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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年广久,人们必然会联想到“傻子瓜子”,这个在改革开放之初注册、曾经风靡一时的瓜子品牌,是由他一手创立的,他一生的命运也与“傻子瓜子”紧密相连。正是由于“傻子瓜子”的成功,他被称为“中国第一商贩”;也是因为“傻子瓜子”的迅速崛起,他多次面临困境,幸得邓小平同志三次点名保护。可以说,年广久和“傻子瓜子”的命运,深刻反映了新中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曲折历程。
“傻子”与“傻子瓜子”
年广久是安徽省怀远县人,解放前随父逃荒要饭到芜湖定居。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年广久开始做水果生意,后又贩鱼。但是,由于当时的政策不允许,生意刚开始没多久,他就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年广久又贩卖板栗谋生。没过多久,他又被当作“牛鬼蛇神”关进了监狱。
如果是普通人,进了两次监狱,也该“老实”了,而年广久却继续寻找他的个体谋生之道。出狱后,年广久与一个叫熊寿仁的老人一起炒瓜子。他们炒出的瓜子经常很快就卖光了,尝到了甜头的年广久感觉自己找对了门路。
然而,当时瓜子是国家二类农副产品,属于统购统销物资,个人经营属违法行为。为了躲避检查,年广久把瓜子装进一个个小袋,放在竹匾里走街串巷兜售,随时防备着被“管市场的人”抓获。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年广久敏感地觉察到无限商机即将到来,果断地用一辆旧板车公开摆起了瓜子摊。他卖瓜子从不缺斤短两,甚至有时候人家买一包,他会另抓一把给人家,人家不要,他还会硬往人家兜里塞。有人管他叫“傻子”,他干脆把自己的瓜子命名为“傻子瓜子”,后来还注册了“傻子瓜子”的商标,踏上了事业的征途。
“傻子瓜子”迅速崛起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年广久认为,“大干一场”的时候到了。由于坚持“利轻业重、重在人和”的经营原则,年广久的“傻子瓜子”知名度越来越高,生意也日益兴隆。
1981年10月,年广久在“傻子瓜子”做得有声有色的时候,突然停止营业三个月。他背上挎包,来回穿梭于南昌、武汉、苏州、上海等地,遍尝各种瓜子的风味,从配料、翻炒、火候等方面琢磨特点、学习经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改进,他终于炒出了风味独特的“傻子瓜子”,并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好评,瓜子的销量也一路飙升。
一段事业高峰之后,年广久发现瓜子还是会出现产大于销、货物积压的情况。于是他作出大胆的决定:降价。这让“傻子瓜子”的日销量突飞猛进,达到三四千斤,为一年前的50倍!一时间,“傻子瓜子”震惊了芜湖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财贸的副市长带着一众干部到“傻子瓜子”摊头考察,给予鼓励。《芜湖日报》也对“傻子瓜子”进行了报道。
“傻子瓜子”的畅销和崛起,带动了芜湖瓜子行业的发展。在1981年后的4年时间内,芜湖出现了57家瓜子店,其中80%是个体经营。到1985年,芜湖成为“瓜子城”,瓜子产量猛增到3240万斤,创造产值达5600多万元,从业人员1000余人,上交国家利税达500多万元。
“傻子瓜子”在占领本地市场之后,还以低廉的价格和出众的口味打入了上海和华东市场,很快就供不应求。随着事业走向巅峰,年广久也赚了不少钱,就像他后来所说的:“我当时钱多得都发霉!”富裕后的年广久没有忘记回报社会,他不光按时缴纳税款,还对灾区伸出援助之手。1982年,安徽水灾严重,他向皖南、皖北灾区各捐献5000元。1983年大灾,他又拿出3万元支援芜湖四县灾区,拿出1万元捐助福利院。
邓小平三次点名保护
迎着改革的春风,年广久和他的“傻子瓜子”迅速崛起,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危机也始终伴随。
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雇工超过8人就是“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即存在剥削。进入1980年后,傻子瓜子的雇工早已突破8人,当时的芜湖市对此现象发生了激烈争论。随后,省里特地派人进行调查,并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由于事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性质问题,这份报告被带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散发,后由杜润生转交给邓小平阅处。邓小平看过调查报告后,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给予肯定,并对一些人就姓“社”姓“资”的争论,表示要“放一放”“看一看”。就这样,邓小平第一次“解救”了年广久。
