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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选》是我国第一部文学总集,其中保存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为后代的文学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文选》中将文分为三十七类,把赋列在卷首,收录了先秦两汉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许多辞赋作品。本文主要从《文选》中收录赋的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其分类问题。主要分析了《文选》中“赋”的收录问题,“赋”的分类状况问题,以及《文选》中“赋”的分类与《汉书·艺文志》中“赋”的分类问题的关系。
关键词:文选;赋;分类
一、《文选》中“赋”的收录情况
根据统计结果,萧统的《文选》中共收录了31位作家的55篇“赋”类作品。具体信息如下表:
除此之外,《文选》之中还选了一些赋,他们的题目中没有出现“赋”字,也没有被归到“赋”类。如下表:
另外,在萧统的《文选》中并没有收录荀子的《赋篇》,可能是现在我们对于“赋”这种文体的概念理解与那时并不相同[1]。
二、《文选》中“赋”的分类概况
《文心雕龙》的《诠赋》中提到:“‘赋’者,铺也;铺釆摛文,体物写志也。”《文选》中收录的大量赋类作品的分类正是遵循“赋”的这种“体物写志”的特点,按照赋的描写主题从赋甲到赋癸的顺序依次分为京都、郊祀、耕藉、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和情等几大类。
从这几种分类来看,《文选》对于赋的分类是按照作品的题材来分的。这种分类充分体现了汉大赋博物的特点。但是,在这种按照题材的分类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例如“哀伤”和“志”也属于情的一部分,所以可以归为“情”这一类,在“情”这一类之下单列几个不同的小类。另外,在《文选》中还收录了一些赋类的作品,但是这类作品的题目中并没有明显的“赋”字,在《文选》中也并没有被列在赋类之下。例如,屈原的《楚辞》类作品并没有归在赋类里,而是单列“骚”类,另外宋玉的《九辩》、《招魂》也被归入“骚”类。被认为标志着新体赋正式形成的《七发》以及曹植的作品的《七启》并没有列在赋类之中,而是单分为“七体”一类。宋玉的《对楚王问》在《文选》中被列为“对问”类。东方朔的《答客难》扬雄的《解嘲》以及班固《答宾戏》等几篇则被列为“设论”类。陆机的《演连珠》被单独列为“连珠”一类[2]。《文选》中的这种分类过于细化,除了屈原《楚辞》类作品,其余几类作品完全可以分在赋类之下。列为赋中的一个小类,而不必单分一类。
三、《文选》中“赋”的分类与《汉书·艺文志》的关系
在《汉书·艺文志》的诗赋略中班固就列出了许多关于赋的作品,按照作家和风格的不同把赋分为“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荀卿赋之属以及杂赋类”几大类。《汉书·艺文志》中所列的屈原赋和宋玉的一些赋,在《文选》中并没有被列在“赋”这一类之中,而是单列为“骚”类。《文选》中并没有收录“荀卿赋之屬”之中的赋。与《文选》之中“赋”的分类关系最为密切的应该是“杂赋类”。首先,在“杂赋类”中列举的一些作品并不是像之前几类一样完全按照作者名字来分类列举,而是开始用作品的主题或题材来分类,这种分类模式与《文选》的分类模式是一致的。其次,这里所列举的一些题材与《文选》之中的分类相互吻合。例如“杂行山及颂德赋”、“杂中贤失意赋”、“杂思慕悲哀死赋”、“杂鼓琴剑戏赋”、“杂山陵水泡云气雨旱赋”、“杂禽兽六畜昆虫赋”、“杂器械草木赋”等所含有的题材类型与《文选》中的分类类型有许多相似之处。
所以《文选》的这种分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汉书·艺文志》中“杂赋类”之中的分类方式的继承和改善[3]。
总的来说,《文选》是按照赋的题材来对付进行分类的。但是文选中“赋”的分类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在给“赋”进行分类时过于注重作品标题本身,并没有深入作品按照作品的类型分类。导致一些赋类作品没有被列在赋类之中。其次,分在“赋”类之中的一些作品也出现分类混乱的局面。例如,贾谊的《鵩鸟赋》所表现的是贾谊的怀才不遇之情,但是却因为作品的名称为《鵩鸟赋》就直接被归入到“鸟兽”类中,这种分类是不科学的,没能准确的反映出作品的特点。另外,《文选》中的“赋”类在按题材分类的同时,分类过于详细,有一些小类完全可以合并为一个大类,例如志,哀伤,和情三者表示的都是情可以归为“情”一类,然后再分别分为几个小类。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萧统.《文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61-62.
