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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有巨无霸的主业做后盾,投资房地产市场即使有所损失,也无关大局,
最多是以交学费来解释。一般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如果投资失败,面临的可能就是倒闭清算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3月18日明确表示,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只保留16家房地产主业的央企;22日,国资委发布的消息,要求这78家央企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
这样的规定顺乎当前的民意,而问题是禁令归禁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能不能给房价降温?地王还会不会继续出现?
两会期间,委员们有关房价的提案占了一半左右的比例,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遏制高房价的要求。北京市副市长年初时说今年北京市放量供应土地、疯狂抢地、制造地王的情况不会再次出现。似乎过热的市场要出现转机。
就在两会结束的第二天,北京市土地拍卖连出3个地王,而且延续去年的传统,无一例外都是有着央企背景的企业坐庄地王。
央企能不能当地王?国资委的一位专家说,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如果说要国资委出臺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一些央企所在的领域是具有行政性垄断权力的,比如石油、电信、烟草等领域。如果按照此专家的观点来看央企的经济角色,就可以发现,它永远处于不败地位:其自身的经营领域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人进入是违法的,由此可以获取垄断利润;它可以进入其他领域竞争,限制它进入也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有高利润的领域它可以加入分一杯羹。
大家习惯地认为房地产行业有暴利。一般房地产企业为何在央企面前毫无抵抗之力?就像潘石屹调侃参与竞标的任志强是花钱买丢人。除了央企有其自身的利润来源外,其融资渠道的便利是其底气十足的基础。
另外,央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有巨无霸的主业做后盾,投资房地产市场即使有所损失,也无关大局,最多是以交学费来解释。一般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如果投资失败,面临的可能就是倒闭清算。在这样的不平等竞争条件下,让央企进入房地产行业,除了抬高地价外,就是把以前看起来风光无限的房地产公司挤压到二三线城市。
国资委显然是认识到了问题的重要性,因此才做出了前述专家认为的“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决定。
人们关心的是,在这样的政令发布之后,如何确保政令的规范化?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如果通过合资、入股、上市或海外上市后再去抢地王,如何控制?很多非国资委管理的部属企业,各地方国企,又如何施以禁令?
其实,被规定阻挡在市场外的央企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资本手段曲线再进入,不能一纸禁令完事。而保留下来的16家央企——包括保利、中粮、中冶科工等名字看起来不像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按照国家的定位,它们是市场经济的补充,承担市场不能完成的任务。循此定位,要在房地产行业中寻找此类空间,可以发现,它们最好的方式是从竞争性的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撤出来,全力去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部分住房的建设才真正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
再者,央企现在虽然被禁令隔离在房地产行业外,未来有其他高利润行业发展后,会不会又出现大量央企蜂拥进入的现象?
那么,它们的行为边界到底在哪里?只有清楚地界定央企的发展边界,规范企业行为,从行业制度上和治理结构上让央企彻底回归本位,方为长远之计。
按照相关解释,央企的行业边界应该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领域,以及与自然垄断、国家安全相关的行业。房地产既不算自然垄断,也无关国家安全,倒是密切涉及国计民生。只是国计民生的行业并不都需要央企的介入,完全可以形成民营经济自由竞争的格局。就像粮食生产关系国计民生,但是历史的经验表明,粮食生产应该调动的是农民的积极性,而不是诸如组建公社等其他的方式。
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今天,各种房地产企业已经具备足够的生产和经营能力,央企的进入不会解决行业无法自己解决的难题,反而会带来竞争激烈、地王频现、房价飙升的后果。换句话说,央企之于房地产的价值,远逊于房子之于民生的份量。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最多是以交学费来解释。一般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如果投资失败,面临的可能就是倒闭清算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3月18日明确表示,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只保留16家房地产主业的央企;22日,国资委发布的消息,要求这78家央企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方案。
这样的规定顺乎当前的民意,而问题是禁令归禁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能不能给房价降温?地王还会不会继续出现?
两会期间,委员们有关房价的提案占了一半左右的比例,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遏制高房价的要求。北京市副市长年初时说今年北京市放量供应土地、疯狂抢地、制造地王的情况不会再次出现。似乎过热的市场要出现转机。
就在两会结束的第二天,北京市土地拍卖连出3个地王,而且延续去年的传统,无一例外都是有着央企背景的企业坐庄地王。
央企能不能当地王?国资委的一位专家说,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如果说要国资委出臺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一些央企所在的领域是具有行政性垄断权力的,比如石油、电信、烟草等领域。如果按照此专家的观点来看央企的经济角色,就可以发现,它永远处于不败地位:其自身的经营领域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人进入是违法的,由此可以获取垄断利润;它可以进入其他领域竞争,限制它进入也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有高利润的领域它可以加入分一杯羹。
大家习惯地认为房地产行业有暴利。一般房地产企业为何在央企面前毫无抵抗之力?就像潘石屹调侃参与竞标的任志强是花钱买丢人。除了央企有其自身的利润来源外,其融资渠道的便利是其底气十足的基础。
另外,央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强,有巨无霸的主业做后盾,投资房地产市场即使有所损失,也无关大局,最多是以交学费来解释。一般的专业房地产公司如果投资失败,面临的可能就是倒闭清算。在这样的不平等竞争条件下,让央企进入房地产行业,除了抬高地价外,就是把以前看起来风光无限的房地产公司挤压到二三线城市。
国资委显然是认识到了问题的重要性,因此才做出了前述专家认为的“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决定。
人们关心的是,在这样的政令发布之后,如何确保政令的规范化?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如果通过合资、入股、上市或海外上市后再去抢地王,如何控制?很多非国资委管理的部属企业,各地方国企,又如何施以禁令?
其实,被规定阻挡在市场外的央企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资本手段曲线再进入,不能一纸禁令完事。而保留下来的16家央企——包括保利、中粮、中冶科工等名字看起来不像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按照国家的定位,它们是市场经济的补充,承担市场不能完成的任务。循此定位,要在房地产行业中寻找此类空间,可以发现,它们最好的方式是从竞争性的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撤出来,全力去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部分住房的建设才真正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
再者,央企现在虽然被禁令隔离在房地产行业外,未来有其他高利润行业发展后,会不会又出现大量央企蜂拥进入的现象?
那么,它们的行为边界到底在哪里?只有清楚地界定央企的发展边界,规范企业行为,从行业制度上和治理结构上让央企彻底回归本位,方为长远之计。
按照相关解释,央企的行业边界应该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领域,以及与自然垄断、国家安全相关的行业。房地产既不算自然垄断,也无关国家安全,倒是密切涉及国计民生。只是国计民生的行业并不都需要央企的介入,完全可以形成民营经济自由竞争的格局。就像粮食生产关系国计民生,但是历史的经验表明,粮食生产应该调动的是农民的积极性,而不是诸如组建公社等其他的方式。
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今天,各种房地产企业已经具备足够的生产和经营能力,央企的进入不会解决行业无法自己解决的难题,反而会带来竞争激烈、地王频现、房价飙升的后果。换句话说,央企之于房地产的价值,远逊于房子之于民生的份量。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