但是,危机并没有真正解除。1983年年底,又有人提出“傻子瓜子”雇工问题。与此同时,年广久还因为瓜子供不应求犯了以次充好的巨大错误,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年广久和“傻子瓜子”的声誉在芜湖一落千丈。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针对“傻子瓜子”雇工问题的处理方针,认为要把“傻子瓜子”上升到整个个体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他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邓小平的点名保护,再一次解救了困境中的年广久。此后,他变得谨慎了很多。1985年4月,年广久与芜湖市新芜区劳动服务公司、芜湖县清水镇工业公司两家“公家单位”开展联合经营。
然而,年广久很快就遇到了新麻烦。为了让新成立的公司早有起色,年广久决定搞有奖销售。他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立了有奖销售点,投入10多万元的广告费在全国30多家媒体做广告。1986年2月5日,有奖销售活动正式启动,前后17天,销售额达700余万元。全国各地客商纷纷前来要货。
然而,一道禁令让这一切瞬间化为了泡影。因为在全国有奖销售活动中,有趁机提价、推销残次商品、欺骗顾客、扰乱市场的行为,国务院随即下发《禁止借有奖销售为名推销残次商品》的文件,要求全国有奖销售活动一律废止。这对于年广久来说无疑是一道晴天霹雳。不久,各地客商纷纷前来退货,导致公司亏损63万元。随后,他又遭到举报,被起诉犯有贪污罪。虽然后来因证据不足,贪污罪无法成立,但他还是被以别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这一次,又是邓小平给他“解了围”。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提到了傻子瓜子。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邓小平的这番话,为私营经济再次“开了绿灯”,同时又一次救了年广久。1992年3月,年广久被宣告无罪释放。
年广久和“傻子瓜子”跌宕起伏的经历,见证了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初民营经济艰难发展的历程,也是新中国激烈社会变革的一个缩影。2018年10月,年广久被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推荐为“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之一。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傻子”与“傻子瓜子”
年广久是安徽省怀远县人,解放前随父逃荒要饭到芜湖定居。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年广久开始做水果生意,后又贩鱼。但是,由于当时的政策不允许,生意刚开始没多久,他就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年广久又贩卖板栗谋生。没过多久,他又被当作“牛鬼蛇神”关进了监狱。
如果是普通人,进了两次监狱,也该“老实”了,而年广久却继续寻找他的个体谋生之道。出狱后,年广久与一个叫熊寿仁的老人一起炒瓜子。他们炒出的瓜子经常很快就卖光了,尝到了甜头的年广久感觉自己找对了门路。
然而,当时瓜子是国家二类农副产品,属于统购统销物资,个人经营属违法行为。为了躲避检查,年广久把瓜子装进一个个小袋,放在竹匾里走街串巷兜售,随时防备着被“管市场的人”抓获。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年广久敏感地觉察到无限商机即将到来,果断地用一辆旧板车公开摆起了瓜子摊。他卖瓜子从不缺斤短两,甚至有时候人家买一包,他会另抓一把给人家,人家不要,他还会硬往人家兜里塞。有人管他叫“傻子”,他干脆把自己的瓜子命名为“傻子瓜子”,后来还注册了“傻子瓜子”的商标,踏上了事业的征途。
“傻子瓜子”迅速崛起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年广久认为,“大干一场”的时候到了。由于坚持“利轻业重、重在人和”的经营原则,年广久的“傻子瓜子”知名度越来越高,生意也日益兴隆。
1981年10月,年广久在“傻子瓜子”做得有声有色的时候,突然停止营业三个月。他背上挎包,来回穿梭于南昌、武汉、苏州、上海等地,遍尝各种瓜子的风味,从配料、翻炒、火候等方面琢磨特点、学习经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改进,他终于炒出了风味独特的“傻子瓜子”,并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好评,瓜子的销量也一路飙升。
