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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本文拟通过简单回顾分析Leech(1983)的礼貌理论以及Brown & 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理论,总结其中公认的影响话语礼貌的因素,并对各理论未能明确指出的、影响话语礼貌的诸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本文之所以选择上述两种理论是因为它们是语用学界公认的该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何兆熊:2003;王建华:2001)。
(一)理论回顾
Leech (1983)主要从话语内容(损与惠)和说话者所采取的表达方式两个方面来界定礼貌现象:指出话语礼貌既取决于话语所表述的内容,又取决于话语表述的形式,即说什么和怎么说两个方面。从话语的内容来说,Leech认为,话语行为如同其他行为一样,包含着某种损益关系。Leech站在说话者的立场,从话语内容(说什么)和表达方式(怎么说)来分析影响礼貌话语的因素。可概括为:说话者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听话者的利益,最小限度地考虑自己的利益。具体体现在策略、慷慨、赞扬、谦虚、一致和同情这六条准则上。
Brown & Levinson的面子理论主要讨论说话者如何采取礼貌策略来维护听话者的面子、减轻对听话者的面子威胁。他们以为,某些话语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威胁面子的,因此需要以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人们在实施这些威胁面子的话语行为时,要采取一些礼貌策略,以减少对面子的威胁。
(二)评论
Leech主要从说话者所要表达的话语内容以及所采取的表达方式是否使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受益来考察话语礼貌,指出了影响话语礼貌的两个因素:话语内容和表述方式,但未明确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Leech只从说话者的角度考虑礼貌,未考虑听话者的感受。
布朗和列文森从说话者所说的话语是否维护了听话者的面子的角度来考虑话语是否礼貌,指出了如果话语内容不礼貌,可以用委婉的表达方式来弥补。但布朗和列文森没有深入分析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同样的话语针对不同的听话者时,其礼貌程度会大不相同。
总而言之,这两种理论在以下两个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一,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第二,如果说话者尽力做到对听话者有礼貌,听话者是否会有同感。
二、说话者的话语内容与表达方式
(一)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与话语礼貌
Leech指出,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都影响着话语的礼貌程度。从内容上来说,Have another sandwich.要比Hand me the newspaper.更为礼貌。虽然二者形式上都是祈使句,但前者是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得益;后者则正相反。从形式上来说,Could you possibly answer the phone? 比 Answer the phone. 更为礼貌,因为虽然两句话所表达的内容是一样的,都是说话者对听话者提出请求,但两句话的表达方式不同。前者使用了间接的疑问表达方式,从理论上说,听话者可以回答Yes, 也可以回答No,这样听话者就有了自由选择的余地;而后者用直接的祈使方式表达,留给听话者的选择空间较小,听话者似乎只能遵从说话者的要求。
(二)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的关系
Leech未明确指出的是,说话者的表达方式和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话语内容的不礼貌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来弥补,话语内容的礼貌可以使不太礼貌的表达方式变得较为礼貌。我们在实际话语交际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明知话语的内容是不够礼貌的,但是现实所迫,非得跟听话者说出不可。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者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说出内容上不太礼貌的话语。比如“Are you married?”涉及到了听话者的个人隐私,从话语内容来说,是听话者受损说话者受益,是不礼貌的。但说话者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来弥补话语内容的不礼貌。说话者可以用“May I ask if you’re married?”来代替“Are you married?”因为采用这种疑问的表达方式,话语内容从说话者向听话者索取威胁到个人隐私的信息转变为征求听话者的同意,听话者可以同意回答说话者的问题,也可以拒绝,这样听话者有了更多的自由选择余地,话语的礼貌程度也随之增加了(Lakoff,1973)。
