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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0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品抽验结果,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0.25g头孢氨苄片为不合格药 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管市[2001]8号文“关于查处2000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中不合格药品的通知 ” 精神,现决定将该品种的批准文号予以撤消,撤消的批准文号为:京卫药准字(1996)第106023号;即日起停 止该药的生产。 rn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