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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新趋向,新问题,从城市规划面临的挑战、如何迎接这一挑战,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重大影响方面阐述了城市规划管理应有的基本思路。
一、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是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职能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选址意见书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相当严重。
2、法人违法,领导违法。
3、有的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
4、开发区的封闭运行。
5、城市规划与有关规划不协调,体制不顺。
6、城市设计尚未全面展开,城市整体形象不理想。
三、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首先,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市长是城市规划工作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搞好衔接。
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第四,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省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是对城市建设活动施加的一个控制过程,以使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相协调一致。从控制的主客体关系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规划控制,另一种是消极的规划控制。积极的规划控制是指采用引导式的方法,对城市建设施加主动的控制,使城市建设自觉地在规划目标的方向上进行和发展。而消极的规划控制则是在城市建设即将进行时,采用同意或不同意的方式,被动地将城市建设限定在规划和规划目标的方向上。这两种规划控制的思想和方式,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都得到运用。
我们以为,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应以积极的规划控制为主。一方面,城市规划应更具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城市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能预先确定不同的建设内容,推荐具体的土地使用方式;另一方面,应积极宣传规划的思想意图,使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对规划的内容有充分的认识,在城市建设项目的构想阶段就形成规划与计划并重的思想,把建设项目的决策纳入城市规划的框架之中。并且,由于城市建设项目映的确定都有一定的时间周期,规划部门应全面掌握、利用该类信息,运用滚动规划的方式,在规划上首先予以确认,将这些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规划之中,以规划来促进城市建设的展开。
规划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应能预测城市经济发展动向,并及时调整策略与手段,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应该更多起引导作用,而少使用制约手段。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已经开始吸引一些人才、资金、技术进入西部地区,但相应的配套软硬件环境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观念开放程度不够、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办事效率低、官僚作风严重等等.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进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规划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充分了解和努力发挥城市规划对投资环境的作用,以营造最佳投资环境,是城市规划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是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职能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选址意见书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相当严重。
2、法人违法,领导违法。
3、有的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
4、开发区的封闭运行。
5、城市规划与有关规划不协调,体制不顺。
6、城市设计尚未全面展开,城市整体形象不理想。
三、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首先,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市长是城市规划工作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搞好衔接。
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第四,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省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是对城市建设活动施加的一个控制过程,以使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相协调一致。从控制的主客体关系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规划控制,另一种是消极的规划控制。积极的规划控制是指采用引导式的方法,对城市建设施加主动的控制,使城市建设自觉地在规划目标的方向上进行和发展。而消极的规划控制则是在城市建设即将进行时,采用同意或不同意的方式,被动地将城市建设限定在规划和规划目标的方向上。这两种规划控制的思想和方式,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都得到运用。
我们以为,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应以积极的规划控制为主。一方面,城市规划应更具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城市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能预先确定不同的建设内容,推荐具体的土地使用方式;另一方面,应积极宣传规划的思想意图,使城市建设的决策者对规划的内容有充分的认识,在城市建设项目的构想阶段就形成规划与计划并重的思想,把建设项目的决策纳入城市规划的框架之中。并且,由于城市建设项目映的确定都有一定的时间周期,规划部门应全面掌握、利用该类信息,运用滚动规划的方式,在规划上首先予以确认,将这些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规划之中,以规划来促进城市建设的展开。
规划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应能预测城市经济发展动向,并及时调整策略与手段,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应该更多起引导作用,而少使用制约手段。规划管理与投资环境是一个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已经开始吸引一些人才、资金、技术进入西部地区,但相应的配套软硬件环境却不尽如人意,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观念开放程度不够、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不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办事效率低、官僚作风严重等等.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进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规划与投资环境的关系,充分了解和努力发挥城市规划对投资环境的作用,以营造最佳投资环境,是城市规划管理者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