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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合法和非法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主要表现为企业法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四大类。在安监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