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军装的女孩(短篇小说)

来源 :当代小说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anwq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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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媛媛从外地迁来、进入棋盘村中学的第一天,就穿着一身军装。還戴着一顶女式军帽,上扣一枚五角星。那是初夏,栀子花刚开放。我们都以为她来自军人家庭,父亲转业回到地方,与家人共度过一段让记忆渐远的日子,但职业生涯的痕迹健在——褪色尚可,绝不容变色。
  从来没有人质疑过这一点,自然,也无人过问胡媛媛军装的来历,包括各科老师,这令她更加骄傲,经常挺起一对正在微妙时光中悄然发育、以至将来注定要接受束裹的乳房,让军装的某部分勃勃跃动,似欲进攻,又似恐吓对手不要接近。对于同阶段的我们来说,她具有不容置疑的美:刘海、齐耳短发、与之相衬的圆脸蛋、水亮亮的一对大眼睛,以及因某事微笑时露出的一对小酒窝。她从不穿裙子,她的坚持令我们动容,而在某些同学的青春想象中,她的裙子每天都在文字和数学符号间若隐若现——假如裙子被想象力揭掉,他们就像伤口被血淋淋撕开那样痛苦,干渴得厉害、发烧。
  那时棋盘村还没有电影院,邻村有,露天场,票卖完了,电影放映不久,村人携带棉被,借黑夜的掩护集体翻墙,犹如洪水泛滥。如果条件允许,胡媛媛仍旧穿着军装,在黑压压的人群中认真地咬着嘴唇,忍受片中恋人的亲吻,却不眨眼睛。葛艳说,胡媛媛特别爱电影,如果将来有机会,她要当一名演员。我和洪明都觉得,胡媛媛平常不敢做的事,在电影里或许敢做,比如穿裙子。那样胡媛媛就得脱掉军装,可一旦脱掉,她就不再是胡媛媛了。但总有一天得脱掉的是吧?
  每一次看电影,我们都让葛艳去邀请胡媛媛。她禁不住葛艳的发酵,一个是面团,一个是发酵粉,掺在一起才让一场电影有意思。去的时候,我、洪明一路,她俩一路。胡媛媛从来不跟我们一起走,或者提前,或者滞后,没有一次例外。回来时一样,葛艳先把她送回家,我也回家,但不同路,洪明在路上等,最终洪明和葛艳是一路。“一路”就是恋爱的意思。我永远没有跟胡媛媛单独一路过,永远。我很想有过,哪怕一次,但没有。我没有葛艳的发酵能力,我只会发球、发作业本、发试卷,后来我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个随同,一个让对方勉强接受的陪伴,在那逐渐泛黄的两年时光里,如果说有什么送到我面前、值得我铭记的话,那就是我从葛艳那里偶尔得知胡媛媛的父亲并非一名军人,而是一名普通乡村医生,在迁来之前出过一点小事——并非出于自愿或人事安排,似乎为了躲避什么——至于是否和军装有关我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还有一件送到我面前、让我重视的东西:胡媛媛的军装。
  是葛艳无意送给我的。那天上午她的自行车被扎破了,正候在三岔路口的简易板棚下等着补胎,那地方距离学校三百来米,对面就是村医院,一些长势堪忧的侧柏寄居其内,高大的悬铃木间喜鹊飞来筑巢,我在注射过青链霉素之后,腚疼得要命,在潮湿的青砖甬道上瘸腿缓行,脑袋里装着病痛之苦,哪里余心考虑什么艺校招生,更不会料到葛艳竟然也在其中。我不懂文艺,充其量只会看电影。
  一出医院大门,葛艳心快眼尖,立即招手,手不顶用,嘴就热喊。声音破而发亮,像被蛇牙咬到。她一般不这样发声的,和洪明都是亲昵加温软,如泥鳅和黄鳝,一旦这样,注定有事呗,隔着马路上滚滚而过的拉沙拖拉机,我不顾呛鼻的柴油废气,忍受着后背脓疮的刺痛,几乎一路斜跑,穿过马路救援,走到棚子边,一身的虚汗,心里也做好了吮毒准备。
  但我立即被自行车后座上夹着的军装吸引住。葛艳撇撇嘴,不屑地说,胡媛媛的。
  我的疮痛一时间飞走了。
  “考上艺校,走了,呐,连这个都不要了……说送给我?怎么好东西没送我?烂东西,早该扔了。”葛艳愤愤不平,明眼一看,她没考上,气一气,也合理。
  “她不回来啦?”我眼望四周,感觉庄稼地在不断地遁形,胸口的呼吸正被一股股热力抽离到体外。
  “哟!哟……”葛艳发出那种娇艳的感慨,白眼珠都翻上来了,“远走高飞喽,人家能睬你呀,我跟你说吧,她呀……可不简单,我们进城一块儿考的,头一关我俩分差不多,第二关我比她高二分呢,到了第三关,她把军装一脱,换了一身……裙子,很薄的那种,啊?特别薄,里边什么的都跟印出来一样……就这样喽。呐,你喜欢,送你啦。”随手扯下军装,猝不及防扔到我怀里。我只好接住,不接它会掉到地上的,地上多脏啊,瓜皮菜叶上趴满了苍蝇,但接到手怎么办呢,我惶惶然左顾右盼,脑子极速运转,考虑拿什么装它。可悲的是,我只考虑拿什么装,就没有考虑到还回去。葛艳接着试探我:
  “回去好好洗一洗呀,跳了半天舞,有汗味……”
  “她会跳舞?”
