特殊的防火措施,并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论证。
(2)高层建筑消防应立足于室内自救。
(3)灭火剂以水为主,其他灭火剂为辅。
(4)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消防与条例。
2.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总量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室内用水量是供室内消火栓扑救建筑物初、中期火灾的,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所必需的最小水量;而室外用水量是供消防车支援室内灭火的用水量,通过水泵结合器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因此,在计算室外给水管网通过的消防流量时,应为室内、外消防水量的总和;而计算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时,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以免增加室内消防系统的投资。
3.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形式和选择
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我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1)按消防给水系统的构成与功能可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
(2)按消防给水系统的服务范围大小,可分为区域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独立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3)按消防给水的压力与流量是否满足系统要求,可分为常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4)按消防给水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和不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当消火栓的栓口大于0.80MPa时,采用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当消火栓的栓口小于0.80MPa时,采用不分区消防给水系统。
从上述几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但要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要达到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使得维修管理方便,我们要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消防给水系统的选择,必须依据建筑物的水源条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频率、灾后次生灾害和商业连续性等因素综合评估,并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综合来确定消防给水系统。
4.建筑消防给水工程施工要点
4.1关于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室外消火栓是消防用水的取水口,而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其将水送入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用。在高层民用建筑设有消防水池(储有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的情况下,这是对消防用水的一种补充,使得系统更为可靠。实际工程中,由于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的止回作用,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需于报警阀前环网接出室外,经常是两组或三组甚至更多水泵接合器布置于一处,或者将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也布置在一起,而周边规范规定距离内只设置有一个室外消火栓。这样的情况下除一组水泵接合器外,其余需通过消防水带从更远处的室外消火栓处吸水,不利于水泵接合器的使用以及消防灭火工作的进行。
4.2关于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以及防火分区对室内消火栓设置的影响
对于消火栓的布置,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规定,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水柱同时到达。在高层商住楼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绝大部分消火栓的布置从总体平面上考虑能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如果从每个防火分区考虑,当防火门关闭和防火卷帘落下时,消火栓的布置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的部位能满足两股水柱,有的部位有一股水柱到达,也有的部位一股水柱也不能保证。笔者认为,消火栓应该按每个防火分区进行布置,保证每个防火分区的任一部位要有两股水柱到达。这样设计会使消火栓的数量略有增加,但水消防设计是为了实际灭火的需要,应当从实际出发,满足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
4.3关于消防给水系统增压设施的设置
在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为了保证火灾初期灭火压力的需要,常在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上设置增压设施,一般由增压泵和气压罐组成。增压设施的设置增加了消防供电及控制回路的敷设长度,同时也给日常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带来很大不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及噪声若处理不当,还会干扰顶层住户的正常生活。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设计人员对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中的有关条文未能很好地理解。该标准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100m时,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07MPa。当水箱设置高度能满足最不利点消水栓的静水压力要求时,可以不设增压设施。普通高层商住楼高位消防水箱通常可利用屋顶机房等架空来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的要求,因而不需要设置增压设施。
4.4关于消防水箱的设置和容积的确定
消防水箱的供水方式有三种:其一,水箱的设置高度能满足规范要求,不需设增压设施;其二,需设增压设施,其位置在高位(屋顶的水箱间);其三,需设增压设施,其位置在低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的供水量可按两支水枪出水考虑。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屋面,其作用是利用位差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用水量和水压。对于消防水箱的容积,一般设计人员根据GB50016-2006《建规》第8.4.4条要求,计算出10min消防用水量应大于18m3 ,所以不分建筑类别均设计了18m3 的消防水箱。
笔者以为将喷淋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简单相加的理解是有误的。自动喷淋系统设计流量是按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打开并喷水强度满足规范要求,由此计算而来,但是火灾初期即喷淋泵启动前作用面积内喷头不可能全数动作。以中危险II级,最低工作压力0.1Mpa为例,最不利处喷头流量为1.33L/s,可计算出高位水箱内喷淋系统消防储水量为3.2m,与按喷淋系统设计流量计算出的结果相差甚大。因此,正确理解GB50016-2006《建规》第8.4.4条,不能将建规的条文套用到高层民用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容量计算。
4.5关于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通常在高层建筑中,在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市政为单路进水时,规范都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应将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各消防用水量之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补水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延续时间计。如果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或是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则还需要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时,不能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做水池池壁以及池底,以防止对生活水质的污染。对此,《强制性条文》中已经明令禁止。同理,如果高层建筑屋顶设有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也应满足该要求。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该保证不少于2根,如果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对消防水池而言,仅为单路供水,存在供水的安全隐患。同时,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应保证两路。
5.结束语
总之,消防给水施工工程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参与人员多,要使消防工程按目标进度顺利实施,必须按照给水施工方面的要求,借鉴国外资料、吸收新技术,总结成功的经验,投入力量深化解决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消防给水的可操作性,确保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武云甫 任晓艳,平遥古城消防给水工程[J].给水排水,2007.09
[2] 宣永良 丁士森, 上海某汽车城的消防给水工程探讨[J].给水排水,1999.03
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施工设计要求
