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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价值目标在于把应然权利义务转变为现实权利义务,把静态的社会秩序转变为动态的社会秩序.执法价值目标的实现是行政相对人和执法者合作的结果.在合作关系中,执法者是权力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其德性是行政相对人自愿与他们合作的道德基础.其中,服务是执法者德性的基石,效率和公正是执法者应具有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