一段事业高峰之后,年广久发现瓜子还是会出现产大于销、货物积压的情况。于是他作出大胆的决定:降价。这让“傻子瓜子”的日销量突飞猛进,达到三四千斤,为一年前的50倍!一时间,“傻子瓜子”震惊了芜湖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财贸的副市长带着一众干部到“傻子瓜子”摊头考察,给予鼓励。《芜湖日报》也对“傻子瓜子”进行了报道。
“傻子瓜子”的畅销和崛起,带动了芜湖瓜子行业的发展。在1981年后的4年时间内,芜湖出现了57家瓜子店,其中80%是个体经营。到1985年,芜湖成为“瓜子城”,瓜子产量猛增到3240万斤,创造产值达5600多万元,从业人员1000余人,上交国家利税达500多万元。
“傻子瓜子”在占领本地市场之后,还以低廉的价格和出众的口味打入了上海和华东市场,很快就供不应求。随着事业走向巅峰,年广久也赚了不少钱,就像他后来所说的:“我当时钱多得都发霉!”富裕后的年广久没有忘记回报社会,他不光按时缴纳税款,还对灾区伸出援助之手。1982年,安徽水灾严重,他向皖南、皖北灾区各捐献5000元。1983年大灾,他又拿出3万元支援芜湖四县灾区,拿出1万元捐助福利院。
邓小平三次点名保护
迎着改革的春风,年广久和他的“傻子瓜子”迅速崛起,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危机也始终伴随。
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雇工超过8人就是“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即存在剥削。进入1980年后,傻子瓜子的雇工早已突破8人,当时的芜湖市对此现象发生了激烈争论。随后,省里特地派人进行调查,并形成了一份调查报告。由于事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性质问题,这份报告被带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散发,后由杜润生转交给邓小平阅处。邓小平看过调查报告后,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给予肯定,并对一些人就姓“社”姓“资”的争论,表示要“放一放”“看一看”。就这样,邓小平第一次“解救”了年广久。
但是,危机并没有真正解除。1983年年底,又有人提出“傻子瓜子”雇工问题。与此同时,年广久还因为瓜子供不应求犯了以次充好的巨大错误,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年广久和“傻子瓜子”的声誉在芜湖一落千丈。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针对“傻子瓜子”雇工问题的处理方针,认为要把“傻子瓜子”上升到整个个体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他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邓小平的点名保护,再一次解救了困境中的年广久。此后,他变得谨慎了很多。1985年4月,年广久与芜湖市新芜区劳动服务公司、芜湖县清水镇工业公司两家“公家单位”开展联合经营。
然而,年广久很快就遇到了新麻烦。为了让新成立的公司早有起色,年广久决定搞有奖销售。他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立了有奖销售点,投入10多万元的广告费在全国30多家媒体做广告。1986年2月5日,有奖销售活动正式启动,前后17天,销售额达700余万元。全国各地客商纷纷前来要货。
然而,一道禁令让这一切瞬间化为了泡影。因为在全国有奖销售活动中,有趁机提价、推销残次商品、欺骗顾客、扰乱市场的行为,国务院随即下发《禁止借有奖销售为名推销残次商品》的文件,要求全国有奖销售活动一律废止。这对于年广久来说无疑是一道晴天霹雳。不久,各地客商纷纷前来退货,导致公司亏损63万元。随后,他又遭到举报,被起诉犯有贪污罪。虽然后来因证据不足,贪污罪无法成立,但他还是被以别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这一次,又是邓小平给他“解了围”。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提到了傻子瓜子。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像这一类的问题还有不少,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邓小平的这番话,为私营经济再次“开了绿灯”,同时又一次救了年广久。1992年3月,年广久被宣告无罪释放。
年广久和“傻子瓜子”跌宕起伏的经历,见证了新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初民营经济艰难发展的历程,也是新中国激烈社会变革的一个缩影。2018年10月,年广久被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推荐为“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之一。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