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时方知酒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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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
  电影《爱乐之城》的放映厅里,银幕明明灭灭的灯光打在每一个人脸上,有人熟睡,有人沉思,有人无谓,唯有我一人又笑又哭,像个傻子。别人都说除了有故事的人,这种从头文艺到尾的片子的确没什么好感动的,可我很不幸的,就是那个被电影情节正好砸中的人。
  10岁时,陶醉随着母亲搬到洧水路,成了我的邻居兼同班同学。初次见面,她就失手打碎了我最喜爱的邮轮模型。不过这才仅仅只是个开始,仗着我妈妈对她莫名的宠爱,在破坏我东西的道路上,她畅通无阻,而我束手无策。
  我一直觉得她就像是来讨债的,即便我曾经也的确很不道德的骗过她。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骗,怪就只怪她数学实在太差,脑子还不灵光。
  初三那年学校组织郊游,这丫头太懒死活不肯自己带水,结果山上又没有卖水的地方,这下她可犯了难。当她惯常以可怜兮兮的眼神望向我的时候,我破天荒地没有不耐烦地嫌弃她,只是拿起手中的水瓶,问:“想喝?”
  看她连连点头,于是我很不客氣的坐地起价,把原本一块钱的纯净水生生涨到4块。她虽一脸愤恨的瞪了我几秒钟,最后却还是瘪瘪嘴乖乖地掏出10块钱。
  本来我以为自己的“敲诈”就算圆满结束了,可谁知她在兜里翻了半天后又递给我一枚1块钱的硬币,然后喜滋滋地说:“我再给你1块钱,你直接找给我5块好了,太多零钱容易掉。”说完她心满意足地拿着水瓶走开,留下我一个人在半山腰的风中凌乱。
  Chapter2
  似乎好多事情总是无法用常理解释的,比如,以她的智商为什么能和我一起考上全市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时至今日这仍是一个未解之谜。不过也有些事情就像是已经被证明无数次的定理,经久不变。比如,她爱闯祸。
  当听到同学们津津乐道地说隔壁三班有一个女生从学校门口那棵老槐树上摔下来时,我就料到肯定是她。找到她的时候,她正抱着一只脏乎乎的小花猫坐在树底下。
  彼时,槐花开得正盛,米白色的小花落在她那被树枝刮得毛茸茸的头发上,邋遢得很。叹了一口气我认命地上前,悉数帮她拿下,闻着她发顶那熟悉的栀子花香,我才忽的想起去追问事情的原委:“你爬树干吗?”
  “救它啊。”她说得大义凛然。我竭力控制住自己想敲晕她的冲动,几乎有些咬牙切齿地说:“猫会爬树,用不着你救。”
  “它不会。”她斩钉截铁地否定。
  “那它怎么上去的?”
  “爬上去的啊。”
  “……”
  果然,陶醉还是陶醉,就算从树上摔下来也不会变聪明。说实话,比起她,我更心疼那一只猫,无缘无故被人打搅了在树梢欣赏风景的兴致不说,居然还被人擅做主张地带回家,并且取了一个听起来就让人哭笑不得的名字——黑白。
  为什么这么叫呢?
  很简单,因为它的毛色是黑白相间的,这果然很符合陶醉的风格,永远不愿意多浪费一个脑细胞。可就是这样的她,却独独对一样东西格外执着,那就是绘画。她总是说,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笔底春风的绘画大师,而我也总是毫不犹豫地用没有哪个大师数学只考60分这样的话来打击她。
  所以,至少对陶醉来说,我的确算不上一个绅士。我也从没想过要在她面前扮演一个多有风度的角色,于是很多年前,在我们上学必须要经过的那一条小巷子里,总能看见一个女孩被男孩气得跳脚却又无计可施,只能揉揉怀里那只小猫撒气的场景。
  Chapter3
  我一直认为她是天生的没心没肺,就像她收养的那一只花猫,明明知道我不喜欢它,却还总是喜欢蜷卧在我的脚边,然后不止一次被我不留神踩到爪子,叫得撕心裂肺。


  有人给这种很一厢情愿的行为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执着。可在那个自命不凡的年纪,我把这叫做自讨苦吃。也正是因为这样,对于陶醉,我才欺负得理所当然,有恃无恐。我总是嫌她笨,说她蠢,可她就好像没脾气似的笑着回一句:“我那是为了衬托你聪明啊。”
  面对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对手,我除了挫败还是挫败,于是理直气壮地强词夺理成了又一个我讨厌陶醉的理由。尽管我对她的讨厌向来没什么道理,就像她对我的喜欢一样,来得不明就里。
  “陆槿然,我喜欢你。”第一次听她说这句话是高二的一个清晨,沉沉暮色虽没有了星光点缀,却也依旧静谧美好。那时我正端着一杯豆浆,手一抖洒了自己一身,狼狈不堪。反观她,满脸都是恶作剧得逞的狡黠笑意。我气急,吼道:“陶醉,大清早的你发什么疯?”