同样,如果话语的内容是礼貌的,即话语内容是使听话者受益、说话者受损,看似不太礼貌的表达方式反而会变得较为礼貌。比如,说话者想请听话者吃水果蛋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表达:
(1)You must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2)You should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3)You may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如果只从话语的表达方式上看,(1)听起来有些武断,礼貌程度似乎是最低的,它比(3)显得更强加于人,不给对方留选择的余地。可是话语的实际效果是,(1)是最礼貌的表达方式,(2)则显得亲近随和,而(3)却是最没礼貌的。因为三句话的话语内容都是使说话者利益受损、听话者受益,所以强加程度最高而礼貌程度相应也最低的表达方式反而显得最礼貌。也就是说,如果话语内容是使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受益,那么,表达方式的强加程度越大,话语的礼貌程度则越高;同样道理,如果话语内容是不礼貌的,即说话者受益、听话者受损,表达方式的强加程度越小,话语的礼貌程度越高。
所以,我们以为,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都会影响话语的礼貌程度,但是二者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决定话语的礼貌程度。在话语内容相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来改善话语的礼貌程度。话语的表达方式可以根据内容来协商,话语内容的礼貌程度越高,要求的表达方式的礼貌程度就越低;反之亦然。
三、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对交际双方的语用距离的推定
(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言语礼貌
如果只看说话者的话语内容和他所采取的表达方式,即仅仅站在说话者的角度考虑话语的礼貌程度,难免会有偏颇之处。因为话语礼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大多数时候说话者都会认为自己说出的话是礼貌的,否则他就不会说出,但听话者未必会有同感。所以看话语是否礼貌既要考虑说话者的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也要考虑听话者的感受,而且归根到底要看听话者的感觉是否愉悦。“语用学关心的不是说话者是否真正希望对他人友善,而是他说了些什么以及他的话语对听话者产生了什么影响。礼貌行为与非礼貌行为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礼貌行为使对方感到心理舒服,相反非礼貌行为让人感到难受。”(冉永平)。那么,什么样的话语能够使听话者感觉“心里舒服”或“愉悦”呢?归根到底是要看说话者的话语是否满足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满足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的话语是礼貌的,话语的礼貌程度超出了(overpolite)或者达不到(underpolite)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都不会使听话者产生愉悦的感觉,因而都是不礼貌的(王建华,2001)。如:
(4)“Will you be kind enough to tell me what time it is?”
这样的话语无疑礼貌程度是很高的,可是如果说话者是妻子,听话者是丈夫,那么听话者的心里反而会感觉很不舒服,倒不如说“What’s the time?”这样看似不太礼貌的话语更能让听话者感到愉悦。这是因为前者的礼貌程度远远超过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所谓过犹不及,话语的礼貌程度超过和达不到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同样都是不礼貌的。再如:
(5)“Listen for a minute; I’m sure you’ll like it. It has a really powerful message. Didn’t you ever listen to music like this when you were a youngster?”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一册)
父亲听不惯女儿放的流行音乐,让女儿把它关掉,于是女儿说出了上面的话,很明显,它的礼貌程度达不到父亲的认知期待,所以父亲听了很不愉快,那么该话语是不礼貌的。
可见,说话者的话语是否是礼貌的,并不仅仅在于说话者说了什么和采取了怎样的表达方式,更取决于话语的礼貌程度是否与听话者的认知期待相当,话语的礼貌程度大于或小于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都是不礼貌的。
(二)认知期待与语用距离的关系
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值是由听话者根据他所推定的他与说话者之间的语用距离来确定的(王建华,2001)。一般说来,听话者推定的双方的语用距离越大,期待的话语礼貌程度就越高;听话者推定的双方的语用距离越小,期待的话语的礼貌程度就越低。如:
(6)Excuse me,Prof.Johnson,but could I trouble you for a minute?
(7)Hey,John,got a minute?