  “你也会跳?”
  我不敢招惹她,她跟她妈一样,那种厉害劲在村子里几乎无人敢惹,于是我选择了沉默,望着热浪熏天的玉米地。
  “我听我妹葛静说,你请过她看电影?就她……还有你?就你们俩?”
  她说的是实情。每回看电影总被他们晾在一边,为了找回一点颜面,我私下里约了葛静,没想到她一小时后就答应了,比我预计的整整缩短了两天。但此刻面对无情揭露,我的脸立刻起烧,好比赤身裸体晾在同学的围观中,被耻笑和点评,也是颜面丧尽,毫无尊严。不过当我从坚忍的难堪中划回目光,与葛艳迷离的眼神相遇,似乎听到了某种鼓励声,葛艳的眼神变柔和了,她接纳了有利于我的什么,对于没有被接纳的部分,她也变得相对谨慎、不再出于嫉妒故意挑衅了。
  “为什么你对我妹妹很勇敢,对胡媛媛就不呢?你知道胡媛媛背地里怎么跟我聊的吗?”
  我重拾目光,迎接她的询问。
  “她想有点什么……她想在棋盘村有点什么,她不该在这里活得那么苍白,所以她穿军装,那不过是个壳子嘛,现在你看,她把壳子丢给人,自己跑啦……”
  我听得似懂非懂。有点什么——就是谈一场恋爱喽?所以她觉得在棋盘村过得没意思?那一身军装算不算她最佳的伪装呢?她欺骗了几乎所有的人?但是我亲眼看到她跟她班里的一个白净男生挺好的,那人只不过不愿搭理她——因而她从一个村子跳到另一个村子,跳着跳着,能飞就飞走了?   听说飞去了深圳,从此再无下文。
  十五年后一個阴沉沉的秋日,大约下午四点来钟,洪明的电话未约突至。他说你来,有事。重复了五遍。我只得放下手里的稿子,在雾蒙蒙的小雨中乘出租车赶往他指定的一个私人会所。我承认这是一个适宜喝酒聊天的天气,秋雨绵绵的,散着冷意,但很催情。
  开门一刻,我一眼就认出了胡媛媛。她长高了,裸露着肩膀及半胸,华贵、懒散而又迷人。洪明介绍我时,她撩起长长的秀发,礼貌性地抿起薄薄的嘴唇,朝我轻轻点头示意,然后颇有意味地斜视我,指间叉着一只高脚杯,当谈话的焦点转移时,她忽显落寞,眼神有些空洞,好像几分钟前刚丢失一件金贵之物。
  我等待她辨认出我,令人失望的是,她一直错误地认为我是曾经为她捧场献花的所谓“绅士”之一。那是在久远的南方,而我们此刻在家乡,时空错乱始终萦绕在她的体内,挥之不去,近乎某种顽疾。有一会儿我坐到她身边,浓浓的香水味袭来,令我一时有些迷乱,她其实是很瘦的,肩膀部分几乎无肉,肢体交接处关节突露,手背卧着一条条青筋。她一直留心洪明的每一句话,时时流露出赞许与欣赏之色,但我心里最清楚,洪明这个死东西恶性不改,只剩下一张人皮了。
  不管他如今身份地位如何,我一旦发觉他不对路,马上回击,让他体无完肤。我拥有两样武器:一是抛弃他的葛艳,另一个是他当年被仇家丢进沙塘喂鱼时,是我报警救了他。从此以后,我成了他最信任的人,最关键时刻的依赖,甚至说,手足,可这个张狂的土豪,宴席快散了,仍然不把我的真实身份告诉胡媛媛,胡媛媛呢,傻乎乎地呆坐着,如果不是失忆便是厌世——我甚至觉得她会一动不动地飘到天花板上,冷眼俯瞰我们。
  其余人都是野路子,洪明摆场子的装饰,八零后,打小对粗粮过敏,喝着各种合成饮料长大,对激素肉免疫,性发育和经济指标一样,逐年加速,但乳房奇小;离经叛道不那么明显,但与上一代比足够触目惊心的了——对享乐上瘾,擅长寻找猎物并借势攀援而上,寄生,通常以此为傲,最终鱼逃网破再寻找下一个目标。大概这个套路。
