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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着重对如何有效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进行涛涛,对高校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高校;助学金;心理
如何有效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是现在许多学校面临的问题。怎样让助学金的评选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为了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可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进而缩小高校大学生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目标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但是,国家奖助学金在评选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加以解决,那么这一惠及数百万大学生的民心工程将很难落到实处。如何才能使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这是高校学生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公平原则,构建和谐校园的一件大事。
在我看来,在评选助学金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贫困评定依据相对单一
目前,对贫困学生的评定依据主要是家庭所在辖区教育、民政部门或者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学生关于自身经济困难状况的表达,这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识的主要来源。从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老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印象。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接触和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渠道,很明显,以一纸证明和自我诉求来作为贫困的依据是比较单一的。
2.贫困评定依据缺乏客观性
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助学金现在是一个非常大的蛋糕,对一般经济条件家庭来说,没有评上助学金也能维持基本的学习生活,能切给一块蛋糕是再好不过。另外,开具证明的部门和单位是否对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了解也值得商榷。据笔者了解,把家庭贫困程度夸大的现象是存在的,开具贫困证明也是非常容易的,甚至存在家长怎么说单位怎么开的现象。那么,开具的证明和家长对经济状况的描述就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
3.学生的个体差异干扰评定
学生的性格、兴趣和能力差异性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性格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能否给老师和同学留下深刻印象,性格活泼、外向的学生留下的印象就自然深刻些,向老师表达申请助学金意向的主动性也就强烈些。作为老师,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评定贫困学生的时候,平时印象深刻的学生进入你的视野的几率要大的多。因此,过分依靠老师本身的印象和感觉会影响助学金评定的客观公正。
那我们该怎样去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呢?
(1)在每个班级评议小组设立“第三方监督员制度”,即该监督员必须是非本班级本院学生和老师,而是学校层面的人或者第三方合作的有公信力的企业法人才可以担任,这样可以避免院班级内包庇现象的发生,有第三方在学生的意见能够更直接准确地传到学校层面,及时处理一些违规操作方式。
(2)各部门应该设立“资助贫困生调查小组”,必须对参与助学金评选的同学进行调查,参与评选的同学必须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作为依据进行认定,辅导员对上报的名单进行核实,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从而达到在评定工作前端进行监督。
(3)落实诚信管理监督,建立举报激励制度。但凡举报一经查核情况属实,对举报属实的大学生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情况不属实者也不追究和处罚,这样可以解除很多学生的后顾之忧,让这个制度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4)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强制性消费发放措施:即强制性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75%的直接发放到获奖、助学金学生的校园一卡通上,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伙食、日常生活开支等费用,这也是国家奖助学金设立的本意,剩下的25%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交学费银行卡中充抵学费。如果学费已经缴清,该奖金必须用在学习生活上,领取前必须写明消费明细,审批后方可使用,如发现与申请表不符合者将酌情处罚。
(5)创建国家奖、助学金“消费使用说明制度”:即每一位获奖助学金的大学生必须提前写好奖助学金的消费使用计划说明书,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审核后报送到学校财务处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奖、助金消费后必须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明细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一一核实。情况不实的获奖者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获奖学生如何正确使用该项奖、助金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随着发放工作的结束,整项评定和发放奖助金工作也就悄然而止了。尽管在奖、助学金发放前,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对上交的材料真實性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的支配说明等方面做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然而在具体落实该项工作中,大部分高校仅仅依靠获奖者的个人道德修养履行该职责,这种约束力显然是不够,其发挥的效应也往往是纸上谈兵,收效甚微,极度缺乏具体的相应的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与惩罚实施办法。部分获奖、助金的同学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不是把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学习和基本日常生活消耗品花销上,而是用在例如名牌服饰、各种奢侈电子新产品的更新换代等等物质花销里。
总而言之,通过上述分析的几种方法的实施,使贫困生评定制度化,且具有可操作性、较科学性和公平性的的特点,尽量克服其他评定方法的局限性,真正维护贫困生的实际利益,使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也充分体现了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同时也使贫困生对资助产生感恩的心,把国家对贫困生的关爱化作学习向上的动力。更使广大学生对公正的评选方法心服口服,有助于班级更加团结稳定,形成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要努力完善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1]赵文英.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1):104-105.
[2]韩正林等.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学理论,(11):244-245.