以上两句话的听话者都是同一个人Johnson,从表达方式上看,其礼貌程度相差很远。而因为说话者跟听话者的语用距离不同,说话者虽然采用了礼貌程度截然不同的表达方式,却同样使听话者感到愉悦,从而两句话都达到了礼貌的效果。
听话者所推定的语用距离的大小决定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值和话语的礼貌程度,但二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方决定另一方的关系。我们不能把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放在一个静态的位置上,把它仅仅看作是话语礼貌的决定因素,或者说,以为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是静止不动的。事实上,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他对语用距离的推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双方是相互影响、共存于一个动态的系统当中的。第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随着交际过程中他与说话者之间语用距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第二,交际者之间的语用距离也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变量,“是在复杂的背景下不断磋商的、在话语交际过程中不断变化着的动态的社会关系”(高航,P383)。交际中的话语对语用距离产生反作用力,满足了听话者认知期待的、礼貌而得体的话语会缩短交际双方的语用距离,未能满足听话者认知期待的、不礼貌或过分礼貌的话语都会拉大双方的语用距离。如:
(8)李石清:经理,您放心,我总是尽我的全力为您做事。
(9)李石清:我提议,月亭,这次行里这点公债现在我们是绝对不卖了。我告诉你,这个行市还要大涨特涨,不会涨到这一点就完事。并且我现在劝你,月亭,我们最好明天看情形再补进,明天的行市还可以买,还是吃不了亏。(曹禺,《日出》)
以上两段话都是大丰银行的雇员李石清对经理潘月亭所说的话。第一段显得客气,使用的语言也很正式,是李任大丰银行小职员时说的,它满足了听话者潘月亭的认知期待,使潘产生了愉悦的感觉,从而拉进了潘与李之间的语用距离,以至于有了李日后的提升。而第二段话是李提升为大丰银行的襄理之后说的,显得很随便,礼貌程度也要低很多,远远没有满足潘的认知期待,不仅没有使潘产生愉悦的感觉,反而引起了潘的反感。故而该段话语不仅没有拉近反而疏远了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语用距离,甚至李的襄理职务也被潘撤除。
总之,交际者之间的语用距离决定着听话者认知期待,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又随着双方语用距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语用距离和认知期待都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四、结语
无论从说话者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听话者的角度考虑,话语礼貌都是由若干复杂的变量组成的,这些变量共同决定和影响话语礼貌程度的同时,又彼此间相互影响,不断变化,共存于一个运动的系统当中。本文只是从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角度各分析了一组变量,诸如交际者之间的相对社会地位、社会文化背景等其它变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参考文献:
[1]Brown Penelope & Stephen Levinson.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Esther N. Goody (ed.) 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2]Brown, Penelope & Stephen Levinson. 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M]. 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3]Lakoff, Robin. The logic of politeness? In claudia Corum, T.C. Smith-Stark, & A. Weiser (eds.) Papers form the Ninth Regional Meeting of the 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 [C]. Chicago: 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1973.
[4]Leech, Geoffrey.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83.
[5]高 航.礼貌现象研究评介[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报,1996,(2).
[6]何兆熊.语用学文献选读[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9).
[7]冉永平.礼貌的语用研究:http://www.cpra.com.cn/ycoe/Html/Article/523.html
[8]王建华.话语礼貌与语用距离[J].外国语,2001,(5).
(李英杰,北京工商大学外语部)
本文拟通过简单回顾分析Leech(1983)的礼貌理论以及Brown & 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理论,总结其中公认的影响话语礼貌的因素,并对各理论未能明确指出的、影响话语礼貌的诸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本文之所以选择上述两种理论是因为它们是语用学界公认的该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何兆熊:2003;王建华:2001)。
(一)理论回顾
Leech (1983)主要从话语内容(损与惠)和说话者所采取的表达方式两个方面来界定礼貌现象:指出话语礼貌既取决于话语所表述的内容,又取决于话语表述的形式,即说什么和怎么说两个方面。从话语的内容来说,Leech认为,话语行为如同其他行为一样,包含着某种损益关系。Leech站在说话者的立场,从话语内容(说什么)和表达方式(怎么说)来分析影响礼貌话语的因素。可概括为:说话者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听话者的利益,最小限度地考虑自己的利益。具体体现在策略、慷慨、赞扬、谦虚、一致和同情这六条准则上。
Brown & Levinson的面子理论主要讨论说话者如何采取礼貌策略来维护听话者的面子、减轻对听话者的面子威胁。他们以为,某些话语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威胁面子的,因此需要以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人们在实施这些威胁面子的话语行为时,要采取一些礼貌策略,以减少对面子的威胁。