  散席之前洪明突然将我拽出包间,走到湿淋淋的窗台前,塞给我一张玫瑰色房卡,任务是唤醒胡媛媛对我的记忆,以男人的方式。“男人”加重音。他笑得抽象,意味却很形象噢,酒力接着涌来,他摇晃着强健威猛的骨骼,以诡秘的低沉音告诉我,在宾馆结实的单人床上,就放着一套女式军装。来源保密,不过他那股傲慢劲和随后的失落感表明,他做出了一点点牺牲——从谈判的角度讲,叫让步,只针对于我。我觉得这更像一次交易。
  “别说得那么难听嘛?”他扭动着缺油的颈椎说。
  雨大起来,敲打着玻璃,发出清脆的碎裂声,我听到心脏撞击着胸腔犹如亢奋中的鼓乐,惊颤无比,有一个事实我否认不了——他知道我当年喜欢胡媛媛(一定是葛艳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洪明掩饰着真相,大声地叫嚷:“我们都是客!你明白吗?我的主编大人,你看她被那些南蛮子操的,啊?都失忆啦!你以为……她真的忘了吗?”一阵恶毒的淫笑。
  我真想扇他,手掌只是推了他一下。我平时很斯文,洪明把这种斯文定义为“头号流氓”的样板,他在乎另一种方式:我要了,你给不给?不给我自己拿。岔流河以下的无数沙塘他们都是如此拿来的,然后按协约分成,如果两派人起纷争,那就让血和命来说话。当然,他早就撒手不干这行当了,发迹后涉足房地产和娱乐餐饮,这一家装潢考究的会所,他的意思是——可以接下来,让胡媛媛来管理。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看电影,现在成年了,一起卖票结账——有什么不妥的呢?言外之意,胡媛媛已经打算放弃清亮的嗓门,回家乡创业啦。
  “我介绍你是股东之一,你没发现胡媛媛有点恍惚么,其实她心里早有数了,都是过来人!我跟她再干两杯去,助助兴!你去,说明你要了……喂,她还单身呐。”洪明说完继续喝酒去了——兴许被他猜到了,我有过“一走了之”的念头,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似乎我的腿有它特殊的使命,我不得不留下来捍卫它。
  大约十点来钟,我扶着胡媛媛回房间。曲折如肠的走廊,她求完整到头,而我求方向准确,别因房号错了折返,那样太扫兴了。说实话,我真有那个意思。洪明的手段说不上有多高明,但是有诱惑力。
  来到门口,我翻身上的房卡,慌慌张张的,像窃贼。胡媛媛一点也不慌,分寸自如,靠着墙,歪头嗔笑我:“我的花呢?你要……你要送我的花呢?没有花,我不进去的……”
  我担心监控,或者什么人经过,这是很敏感的,如此时间,和一位如此借酒妖娆的女妖,如小剂量的毒药。我说,“这不有么,在桌子上呢。”她晕乎乎的,引身看,我就把她拽进房间,借力用身体填挡出口,同时咔噔在身后卡上门栓,脑子里突然跃入一个词:玫瑰禁区。
  茶几上并无鲜花,房内也没有,一束也没有,哪怕塑料的,她却好像看到了,认真地在床边瞅了一阵子,如辨认脊椎的螺旋CT片,噘起猩红的嘴唇说:“嗯,哦,好看……真美,我就喜欢这样的……了。”接着扭头问我,“他呢?洪总呢?怎么还……还不来?”
