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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主题主线,自觉服务江苏“两个率先”
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活动。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继续抓好政府投资的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与省纪委联合在常州召开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经验交流会;推广常州重大工程预防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做法;与院反贪局、指挥办共同部署开展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资金运行环节专项预防调查。《关于在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意见》被纳入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成果汇编。
服务和保障地方党政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地方党政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选前、选中、选后的预防宣传、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省院《2010年度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关情况的综合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批示肯定后,及时跟进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动预防工作深化发展。
二、顺应群众期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会同省院反渎局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食品监管环节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完成预防调查报告。抓好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预防。与省住建厅处联合开展调查,完成《关于近两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得到了省委书记罗志军的批示肯定。给省国土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了省委书记罗志军、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的批示肯定,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延伸预防工作触角。省院组织开展贿赂犯罪及行贿行为专题调研分析,推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介组织以及基层社会组织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指导各地通过预防工作站、检察室、联系点等形式,不断拓宽预防工作的覆盖面。
三、切实履行职能,积极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工作。牵头做好“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江苏巡展工作,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等9位省委常委及3万余名干部群众参观了展览,中央、省和南京市15家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断深化全省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形成专题报告报院领导和高检院预防厅。组织承办全国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对各地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十佳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竞赛,请专家对“十佳”作品进行点评。狠抓制度预防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查询,建议相关单位对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并跟踪抓好落实。组织承办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培训班。《通过“推动、规范、创新”三项基本措施努力促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化发展的做法》被高检院向全国推广。
四、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预防工作整体效能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组织召开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江苏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服务基层和督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全省72篇预防信息(其中省院预防处28篇)被高检院采用或推广。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预防工作质量效果年”活动,提请省院检委会讨论通过了《江苏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市院处长到省院约谈、两次召开全省预防处长座谈会,进一步理清各地工作思路,明确预防工作的价值目标、工作重点和特点规律。在全省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和犯罪分析“双优”评比工作,推动检察建议、犯罪分析乃至预防整体工作上台阶。
2012年,我们将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创新转变工作思路、发展方式,大力推动预防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扎扎实实把预防工作抓出实效,实现预防工作在更高层次上的创新发展。 ■
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活动。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继续抓好政府投资的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与省纪委联合在常州召开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腐败经验交流会;推广常州重大工程预防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做法;与院反贪局、指挥办共同部署开展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资金运行环节专项预防调查。《关于在百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意见》被纳入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成果汇编。
服务和保障地方党政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地方党政和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选前、选中、选后的预防宣传、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省院《2010年度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关情况的综合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批示肯定后,及时跟进落实领导批示精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动预防工作深化发展。
二、顺应群众期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会同省院反渎局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食品监管环节专项预防调查工作,完成预防调查报告。抓好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的预防。与省住建厅处联合开展调查,完成《关于近两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得到了省委书记罗志军的批示肯定。给省国土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了省委书记罗志军、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的批示肯定,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延伸预防工作触角。省院组织开展贿赂犯罪及行贿行为专题调研分析,推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介组织以及基层社会组织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指导各地通过预防工作站、检察室、联系点等形式,不断拓宽预防工作的覆盖面。
三、切实履行职能,积极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工作。牵头做好“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江苏巡展工作,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等9位省委常委及3万余名干部群众参观了展览,中央、省和南京市15家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断深化全省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形成专题报告报院领导和高检院预防厅。组织承办全国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对各地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十佳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竞赛,请专家对“十佳”作品进行点评。狠抓制度预防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查询,建议相关单位对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并跟踪抓好落实。组织承办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培训班。《通过“推动、规范、创新”三项基本措施努力促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深化发展的做法》被高检院向全国推广。
四、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预防工作整体效能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组织召开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江苏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服务基层和督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全省72篇预防信息(其中省院预防处28篇)被高检院采用或推广。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预防工作质量效果年”活动,提请省院检委会讨论通过了《江苏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市院处长到省院约谈、两次召开全省预防处长座谈会,进一步理清各地工作思路,明确预防工作的价值目标、工作重点和特点规律。在全省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和犯罪分析“双优”评比工作,推动检察建议、犯罪分析乃至预防整体工作上台阶。
2012年,我们将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创新转变工作思路、发展方式,大力推动预防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扎扎实实把预防工作抓出实效,实现预防工作在更高层次上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