【关键词】高校;助学金;心理
如何有效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是现在许多学校面临的问题。怎样让助学金的评选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国家奖助学金是国家为了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可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进而缩小高校大学生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目标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但是,国家奖助学金在评选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加以解决,那么这一惠及数百万大学生的民心工程将很难落到实处。如何才能使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这是高校学生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公平原则,构建和谐校园的一件大事。
在我看来,在评选助学金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贫困评定依据相对单一
目前,对贫困学生的评定依据主要是家庭所在辖区教育、民政部门或者学生家长所在单位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学生关于自身经济困难状况的表达,这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识的主要来源。从事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老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印象。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接触和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渠道,很明显,以一纸证明和自我诉求来作为贫困的依据是比较单一的。
2.贫困评定依据缺乏客观性
不能回避的一个事实是,助学金现在是一个非常大的蛋糕,对一般经济条件家庭来说,没有评上助学金也能维持基本的学习生活,能切给一块蛋糕是再好不过。另外,开具证明的部门和单位是否对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了解也值得商榷。据笔者了解,把家庭贫困程度夸大的现象是存在的,开具贫困证明也是非常容易的,甚至存在家长怎么说单位怎么开的现象。那么,开具的证明和家长对经济状况的描述就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
3.学生的个体差异干扰评定
学生的性格、兴趣和能力差异性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性格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能否给老师和同学留下深刻印象,性格活泼、外向的学生留下的印象就自然深刻些,向老师表达申请助学金意向的主动性也就强烈些。作为老师,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评定贫困学生的时候,平时印象深刻的学生进入你的视野的几率要大的多。因此,过分依靠老师本身的印象和感觉会影响助学金评定的客观公正。
那我们该怎样去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呢?
(1)在每个班级评议小组设立“第三方监督员制度”,即该监督员必须是非本班级本院学生和老师,而是学校层面的人或者第三方合作的有公信力的企业法人才可以担任,这样可以避免院班级内包庇现象的发生,有第三方在学生的意见能够更直接准确地传到学校层面,及时处理一些违规操作方式。
(2)各部门应该设立“资助贫困生调查小组”,必须对参与助学金评选的同学进行调查,参与评选的同学必须必须提供相关资料作为依据进行认定,辅导员对上报的名单进行核实,一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从而达到在评定工作前端进行监督。
(3)落实诚信管理监督,建立举报激励制度。但凡举报一经查核情况属实,对举报属实的大学生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情况不属实者也不追究和处罚,这样可以解除很多学生的后顾之忧,让这个制度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4)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强制性消费发放措施:即强制性将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75%的直接发放到获奖、助学金学生的校园一卡通上,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伙食、日常生活开支等费用,这也是国家奖助学金设立的本意,剩下的25%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交学费银行卡中充抵学费。如果学费已经缴清,该奖金必须用在学习生活上,领取前必须写明消费明细,审批后方可使用,如发现与申请表不符合者将酌情处罚。
(5)创建国家奖、助学金“消费使用说明制度”:即每一位获奖助学金的大学生必须提前写好奖助学金的消费使用计划说明书,由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审核后报送到学校财务处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奖、助金消费后必须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明细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一一核实。情况不实的获奖者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获奖学生如何正确使用该项奖、助金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随着发放工作的结束,整项评定和发放奖助金工作也就悄然而止了。尽管在奖、助学金发放前,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对上交的材料真實性以及国家奖、助学金的支配说明等方面做出口头和书面承诺。然而在具体落实该项工作中,大部分高校仅仅依靠获奖者的个人道德修养履行该职责,这种约束力显然是不够,其发挥的效应也往往是纸上谈兵,收效甚微,极度缺乏具体的相应的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与惩罚实施办法。部分获奖、助金的同学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后,不是把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学习和基本日常生活消耗品花销上,而是用在例如名牌服饰、各种奢侈电子新产品的更新换代等等物质花销里。
总而言之,通过上述分析的几种方法的实施,使贫困生评定制度化,且具有可操作性、较科学性和公平性的的特点,尽量克服其他评定方法的局限性,真正维护贫困生的实际利益,使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也充分体现了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同时也使贫困生对资助产生感恩的心,把国家对贫困生的关爱化作学习向上的动力。更使广大学生对公正的评选方法心服口服,有助于班级更加团结稳定,形成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要努力完善助学金评选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1]赵文英.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1,(1):104-105.
[2]韩正林等.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学理论,(11):24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