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有效的灭火高度,即高度为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主要靠室内消防给水设备扑救火灾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統。
(1)高层建筑消防给水受建筑高度影响:当24m
(2)高层建筑消防应立足于室内自救。
(3)灭火剂以水为主,其他灭火剂为辅。
(4)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消防与条例。
2.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总量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室内用水量是供室内消火栓扑救建筑物初、中期火灾的,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所必需的最小水量;而室外用水量是供消防车支援室内灭火的用水量,通过水泵结合器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因此,在计算室外给水管网通过的消防流量时,应为室内、外消防水量的总和;而计算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时,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以免增加室内消防系统的投资。
3.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形式和选择
对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我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1)按消防给水系统的构成与功能可分为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
(2)按消防给水系统的服务范围大小,可分为区域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独立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3)按消防给水的压力与流量是否满足系统要求,可分为常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4)按消防给水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和不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当消火栓的栓口大于0.80MPa时,采用分区消防给水系统,当消火栓的栓口小于0.80MPa时,采用不分区消防给水系统。
从上述几点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但要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要达到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使得维修管理方便,我们要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消防给水系统的选择,必须依据建筑物的水源条件、火灾危险性、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频率、灾后次生灾害和商业连续性等因素综合评估,并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综合来确定消防给水系统。
4.建筑消防给水工程施工要点
4.1关于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室外消火栓是消防用水的取水口,而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其将水送入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用。在高层民用建筑设有消防水池(储有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的情况下,这是对消防用水的一种补充,使得系统更为可靠。实际工程中,由于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的止回作用,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需于报警阀前环网接出室外,经常是两组或三组甚至更多水泵接合器布置于一处,或者将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也布置在一起,而周边规范规定距离内只设置有一个室外消火栓。这样的情况下除一组水泵接合器外,其余需通过消防水带从更远处的室外消火栓处吸水,不利于水泵接合器的使用以及消防灭火工作的进行。
4.2关于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以及防火分区对室内消火栓设置的影响
对于消火栓的布置,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规定,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水柱同时到达。在高层商住楼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绝大部分消火栓的布置从总体平面上考虑能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如果从每个防火分区考虑,当防火门关闭和防火卷帘落下时,消火栓的布置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有的部位能满足两股水柱,有的部位有一股水柱到达,也有的部位一股水柱也不能保证。笔者认为,消火栓应该按每个防火分区进行布置,保证每个防火分区的任一部位要有两股水柱到达。这样设计会使消火栓的数量略有增加,但水消防设计是为了实际灭火的需要,应当从实际出发,满足消防规范的有关规定。
4.3关于消防给水系统增压设施的设置
在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为了保证火灾初期灭火压力的需要,常在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上设置增压设施,一般由增压泵和气压罐组成。增压设施的设置增加了消防供电及控制回路的敷设长度,同时也给日常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带来很大不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及噪声若处理不当,还会干扰顶层住户的正常生活。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设计人员对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中的有关条文未能很好地理解。该标准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100m时,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07MPa。当水箱设置高度能满足最不利点消水栓的静水压力要求时,可以不设增压设施。普通高层商住楼高位消防水箱通常可利用屋顶机房等架空来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的要求,因而不需要设置增压设施。
4.4关于消防水箱的设置和容积的确定
消防水箱的供水方式有三种:其一,水箱的设置高度能满足规范要求,不需设增压设施;其二,需设增压设施,其位置在高位(屋顶的水箱间);其三,需设增压设施,其位置在低位(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的供水量可按两支水枪出水考虑。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屋面,其作用是利用位差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用水量和水压。对于消防水箱的容积,一般设计人员根据GB50016-2006《建规》第8.4.4条要求,计算出10min消防用水量应大于18m3 ,所以不分建筑类别均设计了18m3 的消防水箱。
笔者以为将喷淋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简单相加的理解是有误的。自动喷淋系统设计流量是按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打开并喷水强度满足规范要求,由此计算而来,但是火灾初期即喷淋泵启动前作用面积内喷头不可能全数动作。以中危险II级,最低工作压力0.1Mpa为例,最不利处喷头流量为1.33L/s,可计算出高位水箱内喷淋系统消防储水量为3.2m,与按喷淋系统设计流量计算出的结果相差甚大。因此,正确理解GB50016-2006《建规》第8.4.4条,不能将建规的条文套用到高层民用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容量计算。
4.5关于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通常在高层建筑中,在市政供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或市政为单路进水时,规范都要求设置消防水池。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时,应将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各消防用水量之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补水时间可按最长的火灾延续时间计。如果要考虑室外消防用水量或是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则还需要补充相应的用水量。当设置生活、消防共用水池时,不能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做水池池壁以及池底,以防止对生活水质的污染。对此,《强制性条文》中已经明令禁止。同理,如果高层建筑屋顶设有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也应满足该要求。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间的引入管应该保证不少于2根,如果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对消防水池而言,仅为单路供水,存在供水的安全隐患。同时,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应保证两路。
5.结束语
总之,消防给水施工工程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参与人员多,要使消防工程按目标进度顺利实施,必须按照给水施工方面的要求,借鉴国外资料、吸收新技术,总结成功的经验,投入力量深化解决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消防给水的可操作性,确保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武云甫 任晓艳,平遥古城消防给水工程[J].给水排水,2007.09
[2] 宣永良 丁士森, 上海某汽车城的消防给水工程探讨[J].给水排水,19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