  我自然没有将她那一句天马行空的喜欢放在心上,也自动忽视了她后来说过的每一句“动机不纯”的喜欢。
  所以,后来有一天,当一个名叫林浅的女孩满脸羞赧地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北京的时候,我怔愣片刻,随后点头说,好。
  说起来,我认识林浅还得归功于陶醉。高三下学期学校组织了一场篮球比赛,那是我第一次和林浅有所交集。那日她一袭白裙静静地站在观众席,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反倒成了她的陪衬。比赛结束时,她递了一瓶水给我,声音温柔得不像话:“我是陶醉的同桌,她今天值日,让我送水给你。”
  我表面云淡风轻低声道谢,心里却有些奇怪的雀跃,不知是因为陶醉没来,还是因为林浅来了。那天黄昏,我和她一起聊了很久。林浅不像陶醉整日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她说她喜欢雪莱的诗,想考北大,想去帝都……灿烂的夕阳跳跃在她的身边,她恬淡又自信的笑脸装点了整片天空的景色。
  我想,我应该对她有些心动,因为我喜欢的女孩就该是这个样子,跟我一样喜欢雪莱,向往帝都。
  Chapter4
  我一直相信,我是一定会去帝都的,可现实总是多几分意料之外才更显完美,所有的事情都发生转折是在2009年的立夏,离毕业只剩一个月。那一日,我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份毕业礼物送给林浅,可就在我递出礼物的那一刹,陶醉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她伸手,毫不犹豫地打落那一只蓝色的音乐盒,原本优雅的音乐声变成了玻璃支离破碎的声响。   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眼眶泛红,而我除了心虚和抱歉再无话可说,空气静默得有些凝重。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林浅,她急忙解释:“事情不是……啊……”然后所有的话全都淹没在一声惊呼中,偶像剧里该有的对峙情节变成了我背着踩到碎玻璃的林浅急匆匆地跑向医院。
  “对不起。”看着林浅苍白憔悴的脸色,我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道歉。然后,包扎伤口时都没喊疼的她抵在我的肩头低声啜泣,她问:“陆槿然,陶醉对你来说到底是什么?”
  想了想,我说:“就像猫。”
  话音刚落,我听到门口传来东西落地的声音。循声望去,陶醉呆呆地站在满地滚落的水果里,下一秒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摔碎东西之后不负责任的撒腿就跑,然后找个地方偷偷躲起来生怕被我训斥。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没再让我找到。于是很多年后,我对青春所有的记忆都定格在了女孩失望离去的那一帧。
  当晚,我收到陶醉的短信,她说:陆槿然,我一直都知道你讨厌猫,也不喜欢我。不过没关系,今天起,我们应该不会再见了。
  我没有难过,也没有慌张,只是默默关了手机,打开窗子抬头看了看闪烁的星河,然后禁不住感叹,的确算是个晴朗的日子。
  Chapter5
  陶醉走后,陶妈妈搬回了老家,也一并帶走了所有与她有关的消息。一别经年,真的如她所言,我们没再见面。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走得干脆又彻底。
  我再有陶醉的消息是在7年以后,通过林浅。微信提示音响起时我正坐在一家咖啡店,透过窗子我可以看见蔚蓝的海水和渐变苍白的浪花。
  “干吗呢?”她问。
  “看海。”
  “又在鼓浪屿?”
  我没再回复,只是看见手机屏幕上一直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的字样。不知过了多久手机才又响起,语句极尽简单:“当年的事,你后悔过吗?”
  霎时间,思绪穿过时光惊起覆在记忆里的尘埃,那一段往事在经历面目全非的掩饰后又渐渐清晰。
  早在认识林浅之前的某一个清晨,我在家门口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封邮件。全英文的信息我也没有细看,拆开后里面的内容却让我愣了神,来自巴黎艺术学院的offer,录取人——ZuiTao。
  震惊之余,我小心翼翼地重新粘起信封,悄悄塞进陶醉家的信箱,然后我就像那个捂着耳朵偷铃铛的人,在一番苦苦挣扎之后还是选择了自欺欺人。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仍旧和她一起打打闹闹,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
  直到有一天她说她想跟我一起去北京,我才慌了神。适逢当日下午林浅来给我送水,她说她想去北京,想请我帮她补习物理。我没多想就答应了她,唯一的条件就是陪我演戏。
  那以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她面前提起林浅,我假装不知道让她一路跟着我到了礼品店,亲眼看着我买下那一只蓝色的音乐盒,然后我故意装作深情,狠心看她跑开。
  她离开的那晚满天繁星,望着她离开的方向,我知道,许多话我大概再也没机会说出口。比如,其实我很喜欢那只花猫,即便无数次被它抓伤,却还是会偷偷把妈妈做的红烧鱼端给它。再比如,我不想去北京了,我想去厦门,去看看鼓浪屿——那个被叫做猫岛的地方。
  可尽管如此,“我从没后悔过。”
  飞快地敲动键盘,我点下了发送键。很快,林浅发了一段视频给我。法国某个艺术展颁奖晚会,镜头里她盛装出席,巧笑嫣然,流利的英文口语与往昔伏在桌上耍赖不肯背单词的小女孩相差太远。可让我红了眼眶的,是她最后说的那一句中文,一句只有我能听懂的中文。她说:“虽然很感谢你,但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还欠我两块钱。”
  孩子气的口吻让我一下笑出了眼泪。傻丫头,你知道吗?哪怕我走遍整座岛屿没能再遇到一个抱着花猫的女孩,我也从来没敢忘记过。
  因为,幸福于我而言,曾经被你喜欢过就很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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