[2]班固.《汉书》[M].中华书局,1983.55-57.
[3]周振甫.《文心雕龙》[M].中华书局,2013.3-4.
关键词:文选;赋;分类
一、《文选》中“赋”的收录情况
根据统计结果,萧统的《文选》中共收录了31位作家的55篇“赋”类作品。具体信息如下表:
除此之外,《文选》之中还选了一些赋,他们的题目中没有出现“赋”字,也没有被归到“赋”类。如下表:
另外,在萧统的《文选》中并没有收录荀子的《赋篇》,可能是现在我们对于“赋”这种文体的概念理解与那时并不相同[1]。
二、《文选》中“赋”的分类概况
《文心雕龙》的《诠赋》中提到:“‘赋’者,铺也;铺釆摛文,体物写志也。”《文选》中收录的大量赋类作品的分类正是遵循“赋”的这种“体物写志”的特点,按照赋的描写主题从赋甲到赋癸的顺序依次分为京都、郊祀、耕藉、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和情等几大类。
从这几种分类来看,《文选》对于赋的分类是按照作品的题材来分的。这种分类充分体现了汉大赋博物的特点。但是,在这种按照题材的分类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例如“哀伤”和“志”也属于情的一部分,所以可以归为“情”这一类,在“情”这一类之下单列几个不同的小类。另外,在《文选》中还收录了一些赋类的作品,但是这类作品的题目中并没有明显的“赋”字,在《文选》中也并没有被列在赋类之下。例如,屈原的《楚辞》类作品并没有归在赋类里,而是单列“骚”类,另外宋玉的《九辩》、《招魂》也被归入“骚”类。被认为标志着新体赋正式形成的《七发》以及曹植的作品的《七启》并没有列在赋类之中,而是单分为“七体”一类。宋玉的《对楚王问》在《文选》中被列为“对问”类。东方朔的《答客难》扬雄的《解嘲》以及班固《答宾戏》等几篇则被列为“设论”类。陆机的《演连珠》被单独列为“连珠”一类[2]。《文选》中的这种分类过于细化,除了屈原《楚辞》类作品,其余几类作品完全可以分在赋类之下。列为赋中的一个小类,而不必单分一类。
三、《文选》中“赋”的分类与《汉书·艺文志》的关系
在《汉书·艺文志》的诗赋略中班固就列出了许多关于赋的作品,按照作家和风格的不同把赋分为“屈原赋之属,陆贾赋之属,荀卿赋之属以及杂赋类”几大类。《汉书·艺文志》中所列的屈原赋和宋玉的一些赋,在《文选》中并没有被列在“赋”这一类之中,而是单列为“骚”类。《文选》中并没有收录“荀卿赋之屬”之中的赋。与《文选》之中“赋”的分类关系最为密切的应该是“杂赋类”。首先,在“杂赋类”中列举的一些作品并不是像之前几类一样完全按照作者名字来分类列举,而是开始用作品的主题或题材来分类,这种分类模式与《文选》的分类模式是一致的。其次,这里所列举的一些题材与《文选》之中的分类相互吻合。例如“杂行山及颂德赋”、“杂中贤失意赋”、“杂思慕悲哀死赋”、“杂鼓琴剑戏赋”、“杂山陵水泡云气雨旱赋”、“杂禽兽六畜昆虫赋”、“杂器械草木赋”等所含有的题材类型与《文选》中的分类类型有许多相似之处。
所以《文选》的这种分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汉书·艺文志》中“杂赋类”之中的分类方式的继承和改善[3]。
总的来说,《文选》是按照赋的题材来对付进行分类的。但是文选中“赋”的分类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首先,在给“赋”进行分类时过于注重作品标题本身,并没有深入作品按照作品的类型分类。导致一些赋类作品没有被列在赋类之中。其次,分在“赋”类之中的一些作品也出现分类混乱的局面。例如,贾谊的《鵩鸟赋》所表现的是贾谊的怀才不遇之情,但是却因为作品的名称为《鵩鸟赋》就直接被归入到“鸟兽”类中,这种分类是不科学的,没能准确的反映出作品的特点。另外,《文选》中的“赋”类在按题材分类的同时,分类过于详细,有一些小类完全可以合并为一个大类,例如志,哀伤,和情三者表示的都是情可以归为“情”一类,然后再分别分为几个小类。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萧统.《文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61-62.
[2]班固.《汉书》[M].中华书局,1983.55-57.
[3]周振甫.《文心雕龙》[M].中华书局,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