  “他有事,来不了喽。”我说,瞟到床单上果然摆放着一件浅绿色的军装,距她的手臂不过两尺,安静地等候着。她一听洪明不来了,顿时仰躺在床上,疲乏地嘟囔着不满,弹膝踢掉削头高跟鞋,弱白的底裤隐约呈现,接着摸手机,满床摸了个遍,直到赤脚走到茶几旁翻包时,仍没有发现那件稀罕的军装。
  我忽然意识到,当年的军装情怀和由此留下的珍贵记忆,实际上在她的心里一点位置也没有。她的发育和成长就像某种设计好的剪贴,棋盘村的大部分时光都被机器剪掉了,此刻在我面前,她是一个与我的经历毫不相干的人,犹如电影荧幕中慢慢淡出的一个桃色剪影,而我在真实的座位上。可是她又认得洪明——难道在她的伪装里,除了定向利益就不剩下别的了么?
  “你知道吗?”她把手机拿正递给我,“我以前可美了,在学校里,没有人比我美,他们都迷死了,每天晚上,起码有一个班的男生……同时梦到我……你想,我有多痛苦啊,连梦都不敢做……”   她穿着不同款色的裙子,如一只只色彩斑斓的蝴蝶。
  “后来呢?”我问,递回手机,尝试着进入她隐讳的禁区。
  “我告诉你,那时我穿的是……是军装,一顶小帽子,钩檐的那种,五角星……在讲台上抄作业,我抄完了,那些男同学一个字都没有写,净在看我……”
  说明她想起来了。
  “如果这儿有军装,你愿不愿试一试?我也想看看……当年……你的……”
  “怎么可能呐,”她忽然万般羞涩,“那是多么纯洁的年代……那时我,我还没有被人吻过,我还不知道……”
  管她知不知道,我抬身把床上的军装扯过来,抖开,晾在她的面前。她顿时愣住了,不相信是真的,直到被我拉近、让她的拇指触到军装之后,她才勇敢地把手掌放上去,缓缓地在衣面上摩挲着,犹如隔着玻璃去抚摸一头凶猛嗜血的雄狮,指尖发抖,眼里放射出我平生未见的那种痴迷的光芒。我索性把军装丢给她,觉得该走了,她那种沉迷于自我的状态以及令人恶心的孤芳自赏不免勾起我的厌烦,撕扯着我体内仅剩的那点欲望,回顾她当年的冷傲、伪装以及如今的自恋、顾影自怜——她就像生活在电影般的幻象中,所有屈身于她的男人不过为贪图一时的愉悦,短暂且频繁,就像翻扑克牌。
  往更远处说,我们就像两条永远逆向的大河,终生不会让一滴水汇聚于一处的。这么说并非出于我的浅薄或清高,而是同学生涯之后履行的彼此关爱——我相信起码有一半的她永远留在了潮湿闷热的南方。
  但我发现,对于胡媛媛和这个房间来说,“我”是不在的。我不在这里。胡媛媛接过军装之后,把她摊摆在床上、仔仔细细地捋平每一道皱痕,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目光慈爱到令人胆寒、直冒冷汗,我看不下去,抬腿弄出点声音,作为告别的提示,但不起作用,她听不到我发出的声音。我看她扯掉颈后的貂绒披肩,弃之一边,两手从肩梢滑落,吊带随之飘零,垂至腰际。她松了松白腰,整块裙皮落至脚踝,燃烧着纸一般的白,状若黄梨的野臀直对着我,让我血柱上涌,耳朵里嗡嗡刺响。她只一袭胸罩、一件底裤,泛着黑而野蛮的凶光,怒视着浑身僵硬、难辨是非的我。
  接着她像铺床单那样,把军装扬到半空,花瓣绽放,刹时罩住全身。她一扭身,提腰、摆胯,手臂轻轻一展,一扬一顿,踮脚起步,挪至屋子中央,开始了令人头晕目眩的旋转。
  胡媛媛越旋越快,我惊呆了,那不是她,不是胡媛媛,那是一个依附于重心迅速划圆摆动的纸人,要不就是陀螺。随着她的旋转我在房间里什么也看不到了,床、沙发、灯柜和茶几,我提来的公文包也不见了,那里头可装着我的通讯工具和呕心沥血得来的棋盘村村史啊,全不见了,成了一团虚幻的绿光。我认为她总要停下的,这个世界要么是纸人疯了要么我疯了,她总也不停,那团绿光已经把所有的东西擦抹掉,連胡媛媛都不见了!如此恐惧简直如灵魂出窍,我担心被抹掉、回不过魂来,所以使出所有力量朝那团绿光扑过去,只有扑到了、抱在怀里才能让我还过魂来,不管接下来发生什么,我是否要通过睡她一次让她变得冷静、永远接受忘掉那件军装的事实,永远装作失忆——我都不管了,对于她的经历来说,多一次多两次与最后剩下多少次——是没有关系的。
  我知道我不能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责任编辑:段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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