(二)评论
Leech主要从说话者所要表达的话语内容以及所采取的表达方式是否使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受益来考察话语礼貌,指出了影响话语礼貌的两个因素:话语内容和表述方式,但未明确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Leech只从说话者的角度考虑礼貌,未考虑听话者的感受。
布朗和列文森从说话者所说的话语是否维护了听话者的面子的角度来考虑话语是否礼貌,指出了如果话语内容不礼貌,可以用委婉的表达方式来弥补。但布朗和列文森没有深入分析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没有说明为什么同样的话语针对不同的听话者时,其礼貌程度会大不相同。
总而言之,这两种理论在以下两个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第一,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第二,如果说话者尽力做到对听话者有礼貌,听话者是否会有同感。
二、说话者的话语内容与表达方式
(一)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与话语礼貌
Leech指出,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都影响着话语的礼貌程度。从内容上来说,Have another sandwich.要比Hand me the newspaper.更为礼貌。虽然二者形式上都是祈使句,但前者是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得益;后者则正相反。从形式上来说,Could you possibly answer the phone? 比 Answer the phone. 更为礼貌,因为虽然两句话所表达的内容是一样的,都是说话者对听话者提出请求,但两句话的表达方式不同。前者使用了间接的疑问表达方式,从理论上说,听话者可以回答Yes, 也可以回答No,这样听话者就有了自由选择的余地;而后者用直接的祈使方式表达,留给听话者的选择空间较小,听话者似乎只能遵从说话者的要求。
(二)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之间的关系
Leech未明确指出的是,说话者的表达方式和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话语内容的不礼貌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来弥补,话语内容的礼貌可以使不太礼貌的表达方式变得较为礼貌。我们在实际话语交际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明知话语的内容是不够礼貌的,但是现实所迫,非得跟听话者说出不可。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者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说出内容上不太礼貌的话语。比如“Are you married?”涉及到了听话者的个人隐私,从话语内容来说,是听话者受损说话者受益,是不礼貌的。但说话者可以用较为礼貌的表达方式来弥补话语内容的不礼貌。说话者可以用“May I ask if you’re married?”来代替“Are you married?”因为采用这种疑问的表达方式,话语内容从说话者向听话者索取威胁到个人隐私的信息转变为征求听话者的同意,听话者可以同意回答说话者的问题,也可以拒绝,这样听话者有了更多的自由选择余地,话语的礼貌程度也随之增加了(Lakoff,1973)。
同样,如果话语的内容是礼貌的,即话语内容是使听话者受益、说话者受损,看似不太礼貌的表达方式反而会变得较为礼貌。比如,说话者想请听话者吃水果蛋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表达:
(1)You must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2)You should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3)You may have some of this fruitcake.
如果只从话语的表达方式上看,(1)听起来有些武断,礼貌程度似乎是最低的,它比(3)显得更强加于人,不给对方留选择的余地。可是话语的实际效果是,(1)是最礼貌的表达方式,(2)则显得亲近随和,而(3)却是最没礼貌的。因为三句话的话语内容都是使说话者利益受损、听话者受益,所以强加程度最高而礼貌程度相应也最低的表达方式反而显得最礼貌。也就是说,如果话语内容是使说话者受损、听话者受益,那么,表达方式的强加程度越大,话语的礼貌程度则越高;同样道理,如果话语内容是不礼貌的,即说话者受益、听话者受损,表达方式的强加程度越小,话语的礼貌程度越高。
所以,我们以为,话语的内容和表达方式都会影响话语的礼貌程度,但是二者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决定话语的礼貌程度。在话语内容相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不同的表达方式来改善话语的礼貌程度。话语的表达方式可以根据内容来协商,话语内容的礼貌程度越高,要求的表达方式的礼貌程度就越低;反之亦然。
三、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对交际双方的语用距离的推定
(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言语礼貌
如果只看说话者的话语内容和他所采取的表达方式,即仅仅站在说话者的角度考虑话语的礼貌程度,难免会有偏颇之处。因为话语礼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大多数时候说话者都会认为自己说出的话是礼貌的,否则他就不会说出,但听话者未必会有同感。所以看话语是否礼貌既要考虑说话者的话语内容和表达方式,也要考虑听话者的感受,而且归根到底要看听话者的感觉是否愉悦。“语用学关心的不是说话者是否真正希望对他人友善,而是他说了些什么以及他的话语对听话者产生了什么影响。礼貌行为与非礼貌行为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礼貌行为使对方感到心理舒服,相反非礼貌行为让人感到难受。”(冉永平)。那么,什么样的话语能够使听话者感觉“心里舒服”或“愉悦”呢?归根到底是要看说话者的话语是否满足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满足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的话语是礼貌的,话语的礼貌程度超出了(overpolite)或者达不到(underpolite)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都不会使听话者产生愉悦的感觉,因而都是不礼貌的(王建华,2001)。如:
(4)“Will you be kind enough to tell me what time it is?”
