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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第23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根据《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全绿字[2002]8号文件印发)规定,经研究决定,全国绿化委员会2005年继续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