这样的话语无疑礼貌程度是很高的,可是如果说话者是妻子,听话者是丈夫,那么听话者的心里反而会感觉很不舒服,倒不如说“What’s the time?”这样看似不太礼貌的话语更能让听话者感到愉悦。这是因为前者的礼貌程度远远超过了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所谓过犹不及,话语的礼貌程度超过和达不到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同样都是不礼貌的。再如:
(5)“Listen for a minute; I’m sure you’ll like it. It has a really powerful message. Didn’t you ever listen to music like this when you were a youngster?”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一册)
父亲听不惯女儿放的流行音乐,让女儿把它关掉,于是女儿说出了上面的话,很明显,它的礼貌程度达不到父亲的认知期待,所以父亲听了很不愉快,那么该话语是不礼貌的。
可见,说话者的话语是否是礼貌的,并不仅仅在于说话者说了什么和采取了怎样的表达方式,更取决于话语的礼貌程度是否与听话者的认知期待相当,话语的礼貌程度大于或小于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都是不礼貌的。
(二)认知期待与语用距离的关系
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值是由听话者根据他所推定的他与说话者之间的语用距离来确定的(王建华,2001)。一般说来,听话者推定的双方的语用距离越大,期待的话语礼貌程度就越高;听话者推定的双方的语用距离越小,期待的话语的礼貌程度就越低。如:
(6)Excuse me,Prof.Johnson,but could I trouble you for a minute?
(7)Hey,John,got a minute?
以上两句话的听话者都是同一个人Johnson,从表达方式上看,其礼貌程度相差很远。而因为说话者跟听话者的语用距离不同,说话者虽然采用了礼貌程度截然不同的表达方式,却同样使听话者感到愉悦,从而两句话都达到了礼貌的效果。
听话者所推定的语用距离的大小决定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值和话语的礼貌程度,但二者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方决定另一方的关系。我们不能把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放在一个静态的位置上,把它仅仅看作是话语礼貌的决定因素,或者说,以为听话者的认知期待是静止不动的。事实上,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和他对语用距离的推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双方是相互影响、共存于一个动态的系统当中的。第一,听话者的认知期待随着交际过程中他与说话者之间语用距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第二,交际者之间的语用距离也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变量,“是在复杂的背景下不断磋商的、在话语交际过程中不断变化着的动态的社会关系”(高航,P383)。交际中的话语对语用距离产生反作用力,满足了听话者认知期待的、礼貌而得体的话语会缩短交际双方的语用距离,未能满足听话者认知期待的、不礼貌或过分礼貌的话语都会拉大双方的语用距离。如:
(8)李石清:经理,您放心,我总是尽我的全力为您做事。
(9)李石清:我提议,月亭,这次行里这点公债现在我们是绝对不卖了。我告诉你,这个行市还要大涨特涨,不会涨到这一点就完事。并且我现在劝你,月亭,我们最好明天看情形再补进,明天的行市还可以买,还是吃不了亏。(曹禺,《日出》)
以上两段话都是大丰银行的雇员李石清对经理潘月亭所说的话。第一段显得客气,使用的语言也很正式,是李任大丰银行小职员时说的,它满足了听话者潘月亭的认知期待,使潘产生了愉悦的感觉,从而拉进了潘与李之间的语用距离,以至于有了李日后的提升。而第二段话是李提升为大丰银行的襄理之后说的,显得很随便,礼貌程度也要低很多,远远没有满足潘的认知期待,不仅没有使潘产生愉悦的感觉,反而引起了潘的反感。故而该段话语不仅没有拉近反而疏远了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语用距离,甚至李的襄理职务也被潘撤除。
总之,交际者之间的语用距离决定着听话者认知期待,听话者的认知期待又随着双方语用距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语用距离和认知期待都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四、结语
无论从说话者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听话者的角度考虑,话语礼貌都是由若干复杂的变量组成的,这些变量共同决定和影响话语礼貌程度的同时,又彼此间相互影响,不断变化,共存于一个运动的系统当中。本文只是从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角度各分析了一组变量,诸如交际者之间的相对社会地位、社会文化背景等其它变量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参考文献:
[1]Brown Penelope & Stephen Levinson.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Esther N. Goody (ed.) 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2]Brown, Penelope & Stephen Levinson. Politeness: 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M]. 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3]Lakoff, Robin. The logic of politeness? In claudia Corum, T.C. Smith-Stark, & A. Weiser (eds.) Papers form the Ninth Regional Meeting of the 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 [C]. Chicago: 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1973.
[4]Leech, Geoffrey.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London: Longman. 1983.
[5]高 航.礼貌现象研究评介[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报,1996,(2).
[6]何兆熊.语用学文献选读[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9).
[7]冉永平.礼貌的语用研究:http://www.cpra.com.cn/ycoe/Html/Article/523.html
[8]王建华.话语礼貌与语用距离[J].外国语,2001,(5).
(李英杰,北京工商大学外语部)